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重點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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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學的時候。

  劉洋從後面追上來,手裡舉著一張紙條:「書白!快看!」

  林書白接過來一看,是英語課的聽寫成績。劉洋這次居然對了八個,以前都是對兩三個的。

  「有進步啊。」林書白把紙條還給他。

  劉洋挺起胸說到:「那必須,我跟你說,我這周每天晚上都背單詞,背到十一點。我媽都說我轉性了。」

  「你能堅持幾天?」蘇婉在旁邊潑冷水道。

  劉洋不服氣的說:「嘿,你少小看人,我這次是認真的。」

  「你最好是。」蘇婉立刻回懟。

  走到校門口,劉洋揮揮手:「我先走了啊,今天我媽做紅燒排骨,我得早點回去。」

  「你回去吃排骨跟你早走有什麼關係?」蘇婉問道。

  「你不懂,我哥每次吃飯都跟我搶,去晚了連骨頭都沒得啃。」劉洋說完,書包往後背一甩,往校門口跑去。

  蘇婉看著他跑遠的背影,搖了搖頭:「這人真是。」

  「他這樣就挺好。」林書白說。

  蘇婉轉頭看他,眼神有點奇怪:「你今天真的很奇怪。」

  「哪裡奇怪了?」

  「說話一套一套的,跟個老頭子似的。還有中午撿片葉子塞口袋裡,你是不是有什麼毛病?」

  「那葉子挺好看的。」

  「好看你就塞口袋,你當又不是撿破爛的。」蘇婉一臉嫌棄。

  林書白從口袋裡掏出那片落葉,在她面前晃了晃:「你看這紋路,像不像一張網?」

  蘇婉湊近看了一眼:「有點像...所以呢?」

  「沒什麼,就是覺得大自然挺神奇的。」

  蘇婉盯著他看了兩秒,然後伸手摸了摸他的額頭:「沒發燒啊。」

  「你摸我幹嘛?」

  「看看你是不是病了。正常人不會撿片葉子然後說『大自然挺神奇的』。」

  林書白把她的手撥開:「走了,車來了。」

  公交車上,蠻幸運的,後排剛好有兩個挨著的座位。

  蘇婉坐在靠窗的位置忽然問道:「你說你那三篇稿子,到編輯部了沒有?」

  林書白想了想回答道:「應該到了吧,魔都本市,都好幾天了。」

  「那是不是很快就有消息了?」

  「不好說,投稿的人那麼多,編輯每天收到幾百封信,誰知道什麼時候能拆到我的。」

  蘇婉想了想:「也是哦,那你就不著急嗎?」

  「急也沒用。」

  蘇婉歪著頭看了他一眼:「你心態倒是好。」

  「不好也沒辦法。」

  公交車到站了。兩個人下車,走到蘇婉家門口,她回頭說:「明天見。」

  「明天見。」

  「林書白。」蘇婉忽然又叫了他一聲。

  「嗯?」

  「你那篇作文,還有投稿的小說,肯定都能選上。」

  她笑了笑,轉身,關門。

  林書白站在蘇婉家門口,楞了幾秒,腦子裡忽然冒出《夏洛的網》里的那句話——「你一直是我的朋友,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他笑了一下,轉身上樓。

  六樓,林書白家,廚房裡傳來高壓鍋嘶嘶的響聲,王秀蘭正在做飯。

  王秀蘭從廚房探出頭,「洗手吃飯,今天燉了排骨。」

  「好。」

  林書白走到餐桌旁坐下。王秀蘭端著一鍋排骨湯出來,湯麵上浮著幾片冬瓜和蔥花,香味飄了滿屋。

  林建國夾了一塊排骨,忽然開口,「書白,你今天是不是參加了個什麼作文比賽?」

  林書白愣了一下:「爸,你怎麼知道的?」

  林建國笑了笑:「今天下班回來,在樓下碰見蘇婉她爸了。他說蘇婉回家跟他講的,說你寫了一篇作文,好像是參加什麼比賽?」

  王秀蘭放下湯勺,看向林書白:「作文比賽?什麼作文比賽?你怎麼沒跟我說過?」


  林書白沒想到這件事這麼塊就傳到家裡了,頓了頓說到:「就是全市中學生作文大賽,每個班選三篇送到學校參加初選。我寫了篇交上去,老師說先看看,還不一定能選上呢。

  「這種事好歹跟我說一下。」王秀蘭的語氣裡帶著一點意外,又有一點不高興。

  「我尋思著還不一定選上呢,說了萬一沒選上,多丟人。」林書白低頭喝了一口湯。此乃謊言,林書白對《背影》還是挺有信心的,他本來是想等等,獲獎了在跟家裡攤牌的。

  林建國倒是不太在意,笑著說:「這孩子,跟我們還怕丟人?選不上就選不上唄,又不是什麼大事。重在參與嘛。」

  王秀蘭瞪了林建國一眼:「你倒是心大。」然後又看向林書白,「那你寫的什麼內容?給媽講講。」

  「就寫的爸那次送我去火車站的事。」

  林建國筷子停在半空:「火車站?送你去杭城那次?」

  「嗯。」

  「那有什麼好寫的?不就買了個麵包嗎?」林建國撓撓頭。

  「你就別管了」王秀蘭打斷他,看著林書白,眼神裡帶著一點好奇,「已經交上去了是嗎?到時候給媽媽看看。」

  「好。」

  林建國這時在旁邊突然插嘴:「你一個教小學的,人家高中作文能看懂嗎?」

  王秀蘭聽完立刻就炸了:「小學語文就不是語文了?基礎不都是小學打下來的?你連個請假條都寫不利索,還好意思說我。」

  林建國縮了縮脖子,不吱聲了。

  林書白看著父母拌嘴,忍不住笑了一下,低頭繼續吃飯。

  吃完飯,林書白幫王秀蘭收拾了碗筷,回到自己房間。他坐到書桌前,把那片落葉從口袋裡掏出來,放在檯燈下仔細看。葉子已經有點蔫了,但上面的紋路還是很清晰,蛛絲早就不知道掉到哪裡去了。

  他把葉子夾進一本不用的課本里,然後拿出一個新的筆記本,在第一頁寫下:

  《夏洛的網》——長篇童話,約五萬字。主角:小豬威爾伯,蜘蛛夏洛。

  他寫下這些的時候,腦子裡又浮現出那隻灰色蜘蛛在蛛網上織出字的樣子——「王牌豬」「了不起」「光彩照人」。一個蜘蛛用網織出文字,拯救了一頭豬的生命,最後自己死在空蕩蕩的集市上。

  這個故事的力量不在於情節有多複雜,而在於內核精神,友誼、生命、死亡、犧牲與承諾,一隻蜘蛛對一頭豬的承諾,從春天到秋天,直到她生命的最後一刻。

  林書白合上筆記本,看著天花板。窗外工地上的打樁聲已經停了,地基已經快打完了,遠處高架橋上的車流聲隱隱約約傳過來。

  他關掉檯燈,躺到床上,遠處不知道哪家的狗叫了幾聲,然後又安靜了,閉上眼睛,腦子裡最後又閃過的是夏洛對威爾伯說的那句話——「你永遠是我的朋友,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然後他就睡著了。

  周五早上九點,魔都市紹興路74號,《故事會》雜誌社。

  這棟老建築是典型的石庫門風格,紅磚牆,木樓梯,走上去會吱呀作響。

  呂佳拿著一杯咖啡走進辦公室,把包往椅子上一放,習慣性地掃了一眼桌上的信堆。這些是昨天下班前新送來的一批稿件已經分揀好了,整整齊齊碼在桌子右邊,大概四五十封。

  她四十出頭,留著一頭幹練的短髮,鬢角已經能看見幾根白頭髮了。

  喝了一口咖啡,呂佳坐下來開始拆信。做了八年編輯,她已經練出了一套高效的流程。一天下來,能從幾十篇里挑出一兩篇能用的,就算運氣不錯了。

  拆到第七封信的時候,這是一個大信封,信封上的字跡很端正,寄件人地址寫的是魔都本市的某個小區,名字叫「林書白」。信封右下角工工整整地寫著「紅版編輯收」五個字。

  用裁紙刀劃開封口。

  裡面裝著三份稿子,用回形針別著,每一份都用方格稿紙寫得整整齊齊。她看了一眼第一頁——《最珍貴的禮物》。

  她把三份稿子按順序排好,開始看第一篇。

  呂佳看稿子的習慣是先讀一段。如果開頭不行,直接放退稿堆,不浪費時間。但這篇的開頭,她讀完第一段就沒有放下。

  「翠芳站在鏡子前,看著自己那條又黑又長的辮子。這條辮子她從十八歲留到現在,從來沒捨得剪。」


  她繼續往下讀。翠芳和建國,一對住在弄堂亭子間裡的年輕夫妻,窮得叮噹響。快過年了,兩個人都想給對方買一份像樣的禮物。翠芳賣掉了留了多年的長辮子,給建國那塊老懷表買了一條白金表鏈。建國賣掉了父親留給他的懷表,給翠芳的辮子買了一套玳瑁發梳。

  呂佳讀到兩個人回到家,發現禮物都用不上的那段,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後又感覺鼻子好像有點酸。

  「在所有饋贈禮物的人當中,他們兩個是最聰明的。在一切接受禮物的人當中,像他們這樣的人也是最聰明的。」

  她放下稿子,愣了幾秒,然後在稿紙右上角用鉛筆畫了一個圈——這是她的標記,表示「待定,再看一遍」。

  沒有急著看第二篇,而是拿起咖啡又喝了一口。對面的同事正在接電話,聲音壓得很低,聽不清在說什麼。

  第二篇,《午餐》。

  開頭是一段自述:「我第一次見到張女士,是在魔都法租界一家小西餐館裡。那時候我剛在雜誌上發表了幾篇短文,算是個文學新秀,她通過編輯找到我,說想請我吃頓飯,聊聊文學。」

  呂佳看著看著,表情從專注變成了忍俊不禁。那個張女士反覆說「我只吃一道菜」「我不吃午飯」「我只是稍微嘗一點」,結果一道接一道地點——清蒸鱸魚、蟹黃、冬筍、冰淇淋、咖啡。年輕作家看著菜單上的價格,心在滴血,面上還得保持微笑。

  最後一段她讀了兩遍。

  「很多年後,我收到一封信,信上說張女士『死於心力衰竭』。我看著那封信,忍不住想——她到底吃了多少東西,才把心撐破?」

  呂佳這次沒忍住,笑出了聲。

  對面工位的同事掛了電話,抬頭看她:「笑什麼呢?」

  「看到一個好稿子。」呂佳說。

  「難得啊,你這周都退了多少了?」

  「沒數,少說也有百來篇了。」

  同事搖搖頭,沒在說話。

  呂佳把第二篇也畫了圈,然後拿起第三篇——《春華麵館》。

  這篇的開頭不一樣,沒有什麼情節推進,就是一個小麵館的場景。

  「春華麵館開在老城廂一條不起眼的小巷子裡,玻璃門推開的時候會吱呀響,牆上的年畫顏色都淡了,吊扇轉起來有聲音。櫃檯旁邊貼了張紅紙,上面寫著『本店開業十七年』。」

  呂佳讀完最後一段,她放下稿子,沉默了很久。

  然後她拿起紅筆,在三篇稿子的右上角都寫了一個字:「用。」

  寫完她又想了想,把第三篇拿起來重新讀了一遍,在「用」字後面加了一個感嘆號。

  「這三篇,你從哪兒翻出來的?」對面的同事看她表情不對,探過頭來。

  「新稿,剛拆的,你看看,」呂佳把三篇稿子遞了過去。

  同事接過去翻了翻,看了大概十分鐘,抬起頭來的時候表情有點複雜:「這誰寫的?新人?」

  「看地址和名字,應該是個新人。林書白,沒聽說過。」

  「這三篇風格不太一樣啊。第一篇是溫情,第二篇是諷刺,第三篇是……怎麼說呢,看完心裡暖洋洋的。」同事翻到第三篇的結尾又看了一遍,問道:「你打算怎麼處理?」

  三篇都要。」呂佳說,「紅版每期用兩到三篇新人稿,這三篇質量都夠。第一篇可以放在『情感故事』,第二篇放『都市故事』,第三篇……」她想了想繼續說到,「第三篇放卷首。」

  同事有點意外,「卷首?卷首一般不都是名家約稿嗎?」

  呂佳把《春華麵館》拿起來,「但這篇值得。你看這個結尾——『外面的雪還在下,春華麵館的燈還亮著』多好的畫面。放在卷首,讀者翻開雜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篇,多好。」

  同事想了想,點點頭:「行,你跟主編商量吧。不過這個作者你聯繫了嗎?留電話了沒?」

  呂佳翻了一下信封背面,寄件人信息欄里果然寫著一串數字:「留了,手機號。」

  她拿出手機,存下了這個號碼,想了想,沒有馬上撥過去。

  「先發個簡訊吧。」呂佳想到。

  她編輯了一條簡訊:「林老師您好,我是《故事會》紅版編輯呂佳。您的來稿已收到,三篇均擬採用。方便時請回電溝通稿費等事宜。呂佳。」之後呂佳把三篇稿子收進「採用」文件夾,在備忘錄上記下了林書白的名字和電話,備註欄寫了四個字:「重點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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