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審稿人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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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方第三次陳述】

  檢察官深吸一口氣,這是他最後的機會了。

  「劉舔勇,你說你是為了保護讀者,但是我要問你!」他的聲音變得冰冷起來。

  「你真的是為了保護讀者,還是為了增加自己的敘事權重?」

  又是打個響指,空氣中浮現出一串數據:

  【擊殺林如煙後,劉舔勇獲得敘事權重+200】

  「看到了嗎?殺死一個作者你就能獲得她的敘事權重,這是敘事墳場的規則,也是你殺作者的真正動機!」

  他走向劉舔勇,步步緊逼:「你口口聲聲的說保護讀者,但實際上,你是在狩獵作者!林如煙只不過是你的第一個獵物罷了!」

  「在這個世界裡,敘事權重就是力量,就是生存的本錢,而你!劉舔勇!已經嘗到了殺人奪權的甜頭,我問你!」

  他的聲音如同雷霆一般:「下一個死在你筆下的,會是誰?!」

  金色的文字如同利劍,直刺劉舔勇的心臟。

  敘事權重又一次開始瘋狂下降:【當前敘事權重:660→600→540→480】

  勇哥感覺到胸口一悶,一口獻血湧上喉嚨,這是?敘事反噬?

  不愧是監控官啊,這次不爭論對錯了,而是直接攻擊動機。一旦陪審團相信劉舔勇是「為了奪權而殺作者」,那之前的辯論都將成為無稽之談。

  劉舔勇砸吧砸吧嘴,舔了舔嘴角旁邊的血跡。他確實獲得了敘事權重,也確實倡導了甜頭,甚至在殺死林如煙的那一刻,心裡頭閃過一個「這樣也不錯」的念頭。

  【被告人第三次陳述】審稿人的聲音響起,【這是你最後的機會。】

  勇哥手裡握著鋼筆,有一些顫抖,是激動的顫抖,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的環境下,自己盡然有一點點興奮?感覺有點刺激?這是以前正常世界裡不曾體會過的感覺!

  「不管這個世界是怎樣的,我都相信,【正義】不會死亡,【真相】也還沒到會被我的糊弄給掩埋!」

  「我承認我殺死林如煙的時候,獲得敘事權重的時候,確實有一點點還不錯的小想法,但是那不是主要動機,那只是副作用罷了。」

  「就好比醫生做手術會收錢,但是醫生的主要目的是救人,不是賺錢!我殺她,是因為他威脅到了無辜的人,我獲得權重,是因為敘事墳場的規則如此,兩者共存,並不矛盾!」

  「最重要的一點!我寫的不是林如煙死了!而是【林如煙,女,28歲,治癒系作者,人設崩塌了!】」

  「我寫的是」勇哥拿起紅色鋼筆在空中劃出那段文字:【她是殺人兇手!】

  「看到沒,我沒寫她死,我寫的只是她的人設崩塌,是她自己的道德綁架設定反噬了她,是她自己的聖母邏輯殺死了她自己!我劉舔勇,只不過是捅破那層窗戶紙的人罷了!」

  張狗蛋眼睛一亮小聲的嘟囔著生怕被審稿人和檢控官聽見:「高啊!這是讓讀者看到真相啊!」

  「我劉舔勇,雖然之前一直只是個撲街仔,也一直只會糊弄人,但是我有我自己的底線!」

  「我!不殺無辜之人!」

  「我!不奪無辜之權!」

  「我!只殺該殺之人!只奪該奪之權!」

  紅色的文字在空中燃燒,化作一團不滅的火焰。

  「如果這有罪,那麼我就有罪,但如果這無罪,請讓這該死的【秩序】在這個末世里,還有一席之地!」

  勇哥不知道這個世界有沒有正義,但是肯定有某些秩序存在,這個審判庭就是最好的證明!

  【被告人陳述完畢】

  會場陷入了死寂,審稿人不知道在思考著什麼,陪審席上的讀者和作者們竊竊私語,點頭,搖頭,陷入沉思。

  檢控官的臉色鐵青,他知道,這局,自己已經輸了。

  【陪審團投票開始】

  審稿人的聲音響起:【6名讀者,4名作者,請做出你們的決定。】

  10道光柱從陪審席上升起,每一道光柱都代表著一個選擇:

  金色,代表有罪。

  紅色,代表無罪。

  第一道光柱亮起,睡衣女孩李雨萌:紅色。


  第二道光柱亮起,西裝中年男子:金色。

  第三道光柱亮起,黃毛少年:紅色。

  第四道光柱亮起,胡大姐,金色。

  第五道光柱亮起,黃朝斌,他看向劉舔勇,露出一個質樸的笑容:「勇哥,我信你!」紅色。

  第六道光柱亮起,張狗蛋,他站起,伸了伸懶腰,看向劉舔勇:「小子,你說的對!我不知道有沒有正義,但是這個世界裡,秩序確實應該還有一席之地。」

  他咧嘴一笑:「雖然我覺得你小子以後肯定會惹很多麻煩,但這世界變得如此怪異,麻煩多了才有樂子嘛!我頂你!」紅色。

  ……

  投票結束,總計:6紅4金。

  【陪審團判決:無罪。】

  審稿人聲音響起:【但】

  劉舔勇剛剛放下的心,又提了起來,說話可以不可以不要斷章,想玩死我啊!

  【被告人劉舔勇,雖然殺人行為被判定為緊急避險和維護世界秩序,但手段過激,存在敘事霸權的傾向。】

  【判決如下:】

  【1、敘事權重-200,作為過度使用「武力」的懲罰】

  【2、獲得「倫理觀察」標籤,未來30天內,任何擊殺作者行為將被自動觸發「二次審判」,並從重處罰。】

  【3、需完成「社區服務」:為敘事倫理委員會撰寫《作者行為準則(修訂版)》,字數不少於5000字,且需是有效敘述。10日之內完成。】

  勇哥整個人都不好了,「第三條是什麼鬼?」

  審稿人的聲音好似帶有一點若有若無的笑意:【你不是很會糊弄嗎?而且經過這次審判也這麼會講道理,那麼就把你的道理寫下來,讓這個世界都看看。】

  紅色鋼筆上浮現出一行小字:【審判倖存者,敘事權重:280,狀態:倫理觀察中。】

  「王老登啊,你在天有靈啊,保佑我這30天安安靜靜的過吧,我不想惹上麻煩……」

  審稿人的聲音再次傳來:

  【審判結束】

  【但,審判不是兒戲,審判庭的開啟需要代價。】

  【本場檢控官將強制「完本」】這句話剛落下,檢控官不甘的嘶吼著,瞬間被紅色火焰包裹吞噬,最後變成一張書頁,飄蕩到審稿人的手中,上面顯示著:失敗的檢控。

  【這是對敘事倫理委員會的懲罰,同樣作為作者與讀者群體,也需接受相應「繳納」,才能體現本庭的公正嚴明】

  【下一章,將隨機選取一名在場的讀者或作者強制「完本」,作為該次審判的「費用」】

  【是你,黃朝斌,還是張狗蛋,還是李雨萌,胡巧珍……?】

  勇哥的鋼筆「啪」的一聲掉在地上。

  「我艹NM!還特麼能這麼玩!這破地方,到底還能不能讓人喘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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