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疑罪從無
之後徐韜又分別採訪了李向東和周立仁。
哥倆一開始也不願意,不過楊澈說:「你們說一說吧,老李,咱倆的相遇就很有故事性,說一說你也能為退伍軍人待遇方面增加一些影響和曝光啥的。你小周從金陵大老遠地來京城,不也是為了生活嘛,都說一說。」
好吧,這一下子,新聞內容又升華了。
徐韜沉默了,這一刻她想到很多變成黑社會的退伍軍人,也想到很多衣食無著還被歧視的殘疾退伍軍人。
比如前兩年的貴州凱里,一位被炸飛雙腿的老山一等功臣退役後套著廉價假肢,做起了摩的司機,一天中午想在當地某機關單位門口的樹蔭下喘口氣,卻被該機關單位的保安驅逐,見他動作慢,保安掏出警棍劈頭蓋臉的就打,打的摔倒在地,打的滿臉是血。
周圍群眾看不下去報了警,警察來了一查,才知道這位殘疾摩的司機是老山前線一等功臣、國家特級傷殘英雄、14軍40師退伍老兵!
國家對這位英雄有補貼的,一個月120塊....
所以徐韜聽到楊澈的話才會沉默。
不過她還是採訪了李向東和周立仁。
兩人倒還好,沒那麼苦大仇深,畢竟現在他們的日子很不錯。
李向東先說了剛才的經過後,又回答起了和楊澈的相遇。
說擺攤賣驢火遇到糾察隊,澈哥解了圍,然後澈哥讓他供應《我的野蠻女友》的劇組盒飯,再然後就在豆包傳媒做行政。
「你喊楊澈澈哥?你比他年齡大吧?」
「呃...這是個尊稱,劇組所有人都喊他澈哥,他總會照顧關心劇組裡的每一個人。」
周立仁一樣,就是說剛從金陵來京城,楊總親自來接他,然後在路過停車場的時候楊總說聽到了有人喊救命。
「楊總讓李向東停車,車子還沒停穩他就跳了下去,他是第一個跑過去的,並不是跟著我們兩個人身後。」
「怎麼認識的?」
「在金陵認識的,我在他投資的一部電視劇劇組裡當司機,就是《春光燦爛豬八戒》,他去探班,我去機場接他,就這麼認識的。然後他讓我跟著他干製片,我就來了。」
採訪完後,郭曉月依舊沒有露面,這挺好的,不是同類,也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而且他也看出來了,這個郭坤絕對不簡單。
和徐韜、警察及郭坤夫婦告別,走到馬路邊等紅燈時,卻聽到背後有人喊他。
「楊澈,你等一下」。
回頭,正是郭曉月。
見她已然換了寬鬆一些的衣服,走近便聞到一股子白藥的味道,想來也是。
郭曉月站定後,眼睛直視著他,氣喘吁吁地說:「楊澈,你是不是喜歡我?」
楊澈搖搖頭:「你誤會了,只是覺得你氣質挺特殊的,想認識一下,你知道的,我是個電影製作人。」
郭曉月眼睛依舊直直的,胸脯起伏著:「我可以和你睡,我是處女。」
李向東和周立仁不知道什麼時候躲開了數米遠,一個抬頭看天,一個低頭看地。
楊澈嘴角抽了抽,真特麼是位奇女子,他頓了頓伸出手:「做個朋友吧。」
郭曉月無視了他的手,只是平靜地問:「你想不想睡我?」
那語氣好像在問:你渴不渴?
楊澈收回手,一臉認真:「不想,我好幾個女朋友都比你漂亮。」
這時她的父母也追了過來,郭曉月點頭示意沒再說什麼黃暴的話題,只是說了句再見轉身便走。
楊澈笑著搖搖頭,然後趁著紅燈還有幾秒,沖向了斑馬線。
期間也不知道是誰開始笑的,總之三個大老爺們兒就在斑馬線上,邊跑邊笑。
別說,做好事,內心真的會有愉悅感的。
之後三人也是一路說說笑笑的,沒有再去泡澡,回了8號院附近吃了頓火鍋,喝了點酒。
飯後李向東和周立仁兩人回塔寨。
楊澈則是一個人回了八號院,坐在沙發上就特別躁動,特別想和別人分享一下今天的事,只是已經快11點。
他的父母,他的女人們都是早睡早起的好同志。
至於朋友....他好像沒朋友,同學,同事,就是沒朋友,就算關係近的劉暢、宋曉飛,他並不想和他們說這些事。
楊澈長吁一口氣,他感到了孤獨。
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酒意上涌,好似天花板變成了熒幕,郭曉月躺在水泥板上清冷的語氣、那個高傲自我的眼神和警局外追出來和他說的那些話等等,如電影畫面一般閃回著。
「才19歲,真是一位奇女子啊!」
只是所有人,包括楊澈不知道的是,這位奇女子郭曉月在另一個時空中是被姦殺了的。
具體的時間是1999年10月6號,只是這個時空不太一樣。
這案子直到2006年,也就是事發後的7年後,有人在聯發大廈風機室發現了一具女性乾屍之後才確認的,之前一直都是掛的失蹤案。
警察一番簡單排查就確認了作案人是川省來京務工人員楊光華。
楊光華也非常痛快地交代了事情的經過:1999年的一天,他與同鄉趙德強、王福明在京城西站附近的聯發大廈北側偶遇回公司加夜班的郭曉月,見小姑娘長得漂亮便心生歹意,拖拽至車庫負二層,三人輪番玩弄了數次直到筋疲力盡,而地上的姑娘已不成人形。
為防止醜事敗露,三人合計了一下,用鋼管打死了她,然後把屍體轉移到了平時極少有人去的風機室,大門一鎖,全當這一切沒發生過。
2007年,檢察院對3名嫌疑人提起公訴,因為王福明腦梗塞去世,法院終止了對他的審理,而楊光華、趙德強卻當庭翻供。
於是乎法庭就判了楊光華、趙德強無罪,理由是眼下的證據大多出自他們的初始口供,缺乏客觀證據做支撐,證據鏈不完整,不能證明二人有罪。
檢察院不服上訴,2009年,京城高院二審後維持原判。
因為這個時候已經不再是「疑罪從有」,而是「疑罪從無」。
哥倆一開始也不願意,不過楊澈說:「你們說一說吧,老李,咱倆的相遇就很有故事性,說一說你也能為退伍軍人待遇方面增加一些影響和曝光啥的。你小周從金陵大老遠地來京城,不也是為了生活嘛,都說一說。」
好吧,這一下子,新聞內容又升華了。
徐韜沉默了,這一刻她想到很多變成黑社會的退伍軍人,也想到很多衣食無著還被歧視的殘疾退伍軍人。
比如前兩年的貴州凱里,一位被炸飛雙腿的老山一等功臣退役後套著廉價假肢,做起了摩的司機,一天中午想在當地某機關單位門口的樹蔭下喘口氣,卻被該機關單位的保安驅逐,見他動作慢,保安掏出警棍劈頭蓋臉的就打,打的摔倒在地,打的滿臉是血。
周圍群眾看不下去報了警,警察來了一查,才知道這位殘疾摩的司機是老山前線一等功臣、國家特級傷殘英雄、14軍40師退伍老兵!
國家對這位英雄有補貼的,一個月120塊....
所以徐韜聽到楊澈的話才會沉默。
不過她還是採訪了李向東和周立仁。
兩人倒還好,沒那麼苦大仇深,畢竟現在他們的日子很不錯。
李向東先說了剛才的經過後,又回答起了和楊澈的相遇。
說擺攤賣驢火遇到糾察隊,澈哥解了圍,然後澈哥讓他供應《我的野蠻女友》的劇組盒飯,再然後就在豆包傳媒做行政。
「你喊楊澈澈哥?你比他年齡大吧?」
「呃...這是個尊稱,劇組所有人都喊他澈哥,他總會照顧關心劇組裡的每一個人。」
周立仁一樣,就是說剛從金陵來京城,楊總親自來接他,然後在路過停車場的時候楊總說聽到了有人喊救命。
「楊總讓李向東停車,車子還沒停穩他就跳了下去,他是第一個跑過去的,並不是跟著我們兩個人身後。」
「怎麼認識的?」
「在金陵認識的,我在他投資的一部電視劇劇組裡當司機,就是《春光燦爛豬八戒》,他去探班,我去機場接他,就這麼認識的。然後他讓我跟著他干製片,我就來了。」
採訪完後,郭曉月依舊沒有露面,這挺好的,不是同類,也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而且他也看出來了,這個郭坤絕對不簡單。
和徐韜、警察及郭坤夫婦告別,走到馬路邊等紅燈時,卻聽到背後有人喊他。
「楊澈,你等一下」。
回頭,正是郭曉月。
見她已然換了寬鬆一些的衣服,走近便聞到一股子白藥的味道,想來也是。
郭曉月站定後,眼睛直視著他,氣喘吁吁地說:「楊澈,你是不是喜歡我?」
楊澈搖搖頭:「你誤會了,只是覺得你氣質挺特殊的,想認識一下,你知道的,我是個電影製作人。」
郭曉月眼睛依舊直直的,胸脯起伏著:「我可以和你睡,我是處女。」
李向東和周立仁不知道什麼時候躲開了數米遠,一個抬頭看天,一個低頭看地。
楊澈嘴角抽了抽,真特麼是位奇女子,他頓了頓伸出手:「做個朋友吧。」
郭曉月無視了他的手,只是平靜地問:「你想不想睡我?」
那語氣好像在問:你渴不渴?
楊澈收回手,一臉認真:「不想,我好幾個女朋友都比你漂亮。」
這時她的父母也追了過來,郭曉月點頭示意沒再說什麼黃暴的話題,只是說了句再見轉身便走。
楊澈笑著搖搖頭,然後趁著紅燈還有幾秒,沖向了斑馬線。
期間也不知道是誰開始笑的,總之三個大老爺們兒就在斑馬線上,邊跑邊笑。
別說,做好事,內心真的會有愉悅感的。
之後三人也是一路說說笑笑的,沒有再去泡澡,回了8號院附近吃了頓火鍋,喝了點酒。
飯後李向東和周立仁兩人回塔寨。
楊澈則是一個人回了八號院,坐在沙發上就特別躁動,特別想和別人分享一下今天的事,只是已經快11點。
他的父母,他的女人們都是早睡早起的好同志。
至於朋友....他好像沒朋友,同學,同事,就是沒朋友,就算關係近的劉暢、宋曉飛,他並不想和他們說這些事。
楊澈長吁一口氣,他感到了孤獨。
躺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酒意上涌,好似天花板變成了熒幕,郭曉月躺在水泥板上清冷的語氣、那個高傲自我的眼神和警局外追出來和他說的那些話等等,如電影畫面一般閃回著。
「才19歲,真是一位奇女子啊!」
只是所有人,包括楊澈不知道的是,這位奇女子郭曉月在另一個時空中是被姦殺了的。
具體的時間是1999年10月6號,只是這個時空不太一樣。
這案子直到2006年,也就是事發後的7年後,有人在聯發大廈風機室發現了一具女性乾屍之後才確認的,之前一直都是掛的失蹤案。
警察一番簡單排查就確認了作案人是川省來京務工人員楊光華。
楊光華也非常痛快地交代了事情的經過:1999年的一天,他與同鄉趙德強、王福明在京城西站附近的聯發大廈北側偶遇回公司加夜班的郭曉月,見小姑娘長得漂亮便心生歹意,拖拽至車庫負二層,三人輪番玩弄了數次直到筋疲力盡,而地上的姑娘已不成人形。
為防止醜事敗露,三人合計了一下,用鋼管打死了她,然後把屍體轉移到了平時極少有人去的風機室,大門一鎖,全當這一切沒發生過。
2007年,檢察院對3名嫌疑人提起公訴,因為王福明腦梗塞去世,法院終止了對他的審理,而楊光華、趙德強卻當庭翻供。
於是乎法庭就判了楊光華、趙德強無罪,理由是眼下的證據大多出自他們的初始口供,缺乏客觀證據做支撐,證據鏈不完整,不能證明二人有罪。
檢察院不服上訴,2009年,京城高院二審後維持原判。
因為這個時候已經不再是「疑罪從有」,而是「疑罪從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