第65章 調查進行中
幾分鐘前,驗屍官敲開羅秋用於審訊的房間,帶來的消息正合適。
「羅秋探員,目前我只能檢測出死者生前服用了止痛片,但劑量不足以致死。而在那個馬克杯殘留的咖啡漬中,也只能檢測到有不明成分。初步顯色反應看,不是常見的食物或飲料殘留。」
「綜合來說,我傾向於德里克先生死於止痛片和某種不明成分的相互作用。根據死亡描述推斷,那個不明成分大概率是助眠類藥物。當然,事實究竟如何,需要帶德里克先生回調查局做進一步屍檢才能知道。」
死亡原因能大致確定,是好事。
要得到一個肯定的結果,需要回調查局做屍檢,用上各種儀器和手段,至少需要一天時間。好事中的好事。
事到如今,德里克的死已經很明顯了。
止痛片,應該是德里克自己服用的。收集到的幾份供詞中,都提到了德里克眼睛通紅,雖然這有可能是沒有得到足夠休息的緣故,但在得知有止痛片參與後,這個特徵也可以作為某種證據。
助眠類藥物,應該是對方痛下殺手,使用的方式是在德里克咖啡中摻入粉末之類。
有嫌疑採用這種作案方式的只有三人。另外,考慮到助眠類藥物和止痛片共同使用會有副作用這一點夠冷門,大概率只有使用過此類藥物的人知道,這也能很好地幫忙鎖定目標。
但羅秋沒有朝這方面下手。
審問卡特先生很容易,可萬一審問過程中卡特先生說出什麼超凡或者內幕,如何收場?
現在只要確定是卡特先生做了這一切就夠了。之後,他或許可以通過零散的調查,還原紅寶石和懷表被替換的過程,確認無異常,再去審問卡特先生。或者期待卡特先生某些反應?也或者將這些線索與哈蒙德先生共享。
雖然哈蒙德說案件以他為主,但利沃普不是小公司,他們應該有自己的行事風格。
……
來到卡特辦公室,推開門,裡面陳設簡單而整齊。
門口旁邊,靠牆處立著一個鐵皮柜子,柜子上鎖,裡面存放些零碎的朗克,門票,以及幾把重要的鑰匙。
正對著門口兩米,是一張深色書桌。書桌上一隻馬克杯、一隻小巧的鬧鐘、一本聖經,除此外並無它物。
再往裡看,書桌後面還有一把椅子,一個垃圾簍,垃圾簍里有些紙糰子。
史密斯進入這裡後直撲垃圾簍。
翻一翻,取出裡面三個紙團,攤開,看一眼後,又恢復原狀,遺棄。
「這些是門票收入記錄,不過門票收入昨天就拿走了,這些顯然沒什麼用。」
翻完垃圾簍,史密斯又打開了書桌抽屜。
抽屜里的東西也不多,幾隻鋼筆、一沓白紙、一小瓶墨水、一把鑰匙,鑰匙是用來打開鐵皮柜子的,其餘的也很正常。
見此一幕,史密斯失望至極。
「前輩,這裡看來沒什麼發現。要是他真拿了什麼珠寶,應該已經送到了展館之外。他有鑰匙的。」
「是嗎?」
羅秋語氣平靜,似乎對史密斯這番搜查的結果並不在意,對於他的判斷也不置可否。
而他的目光,從進入這個房間之後,就一直放在桌子上面。
「史密斯,你有沒有想過,一晚上報警十多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是……」
經這個提醒,史密斯也將目光放在了書桌之上。
馬克杯?裡面有一半的咖啡殘留,應該和這個無關。
聖經?似乎只是本普通的書籍,就算裡面的內容足夠偉大,史密斯也不認為這能對現代科技起多大作用。
鬧鐘……
拿起小巧的鬧鐘細看,表面無異物,玻璃下的時針指向了X的方向。
快到上午十點了,這個時間和當下的時間對得上。
不過,當史密斯將鬧鐘翻個面,卻發現了一些端倪。
這裡用於固定的幾顆螺絲,上面的十字槽居然很亮,和略顯生鏽的螺絲整體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有人最近拆解了這個鬧鐘?可是這能說明……是發條,他用了發條!」
史密斯靈光一閃,想通了其中關鍵:
「將鬧鐘裡面的發條拆下來,用做計時。發條走到盡頭,和某種機械配合,發出聲音,就能觸發警報。而且,這種東西足夠小,只要藏在不起眼的角落裡,巡檢根本不會發覺。」
「前輩,要是有這個的話,珠寶失竊應該能說得通了。」
「是啊,說得通了。」
羅秋點點頭,心裡卻開始瘋狂分析。
首先,能確定觸發報警是使用機械手段的話,那麼卡特的計劃可以往前推一點。
卡特說展廳開幕第七天請來的維修師,那麼至少展廳開幕第六天,他就在用這種機械手段瘋狂試探了。
報警增多,巡邏員忙不過來,總會有疏忽,他便可以在這時候打個時間差,將珠寶替換掉。這樣的話,他一個人就可以開展行動。
這樣說來德里克是意外?
從卡特的性格分析,找一個互不了解的半陌生人配合,不太可能。而從他的身體狀況上看,四十多歲,行動出現破綻,被發現端倪並非沒有可能。
所以,德里克突然發現了卡特的行動,結果在咖啡機前和對方談條件時被對方設計殺害?
不過,昨天晚上行動,昨天晚上被要挾,昨天晚上設計殺人……這種情況不太可能。
埃德蒙說德里克沉默有段時間了,卡斯皮安也說德里克六天前突然要求他去巡邏……
這些細節上看,德里克或許很早就知道了卡特在做什麼。
而且,他應該在發現這些後,馬上要求加入。
也就是說,大概是17日卡特開始策劃頻繁報警行動,最遲21日被德里克發現並要挾。兩人合作5天,最終在昨天,也就是26日晚間,卡特發現德里克胃口較大,或者德里克要做的某些事過於瘋狂,不得已選擇設計殺害對方。
但,即使這樣解釋,一些細節也滿是破綻。
比如,假冒的紅寶石和懷表,缺陷過於明顯,卡特這種性格不可能不在意。難道那位莫蘭先生使用了某種巫術?
另外,為何選在最後一天?若是26日展覽結束後哈蒙德先生選擇當天收走珠寶,這一切計劃豈不是一場空?
想來想去,羅秋還是不得解。
但這些問題,就不是現場搜集東西能找到原因的了。
……
「羅秋探員,目前我只能檢測出死者生前服用了止痛片,但劑量不足以致死。而在那個馬克杯殘留的咖啡漬中,也只能檢測到有不明成分。初步顯色反應看,不是常見的食物或飲料殘留。」
「綜合來說,我傾向於德里克先生死於止痛片和某種不明成分的相互作用。根據死亡描述推斷,那個不明成分大概率是助眠類藥物。當然,事實究竟如何,需要帶德里克先生回調查局做進一步屍檢才能知道。」
死亡原因能大致確定,是好事。
要得到一個肯定的結果,需要回調查局做屍檢,用上各種儀器和手段,至少需要一天時間。好事中的好事。
事到如今,德里克的死已經很明顯了。
止痛片,應該是德里克自己服用的。收集到的幾份供詞中,都提到了德里克眼睛通紅,雖然這有可能是沒有得到足夠休息的緣故,但在得知有止痛片參與後,這個特徵也可以作為某種證據。
助眠類藥物,應該是對方痛下殺手,使用的方式是在德里克咖啡中摻入粉末之類。
有嫌疑採用這種作案方式的只有三人。另外,考慮到助眠類藥物和止痛片共同使用會有副作用這一點夠冷門,大概率只有使用過此類藥物的人知道,這也能很好地幫忙鎖定目標。
但羅秋沒有朝這方面下手。
審問卡特先生很容易,可萬一審問過程中卡特先生說出什麼超凡或者內幕,如何收場?
現在只要確定是卡特先生做了這一切就夠了。之後,他或許可以通過零散的調查,還原紅寶石和懷表被替換的過程,確認無異常,再去審問卡特先生。或者期待卡特先生某些反應?也或者將這些線索與哈蒙德先生共享。
雖然哈蒙德說案件以他為主,但利沃普不是小公司,他們應該有自己的行事風格。
……
來到卡特辦公室,推開門,裡面陳設簡單而整齊。
門口旁邊,靠牆處立著一個鐵皮柜子,柜子上鎖,裡面存放些零碎的朗克,門票,以及幾把重要的鑰匙。
正對著門口兩米,是一張深色書桌。書桌上一隻馬克杯、一隻小巧的鬧鐘、一本聖經,除此外並無它物。
再往裡看,書桌後面還有一把椅子,一個垃圾簍,垃圾簍里有些紙糰子。
史密斯進入這裡後直撲垃圾簍。
翻一翻,取出裡面三個紙團,攤開,看一眼後,又恢復原狀,遺棄。
「這些是門票收入記錄,不過門票收入昨天就拿走了,這些顯然沒什麼用。」
翻完垃圾簍,史密斯又打開了書桌抽屜。
抽屜里的東西也不多,幾隻鋼筆、一沓白紙、一小瓶墨水、一把鑰匙,鑰匙是用來打開鐵皮柜子的,其餘的也很正常。
見此一幕,史密斯失望至極。
「前輩,這裡看來沒什麼發現。要是他真拿了什麼珠寶,應該已經送到了展館之外。他有鑰匙的。」
「是嗎?」
羅秋語氣平靜,似乎對史密斯這番搜查的結果並不在意,對於他的判斷也不置可否。
而他的目光,從進入這個房間之後,就一直放在桌子上面。
「史密斯,你有沒有想過,一晚上報警十多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是……」
經這個提醒,史密斯也將目光放在了書桌之上。
馬克杯?裡面有一半的咖啡殘留,應該和這個無關。
聖經?似乎只是本普通的書籍,就算裡面的內容足夠偉大,史密斯也不認為這能對現代科技起多大作用。
鬧鐘……
拿起小巧的鬧鐘細看,表面無異物,玻璃下的時針指向了X的方向。
快到上午十點了,這個時間和當下的時間對得上。
不過,當史密斯將鬧鐘翻個面,卻發現了一些端倪。
這裡用於固定的幾顆螺絲,上面的十字槽居然很亮,和略顯生鏽的螺絲整體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有人最近拆解了這個鬧鐘?可是這能說明……是發條,他用了發條!」
史密斯靈光一閃,想通了其中關鍵:
「將鬧鐘裡面的發條拆下來,用做計時。發條走到盡頭,和某種機械配合,發出聲音,就能觸發警報。而且,這種東西足夠小,只要藏在不起眼的角落裡,巡檢根本不會發覺。」
「前輩,要是有這個的話,珠寶失竊應該能說得通了。」
「是啊,說得通了。」
羅秋點點頭,心裡卻開始瘋狂分析。
首先,能確定觸發報警是使用機械手段的話,那麼卡特的計劃可以往前推一點。
卡特說展廳開幕第七天請來的維修師,那麼至少展廳開幕第六天,他就在用這種機械手段瘋狂試探了。
報警增多,巡邏員忙不過來,總會有疏忽,他便可以在這時候打個時間差,將珠寶替換掉。這樣的話,他一個人就可以開展行動。
這樣說來德里克是意外?
從卡特的性格分析,找一個互不了解的半陌生人配合,不太可能。而從他的身體狀況上看,四十多歲,行動出現破綻,被發現端倪並非沒有可能。
所以,德里克突然發現了卡特的行動,結果在咖啡機前和對方談條件時被對方設計殺害?
不過,昨天晚上行動,昨天晚上被要挾,昨天晚上設計殺人……這種情況不太可能。
埃德蒙說德里克沉默有段時間了,卡斯皮安也說德里克六天前突然要求他去巡邏……
這些細節上看,德里克或許很早就知道了卡特在做什麼。
而且,他應該在發現這些後,馬上要求加入。
也就是說,大概是17日卡特開始策劃頻繁報警行動,最遲21日被德里克發現並要挾。兩人合作5天,最終在昨天,也就是26日晚間,卡特發現德里克胃口較大,或者德里克要做的某些事過於瘋狂,不得已選擇設計殺害對方。
但,即使這樣解釋,一些細節也滿是破綻。
比如,假冒的紅寶石和懷表,缺陷過於明顯,卡特這種性格不可能不在意。難道那位莫蘭先生使用了某種巫術?
另外,為何選在最後一天?若是26日展覽結束後哈蒙德先生選擇當天收走珠寶,這一切計劃豈不是一場空?
想來想去,羅秋還是不得解。
但這些問題,就不是現場搜集東西能找到原因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