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建豐旅館案
房間逼仄,幾人也沒進門,就在走廊里站著。
「老徐,他這看什麼呢?」
803三劍客之首,現任刑事偵察總隊總隊長的張勝華,低聲詢問。
他拍板,做的決定,請李述幫忙,研究這半枚指紋。
所以當李述看完卷宗,提出要回現場看一看的時候,他特意抽出時間,親自陪著一塊兒過來。
當年案發的時候,就是他跟著師父端承彥偵辦的案子,對整個案件可謂是無比熟悉。
徐強夾著皮包,盯著李述。
李述站在凳子上,盯著通風口已經有快十分鐘了。
「在動腦子吧。」徐強想了想道。
聽說那種天才,動起腦子的時候,就會心無旁騖,完全沉浸其中。
李述這反應就像。
「要不要問問。」身後,陳盛康低聲問道。
有什麼想法,可以交流啊,或者有什麼要求,比如還原現場,也可以提啊。
陳勝華搖搖頭,道:「算了,別打擾他。」
剛說完,李述有了動作。
只是拿起筆,在筆記本上開始寫寫畫畫。
寫了一陣,又停下,還是站著,死死盯著通風口看。
1981年8月10號,這是一個悶熱的夏天。
市區某棟六層居民樓。
這樓有些年頭了,在居民樓下面,有一個始建於七十年代的防空洞。
到了八十年,這個防空洞被改成了旅館。
當天下午,有住客反應,走廊里有臭味,工作人員找尋一番之後,發現臭味從42號房傳出。
敲門無果之後,拿鑰匙開門。
42號房就十平方米大,是個三人間。
工作人員發現,有個人在床上睡覺,叫不醒,這才想起來,這兩天來打掃房間的時候,這人一直在睡覺,而且是同一個姿勢。
湊近了一看,才發現不對勁,嘴角有血跡,人已經死了。
當下報警。
死者28歲,來自魯東省某假肢橡膠配件廠的採購員,經法醫鑑定,他死於兩天之前,也就是8號,入住旅館的那天晚上。
受害人光臉上不同位置,就有多達七處的電擊傷痕,認定為電擊休克而亡。
這人死了兩天,旅館工作人員一直沒發現,每天還進房間打掃衛生。
所以整個案發現場,相當於被人為的破壞了,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物證。
但既然這人是被電死的,那得用電。
而整個房間是防空洞改的,屋內並沒有插座。
只有頂部的單管日光燈,走明線,有取電的條件。
這個日光燈吊在房門進來的位置,而房門上方,是防空洞的通風管道。
材質是常用的白鐵皮,表面刷了和牆面顏色相近的淡米色調和漆。
出風口是百頁格柵式的扣板,指紋就是在氣孔外面的面板上採集到的。
眼前這個格柵,並非當年案發現場那個。
案發現場那個,已經取下來,封存在物證室。
這是旅館後裝的,樣式一樣。
嫌疑人作案之後,把作案工具藏進了通風管道里。
在格柵外面留下的四枚指紋,分別是右中指,左拇指,食指,無名指。
等於說,嫌疑人是雙手一起打開了氣孔。
而所有指紋中,最清晰的就是右手中指這枚指紋。
發現指紋之後,在通風管道裡面,發現了作案用的電線,自己改造過,焊接了一個紅色的女士發箍,當做導電介質。
然後用受害人的提貨單,包裹著一把21厘米長的西瓜刀。
很可惜,在電線發箍,還有刀身上,並未發現指紋。
這刀是塑料柄的,粗糙有紋路,沒有提取的條件。
81年的時候,連身份證都沒有,登記入住全靠介紹信。
同屋住了一個叫李義清的,持著一家中醫院的介紹信入住。
9號那天,這人沒有退房,偷偷離開。
後來查證,介紹信是假的,就沒有這家中醫院,是嫌疑人自己偽造的。
不過這傢伙在旅館住了有幾天,有不少人見過他,所以卷宗里有一張模擬畫像。
但沒用,不知道這人真實身份。
然後就是16天之後,平洲省某市也發生了一起同樣的電擊搶劫案。
這一回,受害人比較幸運,被電醒了。
反抗中,嫌疑人被嚇到,跳河逃跑。
而後就是九月份,在章西省兩市,陸續又發生了兩起電擊搶劫案件,造成倆人死亡的惡劣後果。
第四案之後,嫌疑人銷聲匿跡,14年再無沒有任何蹤跡。
李述合上筆記本,跳下地。
之所以又來現場,是想著模擬一下當時嫌疑人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姿勢去發力。
整個發力過程中,手指頭又會承受什麼樣的壓力。
心裡有數之後,回頭從模糊指紋中推測紋線走向,尋找特徵點會有很大幫助。
「陳所,當年就掃出四個指紋嗎?」李述問道。
相信陳盛康他們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但還是問了一下。
主要李述考慮著,拿下扣板的過程中,十根手指呢,不至於只有四根手指留下指紋。
陳盛康連忙進門,指著上方風口介紹情況。
這屋子是防空洞改的,也就兩米高,一伸手就能夠到。
果然如李述所想,在格柵內側,乃至於管道內側,也有手指留下的痕跡。
但有灰塵,不像面板上,不落灰,表面又光滑,有留下指紋的條件。
介紹完情況,陳盛康問道:「李述,你接下來打算怎麼弄?」
李述環顧整個房間,道:「我還是先研究一下試試吧。」
就像喬素清案一樣,老辦法,從模糊的指紋中,嘗試著去推測紋線走向。
或者說顯微鏡,尋找三級特徵點。
回頭比對的時候,還可以使用劉振平的拓撲理論。
一根手指比對上,或許會出錯。
但如果四根手指都有特徵點,然後都對上了,那完全可以輔助認定同一性。
返回803之後,李述立馬開始對現場指紋進行研究。
也去物證室,仔細看了四個現場提取的所有物證。
後三案里,嫌疑人明顯是進步了,有了經驗,留下的物證更少。
松浦是大城市,本身又是省廳總隊級別,因此物證保存的非常好。
密閉,避光。
這是個好事兒。
李述現在要做的,不光是研究四個指紋,還要從四個案子,總共19件現場物證上找尋線索。
他們都被嫌疑人接觸過,有可能會留下一些痕跡。
就比如風口扣板,嫌疑人打開的時候,抓著格柵內側用力往外扣。
格柵本身是個窄條,又落灰,不可能刷粉提取完整指紋。
但李述也不需要完整指紋,只需要那一條痕跡,或許就能幫自己定位一個兩個特徵點。
然後再把所有的特徵點,像拼圖一樣的拼湊在一起,說不定就能有所突破。
可惜。
李述在松浦忙活了兩天,進展並不順利。
這一天,看著眼前物證袋裡的格柵扣板,李述腦子裡突然冒出了一個想法,是不是可以對這玩意兒進行指紋的二次提取呢?
「老徐,他這看什麼呢?」
803三劍客之首,現任刑事偵察總隊總隊長的張勝華,低聲詢問。
他拍板,做的決定,請李述幫忙,研究這半枚指紋。
所以當李述看完卷宗,提出要回現場看一看的時候,他特意抽出時間,親自陪著一塊兒過來。
當年案發的時候,就是他跟著師父端承彥偵辦的案子,對整個案件可謂是無比熟悉。
徐強夾著皮包,盯著李述。
李述站在凳子上,盯著通風口已經有快十分鐘了。
「在動腦子吧。」徐強想了想道。
聽說那種天才,動起腦子的時候,就會心無旁騖,完全沉浸其中。
李述這反應就像。
「要不要問問。」身後,陳盛康低聲問道。
有什麼想法,可以交流啊,或者有什麼要求,比如還原現場,也可以提啊。
陳勝華搖搖頭,道:「算了,別打擾他。」
剛說完,李述有了動作。
只是拿起筆,在筆記本上開始寫寫畫畫。
寫了一陣,又停下,還是站著,死死盯著通風口看。
1981年8月10號,這是一個悶熱的夏天。
市區某棟六層居民樓。
這樓有些年頭了,在居民樓下面,有一個始建於七十年代的防空洞。
到了八十年,這個防空洞被改成了旅館。
當天下午,有住客反應,走廊里有臭味,工作人員找尋一番之後,發現臭味從42號房傳出。
敲門無果之後,拿鑰匙開門。
42號房就十平方米大,是個三人間。
工作人員發現,有個人在床上睡覺,叫不醒,這才想起來,這兩天來打掃房間的時候,這人一直在睡覺,而且是同一個姿勢。
湊近了一看,才發現不對勁,嘴角有血跡,人已經死了。
當下報警。
死者28歲,來自魯東省某假肢橡膠配件廠的採購員,經法醫鑑定,他死於兩天之前,也就是8號,入住旅館的那天晚上。
受害人光臉上不同位置,就有多達七處的電擊傷痕,認定為電擊休克而亡。
這人死了兩天,旅館工作人員一直沒發現,每天還進房間打掃衛生。
所以整個案發現場,相當於被人為的破壞了,沒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物證。
但既然這人是被電死的,那得用電。
而整個房間是防空洞改的,屋內並沒有插座。
只有頂部的單管日光燈,走明線,有取電的條件。
這個日光燈吊在房門進來的位置,而房門上方,是防空洞的通風管道。
材質是常用的白鐵皮,表面刷了和牆面顏色相近的淡米色調和漆。
出風口是百頁格柵式的扣板,指紋就是在氣孔外面的面板上採集到的。
眼前這個格柵,並非當年案發現場那個。
案發現場那個,已經取下來,封存在物證室。
這是旅館後裝的,樣式一樣。
嫌疑人作案之後,把作案工具藏進了通風管道里。
在格柵外面留下的四枚指紋,分別是右中指,左拇指,食指,無名指。
等於說,嫌疑人是雙手一起打開了氣孔。
而所有指紋中,最清晰的就是右手中指這枚指紋。
發現指紋之後,在通風管道裡面,發現了作案用的電線,自己改造過,焊接了一個紅色的女士發箍,當做導電介質。
然後用受害人的提貨單,包裹著一把21厘米長的西瓜刀。
很可惜,在電線發箍,還有刀身上,並未發現指紋。
這刀是塑料柄的,粗糙有紋路,沒有提取的條件。
81年的時候,連身份證都沒有,登記入住全靠介紹信。
同屋住了一個叫李義清的,持著一家中醫院的介紹信入住。
9號那天,這人沒有退房,偷偷離開。
後來查證,介紹信是假的,就沒有這家中醫院,是嫌疑人自己偽造的。
不過這傢伙在旅館住了有幾天,有不少人見過他,所以卷宗里有一張模擬畫像。
但沒用,不知道這人真實身份。
然後就是16天之後,平洲省某市也發生了一起同樣的電擊搶劫案。
這一回,受害人比較幸運,被電醒了。
反抗中,嫌疑人被嚇到,跳河逃跑。
而後就是九月份,在章西省兩市,陸續又發生了兩起電擊搶劫案件,造成倆人死亡的惡劣後果。
第四案之後,嫌疑人銷聲匿跡,14年再無沒有任何蹤跡。
李述合上筆記本,跳下地。
之所以又來現場,是想著模擬一下當時嫌疑人是以一種什麼樣的姿勢去發力。
整個發力過程中,手指頭又會承受什麼樣的壓力。
心裡有數之後,回頭從模糊指紋中推測紋線走向,尋找特徵點會有很大幫助。
「陳所,當年就掃出四個指紋嗎?」李述問道。
相信陳盛康他們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但還是問了一下。
主要李述考慮著,拿下扣板的過程中,十根手指呢,不至於只有四根手指留下指紋。
陳盛康連忙進門,指著上方風口介紹情況。
這屋子是防空洞改的,也就兩米高,一伸手就能夠到。
果然如李述所想,在格柵內側,乃至於管道內側,也有手指留下的痕跡。
但有灰塵,不像面板上,不落灰,表面又光滑,有留下指紋的條件。
介紹完情況,陳盛康問道:「李述,你接下來打算怎麼弄?」
李述環顧整個房間,道:「我還是先研究一下試試吧。」
就像喬素清案一樣,老辦法,從模糊的指紋中,嘗試著去推測紋線走向。
或者說顯微鏡,尋找三級特徵點。
回頭比對的時候,還可以使用劉振平的拓撲理論。
一根手指比對上,或許會出錯。
但如果四根手指都有特徵點,然後都對上了,那完全可以輔助認定同一性。
返回803之後,李述立馬開始對現場指紋進行研究。
也去物證室,仔細看了四個現場提取的所有物證。
後三案里,嫌疑人明顯是進步了,有了經驗,留下的物證更少。
松浦是大城市,本身又是省廳總隊級別,因此物證保存的非常好。
密閉,避光。
這是個好事兒。
李述現在要做的,不光是研究四個指紋,還要從四個案子,總共19件現場物證上找尋線索。
他們都被嫌疑人接觸過,有可能會留下一些痕跡。
就比如風口扣板,嫌疑人打開的時候,抓著格柵內側用力往外扣。
格柵本身是個窄條,又落灰,不可能刷粉提取完整指紋。
但李述也不需要完整指紋,只需要那一條痕跡,或許就能幫自己定位一個兩個特徵點。
然後再把所有的特徵點,像拼圖一樣的拼湊在一起,說不定就能有所突破。
可惜。
李述在松浦忙活了兩天,進展並不順利。
這一天,看著眼前物證袋裡的格柵扣板,李述腦子裡突然冒出了一個想法,是不是可以對這玩意兒進行指紋的二次提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