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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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兇手翻牆而入,沖入各個房間,行動迅速乾脆,手起刀落,割斷被害者氣管,使之無法發出求救的聲音,再一刀殺死!

  ——兇手用繩子勒死小孩子。

  ——此時的古大年,可能是有所察覺,也可能是恰巧不在房間,幸運的躲過了一劫,他也肯定知道這些人的來歷,即便親眼目睹家人慘遭屠殺,始終沒敢現身。

  ——殺光所有人,發現少了古大年,兇手立刻展開搜索。

  ——古大年最有可能藏身柴房,作為這棟房子的主人,他對家裡的情況了如指掌。

  ——當古大年準備逃走時,兇手之一剛好趕到,被躲在暗處的古大年一斧頭當場劈死。

  ——柴房東側牆根底下,堆著近一人高的劈材垛,古大年退後幾步,加速衝刺,踩著劈材垛借力翻上牆頭,趁著混亂僥倖逃走。

  ——等到其他兇手發現時,為時已晚,同夥屍體無法帶走,為了掩蓋其身份,用刀劃爛他的臉,連同被害者屍體一併匆忙掩埋。

  「督察長,以上,就是我的推測。我去過槐花園,柴房東側牆根底下,有大堆散亂的劈材,加上那把被證實是殺人兇器的斧頭,側面也印證了我的推測。當然,這也僅僅是推測。」

  鄭重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史都華沉思半晌,緩緩說:「你講的這些,很有想像力,也具備一定的邏輯。只是,我不明白的是,兇手在行兇時,古大年為什麼不大聲呼救呢?他有機會的。」

  鄭重說:「大聲呼救會引來巡捕,也會因此暴露古大年的藏身處,沒等巡捕趕到,他自己恐怕也早就沒命了。我估計他擔心這個。」

  這時,樓下傳來嘈雜聲。

  史都華邁步來到窗前,探身看了一會,對鄭重說:「李巡長已經抓到了疑犯,你的推測究竟是對是錯,很快就會見分曉。」

  鄭重說:「希望如此。」

  李福文推門進來:「督察長,疑犯已被捕,聽候您的指示!」

  史都華問:「身份查清楚了嗎?」

  李福文說:「疑犯名叫李俊英,30歲,蘇北人,兩年前來的上海,以修鞋為生,他是單身漢,沒老婆沒孩子,哦,虞洽卿路107號是一個混居的大雜院,除了李俊英,還有其他六戶,差不多住了將近二十人……時間緊迫,情況暫時就這麼多。」

  史都華問:「物證呢?」

  李福文說:「在李俊英家裡,搜出一支韋伯利轉輪手槍,四發子彈。督察長,年初的時候,印捕沙哈丟失了配槍,印捕用的都是韋伯利。所以,我剛剛在想,或許與此有關,只是,槍號被擦掉了,如果疑犯咬死不承認……」

  鄭重在一旁說:「這個好辦,讓沙哈認槍,一般來說,自己的配槍,肯定會非常熟悉。」

  史都華表示贊同:「這個辦法好。那些印捕最喜歡在隨身物品上,刻一些稀奇古怪的符號……李巡長,立刻安排沙哈辨認槍枝。」

  李福文說:「沙哈在巡捕宿舍,我馬上派人去找。」

  史都華滿意的點點頭:「這麼短的時間內,查到這麼多情況,已經很不錯了,李巡長,你做的很好。」

  李福文雙腳一併:「分內事,應該的。」

  史都華略一思索:「帶疑犯去A室,二十分鐘後,準備審訊,這個人涉及重大案件,我親自審!」

  「是!」

  李福文匆忙退了出去。

  ……

  虹口巡捕房的審訊室,全部設在一樓西側,按順序簡稱為A室,B室,C室,A室和B室為男犯審訊室,C室為女犯審訊室。

  鄭重擊倒的壯漢逃犯,就是趁著審訊人員大意,從B室逃出來的。

  此刻,A室中,史都華督察長居中而坐,左手邊是負責做筆錄的書記員,右手邊是一位美籍探長,依次是李福文和英文翻譯。

  鄭重級別不夠,只能和其他人站在一旁,讓一個包打聽參與審訊如此重要的案件,在巡捕房尚屬首次。

  鞋匠——李俊英坐在凳子上,手腕上戴著銬子,在他那張和「俊英」兩字完全不相干的臉上,呈現出一副茫然不知所措的樣子。

  按照巡捕房的慣例,凡是涉及華人犯案,一般都由華捕負責審訊,畢竟沒有語言方面障礙,雖說史都華會講中文,但是遇到有口音的也聽不懂。


  李福文輕咳了一聲,猛然一拍桌子:「李俊英,你的案子犯了,要想從輕發落,趕緊從實招來!」

  李俊英眨巴著一雙小眼睛:「警官,你讓我招啥呀?」

  李福文厲聲說:「證據確鑿,你想抵賴也抵賴不了,實話告訴你,我們抓你,就是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我問你,槐花園滅門案,兇手都有誰,快說!」

  李俊英苦著臉說:「我就是一個修鞋的,你說的啥子滅門案,我哪知道啥對啥呀,警官,你們抓錯人了。」

  李福文擺手示意。

  巡捕把一個紙袋放在桌上。

  李福文打開紙袋,拿出那支韋伯利轉輪手槍,拿起來展示給李俊英:「一個修鞋的,家中米缸里藏著一支手槍,你想幹什麼?」

  李俊英臉色頓時變了,槍是之後搜到的,他那時候已經被押送到虹口巡捕房,並不知道這件事。

  李福文看著他,隨手把槍放在一旁:「我先問你,槍是哪來的?」

  李俊英低下頭:「……撿的。」

  李福文冷笑:「槍都能撿?你咋不去撿一門大炮呢?這支槍,是巡捕沙哈的配槍,他剛剛辨認過了,槍管上刻的j.b.d,是他兒子名字的英文縮寫!我們也問過他,槍是他在一次修鞋後,莫名其妙丟失的,據他回憶,鞋匠又黑又瘦,好像和你長的差不多。」

  李俊英額頭冒出了冷汗。

  這支韋伯利轉輪手槍,是他趁著沙哈巡捕大意,由同夥在一旁配合,從沙哈腰間偷來的,當時沙哈毫無察覺,挎著空槍套巡了半天街,等到發現時也已經晚了。

  這種事就是這樣,槍是在哪裡丟失的,當時毫無頭緒,有了這麼一件案子,沙哈很快就想起來,自己在巡邏期間曾經修過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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