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為什麼要寫這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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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普森十根手指交叉在一起。

  「金在電話里和我說了你的故事梗概。FBI,連環殺人,吃人的精神病學家。」

  他停了一下。

  「金還說了一句話。他說——這個人不像是個計程車司機。」

  湯普森的目光從林恩移到埃琳娜,又移回來。穿透力極強的眼神。

  「我在這個位子上做了五年。每周平均收到六十封投稿,一年三千多封。你知道我最後簽了幾本嗎?」

  「多少?」

  「去年,七本。」

  這個數字仿佛懸在空中,林恩和埃琳娜說不出話來。

  「其中三本賣得還行,兩本勉強回本,兩本賠了。金的《魔女嘉莉》,我翻了三頁就知道這東西能賣,但還僅僅是勉強回本。」

  他吸了一口雪茄。煙圈慢慢升起來。

  「但金是金,你是你。金推薦你來,所以我才願意坐在這。但,他的推薦不等於我的合同。」

  林恩沒有說話。他的後背出了一層薄汗。

  「所以,」湯普森拿起那疊打字稿,沒有打開,而僅僅是用拇指念了念紙邊,「在我讀之前,我想先聽你說。」

  「說什麼?」

  「說這個故事。用你自己的嘴。別告訴你寫了什麼,我不想知道你的劇情梗概。我要知道你為什麼寫這個東西。」

  這個問題不在排練里。

  麥克扮演編輯的時候,只問了「你的故事講了什麼」,而沒有問「你為什麼要寫這個故事」。

  湯普森果然毒辣銳利。他關心的居然是寫作的動機。

  林恩的大腦飛速運轉。他能感覺到旁邊埃琳娜隱隱擔憂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因為我在開計程車。」

  湯普森的眉毛抬了一下。

  「我每天在曼哈頓跑十一個小時,什麼人都拉過。醉鬼、妓女、投行家、嬉皮士、離家出走的女孩。你在駕駛座上聽他們絮絮叨叨地講話,有時候他們只把你當成一個宣洩的垃圾桶。」

  林恩停了一下。

  「但是,偶爾會碰到那麼一種人,他坐上來之後不說話,不打電話,不抽菸。就那麼安安靜靜地坐在后座。你從後視鏡看他一眼,他在看窗外。你再看一眼,他還在看窗外。到站了,他付了錢,下車了。」

  「然後你開走之後,覺得不對勁。哪哪都不對勁。后座還殘留著一股什麼味道。你也說不清楚,但那個味道讓你一整天都不舒服。」

  林恩看著湯普森。

  「漢尼拔就是那種人。他坐在你對面的時候,你覺得他非常禮貌。你甚至會覺得他比你的大學教授還要博學、文雅和鎮定。但你回到家,半夜兩點鐘醒過來的時候,盯著天花板,你才開始害怕。」

  辦公室安靜了幾秒。外面的雪還在慢慢拍打著落地窗。

  湯普森沒有點頭,也沒有搖頭。他把雪茄放在菸灰缸的凹槽上,緩緩靠向椅背。

  「金在電話里的原話是——『這是我今年讀過最讓人不舒服的東西。』不舒服。不舒服。」湯普森重複了兩遍這個詞,然後慢慢說:

  「「不舒服」和文學有什麼關係?」

  「好的文學一定讓人不舒服。比如,莎士比亞的東西也讓人不舒服——嗯...至少人們看完《哈姆雷特》後不會舒服吧?」

  「不對。」湯普森的聲音突然變硬了,「好的東西讓人心甘情願掏錢。不舒服的東西讓人把書扔進垃圾桶。」

  這就是湯普森的節奏。先讓你放鬆,再把刀遞到你面前。

  排練的時候從沒有想到過這一層。麥克沒有這麼鋒利。

  林恩的視線盯著湯普森,慢慢說:「如果,我是說如果,一個人讀完《沉默的羔羊》後失眠了,害怕了,他會怎麼做?只有一種可能,告訴他的朋友,昨夜我失眠了,僅僅因為讀了一本書。然後——」

  「然後他的朋友也會忍不住買一本回來,人總是不信邪的。」

  湯普森盯著林恩看了大概三秒。

  然後他的目光轉向了埃琳娜。

  「克拉克女士。」

  「燈塔人才管理公司。」湯普森把那張名片從胸前口袋裡拿了出來。他用兩根手指捏著名片的一角,像捏著一枚證物。「我剛才說了,我做了五年出版。紐約的文學經紀公司,我不敢說全認識,但叫得上名字的少說有二十幾家。」


  他把名片在桌子上輕輕放了下來。兩根手指按住名片,緩緩推到埃琳娜面前。

  「燈塔。埃琳娜·克拉克。我都是第一次聽說。」

  林恩的心跳突然加快了。這是排練中最薄弱的環節。

  埃琳娜的手放在膝蓋上。林恩用餘光瞥了一眼,她的手指沒有動。

  埃琳娜又說了一遍:「我們是新公司。」

  「有多新?」

  「去年成立的。」

  「去年。」湯普森把咬了一下嘴唇,「那你在成立燈塔之前,在哪裡工作?」

  排練里沒有這個問題。

  「我之前不在出版行業。」埃琳娜說。

  湯普森的眼睛眯了一下。這個回答太誠實了。

  「不在出版行業。那在哪個行業?」

  「服務業。」

  「服務業。」

  酒吧里冰塊碎裂的聲音似乎從很遠的地方傳過來。

  湯普森在沉默。

  他的沉默就是一張漁網,撒出去,等著看什麼魚會自己游進來。

  五秒。

  十秒。

  埃琳娜沒有動。沒有補充。沒有解釋。就那麼坐在那裡,安安靜靜地回望著湯普森。

  林恩突然意識到了一件事。

  排練的時候,他和麥克花了所有的時間教埃琳娜怎麼說話。但他們忽略了一件更重要的事——埃琳娜最大的武器不是說話,是不說話。

  一個調酒師每天晚上站在吧檯後面,面對醉鬼、瘋子和所有想跟她搭話的人。她最擅長的事情就是沉默。

  而沉默在談判桌上,有時候比任何台詞都管用。

  湯普森終於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往前欠了一下身子。

  「好,克拉克女士。那我換一個問題。你讀過這份稿子?」

  「讀了。」

  「全讀了?」

  「全讀了。」

  林恩心裡一緊,他知道埃琳娜只讀完了前二十頁。

  「你覺得哪一段最好?」

  又是一個排練里沒有的問題。

  埃琳娜想了一下:「第十頁。」

  「第十頁,寫了什麼?」

  「女探員第一次見漢尼拔。漢尼拔在聞她身上潤膚露的味道。他說了一句話。」

  「什麼話?」

  「「你用伊芙艷潤膚露,有時抹『比翼雙飛』香水,可今天沒有。今天你肯定沒用香水。」」

  「你記得。」

  「我記得。」

  辦公室里又安靜了。

  湯普森看了埃琳娜大概有四秒鐘。

  然後他低下頭,翻開了手稿的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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