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後勁太大了,連我這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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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瓜》的初稿,嚴缺寫的時候雖然有意識的擺脫原版電影的窠臼,用自己的語言來講故事,但實際上動筆的時候,還是難免殘留了很多電影語言在裡面,導致全篇足夠六萬多字。

  不可否認,單看初稿的面貌也挺精彩的。

  故事很完整,淚點很足。

  哪怕嚴缺自己看,也偶有眼角濕潤、鼻子酸澀的時候。

  但,終究更像劇本一點,跟文學作品有很大區別。

  仿佛同樣一盤鍋包肉,有甜口的,還有咸口的,雖然外地人吃著都好吃,但終究是不一樣的。

  所以後期修改期間,嚴缺對初稿進行了大刀闊斧的刪改、刪減。

  恣意張揚的淚點,轉化成更含蓄的文學語言,貌似不那麼張牙舞爪了,卻更內斂,更具文字感染力。

  等到最終定下稿子,工工整整的抄寫在方格稿紙上,全篇《傻瓜》最終定格在了42000字的篇幅上。

  這天,嚴缺歸攏好稿紙,正考慮投稿的問題,招待所前台的工作人員敲門進來,說編輯部的張祈同志打了電話過來,請他過去一趟。

  「?」

  本次來濟南,嚴缺只跟張祈見過兩面。

  一面是重點作者研討班開班前,去編輯部談《咱們的牛百歲》,一面是開班會上——這一面甚至都沒單獨說上半句話。

  近期忙於《傻瓜》的寫作,嚴缺都快把他忘了。

  那麼,張祈突然叫我過去,是有什麼事嗎?

  《咱們的牛百歲》又有戲了?

  這可不太像《山東文藝》的選稿風格呀!

  懷揣疑惑,嚴缺去了一趟《山東文藝》編輯部。

  沒成想,真正想找他的不是張祈,而是主編孔鄰。

  1928年生人的孔鄰,論年齡比張祈大一歲,但五十一歲的老同志,頭髮已經花白,好在精神矍鑠,講起話來中氣十足。

  「小嚴同志當兵出身,作風直來直去,那我就不跟你繞彎子了。你此前遞到我社的中篇小說《咱們的牛百歲》,包括我在內,雜誌社裡的多位編輯、副主任、主任,還有幾位德高望重的上級領導,都曾用心拜讀過。

  可以肯定的是,文筆很好,很紮實,構思也別具匠心,充分體現了年輕作者對社會對新事物的觀察與思考。

  遺憾的是,大家普遍認為,現在不是刊發你這篇小說的最佳時機,感覺上還是先放一放,看一看風向再定,比較穩妥一些。

  望你能夠理解。」

  嚴缺深感遺憾,同時有點不甘心:「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咱們的牛百歲》退稿了?」

  孔鄰擺擺手:「話也不是這麼說,小嚴同志你那篇小說寫得還是非常不錯的,完全可以發表。只是,現在時機不太好。這樣,你稿子先放在我這裡,回頭看一下,時機成熟的時候,第一時間予以發表。」

  「……」

  嚴缺抿抿嘴唇,淺淺的笑容里藏著一抹難掩的苦澀。

  仿佛女孩子總是難以忘記自己的第一個男人一樣,作家也總是難以釋懷自己的第一篇小說。

  孔鄰乾咳一聲:「當然了,假如小嚴同志另有佳作,也隨時歡迎你投稿!」

  嚴缺挑了挑眉梢:「不瞞孔主編,我這段時間確確實實另外寫了一個中篇小說,剛剛定稿。如果您不反對的話,我可以拿過來請您幫忙斧正一下。」

  「是嗎?小嚴同志又創作新作品了?你拿過來,我儘快幫你看一下!」

  半晌之後,孔鄰看著辦公桌上那一沓140頁的小說文稿,指間夾著煙,嘴角掛著苦笑。

  11月1日的重點作者研討班開班會之後,孔鄰帶著嚴缺的《咱們的牛百歲》,請多位同事和領導給了意見,最終的處理結果是不予發表。

  由此,事情再次回到了張祈和嚴缺談過之後的困境。

  嚴缺能接受雜誌社的意見,把稿子退回去沒問題;假如他不接受,就有點坐蠟了。

  所以孔鄰這才決定親自跟嚴缺談一談,也算是給他個面子。

  後來補的那一句歡迎嚴缺繼續投稿之類的話,不過是客氣一下。

  哪想到,嚴缺真的又投稿了!

  好麼,一篇《咱們的牛百歲》還沒處理妥當,又多一篇……一篇什麼?《傻瓜》?


  娘唻,我真是個傻瓜!

  但稿子已經給過來了,總不好不看——自己還碎嘴給嚴缺說了,要「儘快」看一下。

  掐滅手裡的菸頭,孔鄰翻開了《傻瓜》的第一頁。

  然後就被吸引住了。

  故事以春風鎮上有一個小名叫做地瓜的27歲青年的視角拉開序幕。

  地瓜因為小時候中過煤毒,所以智商永遠了停留在了6歲,鎮上很多人都習慣於叫他【傻瓜】。

  地瓜小時候開始就暗戀一個名叫秀秀的女孩,秀秀會唱京劇,而且唱得很好,地瓜非常喜歡聽,覺得聽她唱京劇就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

  遺憾的是,1969年的時候,秀秀去了遠方下鄉,此後十年,地瓜再也沒聽過別人唱京劇,哪怕鎮上來了劇團演出,他也不愛聽。

  秀秀離開後,地瓜的世界裡只剩下一件事,那就是履行媽媽過世時自己的承諾,照顧好年幼的妹妹。

  他記不住太多事,所以把照顧妹妹的注意事項刻在自己睡的高低床上鋪床板背面,每天睜開眼看一遍,想起來就絮叨一遍,然後就是燜地瓜、賣地瓜,攢了錢給妹妹花。

  但妹妹卻總是嫌棄他傻裡傻氣的丟臉,在街上遇到了都不裝作不認識他。

  地瓜不以為意,妹妹開心就好。

  苦難的日子裡,只有在鎮上供銷社當售貨員的順子對地瓜好。他們倆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所以順子總是在地瓜被人欺負的時候,拔刀相助,也會在地瓜「饑寒交迫」的時候伸出關愛之手。

  當然,更深層次的原因是,順子喜歡地瓜的妹妹。

  就這麼平平淡淡的過了十年,秀秀重新回到了春風鎮。

  地瓜像是小時候一樣,跑去她家院牆外面偷看,被發現了之後掉頭就跑,即便跑丟了鞋子,也不敢回去撿。

  他盼著能夠再聽一次秀秀唱京劇,但秀秀下鄉十年再未有唱過一句的緣故,已經不會唱了。而地瓜給予了她單純且盲目的信任,用最質樸的語言鼓勵她。

  對於地瓜來說,現在的情況已經很好了,妹妹一天天長大,秀秀也回來了,身邊還有關心他的朋友順子,他覺得自己很幸福。

  但幸福似乎總是有磨難相隨,順子捲入了鎮上一幫壞人的追打,妹妹突然病倒了,秀秀總是鼓不起唱京劇的勇氣。

  故事的最後,順子簽字貢獻自己的一顆腎,救妹妹的命,秀秀終於擺脫舊日陰霾,唱出了熟悉的京劇唱段。

  而代順子受過的地瓜,遭遇到了壞人的攻擊,倒在了1979年的第一場雪裡……

  看完全篇之後,孔鄰良久都沒有調勻呼吸。

  後勁太大了,連我這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都忍不住掉了眼淚!

  小嚴同志……小嚴同志好過分!

  連著抽了兩支煙之後,孔鄰打電話到招待所那邊。

  「嚴缺同志在不在?請他來我辦公室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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