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中堂不簽我來簽!
「要不這條約我還是不簽了吧?」
又是約莫一天過後,當終於送走了嗎嘍和濱邊美波的櫻田潤,讀了兩頁由瀧澤秀明擺出的,那份長長的傑尼斯Jr簽約合同後,
他突然有點想要原地掀桌子的衝動。
草率了,他本以為以自己的閱歷,混過LPL,吃瓜過RNG,怎樣的霸王合同都是見過的了。
但真正看到傑尼斯這一份,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童工壓榨。
合同無時長限制,而且是事務所單方面解約權,理論上來說如果傑尼斯想卡合同,能給一個人卡到死,但不想要了,又能夠一腳踢出去。
全周期肖像權和版權完全歸屬事務所,練習生未經允許嚴禁進行個人創作,作品發布,開設社交帳號等任何行為,所有資源必須等待事務所分配,嚴禁主動攬活。
還有各種演藝期間的管理,對練習生私生活的管理,都嚴苛到近乎軍事化。
而如此嚴苛的條款卻甚至都不能夠為練習生撈到一份穩定的基本工資,只有接到活的人,才能夠拿普遍兩成左右的分成,沒工作的人連拿錢的資格都沒有。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雜七雜八的條條框框,競業協議……
對偶像行業的壓榨程度還是不夠了解的櫻田潤大為震撼。
正當他打算放棄體面,把這份該死的合同砸到瀧澤秀明臉上讓他滾蛋時,後者才慢悠悠地開口道:
「哎呀呀,拿錯了,那個是給普通Jr的舊版合同,明年就會棄用。」
「你的合同則是在新版合同的基礎上,再增加了很多的專門條款的,這條款比我出道的時候都要豐厚些了。」
說著,將另一份明顯還要厚一些的合同放到櫻田潤面前,並非常自然地收回了原本的那一本。
櫻田潤翻了個白眼。
魯迅先生說過,人性向來是折中的,看過了那份陰間到沒眼看的合同後,再看新版合同,那就要好得多了。
被這老小子擺了一道。
果然,簡單掃了兩眼,櫻田潤還真就能夠感受到,傑尼斯好像真的在「讓步」
首先是櫻田潤最為核心的遊戲領域,傑尼斯非常豪爽地給出了「創作自由,分成不要,要是拿獎了,傑尼斯要拿來做宣傳」的寬鬆條款。
以及,如果需要配音、演出、GG宣傳,需優先考慮傑尼斯旗下藝人或練習生的優先協議。
瀧澤很清楚,遊戲這領域,是櫻田潤的自留地,傑尼斯要是敢幹預和抽成,那櫻田潤百分之百翻臉。
索性做個順水人情,要是櫻田潤能憑藉著做遊戲拿點國際大獎回來,傑尼斯也好藉機炒作宣傳。
「你悠著點,別拿著我們的許可去做什麼出格的東西,那就真的完蛋了。」但口頭上,瀧澤秀明還是提醒了一句。
雖然不會過問內容,但要是櫻田潤真的頂著傑尼斯偶像的身份跑去做黃油什麼的,那樂子可就太大了。
「想啥呢,那種對美術配音要求都高,還會讓我淪為FIFA人物的東西我怎麼可能去做?」櫻田潤翻了個白眼繼續看。
除了遊戲,對於網際網路運營,海外發展等等,這份新合同都進行了一定的規定,有一定管控,但至少沒有像那份合同一樣,完全卡死不給空間。
以傑尼斯的作風,這算巨大讓步。
但櫻田潤還是不滿意。
他二話不說打開電腦,開始猛敲鍵盤:「這塊按我這個來,簽對賭。」
「我覺得已經給了很多自由空間了。」瀧澤秀明扶額。
「你不能既指望著我幫你搞改革,又往我脖子上栓繩子。」櫻田潤頭也不回。
「放心,反正回頭幹什麼都會找你報備報批,真要你覺得不妥再商量嘛。」
而等櫻田潤把他改好的對賭協議拿給瀧澤秀明過目時,後者還以為自己是十九世紀末那位姓李的大臣。
這條約,它喪權辱所啊!
櫻田潤不僅大包大攬地將所有網際網路和海外相關的自主權撈在手裡,甚至連最重要的版權這塊,都暗戳戳地加了幾個冗餘量極大的條款。
瀧澤秀明覺得,但凡他敢自作主張把這些條款簽下來,他就得淪為傑尼斯的罪人。
但細細一看,他又不得不佩服櫻田潤的聰明。
一方面,對於傑尼斯真正的核心基本盤,電視、紙媒、電影、實體音樂版權等等相關條款,他都完全沒動,一副一切聽從事務所安排的乖寶寶作風。
而有關網際網路和海外發展方面的條款,則全部表述為「由他和事務所經紀人商量報備報批後可以進行。」
然後再在經紀人那行點了瀧澤秀明的名。
簡單來說,以後櫻田潤再搞事情,只需要向瀧澤秀明知會一聲,由瀧澤開條子,櫻田潤以他的名義去搞事,那事務所方面的阻力自然大大降低。
畢竟,練習生不聽指揮,和副社長整點花活,嚴重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
「你這是在揮霍我的信用啊!」瀧澤秀明嘴角抽搐。
但他沒第一時間把這份反向霸王條款摔到櫻田潤臉上,就足以證明,這些內容,剛好卡在了他的接受邊緣。
「得了,對賭的數字,你覺得填多少合適?」櫻田潤不理他。
占了那麼多便宜當然不能不幹活,所以有關這方面的自主權條款,櫻田潤設定為了一個對賭協議。
如果四年內,他本人,以及經由他本人參與策劃的各類商業活動,無法為傑尼斯帶來一定數額的流水,那條款自動失效。
至於為什麼是四年……別問,這事誰問誰死。
「讓我想想……」瀧澤秀明皺著眉思考了一陣,心想櫻田潤畢竟是個有本事的,過去一年靠遊戲和頻道掙了快十個億的日元。
但畢竟偶像演藝不是遊戲,轉型也是要有成本的。
「那要不……十億?」他最終試探地問道。
十億日元,在瀧澤秀明看來,給櫻田潤的壓力已經夠大了。
畢竟傑尼斯過去從官面上在華夏大陸地區撈到的收入,就只有少得可憐的幾首歌的版權,以及三場十年前,加起來也就六七萬人次的演唱會。
雖然也有些華夏大陸的傑尼斯粉絲代購或者直接來日購買各類唱片周邊演唱會門票,但那些收入是不會算到華夏的收入去的,也不能成為櫻田潤的助力。
在這樣的基礎上,櫻田潤想要直接躍升到十億級別,難度還是相當大的。
果然,櫻田潤的眉頭微皺:「四年十億rmb啊……那樣每年三億以上的話,相當於得占公司年流水的百分之五以上了吧?」
這個數字在櫻田潤的預測中不是完全做不到,如果要搞,那他絕大多數的精力都得牽扯進去,不划算。
「什麼百分之五?」瀧澤秀明一愣,傑尼斯這幾年年流水都是千億日元以上。
隨後他立刻反應過來,哭笑不得:「我說的是日元,你該不會理解為rmb了吧?」
這一次,輪到櫻田潤發愣了:「日元?四年時間你們就想要我幫你們掙十億日元?」
瀧澤秀明點頭,然後就看到櫻田潤立刻在那裡寫下了十億日元的數字,然後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
四年十億日元?
感覺只要迪迦相關搞得順利,哪裡需要四年那麼長……
又是約莫一天過後,當終於送走了嗎嘍和濱邊美波的櫻田潤,讀了兩頁由瀧澤秀明擺出的,那份長長的傑尼斯Jr簽約合同後,
他突然有點想要原地掀桌子的衝動。
草率了,他本以為以自己的閱歷,混過LPL,吃瓜過RNG,怎樣的霸王合同都是見過的了。
但真正看到傑尼斯這一份,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童工壓榨。
合同無時長限制,而且是事務所單方面解約權,理論上來說如果傑尼斯想卡合同,能給一個人卡到死,但不想要了,又能夠一腳踢出去。
全周期肖像權和版權完全歸屬事務所,練習生未經允許嚴禁進行個人創作,作品發布,開設社交帳號等任何行為,所有資源必須等待事務所分配,嚴禁主動攬活。
還有各種演藝期間的管理,對練習生私生活的管理,都嚴苛到近乎軍事化。
而如此嚴苛的條款卻甚至都不能夠為練習生撈到一份穩定的基本工資,只有接到活的人,才能夠拿普遍兩成左右的分成,沒工作的人連拿錢的資格都沒有。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雜七雜八的條條框框,競業協議……
對偶像行業的壓榨程度還是不夠了解的櫻田潤大為震撼。
正當他打算放棄體面,把這份該死的合同砸到瀧澤秀明臉上讓他滾蛋時,後者才慢悠悠地開口道:
「哎呀呀,拿錯了,那個是給普通Jr的舊版合同,明年就會棄用。」
「你的合同則是在新版合同的基礎上,再增加了很多的專門條款的,這條款比我出道的時候都要豐厚些了。」
說著,將另一份明顯還要厚一些的合同放到櫻田潤面前,並非常自然地收回了原本的那一本。
櫻田潤翻了個白眼。
魯迅先生說過,人性向來是折中的,看過了那份陰間到沒眼看的合同後,再看新版合同,那就要好得多了。
被這老小子擺了一道。
果然,簡單掃了兩眼,櫻田潤還真就能夠感受到,傑尼斯好像真的在「讓步」
首先是櫻田潤最為核心的遊戲領域,傑尼斯非常豪爽地給出了「創作自由,分成不要,要是拿獎了,傑尼斯要拿來做宣傳」的寬鬆條款。
以及,如果需要配音、演出、GG宣傳,需優先考慮傑尼斯旗下藝人或練習生的優先協議。
瀧澤很清楚,遊戲這領域,是櫻田潤的自留地,傑尼斯要是敢幹預和抽成,那櫻田潤百分之百翻臉。
索性做個順水人情,要是櫻田潤能憑藉著做遊戲拿點國際大獎回來,傑尼斯也好藉機炒作宣傳。
「你悠著點,別拿著我們的許可去做什麼出格的東西,那就真的完蛋了。」但口頭上,瀧澤秀明還是提醒了一句。
雖然不會過問內容,但要是櫻田潤真的頂著傑尼斯偶像的身份跑去做黃油什麼的,那樂子可就太大了。
「想啥呢,那種對美術配音要求都高,還會讓我淪為FIFA人物的東西我怎麼可能去做?」櫻田潤翻了個白眼繼續看。
除了遊戲,對於網際網路運營,海外發展等等,這份新合同都進行了一定的規定,有一定管控,但至少沒有像那份合同一樣,完全卡死不給空間。
以傑尼斯的作風,這算巨大讓步。
但櫻田潤還是不滿意。
他二話不說打開電腦,開始猛敲鍵盤:「這塊按我這個來,簽對賭。」
「我覺得已經給了很多自由空間了。」瀧澤秀明扶額。
「你不能既指望著我幫你搞改革,又往我脖子上栓繩子。」櫻田潤頭也不回。
「放心,反正回頭幹什麼都會找你報備報批,真要你覺得不妥再商量嘛。」
而等櫻田潤把他改好的對賭協議拿給瀧澤秀明過目時,後者還以為自己是十九世紀末那位姓李的大臣。
這條約,它喪權辱所啊!
櫻田潤不僅大包大攬地將所有網際網路和海外相關的自主權撈在手裡,甚至連最重要的版權這塊,都暗戳戳地加了幾個冗餘量極大的條款。
瀧澤秀明覺得,但凡他敢自作主張把這些條款簽下來,他就得淪為傑尼斯的罪人。
但細細一看,他又不得不佩服櫻田潤的聰明。
一方面,對於傑尼斯真正的核心基本盤,電視、紙媒、電影、實體音樂版權等等相關條款,他都完全沒動,一副一切聽從事務所安排的乖寶寶作風。
而有關網際網路和海外發展方面的條款,則全部表述為「由他和事務所經紀人商量報備報批後可以進行。」
然後再在經紀人那行點了瀧澤秀明的名。
簡單來說,以後櫻田潤再搞事情,只需要向瀧澤秀明知會一聲,由瀧澤開條子,櫻田潤以他的名義去搞事,那事務所方面的阻力自然大大降低。
畢竟,練習生不聽指揮,和副社長整點花活,嚴重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
「你這是在揮霍我的信用啊!」瀧澤秀明嘴角抽搐。
但他沒第一時間把這份反向霸王條款摔到櫻田潤臉上,就足以證明,這些內容,剛好卡在了他的接受邊緣。
「得了,對賭的數字,你覺得填多少合適?」櫻田潤不理他。
占了那麼多便宜當然不能不幹活,所以有關這方面的自主權條款,櫻田潤設定為了一個對賭協議。
如果四年內,他本人,以及經由他本人參與策劃的各類商業活動,無法為傑尼斯帶來一定數額的流水,那條款自動失效。
至於為什麼是四年……別問,這事誰問誰死。
「讓我想想……」瀧澤秀明皺著眉思考了一陣,心想櫻田潤畢竟是個有本事的,過去一年靠遊戲和頻道掙了快十個億的日元。
但畢竟偶像演藝不是遊戲,轉型也是要有成本的。
「那要不……十億?」他最終試探地問道。
十億日元,在瀧澤秀明看來,給櫻田潤的壓力已經夠大了。
畢竟傑尼斯過去從官面上在華夏大陸地區撈到的收入,就只有少得可憐的幾首歌的版權,以及三場十年前,加起來也就六七萬人次的演唱會。
雖然也有些華夏大陸的傑尼斯粉絲代購或者直接來日購買各類唱片周邊演唱會門票,但那些收入是不會算到華夏的收入去的,也不能成為櫻田潤的助力。
在這樣的基礎上,櫻田潤想要直接躍升到十億級別,難度還是相當大的。
果然,櫻田潤的眉頭微皺:「四年十億rmb啊……那樣每年三億以上的話,相當於得占公司年流水的百分之五以上了吧?」
這個數字在櫻田潤的預測中不是完全做不到,如果要搞,那他絕大多數的精力都得牽扯進去,不划算。
「什麼百分之五?」瀧澤秀明一愣,傑尼斯這幾年年流水都是千億日元以上。
隨後他立刻反應過來,哭笑不得:「我說的是日元,你該不會理解為rmb了吧?」
這一次,輪到櫻田潤發愣了:「日元?四年時間你們就想要我幫你們掙十億日元?」
瀧澤秀明點頭,然後就看到櫻田潤立刻在那裡寫下了十億日元的數字,然後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
四年十億日元?
感覺只要迪迦相關搞得順利,哪裡需要四年那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