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反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小伙子是哪裡人呀?」

  「我家是東台子村的。」

  「東台子?哪個鄉鎮的呀?」

  「大楊鄉的。」

  「哦,又是大楊鄉……」

  老太太眼裡划過一抹詫異。

  前兩天小王來探望時給送了一隻老鱉,貌似他就是大楊鄉那邊上班來著。

  難道大楊鄉出老鱉?

  「你們那邊老鱉挺多的呀?」

  「也還行吧,灣泡子比較多,挖出來的概率就大。」

  「倒也是。」

  老太太簡單兩句,便再次回歸正題:「另一隻呢,也這麼大個兒嗎?」

  「比這隻還稍大一點,重個七八兩沉。」

  「都稱過了呀?」

  「肯定都上過秤才來的,您要是不放心,咱找個鋪子再稱一下也行。」

  「那另一隻多少錢?」

  「您要是兩隻一起要,給120塊就行,多點少點的,早賣完我也能早點完事……」

  「哎哎,誰讓你在這裡擺攤的?」

  「哪的人啊?有介紹信沒?」

  唐漢東和老太太這邊還沒聊完,大金驢那頭就又鬧么蛾子了。

  一行三個穿制服戴大檐帽的人吆五橫六的半圍攏在大金驢前,一副嚇唬蘇小雨的架勢。

  「同志,怎麼了這是?」

  唐漢東顧不上繼續買賣,二話不說抬腿就往回跑。

  買賣換錢是為了後續生活更舒適。

  而舒適的前提,是生活。

  生活的真諦,少不了唐漢東認定的伴侶蘇小雨。

  所以,買賣在蘇小雨的優先級面前,一無可取。

  「你是攤主?誰讓你們在這裡擺攤賣老鱉的?」

  「這裡不允許嗎?您幾位是……?」

  唐漢東打量三人穿著和態度,眉頭皺的很深。

  又不是執法制服,深藍色保安套裝罷了。

  連哪個單位的都還不清楚呢,咋就跑來管自己賣老鱉的事兒了?

  他立刻想到了剛剛那個想要壓價買老鱉的青年。

  沒占到便宜就立馬找人報復?

  這也算起矛盾,那人不是被嬌慣縱容壞了,就是心氣比針眼兒還小。

  不是個好玩意兒!

  「什麼怎麼了!問你呢,你們是哪裡來的?」

  領頭那人看到唐漢東手裡拎著的網兜,眼底莫名閃過一絲喜色。

  「老家是大楊鄉東台子村的。」

  唐漢東老實巴交的交代。

  聽到是鄉下村裡的百姓,三人互相對視,腰杆和底氣肉眼可見的壯實了不少。

  「這裡是公共場合,不允許擺攤,看在你們是第一次,處罰先算了,但貨品沒收,你們趕緊走吧,記得下次別再犯了啊。」

  當頭那人橫氣的擺擺手示意。

  旁邊兩人上前,一人衝著唐漢東而來,主要是他拎著網兜的手腕。

  另一人打算去拿車把上的網兜。

  兜里也還裹著一隻抻頭扒腦的老鱉呢。

  「等等。」

  唐漢東一把捏住其中一人的手腕。

  嘶~!

  那人臉色頓變。

  嘴角和眼梢都不由抽搐了幾下。

  好懸沒叫喚出聲來。

  實在是唐漢東虎口力氣太大,跟老虎鉗子似的。

  不僅動彈不得,還勒的生疼。

  另一人見突生變故,也停下腳步。

  「你們是哪個單位的,有執法權嗎?」

  「嘿,你個鄉巴佬還跟我談執法權?瞧見沒,我們穿著制服,就能執你們的法。」

  領頭那人虛張聲勢。

  「同志,雖然我祖籍是東台子村的,可好歹我也是供銷社職工,眼又不瞎,執法制服啥樣當我不知道?」


  唐漢東睨了兩人一眼,厲聲反問:「你們哪個單位的?叫什麼?可知道假扮公安犯多大罪嗎?」

  「你,你放開我!」

  完蛋!

  沒唬住他。

  被箍住手腕的那人心裡暗道一聲糟糕。

  事不可為就萌生退意是基操。

  身為領頭那人的狐朋狗友之一,這點共識還是有的。

  只是自己忒倒霉,表現過於積極了點。

  手腕被捏住完全掙脫不開。

  萬一他倆扭頭要跑,自己可咋辦?

  所以不等身後同伴表態,他自己先忍不住開口求饒了。

  「放開你?」

  唐漢東輕蔑一笑:「假扮公安、借執法之名行搶劫行為,你們犯罪了,知道不?一隻老鱉賣70塊,搶劫140塊錢,知道要判你們多少年嗎?」

  「兄弟,我們認栽。這事兒是個誤會,你先把人放開。」

  領頭之人果斷道歉。

  雖然很尷尬,但鬧大了工作不保。

  而且——

  三年前搶劫3塊多都有吃花生米的。

  那股肅殺之風雖已過去,可餘威猶在呀。

  「怎麼?沒騙成就想不了了之?」

  唐漢東嗤笑。

  「你還想怎麼樣?」

  「誰讓你們來的?」

  「姜超。」

  三人毫不猶豫出賣了幕後的始作俑者。

  陌生名字,肯定之間不認識。

  唐漢東稍一尋思,便篤定姜超大概率是之前那個買家青年。

  除了他,也沒別人故意找茬。

  只不過那人此刻沒在現場,自己沒法當場報仇。

  不過好歹也算記住了個名字。

  這一報,以後唐漢東必然是要還回去的。

  其次,唐漢東覺得不能平白放掉他們。

  案板上的魚,還想全身而退?

  開玩笑。

  「哼,他讓你們來,你們就來?」

  三人里,倆人不約而同看向領頭的那個。

  領頭那人無奈:「都住一個家屬院的,他說讓幫個忙,也沒想太多……」

  解釋空洞乏力,滿嘴狗屁。

  他們仨是縣醬菜廠的後勤巡邏員。

  因為菜市場是醬菜廠老廠房改造而成,攤販管理,門頭房和倉庫租賃,以及菜市場的秩序也一併劃給醬菜廠後勤科統一管理。

  三人才換班不久,跑來拐角那家玲瓏包子鋪吃飯。

  好巧不巧遇到了百貨大樓上班的熟人。

  也就是那個姜超。

  縣城本就不大。

  同齡人的所謂互幫互助也很正常。

  但這種行為可不是簡單的幫忙出頭。

  他們這叫強盜。

  是充斥著貪婪與卑鄙的惡劣行為。

  也是真正觸碰到法律邊緣的犯罪。

  實施行動之前。

  雙方不僅確定沒收兩隻老鱉倒賣換錢的流程。

  甚至連分贓比例都談妥了。

  行動開始,三人起初還有點可惜。

  因為兩隻老鱉只剩了一隻。

  後來唐漢東拎著另一隻跑回來。

  他們心裡著實樂呵了一下。

  只是後續事態發展嚴重偏離了他們的想像。

  沒能唬住對方,還被人家給反制了。

  眼瞅著事情要鬧大。

  三人心裡對姜超早就開罵了。

  神尼碼啥也不懂的村民。

  人家是正兒八經供銷社上班的職工,從說話氣度上能分辨出他不像是唬人。

  偷雞不成蝕把米。

  這回算是被姜超這個王八蛋害死了。

  麻蛋的!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