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叉出去!(二合一)(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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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位年長的法警上前一步,聲音不帶任何感情地說道:

  「您是《晨星報》的社長嗎?這是聖喬治區治安法庭的傳喚令,請在送達證明處簽字,並按照傳喚令上載明的時間出席庭審。請注意,如您未能按時出庭,原告可繼續訴訟,並可能在您缺席的情況下作出判決。」

  說著,他將一份治安法官簽發的傳喚令狀和一張送達證明遞給布雷登。

  布雷登雙手顫抖著接過令狀,當他看清上面的內容時,只覺得額頭上滲出密密麻麻的冷汗,眼前一陣發黑,雙腿一軟,幾乎就要癱倒在地。

  「布雷登先生!布雷登先生!」身邊幾個年輕編輯眼看布雷登就要癱倒,眼疾手快地衝上去將他扶住,好歹沒有讓他直直砸在地上。

  他手中的令狀自然是落到地上無人拾取,那幾個年輕編輯在架住他的時候也不小心碰倒了桌上的很多東西,此刻正一齊叮鈴咣啷地砸在地上。

  兩位法警似乎早已見慣了這樣的場面,無動於衷,只是冷冷地說道:「你們哪位都好,請儘快在送達證明處簽字,我們還要去送其他的令狀。」

  布雷登感覺自己已經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麼了,耳邊儘是些叮鈴咣啷的動靜,都是自己那報業帝國之夢破碎的聲音。

  ……

  開庭的日子很快就到了,閒來無事的多里安也混進去旁觀。

  之所以是旁觀,是因為這是《倫蒂尼恩周刊》發起的訴訟,和自己一個小小作家沒有關係。

  其實自己就連最開始簽訂的合同里的義務都已經完成了,理論上現在和《倫蒂尼恩周刊》已經是毫無瓜葛。

  至於今日這一切事端的源頭,那都是哈基米先生,都是他的那部《百萬金鎊》挑起來的,和我多里安有什麼關係?

  多里安在旁聽席後排找了個不起眼的位置坐下,饒有興致地打量著法庭內的景象。

  莊嚴肅穆的大廳,高踞審判席上的法官神情威嚴,兩側分別是原告與被告的席位,旁聽席上也坐了不少人,基本都是各路報社的記者。

  甚至多里安在和幾個記者閒聊了一下後,才知道還有老闆現在就在被告席上的報社的記者。

  真是敬業啊,連自己的瓜都不放過。

  庭審很快就開始了,克蘭西主編在寫起訴書的時候就寫了兩份,一份是對塞繆爾的,一份是對那些之前趁勢找人堵自家門遊行,以及之前誹謗抹黑《倫蒂尼恩周刊》的報社。

  然後根據「當犯罪行為基於同一事實,或是同一性質或類似性質的連續犯罪的一部分時,可以合併審理」的規定,申請了合併審理。

  這樣只要審一場就行了,大大減少訴訟費用。

  和多里安之前想像的不一樣,法庭上根本沒有什麼激情的論戰和驚天的反轉,以前玩的逆轉裁判原來都是假的,根本沒有人會中二爆棚地大喊「反對!」

  真實的情況是,雙方的律師不斷地援引著枯燥乏味的判例和法條,聽得多里安昏昏欲睡:

  「……根據1842年伍德莉案的判例,構成虛假理由騙取財物的前提是,被告必須作出關於「已存在事實」的虛假陳述;同時援引1858韋斯特案中的判決結論:僅有對未來事項的承諾不足以構成虛假理由騙取財物,必須有對現存事實的虛假陳述……」

  「而我的當事人從未對任何人說過『我是富豪』,他們主動送錢是因為他們自己渴望攀附一個『富豪』。如果這種自發的趨炎附勢也能被起訴為詐騙,那么半個倫蒂尼恩的社交圈都該被送進監獄……」

  「至於對偽造假鈔的指控更是難以成立,從立法目的正本清源地看待,偽造罪的設立是為了防止假鈔進入流通,破壞金融秩序。而塞繆爾的假鈔從未離開過他,這應當視作一種表演道具。魔術師和劇院也會製作逼真的金鎊道具,難道他們也是偽造假鈔嗎……」

  辯方律師說的頭頭是道,連多里安都感覺有點道理。

  緊接著克蘭西這邊請來的年輕律師也是口若懸河的選手,針對性地一一駁斥:

  「……根據《1851年偽造罪法》第13條,任何人購買、接受、持有或占有任何偽造的銀行票據、銀行匯票或銀行郵政匯票,或空白銀行票據即構成犯罪。1810年霍德案的判例明確指出,以欺詐意圖處置假鈔即構成犯罪,不要求證明假鈔被處置給了特定對象……」

  「魔術師和劇院有著明確的表演目的而製作道具,而塞繆爾使用假鈔的唯一目的顯然就是用來欺騙。如果他從未打算欺騙,為什麼不直接把那張假鈔扔掉?我方認為可以推定存在欺詐意圖。如果因為從未使用就認定無罪,那每一個被抓的偽造者都可以辯稱『我只是收藏,從未打算花出去』……」


  「虛假陳述也可以默示,他通過自己的行為默示地表明自己擁有相匹配的財富,當事人清晰地知道自己是在欺騙,否則只要說一句『你們搞錯了,我其實是個窮光蛋』就可以解開所有誤會,他為什麼沒有這麼做?可以由此推定他主觀上存在著欺詐意圖……」

  感覺也好有道理啊。

  多里安支著下巴,看著雙方律師你來我往,頓時有些後悔來看這個熱鬧了。

  首先,這根本就不熱鬧。

  繼續坐在這裡浪費時間,還不如早點回去想想新書寫點啥呢。

  他開始將目光投向從開庭時就被關上的大門,思索著該想一個什麼理由中途離場。

  就在他盯著大門看的時候,卻意外地發現大門居然在微微顫動。

  有人在外面推?

  都這個時候了還會有人來嗎?

  厚重的木門很快就被推開,多里安看見了一個熟悉的人影:

  是雷斯德探長。

  「法官大人,我請求休庭,我帶來了新的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實。」

  剛一進來的雷斯德探長提著一個不大的公文包,走向法庭中央,站在被告塞繆爾旁邊,中氣十足地發出了這樣的宣告。

  聽到這樣自信的宣告,坐在觀眾席的各路記者們都來了精神,他們也早就不堪忍受那些枯燥的法律條文和了無生趣的拉扯了。

  而法官則臉色微變,顯然有些不太愉快。

  就算你有新的線索,也不該這樣弄啊,按照正常的司法流程提交不就好了,為什麼要這樣突兀地闖入?

  你還是一個探長呢,就這麼藐視司法威嚴的嗎?

  法官顯然也認識雷斯德探長,也是這份熟識才讓他現在只是稍稍不悅,而不是直接以「藐視法庭罪」叫人把他叉出去。

  身為探長,知法犯法,理論上還要罪加一等呢。

  「法官大人,塞繆爾是無瑕黎明教團的人,所犯下的罪行都是受到無瑕黎明教團的指使,無瑕黎明教團才是真正的犯人!」

  雷斯德探長此話一出,舉座皆驚。

  他是教團的人?教團才是真正的犯人?

  他怎麼敢說這樣的話,難道說……他真的掌握了什麼無可辯駁的證據?

  厭惡教團的人幾乎和狂信他們的人一樣多,而且兩者都很極端。信仰的人都是極端且狂熱的信仰,厭惡的人也都是極端的厭惡。

  同時因為現在官方也尚未定性,兩邊都有很大的市場。

  厭惡教團的人對他們的那極端的教義感到懷疑,認為神明是仁慈的,從古至今那麼多教派都是勸人向善,神明的懲戒都是萬不得已的手段——至於最後執行得怎樣姑且另說。

  而無瑕黎明教團從教義上就那麼極端,宣揚毀滅和淨化,完全一副邪教派頭,就是目前還沒有人能指認他們的「奇蹟」是假的。

  旁聽席里的記者們馬上意識到這是一個大新聞,都開始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奮筆疾書。

  而高居審判台上的法官聽完雷斯德探長的這番話,不知為何,臉色陡然間大變。

  甚至都不容雷斯德探長繼續說下去,就狠狠地敲擊著法槌打斷,有些氣急敗壞地朝著站在大門兩側的法警大聲喊道:

  「你這是在擾亂法庭秩序,藐視法庭!把他給我叉出去!叉出去!」

  雷斯德探長有些難以置信。

  雖然他知道自己出場的方式不符合規定,也知道自己要控訴的無瑕黎明教團的犯罪事實肯定會引起軒然大波,但是他沒想到法官大人居然會產生這麼大的反應。

  簡直……簡直就像是破防了一樣……

  他為什麼會這樣?

  難道……他也和教團之間有著什麼不可告人的聯繫?

  這個念頭如閃電般划過雷斯德思維的長空。

  也是在同一瞬間,審判台上的法官也意識到自己表現得有些詭異的失態了,連忙控制情緒,讓自己穩定下來:

  「你將嚴肅的法庭視作什麼了?供你一人表演的劇場嗎?如果你有新的證據和犯罪嫌疑人,請按照正規程序另行提起公訴,而不是在這裡瞎嚷嚷。法警,把他請出去!」

  這一次,他刻意加重了「請」字,試圖挽回剛才的失態。


  雷斯德探長馬上就被兩名法警一左一右架住胳膊,他還想再說些什麼,但法官已經低下頭,開始翻閱桌上的文件,一副不願再聽的樣子。

  原本按部就班的庭審被他這麼一折騰,氣氛徹底變了。

  所有人的心思全都放到了無瑕黎明教團上,現在這個教團正是如日中天,快速擴張的時候,幾乎每個人都聽說過關於他們神神秘秘的事情。

  就連雙方律師都變得有些心不在焉,後續的法庭辯論兩人雖然依舊引經據典,法官和書記員雖然也在無可指摘地完成自己工作,但總讓人感覺是多了幾分敷衍。

  庭審在一種詭異的氛圍中草草結束了,結果就是相當於沒有結果的「改日再判」。

  第二天一早,各個小報社就開始沸沸揚揚的炒作起來,頭版都是些諸如《震驚!英雄探長血灑法庭,起底無瑕黎明教團!》《男人看了沉默,女人看了流淚,無瑕黎明教團的千年大計!》《本世紀最大的冤案!》《抹黑無瑕黎明教團的人還在抹黑!》此類駭人聽聞的標題。

  這也正好給了雷斯德探長之前所說的「淨報行動」帶來了絕佳的切入口:

  「先生,我們報社小本經營,依法合規,您這不是為難我們嗎?」

  「合規?現在規定改了!你們報社用的紙張不符合新規要求的克重,限期內整改不好,要吊銷經營許可!」

  「警官,為什麼要提高我們的郵遞費率?這樣的話我們的成本會上升,訂閱費就必須漲,會有很多客戶退訂的!」

  「新規要求,凡擬跨郡發行的印刷品,發行方須就其內容的事實準確性及信息來源的可靠性提供可驗證記錄,未能提供者將適用較高的郵遞費率標準……」

  「大人求您通融一下吧,下個月,下個月我們雜誌社一定把經營擔保金補上,我們籌措資金也需要時間……」

  「新規上這筆錢是按照你們自己之前備案的出版規模和發行範圍來繳納的,你們的出版規模這麼大,怎麼會連這點錢都要籌措?難道你們之前備案的銷量都是假的?」

  「什麼狗屁新規!這樣搞下去,我們報社非要倒閉了不可!」

  「你們要整改不了那就關門倒閉吧。倫蒂尼恩這麼多報社,你開不下去了,有的是人能開得下去……」

  一時之間,這樣的對話和哀號響徹在整個倫蒂尼恩出版業界的上空。

  這件事的落實執行,最後果然還是落到蘇格蘭場身上了。

  態度好些的年輕警員還會解釋一下,說自己也只是奉命辦事,說總督察那邊親自下令了,這次新規一定要落實到位,據說是本屆內閣主導的政績工程,一定要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年紀大一些的老油條警官才不管你這呀那呀的,一來就惡狠狠地以威脅起手,後面的操作就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了。

  這新規的出台莫名其妙,沒有一個人之前收到消息,也沒有人想到這次整治的力度居然會如此之大。

  放在往常,帝國政府要搞這種操作,早就被扣上「違反大憲章精神」「破壞民主」「破壞言論自由」的帽子了。

  但是這次輿論場卻異常安靜,安靜的有些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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