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教化事
「金山。」
「金----山。」
樹下,數十個扎著突厥小辮的孩童正圍在一起,朗讀先生教授的漢話,只是這口音實在不敢恭維。
「鹽。」
「鹽----」
站在樹下的郭聞咂巴著乾裂的嘴唇,無精打采的念著尋常金山孩童私塾時學的啟蒙書,他每讀一個字,周圍那些個突厥小孩就跟著讀一個字。
「郭先生,吃飯了。」
戴著羊角帽的突厥漢子,說著半生的漢話,一張嘴就是一股淡淡的「羊膻味」,不用猜今天吃羊。
剛一坐下,就瞧見眼巴巴望著自己的一群孩童,端著陶碗的郭聞只能每人分了一小塊羊肉,等到他自己吃的時候,碗裡的羊肉,只剩下了不到一半。
見此場景,那個叫莫拉·阿契的突厥漢子先是拿起木棍將還想繼續的孩童趕走,隨後又端了半碗羊肉來到郭聞的面前。
接過羊肉,瞧著那張有些拮据,又有些貪戀的臉,想著對方可能剛剛只偷喝了些羊湯,郭聞搖了搖頭,隨後撥出了點羊肉給對方,這才繼續吃了起來。
嚼著嘴裡的羊肉,阿契也不在乎手裡的油花,一邊舔手指一邊對身旁文雅吃羊的郭聞說:
「郭先生,我不明白,為什麼金山的宰桑要讓你這樣有學問的人來教我們讀書,我這輩子見過的書,還是部落里的羊皮圖,上面有很多的,還有河----」
聽著耳邊傳來的嘮叨,郭聞有一下沒一下地附和著,實際心裡正在罵娘,自從來到了這莫拉部,他的好日子就到頭了,上午要教開墾種田,下午還要教書,晚上還得留種,簡直就是把他郭聞當作牛馬使喚。
更別說這食物除了羊肉之外,幾乎沒有一樣是好吃的,與他在左鄉時的吃食,那可是相差甚遠。
沒有包子,沒有饅頭,更沒有米飯,連鹹菜也沒有,早上起來吃的第一頓就是野菜做的粗餅,餅子上的麥麩清晰可見,若不是烤軟了,吃到嘴裡還卡嗓子呢!!
就這,還受到那些個牧人的羨慕,畢竟他們平日裡哪裡吃的到夾雜麥麩野菜的餅子,大多數都是吃點嫩草根和野菜做的糊糊,配著不知從哪挖來的蠕蟲,就算不錯的葷腥了。
就是羊肉,那也是過節才能夠吃到,哪裡像郭聞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就能夠吃到羊肉,要知道在草原上,羊可是重要財產,就是部落里的大人物也是輕易吃不得的,後世影視作品中,動不動宰羊吃烤羊腿的畫面,其實都是虛構。
在正兒八經的草原,你殺一隻羊,基本上就得在幾天內吃完,畢竟這個時期的保鮮技術,在疊加草原缺鹽,就是做成干肉都不行。
故而吃羊,自古以來在草原上都是大事。
若不是金山府免費送了些鹽過來,算作「資助」,怕是那位莫拉首領也沒有那麼好心,給這些羊肉吃。
當然,若是算配種的事情,那他還算賺了一筆。
畢竟身高六尺有餘的郭聞,在這普遍個頭不過一米五幾,甚至更低的草原,那可是了不得的巨人。
【草原每尺三十厘米左右。】
遇到這種既提升文化水平,掌握耕種技術,甚至是改良基因的「神人」,若不是礙於金山府的威懾,怕不是早就把郭聞強留了,哪裡還需要每日擔憂對方什麼時候走。
畢竟所謂的「編戶齊民」法,在那些個大部落眼中是憂患,但在莫拉這種中小部落眼中,那可是好事啊!!
吃完羊肉,郭聞打了個帶有羊膻味的飽嗝,喝了口飄著羊尾油的熱湯,站起身就朝那處「公田」走。
此時的季節,還在夏季,趕在冬前種一茬蕎麥,還是可以的,故而此時的公田內,到處都是蕎麥苗。
此刻的禾苗已經比之前長高了不少,顯然這塊公田的地力還算不錯,只是施肥了幾次,就長得那麼好,放在金山,也算是上等地了。
「郭先生,蕎麥是啥味道,比麥麩好嗎??」
莫拉·阿契的眼神憧憬地望著地里綠油油的蕎麥苗,他在用盡全力地幻想蕎麥的味道,他這輩子吃的最多的糧食就是麥麩,最好的也是麥麩,至於白面,那是首領和祭司的美食,和他這種人沒有一點關係。
前幾年有個膽大的馬奴偷吃了塊白面做的饢餅,被發現後打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來後,他才發現沒了氣息,嚇得急忙稟告首領,也只是得到了句:
「死了也好,省些吃食,免得做了老鼠。」
草原的苦,郭聞也是最近才曉得,聽到身旁羨慕的話,突然升起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衝動」,轉過頭看著阿契:
「你想吃蕎麥做的饅頭嗎,那味道可比麥麩強百倍不止。」
「想,可是我這種人能吃嗎??」
阿契咽了咽口水,壓下心裡的期望,慌亂地回答著問題。
「能,只要你跟著我好好學,不僅你可以吃到,那些孩子,那些個族人都可以吃到。」
「族人都吃到,不行,絕對不行,會被打死的!!」
阿契想起了馬夫那晚的慘叫,想起了那張死人臉,他才不想死呢,哪怕蕎麥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他也不能吃,他想要活下去。
郭聞心裡嘆息一聲,隨後小聲說:
「你記住,只要整個部落都種了蕎麥,你們就都可以吃到,就是現在吃不到,有一天,金山也得讓你們吃!!」
「金山----」
阿契腦海里浮現出郭聞平日裡說的城池模樣,以及城裡,想都想不到的美食,乃至只有神仙才會住的瓦房,幻想的感覺真好,只是一想到首領那張如同豺狼的臉,他的夢就破碎了。
只能低著頭,瞧著自己那雙破爛不堪,墊了不知道多少乾草的皮靴,那是他成年的禮物,以前他是沒有靴子穿的,要穿也是草鞋,或是赤腳。
草原的苦從來都不是簡單的生產力,更是一種落後的配給方式,奴隸永遠都是奴隸,主人永遠都是主人。
以部落之名,行蓄奴之實,此刻的郭聞才明白了此行真正要做的絕不是簡單的教授耕種,更不是教書,也不是勉為其難的晚間事,而是改變。
改變這一切,改變這裡自古以來的規矩,而他面前的公田,以及裡面的秧苗,就是希望。
當人人皆可耕種之時,人人都可自足時,那位莫拉首領,該做何為,是逆著大勢,還是順勢而為,郭聞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齊民之策,從第一株蕎麥苗長出的那一刻,就已經成功了。
千古之計,從來都是煌煌正道的陽謀,絕不是所謂的小人之謀可以成之,他郭聞今日明白,還不算遠,更不算愚蠢。
腳邊的秧苗在隨風搖擺,草原的天也快黑了。
「金----山。」
樹下,數十個扎著突厥小辮的孩童正圍在一起,朗讀先生教授的漢話,只是這口音實在不敢恭維。
「鹽。」
「鹽----」
站在樹下的郭聞咂巴著乾裂的嘴唇,無精打采的念著尋常金山孩童私塾時學的啟蒙書,他每讀一個字,周圍那些個突厥小孩就跟著讀一個字。
「郭先生,吃飯了。」
戴著羊角帽的突厥漢子,說著半生的漢話,一張嘴就是一股淡淡的「羊膻味」,不用猜今天吃羊。
剛一坐下,就瞧見眼巴巴望著自己的一群孩童,端著陶碗的郭聞只能每人分了一小塊羊肉,等到他自己吃的時候,碗裡的羊肉,只剩下了不到一半。
見此場景,那個叫莫拉·阿契的突厥漢子先是拿起木棍將還想繼續的孩童趕走,隨後又端了半碗羊肉來到郭聞的面前。
接過羊肉,瞧著那張有些拮据,又有些貪戀的臉,想著對方可能剛剛只偷喝了些羊湯,郭聞搖了搖頭,隨後撥出了點羊肉給對方,這才繼續吃了起來。
嚼著嘴裡的羊肉,阿契也不在乎手裡的油花,一邊舔手指一邊對身旁文雅吃羊的郭聞說:
「郭先生,我不明白,為什麼金山的宰桑要讓你這樣有學問的人來教我們讀書,我這輩子見過的書,還是部落里的羊皮圖,上面有很多的,還有河----」
聽著耳邊傳來的嘮叨,郭聞有一下沒一下地附和著,實際心裡正在罵娘,自從來到了這莫拉部,他的好日子就到頭了,上午要教開墾種田,下午還要教書,晚上還得留種,簡直就是把他郭聞當作牛馬使喚。
更別說這食物除了羊肉之外,幾乎沒有一樣是好吃的,與他在左鄉時的吃食,那可是相差甚遠。
沒有包子,沒有饅頭,更沒有米飯,連鹹菜也沒有,早上起來吃的第一頓就是野菜做的粗餅,餅子上的麥麩清晰可見,若不是烤軟了,吃到嘴裡還卡嗓子呢!!
就這,還受到那些個牧人的羨慕,畢竟他們平日裡哪裡吃的到夾雜麥麩野菜的餅子,大多數都是吃點嫩草根和野菜做的糊糊,配著不知從哪挖來的蠕蟲,就算不錯的葷腥了。
就是羊肉,那也是過節才能夠吃到,哪裡像郭聞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就能夠吃到羊肉,要知道在草原上,羊可是重要財產,就是部落里的大人物也是輕易吃不得的,後世影視作品中,動不動宰羊吃烤羊腿的畫面,其實都是虛構。
在正兒八經的草原,你殺一隻羊,基本上就得在幾天內吃完,畢竟這個時期的保鮮技術,在疊加草原缺鹽,就是做成干肉都不行。
故而吃羊,自古以來在草原上都是大事。
若不是金山府免費送了些鹽過來,算作「資助」,怕是那位莫拉首領也沒有那麼好心,給這些羊肉吃。
當然,若是算配種的事情,那他還算賺了一筆。
畢竟身高六尺有餘的郭聞,在這普遍個頭不過一米五幾,甚至更低的草原,那可是了不得的巨人。
【草原每尺三十厘米左右。】
遇到這種既提升文化水平,掌握耕種技術,甚至是改良基因的「神人」,若不是礙於金山府的威懾,怕不是早就把郭聞強留了,哪裡還需要每日擔憂對方什麼時候走。
畢竟所謂的「編戶齊民」法,在那些個大部落眼中是憂患,但在莫拉這種中小部落眼中,那可是好事啊!!
吃完羊肉,郭聞打了個帶有羊膻味的飽嗝,喝了口飄著羊尾油的熱湯,站起身就朝那處「公田」走。
此時的季節,還在夏季,趕在冬前種一茬蕎麥,還是可以的,故而此時的公田內,到處都是蕎麥苗。
此刻的禾苗已經比之前長高了不少,顯然這塊公田的地力還算不錯,只是施肥了幾次,就長得那麼好,放在金山,也算是上等地了。
「郭先生,蕎麥是啥味道,比麥麩好嗎??」
莫拉·阿契的眼神憧憬地望著地里綠油油的蕎麥苗,他在用盡全力地幻想蕎麥的味道,他這輩子吃的最多的糧食就是麥麩,最好的也是麥麩,至於白面,那是首領和祭司的美食,和他這種人沒有一點關係。
前幾年有個膽大的馬奴偷吃了塊白面做的饢餅,被發現後打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起來後,他才發現沒了氣息,嚇得急忙稟告首領,也只是得到了句:
「死了也好,省些吃食,免得做了老鼠。」
草原的苦,郭聞也是最近才曉得,聽到身旁羨慕的話,突然升起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衝動」,轉過頭看著阿契:
「你想吃蕎麥做的饅頭嗎,那味道可比麥麩強百倍不止。」
「想,可是我這種人能吃嗎??」
阿契咽了咽口水,壓下心裡的期望,慌亂地回答著問題。
「能,只要你跟著我好好學,不僅你可以吃到,那些孩子,那些個族人都可以吃到。」
「族人都吃到,不行,絕對不行,會被打死的!!」
阿契想起了馬夫那晚的慘叫,想起了那張死人臉,他才不想死呢,哪怕蕎麥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他也不能吃,他想要活下去。
郭聞心裡嘆息一聲,隨後小聲說:
「你記住,只要整個部落都種了蕎麥,你們就都可以吃到,就是現在吃不到,有一天,金山也得讓你們吃!!」
「金山----」
阿契腦海里浮現出郭聞平日裡說的城池模樣,以及城裡,想都想不到的美食,乃至只有神仙才會住的瓦房,幻想的感覺真好,只是一想到首領那張如同豺狼的臉,他的夢就破碎了。
只能低著頭,瞧著自己那雙破爛不堪,墊了不知道多少乾草的皮靴,那是他成年的禮物,以前他是沒有靴子穿的,要穿也是草鞋,或是赤腳。
草原的苦從來都不是簡單的生產力,更是一種落後的配給方式,奴隸永遠都是奴隸,主人永遠都是主人。
以部落之名,行蓄奴之實,此刻的郭聞才明白了此行真正要做的絕不是簡單的教授耕種,更不是教書,也不是勉為其難的晚間事,而是改變。
改變這一切,改變這裡自古以來的規矩,而他面前的公田,以及裡面的秧苗,就是希望。
當人人皆可耕種之時,人人都可自足時,那位莫拉首領,該做何為,是逆著大勢,還是順勢而為,郭聞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齊民之策,從第一株蕎麥苗長出的那一刻,就已經成功了。
千古之計,從來都是煌煌正道的陽謀,絕不是所謂的小人之謀可以成之,他郭聞今日明白,還不算遠,更不算愚蠢。
腳邊的秧苗在隨風搖擺,草原的天也快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