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一次黑夜野外解剖!(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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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陣驚訝之後,汪輝定了定神,隨即端起相機對著死者背部屍斑又照了一遍。

  在法醫的屍體檢驗過程中,照相分兩種:一種是概貌照相,另外一種是細目照相。

  顧名思義,概貌照相就是對整個大體結構拍照,主要是反映整個面積的情況;

  細目照相是對局部的特徵進行反映,突出細節特點,往往都會在拍照的區域放上一個比例尺。

  現在,汪輝正拿著相機咔嚓咔嚓地拍照,相機視野之中多了一個黑色比例尺。

  放置比例尺的目的,就是為了反映出屍斑的大小。

  畢竟,法醫的屍體檢驗報告將來可是作為法庭上的重要依據。

  屍斑所在部位,融合狀有多少,這些數據都必須要進行標記。

  屍表的檢驗處理完之後,江晨俯身彎腰拿起旁邊的手術刀。

  此刻,汪輝轉頭看了看四周,一片漆黑,遠處的斑駁的樹影看起來有一絲絲恐怖。

  隨即,他說道:「真的要動手嗎?」

  「這黑燈瞎火的樣子,我覺得會不會對屍體有些不敬?」

  聞言,江晨轉頭看了看他,說道:「輝哥,你這看起來很man啊,怎麼突然變得這麼猶豫了?」

  說話間,他找准死者的頸部正中,垂直入刀之後,從下頜部位往下做一字型切口,經過死者的胸部、腹部,最後到達腹股溝的上方。

  其實,按照法醫開胸解剖的術式來說,對於這種頸部受到勒壓的屍體,會做成Y型切口,徹底保留頸部的所有索溝。

  但是,這一次江晨卻並沒有按照常規的操作進行。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他已經判斷出這個屍體是死後的懸掛,而不是生前的縊吊。

  在這種情況下,保留死者頸部的索溝狀態,意義就不大了。

  因為對於生前縊吊的屍體,之所以保留索溝,是因為索溝的旁邊和附近都會有出血性的改變。

  儘管還沒有看到頸部皮下特點,江晨通過對屍體變化特點的分析,大致可以推斷並索溝下沒有出血的表現。

  當手術刀從頸部拉到死者的會陰上方之後,江晨拿起旁邊的鑷子,用食指和拇指撐開夾住皮膚。

  緊接著,他一手拿著手術刀,一手持有鑷子,讓皮膚保留一定的張力,垂直入刀分離皮膚和肋骨之間的肌肉。

  這一步的人體皮膚肌肉分離非常關鍵,江晨以前僅僅是個獸醫,分離的是帶有皮毛的皮膚。

  不過,有了昨天那個屍體解剖之後,此刻他分離皮膚更加得心應手了。

  正如古代古裝劇里見血封喉一樣,只要他刀尖所移動的部位,皮膚和肌肉之間的連接處就徹底分離了。

  很快,死者的皮膚從鎖骨下方到腹部全部分離開來,全面暴露死者的肋骨。

  接著,他又起身走到屍體的另一邊蹲下來。

  同樣的方式、同樣的角度入刀,同樣的力度剝離。

  當完成左側的皮膚剝離之後,江晨站起身,自言自語說道:「蹲在這裡乾屍體解剖,的確有些遭不住呀,估計連續六七個小時要廢了。」

  汪輝說道:「哎,沒辦法,我們這個地區相對比較落後,經濟還沒有發展上來。」

  「要不然,我們青山縣直接修個高大上的法醫解剖室,也不會讓我們黑夜中和死人一起度過。」

  話音剛落,江晨轉頭看了看四周,說道:「這地方挺安靜,我覺得挺好。」

  「不會有人圍觀,也不會擔心有人拍照錄像傳到網上,引起不必要的輿論。」

  汪輝左右看了看,臉上心有餘悸,說道:「我還是寧願在法醫屍體解剖室進行檢驗,哪怕那裡環境臭一點,也比這裡黑燈瞎火的心情愉快多了。」

  分離完皮膚之後,江晨拿起肋骨剪「咔嚓咔嚓」地把死者的肋骨剪斷。

  接著,他用手術刀分離鎖骨和胸骨之間的胸鎖關節。

  對於這個關節處,原則上是可以用剪刀剪斷,但是在鎖骨下方有一條鎖骨下動脈,如果強行用剪刀剪開,極有可能會損害鎖骨下動脈,導致局部肌肉組織筋膜的血染。

  要知道,對於法醫來說,最主要是觀察屍體現象。

  當皮膚肌肉被大量染血之後,法醫是沒辦法進行客觀的觀察,無法對局部的特徵進行判定。


  經常有人會說法醫是屠夫,手術刀割起來絲毫不注意血管和肌肉。

  那說明他是外行,對法醫認識不深刻。

  學識淵博的法醫,對於一些關鍵的血管和肌肉,是必須要保留的。

  緊接著,江晨就分離出肋骨,暴露出胸腔。

  他轉頭說道:「汪師兄,請你對胸腔進行拍照固定,我等會把死者的雙肺拉出來檢驗,看看雙肺有沒有出血點?」

  很快,咔嚓咔嚓的快門聲響起。

  江晨伸手把死者雙肺取了出來,整個雙肺體積增大,呈淤血樣的改變。

  他掰開左右肺葉,仔細觀察,沒有看到任何點狀出血,說明死者的內部器官沒有機械性窒息的表現。

  因為在窒息的過程中,雙肺的血管漏出性出血也是標誌性的特徵。

  這與屍體表面上呈現出來的特點完全吻合,他不是吊死窒息死亡。

  接著,江晨又檢驗了死者的心臟、肺臟、胰腺、肝臟、腸管,都沒有發現特異性損傷或者特異性的屍體徵象。

  最後,他提起死者的胃掂量掂量,說道:「死者胃內物質約800克。」

  緊接著,江晨拿起手術刀,在胃體部橫向切開一刀,胃內的情況全部展現出來。

  他口述道:「胃內食物呈食糜狀,局部可以看到稀飯樣的東西。」

  對於這些關鍵數字,必須要呈現在法醫屍體解剖書上,作為證據。

  汪輝邊記錄邊說道:「這麼多的量,豈不是剛吃完沒多久就死了?」

  江晨點點頭,說道:「從目前來看,死亡時距離最後一餐的時間不超過四個小時。」

  汪輝點頭,自言自語的說道:「至少是吃飽了上路的........」

  當他們進行屍體檢驗的過程中,李劍正在審訊室內開始對兩個嫌疑人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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