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抓捕
張揚和大劉在叢蘭家樓下等著,果然叢蘭的老公帶著孩子上車開始出發。張揚還看到他手上拿著一個書包,很大的書包,張揚給楊震打電話,「楊哥,他們出門兒了,看路線應該是要去大橋商店。」
楊震說道:「給我盯住了。」
「是。」
「還有,他拿著一個書包,很大的書包。」
「丁箭正在問賣炸藥的老闆,一旦確定就立刻控制,注意千萬不能傷了孩子。」
「是。」
張揚他們跟在叢蘭老公的車後,見他們把車停在離大橋商店不遠的地方,步行來到大橋商店門口的肯德基店。張揚看著正在車裡坐著的田蕊,「田蕊,你的右側是叢蘭老公和孩子,別盯著看。」
「好。」
這個時候丁箭也打來電話。
「炸藥不是田大江買的,是叢蘭的老公買的。」
電話是打給楊震的,楊震不在車裡,田蕊接到的電話,正好下車就看到楊震回來了。
「我知道了。」
田蕊說道:「張揚說他們就在我身後的肯德基,怎麼辦?」
楊震說道:「我跟張揚、大劉三個人去按叢蘭老公,你負責孩子,炸藥應該在他書包里,把孩子放車裡,炸藥送到排爆組。」
「好。」
張揚戴著墨鏡坐在叢蘭老公的不遠處,眼神一直在盯著他們的方向,得找到遙控器,不然孩子第一時間就會有危險。
【正在分析……】
【衣物掃描:該男子上身著深灰色夾克,外套結構為拉鏈式,胸前左右各一斜插口袋,左側胸口有一豎拉鏈內袋。下身為黑色工裝褲,褲腿兩側各有一個大容量貼袋,右側褲前片另有一個斜插式口袋。目前雙手平放在桌面上,指尖自然半握,未持物。】
【行為分析:對話過程中,該男子右手每隔八至十五秒會不自覺地離開桌面,指尖微屈,向右側大腿前部方向移動二至三厘米,在觸及褲袋位置附近停住,停頓零點五秒左右後收回桌面。這一動作已重複四次。每次發生在他回答提問的間隙,與語言內容無直接關聯,屬於無意識的「確認性觸碰」——通常在隨身攜帶重要物品時出現,目的是反覆確認物品是否在原位、是否安全。】
【排除項:外套口袋位置較高,與手部移動軌跡不吻合。工裝褲兩側貼袋容量大但位置偏外,觸碰時手肘需向外張開,與當前觀察到的動作路徑不符。右側褲前斜插口袋的位置與手部移動方向、距離、角度完全吻合。】
【推斷:該口袋內極可能存放小型硬質物體,重量輕、尺寸不超過掌心。結合其對桌面雙手放置姿勢的刻意維持——即始終讓雙手處於可見位置以降低我方警覺——以及此前獲取的遙控引爆裝置信息,該物體為炸彈遙控器的概率高於百分之八十七。建議:在控制該男子時,優先控制其右手及右側褲袋,防止觸發。】
張揚在對講里說道:「楊哥,遙控器大概率在他右側的口袋裡。」
楊震說道:「沒有我的命令不允許動手,等他離開位置。」
「收到。」
三分鐘後,田蕊在對講里說道:「楊哥,排爆組到位了。」
楊震說道:「大劉,該你了。」
「收到。」
大劉將對講的耳機摘掉後,手上拿著沒蓋子的礦泉水,另一隻手還在打著電話,來到他們桌前一個不小心腳滑了一下,水直接潑在了叢蘭老公的身上。
大劉連忙說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地上有點兒滑。」
叢蘭老公破口大罵,「你他媽的倒是看著點兒啊。」說著還站起身擦了擦自己的身上。然後對著孩子說道,「你坐這兒等會,我去廁所擦一下。」
「好的,爸爸。」孩子看著手上的漫畫書,乖巧地坐在那裡。
大劉還在道歉,張揚看到叢蘭老公站起身走後,在對講機里說道:「楊哥,他去廁所了。」
楊震說道:「行動,田蕊帶孩子上車,書包送到排爆組。」
「張揚跟我上,你控制他,我來搜身。」
「是。」
張揚和楊震兩個人一前一後的來到廁所門口,門沒有關,張揚一眼就看到叢蘭老公將控制器放在洗手池旁邊,叢蘭老公正在用紙擦著自己的衣服。
楊震眼神示意,張揚一個箭步上去將正在擦衣服的叢蘭老公控制住,他喊道:「你踏馬的什麼人?」
楊震也將控制器拿在手上喊道:「警察,不許動。」
張揚將他按在牆上,開始用手銬銬上。
他還在哭著,「你踏馬開槍啊,我踏馬的不想活了。」
「我他媽不想活了。」
楊震對著大哭的叢蘭老公說道:「你為了不讓他們倆見面,你連孩子都不放過,你還是個人嗎。」
「那他媽不是我孩子,是她跟田大江的。八年了,她一時一刻都沒放下田大江,我踏馬忍了八年了,臨了臨了,叢蘭還不是我的。田大江一出獄她的心就飛了,我怎麼辦?我怎麼辦吶?她要是敢見田大江,我踏馬炸死她。」
「你知道他們倆要見面,所以你就用炸藥來陷害他是不是?那張紙條也是你留的對不對?」
「是我陷害的田大江,怎麼著吧?昨兒你怎麼沒一槍斃了他啊。」
楊震說道:「想斃來著,沒來得及,讓他溜了。」
張揚一把扯過他的頭髮說道:「你他媽的還真是個畜牲,為了個女人讓整個商場都陪葬嘛?」
楊震說道:「帶走。」
張揚押著他出去,田蕊正好跑過來說道:「排爆組那邊已經將炸藥處理完畢並帶走了,孩子還在車上。」
楊震說道:「把他帶回隊裡去,用別的車帶。」
「孩子送到叢蘭那去,讓田大江跟她見一面吧。」
田蕊點點頭說道:「好。」
叢蘭的老公眼淚止不住地流,張揚說道:「哭什麼哭。」
大劉等人把他押走了,張揚跟在楊震的身後。
「楊哥,要不要把他們都帶回去?」
楊震說道:「都帶回去吧,後面還得審,也許需要叢蘭出面,畢竟他們還是合法夫妻。」
「是。」
楊震說道:「給我盯住了。」
「是。」
「還有,他拿著一個書包,很大的書包。」
「丁箭正在問賣炸藥的老闆,一旦確定就立刻控制,注意千萬不能傷了孩子。」
「是。」
張揚他們跟在叢蘭老公的車後,見他們把車停在離大橋商店不遠的地方,步行來到大橋商店門口的肯德基店。張揚看著正在車裡坐著的田蕊,「田蕊,你的右側是叢蘭老公和孩子,別盯著看。」
「好。」
這個時候丁箭也打來電話。
「炸藥不是田大江買的,是叢蘭的老公買的。」
電話是打給楊震的,楊震不在車裡,田蕊接到的電話,正好下車就看到楊震回來了。
「我知道了。」
田蕊說道:「張揚說他們就在我身後的肯德基,怎麼辦?」
楊震說道:「我跟張揚、大劉三個人去按叢蘭老公,你負責孩子,炸藥應該在他書包里,把孩子放車裡,炸藥送到排爆組。」
「好。」
張揚戴著墨鏡坐在叢蘭老公的不遠處,眼神一直在盯著他們的方向,得找到遙控器,不然孩子第一時間就會有危險。
【正在分析……】
【衣物掃描:該男子上身著深灰色夾克,外套結構為拉鏈式,胸前左右各一斜插口袋,左側胸口有一豎拉鏈內袋。下身為黑色工裝褲,褲腿兩側各有一個大容量貼袋,右側褲前片另有一個斜插式口袋。目前雙手平放在桌面上,指尖自然半握,未持物。】
【行為分析:對話過程中,該男子右手每隔八至十五秒會不自覺地離開桌面,指尖微屈,向右側大腿前部方向移動二至三厘米,在觸及褲袋位置附近停住,停頓零點五秒左右後收回桌面。這一動作已重複四次。每次發生在他回答提問的間隙,與語言內容無直接關聯,屬於無意識的「確認性觸碰」——通常在隨身攜帶重要物品時出現,目的是反覆確認物品是否在原位、是否安全。】
【排除項:外套口袋位置較高,與手部移動軌跡不吻合。工裝褲兩側貼袋容量大但位置偏外,觸碰時手肘需向外張開,與當前觀察到的動作路徑不符。右側褲前斜插口袋的位置與手部移動方向、距離、角度完全吻合。】
【推斷:該口袋內極可能存放小型硬質物體,重量輕、尺寸不超過掌心。結合其對桌面雙手放置姿勢的刻意維持——即始終讓雙手處於可見位置以降低我方警覺——以及此前獲取的遙控引爆裝置信息,該物體為炸彈遙控器的概率高於百分之八十七。建議:在控制該男子時,優先控制其右手及右側褲袋,防止觸發。】
張揚在對講里說道:「楊哥,遙控器大概率在他右側的口袋裡。」
楊震說道:「沒有我的命令不允許動手,等他離開位置。」
「收到。」
三分鐘後,田蕊在對講里說道:「楊哥,排爆組到位了。」
楊震說道:「大劉,該你了。」
「收到。」
大劉將對講的耳機摘掉後,手上拿著沒蓋子的礦泉水,另一隻手還在打著電話,來到他們桌前一個不小心腳滑了一下,水直接潑在了叢蘭老公的身上。
大劉連忙說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地上有點兒滑。」
叢蘭老公破口大罵,「你他媽的倒是看著點兒啊。」說著還站起身擦了擦自己的身上。然後對著孩子說道,「你坐這兒等會,我去廁所擦一下。」
「好的,爸爸。」孩子看著手上的漫畫書,乖巧地坐在那裡。
大劉還在道歉,張揚看到叢蘭老公站起身走後,在對講機里說道:「楊哥,他去廁所了。」
楊震說道:「行動,田蕊帶孩子上車,書包送到排爆組。」
「張揚跟我上,你控制他,我來搜身。」
「是。」
張揚和楊震兩個人一前一後的來到廁所門口,門沒有關,張揚一眼就看到叢蘭老公將控制器放在洗手池旁邊,叢蘭老公正在用紙擦著自己的衣服。
楊震眼神示意,張揚一個箭步上去將正在擦衣服的叢蘭老公控制住,他喊道:「你踏馬的什麼人?」
楊震也將控制器拿在手上喊道:「警察,不許動。」
張揚將他按在牆上,開始用手銬銬上。
他還在哭著,「你踏馬開槍啊,我踏馬的不想活了。」
「我他媽不想活了。」
楊震對著大哭的叢蘭老公說道:「你為了不讓他們倆見面,你連孩子都不放過,你還是個人嗎。」
「那他媽不是我孩子,是她跟田大江的。八年了,她一時一刻都沒放下田大江,我踏馬忍了八年了,臨了臨了,叢蘭還不是我的。田大江一出獄她的心就飛了,我怎麼辦?我怎麼辦吶?她要是敢見田大江,我踏馬炸死她。」
「你知道他們倆要見面,所以你就用炸藥來陷害他是不是?那張紙條也是你留的對不對?」
「是我陷害的田大江,怎麼著吧?昨兒你怎麼沒一槍斃了他啊。」
楊震說道:「想斃來著,沒來得及,讓他溜了。」
張揚一把扯過他的頭髮說道:「你他媽的還真是個畜牲,為了個女人讓整個商場都陪葬嘛?」
楊震說道:「帶走。」
張揚押著他出去,田蕊正好跑過來說道:「排爆組那邊已經將炸藥處理完畢並帶走了,孩子還在車上。」
楊震說道:「把他帶回隊裡去,用別的車帶。」
「孩子送到叢蘭那去,讓田大江跟她見一面吧。」
田蕊點點頭說道:「好。」
叢蘭的老公眼淚止不住地流,張揚說道:「哭什麼哭。」
大劉等人把他押走了,張揚跟在楊震的身後。
「楊哥,要不要把他們都帶回去?」
楊震說道:「都帶回去吧,後面還得審,也許需要叢蘭出面,畢竟他們還是合法夫妻。」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