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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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昂一路背著艾米麗來到她位於曼哈頓翠貝卡社區的公寓家中。

  翠貝卡社區最開始是紐約曼哈頓一個以倉庫和工廠為主的工業區。

  經過六七十年代許多知名美國藝術家的湧入和改造,逐漸轉變為以豪華公寓著稱的住宅區。

  到如今的2010年,這一轉型已基本完成。

  社區既保留了工業建築的歷史魅力,同時還增添了更多的時尚感與精緻感。

  雖然現在還沒有像後世那樣,成為全世界最頂奢的富豪社區之一,但比起南布朗克斯,也可以說是天上地下。

  一路上,李昂對艾米麗自然又是各種搓圓揉扁,徹底把艾米麗變成了自己的形狀。

  等到了艾米麗家裡,艾米麗早已經把經受了十幾年的天主教規訓徹底拋在腦後,只恨沒有早點認識李昂這個小黃毛。

  甚至到家之後,艾米麗讓李昂先別走,自己先回家打了個招呼,隨後謊稱出門跑步,兩人又在樓道里親密了半天。

  直到艾米麗的父母三次打來電話不斷催促,艾米麗才戀戀不捨地告別李昂,一瘸一拐地走回家裡。

  李昂神清氣爽地伸了個懶腰,感覺最近由於擔心菲奧娜產生的壓力全都發射一空。

  走出公寓樓,翠貝卡社區夜晚的空氣是如此的自由和香甜。

  就連哈德遜河上飄來的水汽,也瀰漫著金錢的味道。

  李昂邊往回走,邊悄悄從褲子口袋裡摸出系統賜予的那塊硬物。

  這是塊金子。

  形狀是長方形,比火柴盒略小,厚度大約半厘米,邊緣被打磨得很光滑。

  顏色是沉甸甸的暗黃色,不刺眼,在路燈慘白的燈光下泛著低調內斂的黃金光澤。

  李昂拿在手裡掂了掂,手感很實,微微壓手。

  系統說是一兩,換算成克就是37.5克。

  如果拿去布朗克斯的典當行,大概能換到1500刀左右的美金。

  對於一個高中生來說,這已經算是筆不小的橫財。

  正好可以解李昂當下面對老鼠洞危機的燃眉之急。

  這也是李昂寧願冒著被起訴強兼罪的風險,也要力挺艾米麗的原因。

  李昂沒有多耽誤時間。

  剛才背著艾米麗回家時,他就留了心眼觀察。

  從地鐵站到艾米麗家公寓這兩個街區,正好有三家金店,都在步行十分鐘範圍內,不用繞路。

  李昂打算去這三家店裡問問,誰出價高就賣給誰。

  離艾米麗家公寓最近的一家叫做比格金店。

  門面裝修得挺花哨。

  門口掛著比格金店的霓虹燈牌。

  玻璃門上貼滿了「即時現金」、「高價收金」的貼紙。

  推門進去,門鈴叮噹一聲。

  空氣里有股灰塵和廉價清潔劑的味道。

  櫃檯後面是個禿頂的白人老頭,正低頭看報紙。

  聽到聲響,老頭趕緊抬頭,一看李昂是個衣著樸素的華裔高中生,頓時失望地將視線轉回報紙,語氣敷衍道:

  「需要什麼?」

  李昂走到櫃檯前,從兜里掏出金塊,放在玻璃檯面上:

  「賣東西。」

  老頭的視線漫不經心地掃過那塊金子,頓時瞪圓了眼睛。

  他猛地抬頭仔細端詳了一眼李昂,詫異道:

  「哪來的?」

  李昂語氣如常,平靜道:

  「家裡給的。」

  老頭眉頭一挑,慢吞吞地拿起金塊,從抽屜里摸出個放大鏡,拾起金塊對著光看了半天。

  又放在手裡掂了掂。

  然後又拿起一個小電子秤,把金塊放上去。

  數字跳了幾下,停在21.6克。

  李昂一看這個數字,眉頭頓時微微一皺。

  「成色一般。」

  老頭放下放大鏡,把金塊推回給李昂,故作深沉道:

  「我只能出八百。」


  李昂笑了笑,把金塊揣回兜里,道:

  「行,那我去別家看看。」

  「等等。」

  老頭悚然一驚,連忙叫住李昂:

  「年輕人,別急著走。我們這行有這行的規矩,你這種沒證書、沒來歷的金子,到哪兒都是這個價。我給你加五十,八百五,最多了。」

  「謝謝,不用了。」

  老頭一聽頓時急了,忙不迭從櫃檯後跑出來拉扯李昂:

  「誒!年輕人,別這麼著急,我們再好好商量一下!九百?九百!不能再多了!」

  李昂理也不理,直接甩開老頭,轉身就走。

  老頭像條癩皮狗似的糾纏了李昂一路。

  直到李昂走進第二家金店,這才罵罵咧咧地停住腳步。

  這家金店位於街道拐角,店裡比起上一家來說略顯擁擠。

  玻璃櫃檯里塞滿各種首飾,牆上掛著個俗氣的石英鐘。

  一個印度裔的姑娘恭恭敬敬地站在櫃檯後。

  她身上穿的淡粉色襯衫雖然看起來略顯土氣,卻熨燙得服服帖帖,一塵不染。

  (老規矩再附一張生活照,前面所有女主全都更新了生活照,沒看過的書友可以返回去再看看)

  看到李昂進店,印度姑娘禮貌道:

  「你好先生,我能幫你做什麼?」

  李昂走到櫃檯前,拿出金塊,道:

  「出個價吧。」

  印度姑娘眼睛一亮,她問都不問李昂東西的來歷。

  忙不迭地取出一個黑色絲絨托盤擺在李昂面前,做了個請的手勢,恭敬道:

  「好的先生,請把東西放在托盤上吧。」

  李昂放上金子,印度姑娘有條不紊地戴上一副白手套,用鑷子夾起金塊,放在一個電子計量稱上。

  顯示重量37.48克。

  李昂心道這次重量總算對了。

  印度姑娘看著這個數字,臉上笑容更盛。

  她將金子放回托盤後,又將托盤端起來,從不同角度對著燈光反覆觀察。

  端詳半天后,對李昂道:

  「先生,您的東西沒有標記,沒有純度戳,沒有品牌標,不過從密度手感和外表光澤來看,應該是純金,但具體成色我無法判斷,除非您同意讓我用噴槍灼燒測試。」

  「可以。」

  李昂對印度姑娘的服務表示認可,點頭道:

  「但你必須要當著我的面操作。」

  「當然,先生,請稍等。」

  印度姑娘面露喜色,手腳麻利地從櫃檯下取出一個小型噴槍、一個陶瓷坩堝和一塊黑色的試金石。

  她先用噴槍灼燒坩堝內壁進行清潔,然後示意李昂將金塊放入。

  金塊在坩堝里,噴槍幽藍的火焰舔舐著它。

  幾秒鐘後,金塊開始發紅、變軟,最終融成一汪黃橙橙的液態金屬。

  印度姑娘關掉噴槍,等了幾秒。

  在熔融的金子稍微冷卻,尚未凝固時,她忙用小鑷子夾起一小滴,快速在試金石上劃出一道痕跡。

  劃痕是純淨的、飽滿的赤黃色。

  印度姑娘眼睛一亮,忍不住發出一聲驚嘆。

  隨後又從架子上拿下幾個小瓶子,裡面裝著不同濃度的硝酸。

  她小心翼翼地在劃痕的不同位置滴上酸液。

  低濃度的酸液滴上去,劃痕毫無變化;

  中濃度的酸液滴上去,劃痕依然穩固;

  直到滴上高濃度的硝酸,劃痕才開始極其輕微地溶解褪色。

  印度姑娘直起身,摘下手套,毫不掩飾自己臉上的驚訝:

  「先生,這真是令人意外!」

  她難以置信道:

  「劃痕在高濃度酸下才有微弱反應,這不是普通的18K或22K首飾金。這純度……我估計在23.5K以上,接近24K,幾乎是純金。哦,我的上帝,我從沒見過這麼純的私人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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