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指腹為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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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歲,未婚妻……

  這幾個詞結合在一起,在這個年代是多麼的讓人挪不開眼。

  尤其是故事的主角才剛剛打到一隻幾年不曾見到的傻狍子。

  這下李朝陽家院子瞬間就安靜了下來,每個人的眼神中都帶著對吃瓜的渴望。

  肉什麼的可以等會再分,瓜得現在吃。

  人們先是看一眼院子門口那位突然出現的女人,又轉頭看一眼神情疑惑的李朝陽。

  李朝陽也放下了手裡的刀,看向了這個突然出現,然後自稱是他未婚妻的女人。

  這女人看上去年紀和何淑芳她們差不多,估摸著也才剛滿18歲。

  臉蛋是張瓜子臉,眉是柳葉眉,頗有點那種千金大小姐的長相,

  女人把烏黑的秀髮盤在腦後,插了根木簪子。

  她身上沒穿農村人常穿的普通青布棉襖,而是穿著大紅色的確良布料縫製的中長款棉服。

  那棉褲也是鄉下沒有見過的款式。

  這女人身材勻稱,長得極俊,但李朝陽搜遍腦海,卻沒有對這女人的絲毫印象。

  這誰呀?

  我也沒失憶呀,什麼時候我突然多出個長得如此漂亮的未婚妻?

  我前世的時候也沒有這突然上門的未婚妻呀!

  真是奇怪!

  那女人從懷中抽出了一張照片,在人群中掃視一眼,與李朝陽對比後便氣沖沖地走了過來。

  然後當著在場眾人的面毫不避諱地拉住了他的手。

  人群之中,周惠娟還有方秀蓮的眼神變得有些奇怪。

  李朝陽對這位女人簡直有點摸不著頭腦,連忙抽手退開,哪怕是便宜送上門了,他也不敢占:

  「你誰呀?我們認識嗎?」

  「哼,以前不認識……」女人叉著腰,傲氣十足:「但從今天以後就認識了,誰讓我是你未過門的媳婦呢!」

  女人說這話,就好像認定了他一樣,搞得他反倒有些被動。

  他還沒見過這麼倒貼的女人。

  哪有一上來就當著全村人的面說是他媳婦的。

  就在李朝陽有些暈乎乎的時候,他爹挪動著腳步走上來,將他拉到了屋檐下。

  「三兒,你老實說,這女人該不會是你在市里扎鋼廠招惹的吧?我看她的穿著也不像一般的農村人。」

  「爸……你看我像是那樣的人嗎!」

  「以前很像呀!」

  「哎……我真不是!」

  李朝陽抬手捂臉苦笑,自己曾經好像確實挺混蛋的,但也不至於不經家長便和別人私定終身吧。

  這個年代自由戀愛可太少了,大多都是包辦婚姻或者相親。

  這會兒,就連老媽和大嫂也湊了過來,望著他的語氣中帶著懷疑。

  「三兒,你老實跟媽說,如果你真的跟人家私定終身了,那咱老李家砸鍋賣鐵也得把她娶進門。」

  大嫂在邊上也點頭表示贊同老媽的意見。

  這個年代女孩子的名聲很重要,但凡誰要結了婚又離婚那不只是她,就連他娘家的家人都要被人搓脊梁骨。

  男方會被貼上陳世美、沒良心、忘恩負義的標籤。

  無論走到哪都會被人送上白眼,遭到旁人的歧視。

  這時候可跟21世紀不一樣,可以靠不停的結婚離婚來賺取彩禮錢。

  同樣,訂婚也是如此,在這個年代,若無意外訂婚也就是同結婚了。

  所以這個女人說的話,如果是真的,李朝陽若不娶她,那李家在整個二里屯恐怕都要混不下去。

  不止他自己的名聲會爛,就連他爸媽、他哥哥、嫂嫂、侄兒侄女的名聲也都會爛。

  李朝陽倒是無所謂,但他爸媽卻很關心這種事,所以才一個勁地找他確認。

  在李朝陽反覆肯定自己確實不認識這個女人,也確實沒跟這個女人私自定下過婚約後,兩人才放下心。

  畢竟一個女人輕易不會拿自己的名節開玩笑,所以由不得他們不重視。

  李朝陽嘆了口氣,便準備上去詢問一下這個女人到底是哪來的,該不會是認錯人了吧。


  但他媽和大嫂卻拉住了他的手。

  「這事情,你一個大男人出面不行,讓我跟你嫂嫂去問問。」

  李朝陽沒辦法,只得咂巴了一下嘴,蹲到屋檐下的牆角,安靜地當起了旁觀者。

  他注視著大嫂和母親走到了那女人面前,那女人對他的家人態度倒還算好,

  他沒有像先前對周慧娟那樣趾高氣揚,反而臉上一直帶著樂呵呵的笑容。

  這樣的畫面反倒讓李朝陽覺得有些奇怪,怎麼搞得好像這女人真的是他未婚妻一樣。

  「哎,姑娘你叫啥名字?打哪來?一來就說是我家三小子的未婚妻……」

  「嘻嘻。」那姑娘面對劉翠萍的時候,支著一口白牙,樂呵呵的笑著道:「阿姨我叫沈輕煙,是從北平來的,這是我的介紹信,還有婚書。」

  沈輕煙、婚書、北平……

  李朝陽聽到這幾個字,腦海之中依稀好像有了一點印象。

  前世好像確實有那麼個北平來的姑娘,但他當時可不像現在一樣風風光光,

  而是深陷1萬塊負債的泥沼,自個天天在床上頹廢著,也不出門,所以也就沒見過這個姑娘。

  只是從父親和母親的口中聽到寥寥幾句。

  難道還是真的?

  我李朝陽還真就有個我不知道的未婚妻?

  沈輕煙……

  李朝陽輕聲地呢喃了一下這女人的名字。

  名字倒是取得挺好。

  這個叫沈輕煙的姑娘,好像是知道他的母親要問些什麼問題一樣,將揣在口袋裡的兩張紙取了出來。

  一張紅字頭的白紙上蓋有街道辦事處的公章,這是一張投親的介紹信,投親的內容寫的就是投奔未婚夫。

  另一張應該不是紙,而是一塊綠色的布,就像是從某件軍裝上扯下來的一樣。

  上面用紅色的血液寫著:沈千川和李萬龍各自的後代,如果存在年齡相仿,性別不同便可互為連理,結為親家。

  下方還分別蓋著兩個血手印,以及兩個不太看得清楚的簽字。

  沈千川,劉翠萍不知道,但李萬龍就是李正國去世的父親,也就是李朝陽的爺爺。

  劉翠萍看了看綠色軍衣婚書上的手印,和那潦草的簽字筆跡,心中多少已經有些相信了。

  但她還是無法確定,於是便拿著走到了李正國的身前。

  李朝陽察覺到關鍵信息,也挪動身子來到了父親的身旁,看起了婚書。

  看完了上面的內容,他當即可以確認,這女人確實可以算是他的未婚妻,但也可以不算。

  因為他們李家第三代,除了他以外,還有3個未婚的男子。

  除了二哥年紀偏大,二叔家的兩個,也都才19、20歲的樣子。

  他想起來前世這女人應該就是投奔到了二叔家,後面或許是察覺到不對勁,於是在結婚當天便割腕自殺了。

  種種信息都對上了。

  李朝陽現在有些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如果現在拒絕這沈輕煙,那等待她的多半還是前世的下場。

  沒等他想清楚,李正國吸了一口煙後,神色凝重地點了點頭:

  「這我確實聽父親生前說過,那會三兒才剛出生,所以我也沒想起來。」

  「這麼說他確實是咱家朝陽未過門的媳婦了?」

  「按道理來說確實是,因為當時他們兩個是同一天出生,所以老爺子當時便給對方寫了封信。」

  「那……」

  父母討論了一下,把目光對準了他,李朝陽當即把頭偏到一邊。

  這事他真不想摻和。

  他決定了,乾脆擺爛,聽天由命,父母若是認下這個未婚妻,那他便在今後的日子裡當養個妹妹了。

  他不會去動對方,也不會去強迫對方承擔一個妻子該盡的責任。

  畢竟他心裡肯定還是渴望自由戀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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