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What can I say?(求收藏!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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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

  手肘攜帶著牢大之力,狠狠砸在哈莉奎茵的胸口。

  「謝特!」

  巨大的力量直接讓哈莉被肘得連連後退,眼冒金星。

  「先生,雖然我和你沒什麼恩怨,但看上去你似乎並不是什麼好人?」

  貓女猛然間一躍而起,銳利手爪呼嘯著抓向林恩面門。

  砰!

  林恩抬手擋住她的手爪。

  「說的好像你是個好人一樣,偷珠寶的賊!」

  貓女靈活得宛若一隻貓,右手手爪被擋住,當即掏出左手,朝著林恩下半身抓去。

  「你們怎麼一個個都喜歡往這兒打?!」

  林恩眉頭一挑,抬腿擋住貓女的另一隻手,同時從系統背包里掏出一條項鍊出來。

  珠寶發出的閃耀光芒當即將貓女的視線吸引了過去。

  「去撿你的項鍊吧!」

  林恩猛然朝著遠處一扔,閃爍寶光的項鍊頓時划過一條弧線,向著遠方飛去。

  貓女立馬拋下他,追趕過去。

  「還有你,哈基蝠。」

  林恩不著聲色的將項鍊收回系統背包,扭頭看向佇立在屋檐上方的終極大BOSS。

  哈基蝠?

  幾乎是在聽到這個稱呼的一瞬間,蝙蝠俠就想起了那個給自己打電話的人。

  難道眼前這個自稱是托尼斯塔克的男人,就是那天給自己打電話,還搶了小丑錢的人?

  「搶劫小丑,隨意殺人...你犯下如此多的罪行,到底想做什麼?」

  蝙蝠俠暗啞低沉的聲音再度響起。

  他銳利如鷹的眸子死死盯著下方的林恩,一股壓抑到極點的危險氣息逸散開來。

  「而且那天的謎語......還有之後你挖韋恩夫婦的墳墓......」

  蝙蝠俠咬牙切齒,臉色陰沉到了極點。

  「我會把你抓住,然後送到法庭,讓法律去審判你!」

  林恩無所謂的說道:「那沒事,我是IRS特工,再花點錢當GCPD的警員就行。」

  見到他如此輕佻且毫無反省的態度,蝙蝠俠拳頭緊緊握著。

  「哥譚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蛀蟲,所以才會變成這個樣子。」

  「短短几個月就犯下了無數案子,殺了至少上百人...你罪大惡極!」

  林恩仿佛聽到什麼笑話一樣,嗤笑一聲。

  「蝙蝠俠,我可比你清楚得多,那些人要麼都是罪犯,要麼都是黑幫成員,總之沒一個乾淨的。」

  「我殺了罪犯,我搶了罪犯,某種程度而言,我才是真正的超級英雄!」

  說著,林恩臉上露出一個自信的笑容。

  「而你...布魯斯韋恩,只不過是個精神變態罷了!」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蝙蝠俠眉頭緊鎖,表面維持平靜,「我是復仇,我......」

  林恩直接打斷了他的話。

  「別裝了,布魯斯韋恩,我知道是你!」

  「我真的搞不懂,你白天是左擁右抱的花花公子,晚上卻追瘋子揍傻子...嘖嘖,這難道就是有錢人的品味嗎?玩的真花。」

  蝙蝠俠:「......」

  什麼叫做追瘋子揍傻子?

  他明明是在打擊罪犯好吧,怎麼在這個傢伙的嘴裡就變得玩的花了?

  而且為什麼對方會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明明他隱藏得很好,也從未在哥譚看見過這個人。

  「話說回來,你是怎麼說服羅賓穿著個綠色短褲就跟你一起乾的?」

  林恩看著蝙蝠俠陰沉的臉色,樂呵呵笑道。

  「看不出來啊,你居然口味如此獨特。」

  蝙蝠俠:「What can I say?」

  羅賓的戰衣明明是為了行動便捷才那麼設計的,怎麼在你嘴裡就變味了?

  「不過有一說一,如果你把韋恩集團給我,我倒是能把哥譚變得更好。」林恩摩挲著下巴,點了點頭。


  「你在做夢。」

  蝙蝠俠聲音冰冷無比,韋恩集團曾經有好幾次都被罪犯掌控過。

  結果那些罪犯不是為了一己私慾,就是為了統治整個哥譚。

  他怎麼可能會把韋恩集團交給這些窮凶極惡的罪犯?

  「等我把你抓進監獄,你就知道自己該怎麼懺悔了!」

  幾乎是一瞬間,蝙蝠俠整個人猛然竄了下來,宛若一隻兇殘的蝙蝠。

  而林恩也早已經做好了準備。

  「man!」

  黑人虛影怒吼一聲,猛然間朝著蝙蝠俠狠狠肘擊。

  蝙蝠俠抬手擋住這記肘擊,順勢握拳朝著眼前的男人砸去。

  然而,一隻紅黃雙色的金屬手臂穩穩的擋住了蝙蝠俠的拳頭。

  緊跟著手臂的手掌處爆發璀璨光芒,能量炮瞬間轟在了蝙蝠俠面門上。

  轟!!

  蝙蝠俠整個人被轟飛出去,狠狠撞到牆壁上,碎石飛濺。

  他晃了晃有些頭昏腦漲的腦袋,雙手支撐著站起,看向剛才那個人。

  只見前方,一架紅黃雙色的金屬戰甲佇立在那,散發著冷色的燈光。

  「你真的是鋼鐵俠?」蝙蝠俠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看過的那個漫畫,心中只覺得荒謬無比。

  難道漫威的漫畫都是真的?

  這個世界真的有鋼鐵俠?

  「我說了,我是蝙蝠幫的托尼斯塔克,你怎麼就不信呢?」

  林恩看了眼系統面板上關於鋼鐵戰甲的耐久度。

  還好剛才那一炮耐久沒有下降,不然他可得難受死。

  不過話說回來,這蝙蝠俠真的只是一個普通人嗎?

  挨了他一炮怎麼一點事都沒有?

  「嘖,不打了,跟你們打一點獎勵都沒有,連BOSS任務都不給一個,還容易浪費我道具。」

  林恩抬頭望著眼前的蝙蝠俠,開口說道:

  「你也別繼續追我了,你追不上,也打不過我,而且你把那些罪犯抓到監獄以及阿卡姆瘋人院裡,他們到時候又逃出來犯罪怎麼辦?」

  「那就繼續將他們抓進去,法律會審判他們!」蝙蝠俠沒有絲毫猶豫,斬釘截鐵說道。

  「那你有沒有想過,他們逃出來之後繼續犯罪,那些被傷害的人怎麼辦?」林恩反問。

  他像是想到什麼,接著說道:

  「還有一些生存困難、走投無路只能犯罪的人,你有沒有想過他們為什麼會犯罪?」

  蝙蝠俠聞言一愣,腦海里不斷思考著這個問題,遲遲得不到答案。

  「這麼說吧,那些走投無路犯罪的人,是因為哥譚生存環境惡劣,才會走上這條路。」

  林恩說著,腳底噴射出藍焰,推動他的身軀緩緩升空。

  「而你把那些罪犯關起來,相當於變相的給他們提供了保護。」

  「他們逃出去之後,又會繼續犯罪殺人,那些被殺的人都是因為你才會死。」

  蝙蝠俠聞言,心中猛然一震。

  眼前這人不僅視人命如草芥,甚至還公然挑釁法律。

  可對方剛才說的話,似乎...不無道理。

  「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想法。」他反駁道。

  沐浴著朦朧的晨光,林恩迅速升空,身影消失在了城市霓虹之中。

  「這是事實,哈基蝠,他們本可以活下來,但卻因為你,才會死掉。」

  「所以你才是哥譚最大的罪犯!」

  蝙蝠俠沉默了,不知該說些什麼反駁這些話。

  晨曦的微光下,他呆立在死寂的街道,宛若一具石像鬼雕塑,逐漸淹沒在城市的喧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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