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這幫人,不能留在山裡
林野走向了王守義家。
這夥人有備而來。
推開王守義家院子的木門,王叔正坐在屋檐下抽旱菸。
「咋了?」
林野沒說話,從懷裡掏出那兩圈鋼絲套,遞到王守義面前。
王守義接過去,只看了一眼,臉色就變了。
「在哪兒發現的?」
「昨天那個山谷,往北三百步,一棵老柞樹底下。」
「腳印至少有三組,分了兩路。我跟了北邊那一路,發現了這兩個套子。而且,在林子深處,我看到煙了。」
「煙?」王守義的瞳孔縮了一下。
「對,燒火的煙。他們紮營了。」
王守義把那兩圈鋼絲套拿在手裡,翻來覆去的看。
他用粗糙的指肚摩挲著鋼絲的接頭處,臉色越來越難看。
「雙股絞絲的套子。」
「這玩意兒,你在鎮上的供銷社裡買不到,得是懂行的人自個兒拿鐵鉗子一點點絞出來的。能編這種套子的,都是老手,不是第一回幹這事了。」
我靠。
團伙作案。
這下更麻煩了。
王守義讓林野把鋼絲套先收好,不要扔。
「這東西是證據,以後可能用得著。」
他抽完最後一口旱菸,嚴肅的叮囑:
「既然已經知道了他們的大概位置,明天,你可以再去看一眼。」
「還要去?」林野問。
「對,還得去。」王守義很肯定的說,「咱們得搞清楚,這幫人到底想幹啥。但你必須給我記住三條規矩!」
「第一,不能讓他們發現你!你的『無痕走』練得再好,也得把腳底板走穩了,不能弄出一點動靜!」
「第二,不能靠得太近!看見人影就立馬趴下,寧可看不清,也絕不能往前湊!」
「第三,天一擦黑,不管看到啥,都必須給我回來!山裡的黑天,是他們的地盤,不是你的!」
林野明白王叔話里的分量。
第二天,林野又進了山。
這一次,他比昨天更小心。
他選擇了從山谷下游的一條干溪溝里,貓著腰,一點一點往上游摸。
溪溝兩邊的灌木叢長得又高又密,是很好的掩護。
他全程弓著身子,每一步都踩在溪溝底的鵝卵石上,用上了「無痕走」的技巧,腳下幾乎發不出聲音。
這感覺,真刺激。
上輩子躲債的時候,要是會這手藝,也不至於被堵在小巷子裡打斷腿。
他順著昨天那組往北的腳印方向,往更深的地方走了大約一里地。
周圍的樹木越來越茂密,光線也暗了下來。
空氣中開始有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起初很淡,像是某種野獸的騷味,但越往前走,那味道就越濃。
在一片樺樹林的邊緣,他停下了腳步。
那股味道,在這裡很濃烈。
是血。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還混著皮肉開始腐敗的臭味。
林野的呼吸一滯。
他放慢腳步,近乎匍匐前進,一點點撥開面前擋路的灌木枝條,往味道的來源方向看過去。
然後,他看到了那隻鹿。
一隻成年的公馬鹿。
體型巨大。
它倒在一棵白樺樹底下,身體已經僵硬,四條粗壯的腿蜷曲著。
脖子上,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割口,是被鋒利的刀刃一刀割斷的。黑色的血跡染紅了它身下一大片雪地,已經凍成了冰坨。
他的視線落在了鹿的頭上。
鹿角。
那對分了至少六個叉的鹿角,沒了。
被人用鋸子,從根部齊刷刷的鋸掉了。
只剩下頭頂兩個碗口大的血窟窿,血肉模糊,已經凍得發黑結痂。
傷口周圍,還凝固著幾點白色的腦漿。
我操!
盜獵者只取了鹿角。
就為了那兩根角!
一隻將近四百斤的公馬鹿,山裡頭的大傢伙,他們就要了頭上那點東西。
剩下的肉、皮、骨頭,全都扔在了這裡,任由它腐爛,被畜生啃食。
幾隻灰黑色的烏鴉正蹲在鹿的脊背上,用尖利的喙啄食著鹿眼。
看到林野走近,它們「呱呱」的怪叫著,撲棱著翅膀飛了起來,在林野頭頂盤旋。
這幫天殺的雜碎!
這已經不是打獵了。
這是屠殺!
是糟蹋!
林野用指尖摸了摸鹿脖子上那道割口的邊緣。
刀口平滑,利落。
一刀斃命,手法很乾脆。
他又繞著鹿的屍體檢查了一圈。
除了脖子上這致命的一刀,鹿的身上沒有任何傷口,沒有掙扎的痕跡。
這隻鹿是被套子或者夾子困住,動彈不得時,被人走過去抹了脖子。
林野開始在周圍搜索。
在雪地里來回踱步,視線掃過每一棵樹,每一片灌木叢。
在死鹿周圍不到二十步的範圍內,他找到了三個和昨天一樣的鋼絲套。
還有兩個黑漆漆的鐵傢伙。
鐵夾!
其中一個鐵夾,很大。
夾口張開有三十多公分寬,兩排鋸齒般的鐵齒又長又尖,上面還帶著干黑的血跡,甚至粘著幾撮褐色的獸毛。
林野認識這玩意兒。
這是山里一種很霸道的「坐地虎」。
這種大鐵夾的咬合力,能當場夾斷狍子的腿骨!
怪不得那隻馬鹿身上沒有掙扎的痕跡,被這玩意兒夾住,它動都動不了!
林野把那些鋼絲套和鐵夾,一個一個,全部用蠻力拆了下來。
他把這些冰冷的鐵疙瘩集中在一起,用一根從麻袋上拆下來的繩子,死死的捆成一捆。
蹲在那隻被殺害後丟棄的死鹿面前,雙拳攥得死緊。
他想起了王叔跟他說過的那些老規矩。
想起了他爹那個工具箱的蓋子上,刻下的那兩個字。
守山。
守山,守山!
守的是什麼?
是這山裡的規矩!是這山裡的活路!
趕山人敬畏山林,取之有道。
打一隻,留兩隻,給小的長大的時間,給懷崽的下崽的機會。
可這幫外來的雜種呢?
他們把這片山當成了什麼?
當成了可以隨便翻兜的提款機!
他們只要值錢的那一點點,剩下的,全都當垃圾一樣扔掉、糟蹋掉!
這種感覺和上輩子被人欺負不一樣,是針對那些破壞規矩的人。
林野把那一捆沉重的鐵夾和套子甩到背上,麻繩深深的勒進了他的棉襖里。
他最後看了一眼那隻死鹿,和那兩個黑洞洞的傷口。
大步往回走。
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這幫人,不能留在山裡。
一天都不能多留!
不管用什麼辦法,必須把他們趕出去!
或者……抓起來!
但是,他只有一個人。
對方是至少三個帶著專業工具的慣犯。
硬碰硬,是找死。
那該怎麼辦?
這夥人有備而來。
推開王守義家院子的木門,王叔正坐在屋檐下抽旱菸。
「咋了?」
林野沒說話,從懷裡掏出那兩圈鋼絲套,遞到王守義面前。
王守義接過去,只看了一眼,臉色就變了。
「在哪兒發現的?」
「昨天那個山谷,往北三百步,一棵老柞樹底下。」
「腳印至少有三組,分了兩路。我跟了北邊那一路,發現了這兩個套子。而且,在林子深處,我看到煙了。」
「煙?」王守義的瞳孔縮了一下。
「對,燒火的煙。他們紮營了。」
王守義把那兩圈鋼絲套拿在手裡,翻來覆去的看。
他用粗糙的指肚摩挲著鋼絲的接頭處,臉色越來越難看。
「雙股絞絲的套子。」
「這玩意兒,你在鎮上的供銷社裡買不到,得是懂行的人自個兒拿鐵鉗子一點點絞出來的。能編這種套子的,都是老手,不是第一回幹這事了。」
我靠。
團伙作案。
這下更麻煩了。
王守義讓林野把鋼絲套先收好,不要扔。
「這東西是證據,以後可能用得著。」
他抽完最後一口旱菸,嚴肅的叮囑:
「既然已經知道了他們的大概位置,明天,你可以再去看一眼。」
「還要去?」林野問。
「對,還得去。」王守義很肯定的說,「咱們得搞清楚,這幫人到底想幹啥。但你必須給我記住三條規矩!」
「第一,不能讓他們發現你!你的『無痕走』練得再好,也得把腳底板走穩了,不能弄出一點動靜!」
「第二,不能靠得太近!看見人影就立馬趴下,寧可看不清,也絕不能往前湊!」
「第三,天一擦黑,不管看到啥,都必須給我回來!山裡的黑天,是他們的地盤,不是你的!」
林野明白王叔話里的分量。
第二天,林野又進了山。
這一次,他比昨天更小心。
他選擇了從山谷下游的一條干溪溝里,貓著腰,一點一點往上游摸。
溪溝兩邊的灌木叢長得又高又密,是很好的掩護。
他全程弓著身子,每一步都踩在溪溝底的鵝卵石上,用上了「無痕走」的技巧,腳下幾乎發不出聲音。
這感覺,真刺激。
上輩子躲債的時候,要是會這手藝,也不至於被堵在小巷子裡打斷腿。
他順著昨天那組往北的腳印方向,往更深的地方走了大約一里地。
周圍的樹木越來越茂密,光線也暗了下來。
空氣中開始有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起初很淡,像是某種野獸的騷味,但越往前走,那味道就越濃。
在一片樺樹林的邊緣,他停下了腳步。
那股味道,在這裡很濃烈。
是血。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還混著皮肉開始腐敗的臭味。
林野的呼吸一滯。
他放慢腳步,近乎匍匐前進,一點點撥開面前擋路的灌木枝條,往味道的來源方向看過去。
然後,他看到了那隻鹿。
一隻成年的公馬鹿。
體型巨大。
它倒在一棵白樺樹底下,身體已經僵硬,四條粗壯的腿蜷曲著。
脖子上,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割口,是被鋒利的刀刃一刀割斷的。黑色的血跡染紅了它身下一大片雪地,已經凍成了冰坨。
他的視線落在了鹿的頭上。
鹿角。
那對分了至少六個叉的鹿角,沒了。
被人用鋸子,從根部齊刷刷的鋸掉了。
只剩下頭頂兩個碗口大的血窟窿,血肉模糊,已經凍得發黑結痂。
傷口周圍,還凝固著幾點白色的腦漿。
我操!
盜獵者只取了鹿角。
就為了那兩根角!
一隻將近四百斤的公馬鹿,山裡頭的大傢伙,他們就要了頭上那點東西。
剩下的肉、皮、骨頭,全都扔在了這裡,任由它腐爛,被畜生啃食。
幾隻灰黑色的烏鴉正蹲在鹿的脊背上,用尖利的喙啄食著鹿眼。
看到林野走近,它們「呱呱」的怪叫著,撲棱著翅膀飛了起來,在林野頭頂盤旋。
這幫天殺的雜碎!
這已經不是打獵了。
這是屠殺!
是糟蹋!
林野用指尖摸了摸鹿脖子上那道割口的邊緣。
刀口平滑,利落。
一刀斃命,手法很乾脆。
他又繞著鹿的屍體檢查了一圈。
除了脖子上這致命的一刀,鹿的身上沒有任何傷口,沒有掙扎的痕跡。
這隻鹿是被套子或者夾子困住,動彈不得時,被人走過去抹了脖子。
林野開始在周圍搜索。
在雪地里來回踱步,視線掃過每一棵樹,每一片灌木叢。
在死鹿周圍不到二十步的範圍內,他找到了三個和昨天一樣的鋼絲套。
還有兩個黑漆漆的鐵傢伙。
鐵夾!
其中一個鐵夾,很大。
夾口張開有三十多公分寬,兩排鋸齒般的鐵齒又長又尖,上面還帶著干黑的血跡,甚至粘著幾撮褐色的獸毛。
林野認識這玩意兒。
這是山里一種很霸道的「坐地虎」。
這種大鐵夾的咬合力,能當場夾斷狍子的腿骨!
怪不得那隻馬鹿身上沒有掙扎的痕跡,被這玩意兒夾住,它動都動不了!
林野把那些鋼絲套和鐵夾,一個一個,全部用蠻力拆了下來。
他把這些冰冷的鐵疙瘩集中在一起,用一根從麻袋上拆下來的繩子,死死的捆成一捆。
蹲在那隻被殺害後丟棄的死鹿面前,雙拳攥得死緊。
他想起了王叔跟他說過的那些老規矩。
想起了他爹那個工具箱的蓋子上,刻下的那兩個字。
守山。
守山,守山!
守的是什麼?
是這山裡的規矩!是這山裡的活路!
趕山人敬畏山林,取之有道。
打一隻,留兩隻,給小的長大的時間,給懷崽的下崽的機會。
可這幫外來的雜種呢?
他們把這片山當成了什麼?
當成了可以隨便翻兜的提款機!
他們只要值錢的那一點點,剩下的,全都當垃圾一樣扔掉、糟蹋掉!
這種感覺和上輩子被人欺負不一樣,是針對那些破壞規矩的人。
林野把那一捆沉重的鐵夾和套子甩到背上,麻繩深深的勒進了他的棉襖里。
他最後看了一眼那隻死鹿,和那兩個黑洞洞的傷口。
大步往回走。
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這幫人,不能留在山裡。
一天都不能多留!
不管用什麼辦法,必須把他們趕出去!
或者……抓起來!
但是,他只有一個人。
對方是至少三個帶著專業工具的慣犯。
硬碰硬,是找死。
那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