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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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正是紐約最忙的時候。曼哈頓的街上全是趕著購物和看演出的人,計程車幾乎不用等客,停下來就有人拍車窗。

  林恩趁著送一個客人去唐人街的間隙,拐進了勿街旁邊一條窄巷子裡的複印店。店面很小,夾在一家中藥鋪和一家裁縫店之間,玻璃門上貼著「複印打字傳真護照照片」。

  老闆是個廣東人,六十來歲,戴著老花鏡,正在給一摞菜單打字。

  林恩把那張啤酒訂貨單背面的「名片」拍在櫃檯上。

  「照這個排版,幫我印二十張。白底黑字。厚一點的紙。」

  老闆把老花鏡往鼻尖上推了推,低頭看了一眼。

  「燈塔人才管理公司?」他用廣東話念了一遍英文,發音離譜,但態度認真,「你是開公司的?」

  「朋友的公司。幫她印的。」

  「名片一毛錢一張,二十張兩塊。加急多五毛。」

  「加急。」

  老闆把訂貨單翻過來看了看,又翻回去,用一根黃了的指甲點著上面的字:「這個電話號碼確定沒錯?我列印過這種號碼的,一聽就是酒吧。」

  「沒錯。就是這個。」

  「你朋友的公司開在酒吧里?」

  「她喜歡在有創意的地方辦公。」

  老闆哼了一聲,沒再問,轉身去排版了。

  十五分鐘後,二十張名片擺在林恩面前。白底黑字,字體端正,紙張挺括。比啤酒訂貨單強了一百倍。林恩拿起一張,翻來覆去看了看——燈塔人才管理公司,文學經紀人,埃琳娜·克拉克。

  像那麼回事。至少,像那麼三十秒——三十秒夠了,夠遞出去、夠對方掃一眼、夠塞進名片夾。沒人會盯著一張名片研究超過三十秒的。

  他付了兩塊五,把名片裝進夾克內袋,出了複印店。

  巷子裡飄著隔壁中藥鋪的當歸味和裁縫店熨斗的蒸汽味。一個老太太蹲在牆根擇菜,身邊的竹筐里堆著一把蒜苗。

  林恩站在巷口抽了半根煙。他想了想,又走回複印店。

  「老闆,再幫我加一行字。」

  「什麼字?」

  「名字下面加一行小字:『精品化運營,專注文學代理。』」

  「加字多五毛。」

  「行。」

  ——

  金寄回來的手稿後一百頁也到了。

  林恩是在車行的鐵皮棚子裡拆的信。信封上的郵戳是緬因州班戈,金的字跡歪歪扭扭,地址寫得東倒西歪,郵差大概費了不少勁才找到這棟樓。

  信封里除了手稿,還夾了一張紙條。金的字跡:

  「結尾那段我折了個角。你自己看。另外你能不能找台打字機敲一遍?沒有出版社會看手寫稿的。——S.K.」

  林恩把手稿翻到折角的那一頁。

  是地下室那場戲。克拉麗絲在黑暗中開槍的段落。金在頁邊用鉛筆畫了一條豎線,從第一行拉到最後一行,旁邊寫了一個詞:

  「慢。」

  只有一個字。

  林恩看著那個字看了很久。

  然後他把手稿攤在副駕駛座上,從口袋裡掏出鉛筆頭,開始改。

  他沒有打字機,因為他買不起。一台二手的雷明頓至少要四十塊,這筆錢夠他吃兩周的飯。金說得對,沒有出版社會認真對待一份手寫稿——但那是以後的事。先把東西改對。打字的問題,走一步看一步。

  他趁著等紅燈的時候改了三行。綠燈亮了,喇叭聲從後面炸過來,他這才把鉛筆夾進稿紙,掛擋起步。

  ——

  傍晚收工後,林恩在車行附近的公共電話亭打了兩個電話。

  第一個打給酒吧。

  不是埃琳娜接的。是一個粗聲粗氣的男人,大概是白班的酒保,操著一口沙啞的嗓子:「什麼?找誰?埃琳娜?她上夜班,八點以後來。」

  「幫我留個口信。告訴她林恩找她,周日下午三點,東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的洗衣店門口見。讓她穿上次說的那套西裝。她知道的。」

  「洗衣店?穿什麼衣服?你們搞什麼名堂?」


  「你就幫我轉達就行。」

  「行行行。」電話那頭傳來玻璃杯碰撞的聲音,「還有別的嗎?」

  「告訴她帶上一個文件夾。」

  「什麼文件夾?算了,我記不住了,你自己晚上打過來跟她說吧。」

  「再打一個電話就要再花上兩毛五。」

  「那你就祈禱她能聽懂我轉述的版本吧,兄弟。」

  電話掛了。

  林恩又摸出最後一枚兩毛五的硬幣。

  第二個電話打給弗里曼的《午夜驚奇》。

  響了七八聲,沒人接。林恩正準備掛的時候,聽筒里突然傳來一陣巨大的搖滾樂聲,然後是麥克那個瘦瘦高高黑人的聲音:

  「《午夜驚奇》,嚇死你沒商量,你找誰?」

  「弗里曼在嗎?」

  「老大這幾天不在。怎麼了?」

  「弗里曼什麼時候回來?」

  「你先告訴我你是誰?」

  「林恩。寫《腸子》的那個。」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秒。搖滾樂聲小了——麥克大概把收音機的音量擰低了。

  「操。腸子。我他媽這輩子都忘不了那玩意。弗里曼走了之後還在罵我。」麥克清了清嗓子,「你找老大什麼事?」

  「我約了下周一去蘭登書屋見一個編輯。我需要有人幫我排練一下。弗里曼好歹是搞出版的,我想讓他幫我把把關。」

  「蘭登書屋?操。」麥克吹了一聲口哨,「你小子動作挺快。」

  「所以弗里曼什麼時候能回來?」

  「我不知道。但是——」麥克停了一下,林恩能聽到他在那頭掰手指的聲音,「你要是想找人幫你排練的話,我也行。」

  「你?」

  「怎麼,瞧不起我?我在這行幹了兩年半了。弗里曼見客的時候我都在旁邊坐著。而且我之前在一家文學雜誌社跑過腿,去大出版社送校樣的時候,編輯們談事情我在門口聽了不少。」

  林恩猶豫了一秒。

  「你能演編輯嗎?」

  「我能演任何人。」麥克的聲音突然變了,變得低沉、平穩、帶著一絲矜持的鼻音:「你好,我是蘭登書屋的編輯,請坐,咖啡還是茶?——怎麼樣?」

  林恩握著話筒,愣了一下。

  「挺像一回事啊,麥克。周日下午三點,東村第七街和B大道路口,洗衣店門口。」

  「我到。但你得請我喝杯咖啡。」

  「不行,當時誰說——不收黃種人的稿子?」林恩模仿著麥克當時一口濃厚的東海岸口音,「我怎麼記得你還準備掏槍了?」

  話筒對面笑了一聲:「操,我他媽一個黑鬼,那不叫種族歧視。我給你道個歉。」

  「行。我可以請你五毛錢一杯的那種。」

  「蘭登書屋的編輯不喝五毛錢的咖啡。」

  「但冒充蘭登書屋編輯的打字員喝。」

  「操你的。三點見。」

  電話掛了。

  林恩從電話亭里出來。曼哈頓的路燈剛亮,橘黃色的光落在人行道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

  他把手插進夾克口袋。左邊是金的紙條,已經軟得快散了。右邊是二十張嶄新的燈塔人才管理公司名片。

  一個中國計程車司機、一個緬因州的調酒師和一個沒錢了的地下恐怖雜誌的打字員。

  周日排練。周一上場。

  好戲即將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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