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親事問題
「之所以說大部分,而非全部,應為當時有些法度也做了修改和廢除,只因那是立國之初,並沒有所謂的祖宗之言,所以不存在阻力,也沒有刻意記錄,多數人都不知道罷了。」
齊衡抿了抿說道:「其實在我看來,法度就好比衣服,立國之初百廢待興,就好比一個嬰兒一樣。
但孩童是會長大的,後面衣服不合身,就必須要更換。
可很多人不願意變,因為維持不變,才能保住他們已經獲得的利益。
變雖然有可能獲得更多,但也有可能連已經得到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
所以得到的越多的人,越不願意去變。
而那些一無所有的人,雖然迫切想變,但他們卻沒有發聲的資格。」
「不錯!」
蘇軾認可的點了點頭,道:「那你覺得王度支去地方上能夠有成效麼?」
「不會,法度上沒有改變,吏治不取得成效,缺少真正做事的人,再好的政策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又怎麼會有成效?」齊衡說道。
蘇軾沉默許久,道:「難道變法就不可能成功?」
「不,只是我們暫時還未想到,所以需要更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為大周的未來謀條路出來!」齊衡正色道。
其實他知道問題所在,封建王朝最大的問題就是官員對於地方鄉紳地主的依賴過重。
官員和鄉紳地主並不是同一個階層,雖然許多官員都是地方大族出身,但當他們為官後,就已經進入了另一個階層。
因為他們的目標已經不一樣了。
鄉紳地主在意的是更多的土地錢財,雖然謀取權利也非常在意。
但官員已經進入權利這個圈子了,他們的目標則是更大的權利。
可朝廷對於地方的掌控,又僅限於縣一級,再往下靠的是當地豪強自治。
地方大族和族老,在鄉鎮的影響力,遠超於朝廷。
有人敢違反朝廷律法,卻不敢違反宗族之法。
宗族甚至有著自己的刑堂,有什麼事自己就處理了。
就拿浸豬籠來說,就屬於民間私刑,就算到了禮法更為嚴苛的明清,朝廷律法對於通姦方面,也多是處以仗刑和徒刑,嚴重才會有死刑。
但官府對於這種做法,卻採取默許。
很大原因就是官員對於地方鄉紳地主依賴太深。
前面說過,朝廷對於官員的兩個硬性要求,是收稅和維護地方安定。
地方賦稅收取,那些鄉紳地主才是大頭,因為他們占據著大量的土地。
其次有很多百姓成為他們的佃農,他們在當地的影響力很大。
一旦官員得罪他們,他們就會在官府收稅時,以各種理由拖延。
甚至還可以煽動百姓製造一些混亂。
有人可能會說,這幾乎等同於造反了,直接對他們下手不行麼?
還真不行,因為缺乏足夠的證據。
而且地方官員也沒那麼大權限,需要上報朝廷。
可真要上報朝廷,官員的前途也完了。
因為這會凸顯出官員能力不行。
也正因為地方官員對當地鄉紳地主的依賴,官員到任後,先做的就是要向他們示好。
對於官員來說,只要能保持賦稅足額,地方穩定,自己干幾年不升遷也會調往他處,犯不上和那些鄉紳地主較勁。
要想讓朝廷政策得以貫徹執行,只有讓官員擺脫這種依賴。
可皇權不下鄉,又讓這件事陷入了一個死循環。
當官員能夠擺脫對地方鄉紳和地主的依賴,嚴格執行朝廷政令又能得到政績升官,官員豈能不上心?
想要解決這件事,並非一個人或者一群人能夠做到的,而是需要一個非常有魄力的皇帝支持。
所以齊衡並沒有說出來,而是在等待時機。
將蘇軾送回家後,齊衡便回家了。
接下來幾天齊衡並沒有出門,卻讓不為盯著外界的消息。
王安石還是在早朝之上提出了變法,引起了軒然大波。
守舊派的反對,革新派的沉默,讓他心灰意冷。
若是沒有那天齊衡的勸說,他會選擇直接辭官。
但因為齊衡的勸說,他雖然心灰意冷,卻提出沒有辭官。
而是請求外放。
官家也被王安石弄得有些頭大,順勢答應了下來。
將王安石貶去通州擔任知州。
王安石離京後,開封府鄉試的結果也出來了。
齊衡名列三十五名,盛長柏二十一名,盛長楓則是一百零七名。
兒子中舉,平寧郡主喜極而泣,不僅張羅著祭祖,還要大擺宴席慶祝。
最後在齊衡的勸說下,才打消了這個念頭。
隨著齊衡中舉的消息傳開,來齊家拜訪的貴婦就多了起來。
這些貴婦登門時,還帶著家中快要及笄的女兒,目的不言而喻。
一家有女百家求。
婚事上,哪怕女方門第低於男方,也不可能主動提出聯姻。
但卻能言語中暗示,若是男方有意,便能托媒婆去說親了。
齊家和皇室親近,要是官家無子也就罷了,如今官家老來得子,齊家和皇室親近的關係還能延續下去。
而且齊衡也爭氣,別小看只是通過鄉試,獲得了舉人的功名。
可實際的科舉制度中,舉人其實已經具備做官的資格了。
只是因為大周官員太多,不缺官員,朝廷壓根不會給舉人授官。
但以齊家的門第,加上和皇室的關係,舉人功名的作用,和進士其實也沒什麼差別。
齊衡有前途,齊家門第又足夠高,和皇室關係又親近,自然是汴京上層權貴聯姻的首選。
雖然平寧郡主還想著齊衡能夠金榜題名,暫時不急著讓齊衡成婚。
但不急和不考慮是兩碼事,這幾天用飯時,平寧郡主和齊宣討論各家適齡女子的次數明顯增多了起來。
齊衡也不得不正視起了自己的婚姻問題。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作為子女的只能遵從,並沒有插嘴的資格。
但齊衡並不想盲婚啞嫁,雖然自由戀愛不現實,但他也不願意娶個完全不了解的女人。
齊衡這些年,跟著母親去一些人家走動,也認識一些所謂的大家閨秀,但那些都太端著了。
小小年紀,說話做事一板一眼的,跟個小大人一樣。
雖然看似好像很成熟,可在齊衡看來,更像是被刻意教導出來的成熟。
一想到要和一個如花似玉的年紀,卻古板的像幾十歲的人,他就有些不寒而慄。
齊衡抿了抿說道:「其實在我看來,法度就好比衣服,立國之初百廢待興,就好比一個嬰兒一樣。
但孩童是會長大的,後面衣服不合身,就必須要更換。
可很多人不願意變,因為維持不變,才能保住他們已經獲得的利益。
變雖然有可能獲得更多,但也有可能連已經得到的利益都會受到影響。
所以得到的越多的人,越不願意去變。
而那些一無所有的人,雖然迫切想變,但他們卻沒有發聲的資格。」
「不錯!」
蘇軾認可的點了點頭,道:「那你覺得王度支去地方上能夠有成效麼?」
「不會,法度上沒有改變,吏治不取得成效,缺少真正做事的人,再好的政策得不到有效的執行,又怎麼會有成效?」齊衡說道。
蘇軾沉默許久,道:「難道變法就不可能成功?」
「不,只是我們暫時還未想到,所以需要更多志同道合之人,一起為大周的未來謀條路出來!」齊衡正色道。
其實他知道問題所在,封建王朝最大的問題就是官員對於地方鄉紳地主的依賴過重。
官員和鄉紳地主並不是同一個階層,雖然許多官員都是地方大族出身,但當他們為官後,就已經進入了另一個階層。
因為他們的目標已經不一樣了。
鄉紳地主在意的是更多的土地錢財,雖然謀取權利也非常在意。
但官員已經進入權利這個圈子了,他們的目標則是更大的權利。
可朝廷對於地方的掌控,又僅限於縣一級,再往下靠的是當地豪強自治。
地方大族和族老,在鄉鎮的影響力,遠超於朝廷。
有人敢違反朝廷律法,卻不敢違反宗族之法。
宗族甚至有著自己的刑堂,有什麼事自己就處理了。
就拿浸豬籠來說,就屬於民間私刑,就算到了禮法更為嚴苛的明清,朝廷律法對於通姦方面,也多是處以仗刑和徒刑,嚴重才會有死刑。
但官府對於這種做法,卻採取默許。
很大原因就是官員對於地方鄉紳地主依賴太深。
前面說過,朝廷對於官員的兩個硬性要求,是收稅和維護地方安定。
地方賦稅收取,那些鄉紳地主才是大頭,因為他們占據著大量的土地。
其次有很多百姓成為他們的佃農,他們在當地的影響力很大。
一旦官員得罪他們,他們就會在官府收稅時,以各種理由拖延。
甚至還可以煽動百姓製造一些混亂。
有人可能會說,這幾乎等同於造反了,直接對他們下手不行麼?
還真不行,因為缺乏足夠的證據。
而且地方官員也沒那麼大權限,需要上報朝廷。
可真要上報朝廷,官員的前途也完了。
因為這會凸顯出官員能力不行。
也正因為地方官員對當地鄉紳地主的依賴,官員到任後,先做的就是要向他們示好。
對於官員來說,只要能保持賦稅足額,地方穩定,自己干幾年不升遷也會調往他處,犯不上和那些鄉紳地主較勁。
要想讓朝廷政策得以貫徹執行,只有讓官員擺脫這種依賴。
可皇權不下鄉,又讓這件事陷入了一個死循環。
當官員能夠擺脫對地方鄉紳和地主的依賴,嚴格執行朝廷政令又能得到政績升官,官員豈能不上心?
想要解決這件事,並非一個人或者一群人能夠做到的,而是需要一個非常有魄力的皇帝支持。
所以齊衡並沒有說出來,而是在等待時機。
將蘇軾送回家後,齊衡便回家了。
接下來幾天齊衡並沒有出門,卻讓不為盯著外界的消息。
王安石還是在早朝之上提出了變法,引起了軒然大波。
守舊派的反對,革新派的沉默,讓他心灰意冷。
若是沒有那天齊衡的勸說,他會選擇直接辭官。
但因為齊衡的勸說,他雖然心灰意冷,卻提出沒有辭官。
而是請求外放。
官家也被王安石弄得有些頭大,順勢答應了下來。
將王安石貶去通州擔任知州。
王安石離京後,開封府鄉試的結果也出來了。
齊衡名列三十五名,盛長柏二十一名,盛長楓則是一百零七名。
兒子中舉,平寧郡主喜極而泣,不僅張羅著祭祖,還要大擺宴席慶祝。
最後在齊衡的勸說下,才打消了這個念頭。
隨著齊衡中舉的消息傳開,來齊家拜訪的貴婦就多了起來。
這些貴婦登門時,還帶著家中快要及笄的女兒,目的不言而喻。
一家有女百家求。
婚事上,哪怕女方門第低於男方,也不可能主動提出聯姻。
但卻能言語中暗示,若是男方有意,便能托媒婆去說親了。
齊家和皇室親近,要是官家無子也就罷了,如今官家老來得子,齊家和皇室親近的關係還能延續下去。
而且齊衡也爭氣,別小看只是通過鄉試,獲得了舉人的功名。
可實際的科舉制度中,舉人其實已經具備做官的資格了。
只是因為大周官員太多,不缺官員,朝廷壓根不會給舉人授官。
但以齊家的門第,加上和皇室的關係,舉人功名的作用,和進士其實也沒什麼差別。
齊衡有前途,齊家門第又足夠高,和皇室關係又親近,自然是汴京上層權貴聯姻的首選。
雖然平寧郡主還想著齊衡能夠金榜題名,暫時不急著讓齊衡成婚。
但不急和不考慮是兩碼事,這幾天用飯時,平寧郡主和齊宣討論各家適齡女子的次數明顯增多了起來。
齊衡也不得不正視起了自己的婚姻問題。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作為子女的只能遵從,並沒有插嘴的資格。
但齊衡並不想盲婚啞嫁,雖然自由戀愛不現實,但他也不願意娶個完全不了解的女人。
齊衡這些年,跟著母親去一些人家走動,也認識一些所謂的大家閨秀,但那些都太端著了。
小小年紀,說話做事一板一眼的,跟個小大人一樣。
雖然看似好像很成熟,可在齊衡看來,更像是被刻意教導出來的成熟。
一想到要和一個如花似玉的年紀,卻古板的像幾十歲的人,他就有些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