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變臉
第二天一早,他就帶著《私奔》的詞曲去了錄音室,他準備先錄個小樣,看看感覺。
金莎正好在走廊里碰見他,看他手裡拿著稿紙,好奇地問:「師弟,新歌寫好了?」
昨天兩人聊了一陣,倒是熟悉了不少。她順勢認下了師姐這個稱呼,現在一口一個師弟喊起來還挺順口。
「嗯,就是昨天那首。」宋墨晃了晃手裡的紙,「要不要來聽聽?」
金莎眼睛一亮,跟著他進了錄音室。
宋墨把吉他接上,坐在調音台前,清了清嗓子。
「這首歌叫《私奔》。」
前奏響起來,那幾個和弦一出來,金莎就忍不住閉上了眼睛。
宋墨的聲音從監聽音箱裡傳出來,帶著點沙啞。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金莎靠在調音台邊上,聽著聽著,整個人都安靜下來了。
副歌起來的時候,宋墨的聲音拔高了。
「想帶上你私奔,奔向最遙遠城鎮。想帶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那旋律縈繞在耳邊,她忍不住跟著輕哼起來:「想帶上你私奔……」
一曲終了。
金莎當即用力地拍了拍手:「真好聽,師弟,你真厲害。」
宋墨笑了笑,沒說話,低頭把吉他放下。
金莎看著他,心裡頭那點羨慕又冒上來了。
但她知道,羨慕也沒用。
這人,還是得有本事。
宋墨自己聽了一下剛剛唱的,實話說,他現在的嗓音條件真不是一般的好,再加上他原本的唱功,這首《私奔》他自己聽下來,雖然還是有不少細節需要調整,但總體他還是挺滿意的。
畢曉世和許遠是被金莎喊來錄音室的。
本來兩人正在會議室里聊事情,結果就聽到金莎衝進來嚷嚷:「畢老師,許老師,宋墨寫了首新歌,特別好聽,你們快來聽聽!」
一聽到金莎這麼說,兩人都被嚇了一跳。
難道宋墨一天就把那首新歌寫出來了?
畢曉世和許遠都有些驚疑不定,不太敢相信,但還是跟著金莎來到了錄音室。
宋墨看見他們進來,也不廢話,重新抱起吉他,把詞曲譜子遞給他們。
「畢老師,許老師,這首歌叫《私奔》,風格偏流行搖滾和民謠搖滾,我唱一遍,你們聽聽看。」
兩人接過譜子坐了下來,還真寫出來。
他們此時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只打算聽完之後再說。
畢曉世還在想,如果這首歌的質量不行,自己該怎麼跟宋墨說才不傷他積極性。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前奏響起來了。
他的視線也是聚焦到了歌詞上,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這個歌詞很直白,但是宋墨的聲音一出來,畢曉世就知道對味了。
搖滾,曾幾何時,是一代年輕人的標誌。
也算是彼時內地音樂,少數能在質量和深度上,超過港台的音樂類別。
但是,時代在發展,原本勃勃生機的搖滾,自己把自己玩著玩著,又玩成了地下了。
在畢曉世看來,搖滾到了如今這個時候,可以追求憤怒,但是不能只追求憤怒。
只追求憤怒,那麼勢必要把自己越逼越小眾。
但是他的看法不重要,流行搖滾依舊是搖滾鄙視鏈底端的存在。
好在市場不這麼看,隨著西城男孩在國內的爆火,充分證明了,不是大家不喜歡搖滾樂了,是不喜歡原本那些搖滾樂了。
什麼樣的音樂,都有適合它的時期,在千禧年初,流行搖滾和民謠搖滾,無疑就是要比其他的搖滾樂更受歡迎。
「想帶上你私奔,奔向最遙遠城鎮....」許遠聽著宋墨的聲音,他的表情從平靜變成了認真,從認真變成了驚訝,此時整個人都酥酥麻麻的了。
「好傢夥,這宋墨真是神了。」他這會真是有點服氣了,這傢伙,隨便拿出一首歌,質量就高得嚇人。
這首《私奔》他聽到目前為止,都不能說是完成度很高了,這簡直就是一首經典流行搖滾,開頭平靜的敘述,後面激昂,最後悠遠,層次很鮮明,歌中有著一種拋下所有的深情與決絕,很動人。
許遠已經可以預想到,這首歌在內地的傳唱度,勢必會很嚇人。
私奔原本就是個充滿浪漫主義色彩的主題,再搭配宋墨的嗓音和旋律、
這種浪漫的感覺,對於千禧年初的,這群二十出頭的小姑娘殺傷力,絕對不是一般的高。
千禧年初,大家對於浪漫的定義,還沒經過後市那些粗製濫造的古偶的轟炸。
一些簡單的符號就能夠勾起大家對於浪漫的想像,不然這時代也不會有那麼多文藝青年了。
等到宋墨一口氣唱完,
錄音室里安靜了下來,大家都沒開口。
最後還是,畢曉世先發聲,聲音有點啞:「這歌……你什麼時候寫的?」
「昨天。」
畢曉世和許遠對視了一眼。
那一眼裡什麼都有,驚訝、震撼、還有一點說不清的東西。
許遠忽然覺得自己老了,他在樂壇混了這麼多年,見過天才,也見過瘋子。
以前他聽說齊秦只花了十多分鐘就寫出《大約在冬季》。
但他也能理解,畢竟那老小子當時和王祖賢鬧分手,那可是王祖賢呀,情到深處寫出這樣的歌也能理解。
可宋墨呢?一個十九歲的人。
一個晚上寫出一首這種級別的歌,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天才了,得押重注。
畢曉世聽到宋墨的回答,頓時坐不住了,在錄音室里走來走去,嘴裡念叨著:「主打,絕對是主打。流行搖滾,旋律好聽,歌詞也有勁這張專輯穩了,穩了……」
他停下來,看著宋墨,眼睛裡全是光。
「小宋,我真挖到寶了。」
宋墨笑了笑,把吉他掛回牆上。
有了《私奔》後,兩人對宋墨的信心顯然空前高漲,宋墨跟著他們回到會議室。
一進去,許遠就熱切的說道:「小宋,我忽然發現,你的專輯按你的想法來挺好的,筆墨紙硯,十八般武藝,確實是個好概念,目前各類風格的歌占專輯的比例你想好了嗎??」
宋墨看著此時一百八十度變臉的許遠,倒是有點不習慣。
他輕咳了幾聲,也是說道:「正要和你們說呢,專輯我想放12首歌,其中R&B3首,中國風4首、hip-hop3首,搖滾和民謠各1首。」
金莎正好在走廊里碰見他,看他手裡拿著稿紙,好奇地問:「師弟,新歌寫好了?」
昨天兩人聊了一陣,倒是熟悉了不少。她順勢認下了師姐這個稱呼,現在一口一個師弟喊起來還挺順口。
「嗯,就是昨天那首。」宋墨晃了晃手裡的紙,「要不要來聽聽?」
金莎眼睛一亮,跟著他進了錄音室。
宋墨把吉他接上,坐在調音台前,清了清嗓子。
「這首歌叫《私奔》。」
前奏響起來,那幾個和弦一出來,金莎就忍不住閉上了眼睛。
宋墨的聲音從監聽音箱裡傳出來,帶著點沙啞。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金莎靠在調音台邊上,聽著聽著,整個人都安靜下來了。
副歌起來的時候,宋墨的聲音拔高了。
「想帶上你私奔,奔向最遙遠城鎮。想帶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那旋律縈繞在耳邊,她忍不住跟著輕哼起來:「想帶上你私奔……」
一曲終了。
金莎當即用力地拍了拍手:「真好聽,師弟,你真厲害。」
宋墨笑了笑,沒說話,低頭把吉他放下。
金莎看著他,心裡頭那點羨慕又冒上來了。
但她知道,羨慕也沒用。
這人,還是得有本事。
宋墨自己聽了一下剛剛唱的,實話說,他現在的嗓音條件真不是一般的好,再加上他原本的唱功,這首《私奔》他自己聽下來,雖然還是有不少細節需要調整,但總體他還是挺滿意的。
畢曉世和許遠是被金莎喊來錄音室的。
本來兩人正在會議室里聊事情,結果就聽到金莎衝進來嚷嚷:「畢老師,許老師,宋墨寫了首新歌,特別好聽,你們快來聽聽!」
一聽到金莎這麼說,兩人都被嚇了一跳。
難道宋墨一天就把那首新歌寫出來了?
畢曉世和許遠都有些驚疑不定,不太敢相信,但還是跟著金莎來到了錄音室。
宋墨看見他們進來,也不廢話,重新抱起吉他,把詞曲譜子遞給他們。
「畢老師,許老師,這首歌叫《私奔》,風格偏流行搖滾和民謠搖滾,我唱一遍,你們聽聽看。」
兩人接過譜子坐了下來,還真寫出來。
他們此時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只打算聽完之後再說。
畢曉世還在想,如果這首歌的質量不行,自己該怎麼跟宋墨說才不傷他積極性。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前奏響起來了。
他的視線也是聚焦到了歌詞上,
「把青春獻給身後那座輝煌的都市,為了這個美夢我們付出著代價……」
這個歌詞很直白,但是宋墨的聲音一出來,畢曉世就知道對味了。
搖滾,曾幾何時,是一代年輕人的標誌。
也算是彼時內地音樂,少數能在質量和深度上,超過港台的音樂類別。
但是,時代在發展,原本勃勃生機的搖滾,自己把自己玩著玩著,又玩成了地下了。
在畢曉世看來,搖滾到了如今這個時候,可以追求憤怒,但是不能只追求憤怒。
只追求憤怒,那麼勢必要把自己越逼越小眾。
但是他的看法不重要,流行搖滾依舊是搖滾鄙視鏈底端的存在。
好在市場不這麼看,隨著西城男孩在國內的爆火,充分證明了,不是大家不喜歡搖滾樂了,是不喜歡原本那些搖滾樂了。
什麼樣的音樂,都有適合它的時期,在千禧年初,流行搖滾和民謠搖滾,無疑就是要比其他的搖滾樂更受歡迎。
「想帶上你私奔,奔向最遙遠城鎮....」許遠聽著宋墨的聲音,他的表情從平靜變成了認真,從認真變成了驚訝,此時整個人都酥酥麻麻的了。
「好傢夥,這宋墨真是神了。」他這會真是有點服氣了,這傢伙,隨便拿出一首歌,質量就高得嚇人。
這首《私奔》他聽到目前為止,都不能說是完成度很高了,這簡直就是一首經典流行搖滾,開頭平靜的敘述,後面激昂,最後悠遠,層次很鮮明,歌中有著一種拋下所有的深情與決絕,很動人。
許遠已經可以預想到,這首歌在內地的傳唱度,勢必會很嚇人。
私奔原本就是個充滿浪漫主義色彩的主題,再搭配宋墨的嗓音和旋律、
這種浪漫的感覺,對於千禧年初的,這群二十出頭的小姑娘殺傷力,絕對不是一般的高。
千禧年初,大家對於浪漫的定義,還沒經過後市那些粗製濫造的古偶的轟炸。
一些簡單的符號就能夠勾起大家對於浪漫的想像,不然這時代也不會有那麼多文藝青年了。
等到宋墨一口氣唱完,
錄音室里安靜了下來,大家都沒開口。
最後還是,畢曉世先發聲,聲音有點啞:「這歌……你什麼時候寫的?」
「昨天。」
畢曉世和許遠對視了一眼。
那一眼裡什麼都有,驚訝、震撼、還有一點說不清的東西。
許遠忽然覺得自己老了,他在樂壇混了這麼多年,見過天才,也見過瘋子。
以前他聽說齊秦只花了十多分鐘就寫出《大約在冬季》。
但他也能理解,畢竟那老小子當時和王祖賢鬧分手,那可是王祖賢呀,情到深處寫出這樣的歌也能理解。
可宋墨呢?一個十九歲的人。
一個晚上寫出一首這種級別的歌,這已經不是一般的天才了,得押重注。
畢曉世聽到宋墨的回答,頓時坐不住了,在錄音室里走來走去,嘴裡念叨著:「主打,絕對是主打。流行搖滾,旋律好聽,歌詞也有勁這張專輯穩了,穩了……」
他停下來,看著宋墨,眼睛裡全是光。
「小宋,我真挖到寶了。」
宋墨笑了笑,把吉他掛回牆上。
有了《私奔》後,兩人對宋墨的信心顯然空前高漲,宋墨跟著他們回到會議室。
一進去,許遠就熱切的說道:「小宋,我忽然發現,你的專輯按你的想法來挺好的,筆墨紙硯,十八般武藝,確實是個好概念,目前各類風格的歌占專輯的比例你想好了嗎??」
宋墨看著此時一百八十度變臉的許遠,倒是有點不習慣。
他輕咳了幾聲,也是說道:「正要和你們說呢,專輯我想放12首歌,其中R&B3首,中國風4首、hip-hop3首,搖滾和民謠各1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