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要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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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川河區刑警大隊,DNA檢驗室。

  法醫老周把列印出來的鑑定報告往趙安民桌上一拍。

  「出來了。」

  趙安民翻開報告,目光直接跳到結論部分。

  「男性,身高1米75左右,年齡35到40歲之間。顱骨處有凹陷性骨折,圓形鈍器擊打所致。死亡時間15年前後,誤差不超過兩年。」

  「小方,把死亡時間前後兩年的男性失蹤報案調出來。」

  方略應聲而去,二十分鐘後抱來一摞泛黃的卷宗。

  排查持續了整個下午。

  失蹤人口檔案一份一份地被排除,有的身高對不上,有的年齡差太多,有的後來確認是離家出走,家屬撤了案。

  直到方略翻到一份檔案。

  「趙隊,你看看這個。」

  趙安民接過卷宗。

  沙元寶,男,1967年生人,失蹤年齡36歲,原籍皖省淝水市。2000年左右前來銅城市做生意,在城北開了一家小洗浴店,還在本地買了房。

  2003年5月,沙元寶的妹妹沙玉蘭從老家來銅城探望,發現哥哥的店大門緊閉,手機打不通,住處也無人應門。她等了兩天不見人,便到轄區派出所報了失蹤。

  當時的辦案民警做過一輪排查。發現這洗浴店涉及非法經營,俗稱涉黃。最後一個見過他的人是他的老鄉馬德勝,兩人在四月底一起吃過一頓飯,之後沙元寶就再也沒出現過。

  案子查了一個多月,沒有頭緒,就掛了起來。這一掛,就是十五年。

  馬德勝的證詞裡提到,沙元寶在失蹤前不久曾去過附近的一些村子,石橋村就是其中之一,但具體是什麼情況,馬德勝也不知道。

  趙安民合上卷宗,多年的辦案經驗告訴他,這個沙元寶十有八九就是荒溝里那具白骨。

  「聯繫沙元寶的親屬,做DNA比對。」

  他站起身來,把卷宗遞給方略。

  「同時準備一下,明天開始石橋村走訪。重點查這個沙元寶當年接觸過什麼人,和誰有關係。十五年前的案子,證人可能還在,也可能不在了,儘量找。」

  方略接過卷宗,腰板一挺:「是!」

  ……

  吳良和張佳景回到律所的時候,天色已經擦黑。

  張佳景把相機里的照片導進電腦,一張一張翻看。拍攝角度選得精確,毯子和路面的顏色對比很直觀。

  從駕駛員角度看,車頭擋住了一大截視野,被毯子蓋住的吳良只露個後腦勺,幾乎完全隱沒在路面的陰影里。

  「老闆,這些照片我感覺都夠用了,下午陽光這麼好都看不清,更別提早上了。」

  「不急,做事要嚴謹,明天還得再去一趟。」吳良躺在椅子上轉著筆,閉上眼睛,運籌帷幄。

  張佳景點點頭。

  「下一步怎麼辦?等開庭?」

  「等?」吳良把筆一擱,坐直了身子,「等什麼等,打GG。」

  張佳景愣住了。

  「打……GG?」

  「對。」吳良站起來,走到用來給張佳景補習法考要點的小白板前面,拿起馬克筆,在上面寫了兩個大字。

  名氣。

  「張佳景,我問你,咱律所為什麼混到今天這個地步?」

  張佳景認真地想了想。

  「因為……接不到案子?」

  「錯!接不到案子是結果,不是原因。」吳良痛心疾首,「根本原因是!沒人知道咱們。」

  「而周海這個案子!」吳良在那兩個字下面重重畫了一道線,「就是咱們的GG牌。」

  「過失致人死亡,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全銅城的刑辯律師都覺得這種案子沒什麼打頭,要麼認罪認罰爭取從輕,要麼在民事賠償上做文章。」

  他的嘴角慢慢翹起來。

  「但我們打無罪!全銅城有幾個律師敢這麼打?」

  張佳景的眼睛亮了起來,但隨即又閃過一絲猶豫。

  「可是……萬一打輸了呢?」


  吳良轉過頭,認真看著實習生。

  「搏一搏,單車變摩托,贏了出名,輸了除名!」

  看著吳良這意氣風發的樣子,張佳景心裡也有點小期待。

  是不是可以給自己漲工資了?

  不過GG的事情急不得,得等一個合適的時機。

  周海案的開庭日期還沒定,提前炒作容易讓法官產生負面印象。

  吳良心裡有數,這GG得卡在開庭前三五天打出去,既不顯得刻意,又能讓輿論在庭審期間發酵。

  但工作要先做著,吳良讓張佳景把現場照片整理成文件夾,又口述了幾條「宣傳文案」讓她記下來。

  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六旬老太睡在車庫出口被軋身亡!司機真的有過失嗎?】

  【震驚!軋死人竟然可能無罪?《刑法》里這一條,99%的人都不知道!】

  【軋死人要不要坐牢?這個案子讓所有司機都坐不住了!】

  有點消費案件的嫌疑。

  但快餓死了,也能算緊急避險吧?

  吳良自我安慰道。

  ……

  安排完這些,天色已經徹底黑透了。

  張佳景回了宿舍,律所大廳里只剩下吳良一個人。

  再次摸出神秘小冊子,翻開。

  還是老樣子,一個字都沒多。

  吳良盯著那幾行問號看了半天,手指在「案件經過」那一欄上摸了摸。

  沒反應。

  「行吧。」吳良自言自語,「嘴還挺嚴。」

  他有一種直覺,這本冊子不會一直沉默下去。

  自接觸8.18白骨案開始,小冊子就發生了一次變化,明顯和白骨案之間存在著某種關聯。

  吳良略微思忖。

  那是不是意味著,只要他參與進白骨案的調查,冊子就會給他更多的信息?

  「女孩,父親,人販子……」

  如果按照小冊子裡故事的字面意思,那具被泥土深埋了15年的屍骨,反而是女孩真正的父親。

  但事實,真的就這麼簡單嗎?還需要在案件經過一欄寫出問號等待吳良補充嗎?

  吳良不是個喜歡被牽著走的人,前世剛入行辦的第一個案子,他就主動出擊,指出程序違法,推翻了警方非法獲取的全部關鍵證據和詢問筆錄,自此一戰成名。

  從那之後,檢察官只要看到他的名字,就挺頭疼的。

  ……

  翌日下午。

  周海案的下一個關鍵節點是開庭,吳良早上和張佳景再去了一趟事發地後,取證工作基本已經完成,剩下的就是等待。

  吳良不喜歡乾等,於是他又出現在了石橋村的村口。

  石橋村白天的景象和那天傍晚沒什麼不同。

  水泥路邊停著幾輛農用三輪車,幾個大叔正坐在上邊聊天,遠處田埂上還有條大黃狗在曬太陽。

  安靜,平和,跟任何一座普通村莊沒有任何區別。

  但一抬眼,就發現村莊土路上站著兩個穿著便衣的熟悉身影,剛和一個路過的村民問完話。

  吳良定睛一看。

  方略和趙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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