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趕山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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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林野是爬回木屋的。

  他實在走不動了。

  一里路。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完的。

  記憶的最後,是他看見木屋門框時,身體再也撐不住,往前栽倒。

  等他再恢復意識,人已經躺在火堆旁的乾草鋪上。

  林野看向自己的腳。

  我靠。

  那已經不是腳了,是兩塊血肉模糊的爛肉。

  腳底板上有七八道傷口,是被碎石劃的,還有被樹枝扎的。

  有些還在滲血,有些因為沾了泥土已經發腫,泛著青紫色。

  最大的一道口子橫貫左腳掌,有兩寸多長,皮肉翻卷,能清晰的看到裡面的筋膜和肌肉。

  他試著動了動腳趾。

  「嘶!」

  一股劇痛從腳底板竄到後腦勺。

  林野疼的弓起身子,額頭青筋暴起,胃裡一陣翻騰。

  他媽的。

  這酸爽。

  他咬著牙,撐起上半身挪到牆角,從水缸里舀了一瓢涼水,顫抖的澆在自己腳上。

  當冰冷的溪水碰到翻開的傷口時。

  林野的眼前一黑。

  他感覺像是有東西在刮他的骨頭。

  身體劇烈的顫抖,喉嚨里發出壓抑的嘶吼,但他死死咬住嘴唇,沒讓自己叫出聲。

  不能叫。

  他爹當年走的是雪地,他走的是泥地。

  他要是還叫喚,那他媽就不是人了。

  這時,一直沉默的周同站了起來。

  他走到角落,從雜物中翻出一個獸皮縫製的小口袋。

  那口袋看起來油膩膩的,散發著一股草藥和獸脂混合的氣味。

  周同打開袋口,捏出一撮黑褐色的草藥粉末。

  抓起林野那隻還在滴血的左腳,把那撮藥粉直接按了上去。

  藥粉接觸到傷口,林野的瞳孔猛的收縮。

  「操!」

  他終於沒忍住,一聲怒罵脫口而出。

  這比剛才用水沖傷口還要疼。

  一股灼痛傳來,比剛才走路時還要疼。

  我靠,這老瞎子是真下死手啊!

  這是治傷還是上刑?

  這他媽是想直接把我送走,好繼承我那一百多塊錢的遺產嗎?!

  林野疼的渾身抽搐,他死死的瞪著周同,那眼神像是要咬人。

  但周同那隻獨眼很平靜。

  他用布滿老繭的手死死的按住林野的腳,任由他掙扎,直到那陣灼痛過去。

  灼痛過後,一股帶著薄荷味的麻意從傷口處緩緩向四周蔓延。

  涼意所到之處,疼痛漸漸變得遲鈍、麻木。

  雖然還是疼,但已經變成可以忍受的鈍痛。

  林野大口的喘著粗氣,後背的棉襖已經被冷汗濕透。

  他靠著木牆坐著,腳被架在一塊木頭上,上面敷著黑褐色的草藥。

  疼的睡不著,但又不好意思在周同面前哼唧。

  火堆里的柴火燒得「噼里啪啦」的響。

  周同坐回火堆另一邊,背靠著一根房梁支撐柱,又拿出磨刀石和剝皮小刀。

  「嚓——嚓——嚓——」

  刀刃和石頭摩擦的聲音,在夜裡顯得很刺耳。

  林野不知道這種折磨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他甚至開始懷疑,自己跑來找周同拜師,到底是不是一個正確的決定。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

  忽然,周同開口了。

  「趕山人,有趕山人的規矩。」

  「你爹,跟我學手藝的時候,我教他的頭一樣東西,不是看,不是聽,也不是走。」

  他把那把鋒利的小刀,插在了身旁的木墩上。


  「是規矩。」

  林野心裡一動。

  太陽打西邊出來了?這老瞎子今天居然有興致上課了?

  周同\沉默了一會兒。

  「規矩一:取獵不絕。」

  「你在山裡看到一窩兔子,六隻,你最多拿三隻,留三隻。你看到一群狍子,八隻十隻成群的走,你只打跑在最前頭的那隻公狍子,不打後面帶崽的母的。你要是看見一頭母鹿,後面跟著一隻沒斷奶的小鹿,你就當沒看見,扭頭走人。」

  「為什麼?因為你得給山留根。」

  「今年你把這一窩兔子全端了,明年這條溝里,就再也見不著兔子了。你把那頭母鹿和小鹿全打了,後年這片山上,可能就絕了鹿種。」

  「你給山留了根,山,才會年年給你吃的,給你穿的。」

  「這不是菩薩心腸,這是一筆帳。」

  周同那隻獨眼,落在了林野的臉上。

  「你不給山留根,就是在吃絕戶。吃絕戶的人,遲早有一天,會被山收了去。」

  林野心裡一震。

  吃絕戶。

  這三個字,讓他瞬間想起了那伙被他送進去的盜獵賊。

  那幫孫子,鋸了鹿角就把幾百斤的鹿身子扔在山裡爛掉,在河裡下絕戶粉,恨不得把一條河裡的魚都毒死。

  那才是吃絕戶。

  跟周同說的這個比起來,簡直就是反著來的。

  一個是想讓山里永遠有東西,另一個是想刮地三尺。

  周同又拿起刀,在磨刀石上不緊不慢的蹭了兩下。

  「規矩二:殺生有度。」

  「餓了,才殺生。缺錢了,才殺生。不是為了好玩,不是為了跟人顯擺你槍法有多准,更不是為了在誰面前出風頭。」

  「山裡的每一條命,不管是一隻兔子,還是一頭熊,都是山神爺記在帳上的。你取了它的命,就欠了山神爺一筆帳。」

  他磨刀的動作停了停,那隻獨眼從刀刃上移開,直勾勾的看了林野一眼。

  「你欠的帳多了,山神爺,就要來收帳了。」

  周同的嘴角,忽然扯了一下,扯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

  「你王叔,跟你說過我為什麼住在這兒吧?」

  林野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點了點頭,沒敢接話。

  王叔說過,周瞎子年輕時候打獵,誤殺了一個同伴,從此就瞎了一隻眼,一個人躲進了這深山老林,再也沒出去過。

  周同沒有展開說下去。

  他只是低下頭,沉默了很久。

  整個木屋裡,只剩下柴火燃燒的「噼啪」聲。

  過了許久,他才說了最後一句話。

  「槍,是讓你活命的傢伙。」

  「不是讓你當山大王的令牌。」

  「你要是哪天,忘了這兩條規矩……」

  「你就不配拿槍。」

  「也不配,再進這座山。」

  林野把這兩條規矩,刻進了自己的骨頭裡。

  取獵不絕。

  殺生有度。

  這就是趕山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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