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黃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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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沙終於老實了,跪在地上,顫抖著手撿起了剛才被扔掉的紙和筆。

  筆尖落在紙上,墨水洇出一個細小的黑點。

  李文軒就站在他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客廳里的氣氛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似乎能聽到心臟撲通撲通的跳動。

  其實李文軒知道,黃沙今天的「懂事」不過是裝出來的。

  可他還是要殺他。

  理由很簡單,他穿越過來的時候,繼承了原主的記憶。

  原主就是被眼前這個黃沙,以及另一個黑哥們兒,在藍多街搶劫殺死的。

  雖然穿越不是他自己選的,醒來的時候原主已經死透了,但占了人家的身體,總不好什麼都不做吧?

  他心裡一直有個念頭:如果把殺了原主的這兩個人弄死,替原主報了仇,那他就不欠原主什麼了。

  當然,這話得說清楚。

  前提是順手。

  如果報仇要讓他付出巨大的代價,那就算了。

  這一點,李文軒心裡門兒清。

  他穿越過來才幾天,已經把這個世界的規則摸得差不多了。

  活著不容易,沒必要為了一個死人把自己搭進去。

  「去死吧!裝神弄鬼的傢伙!」

  就在他走神的這一瞬間,黃沙突然暴起!

  他反握著那支筆,像握著匕首一樣,整個人朝李文軒猛撲過來,臉上的恐懼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近乎癲狂的猙獰。

  「哎!哎!哎!」

  李文軒的反應比他更快。

  黑洞洞的槍口已經對準了他的腦門。

  黃沙整個人僵在原地,像被施了定身咒。

  自從前幾天被那兩個流浪漢跟蹤之後,李文軒就養成了隨身帶槍的習慣。

  沒辦法,這個世界太危險了,小心駛得萬年船。

  「哎,哎,哎,哥,哥,哥,我錯了,我錯了,哥。」

  火器,人類最大的恐懼發明。

  看著那個冰冷的槍口,黃沙臉上的血色瞬間褪盡,雙腿一軟,直接跪了回去。

  他雙手高高舉起,求饒的話像倒豆子一樣往外蹦:「別開槍,別開槍哥!我簽,我現在就簽!」

  「識時務者為俊傑。」李文軒晃了晃槍口,「快簽。不然我就開槍了。」

  黃沙二話不說,趴在地上就開始簽字。

  看著他伏低的後背,李文軒嘴角微微勾起。

  他知道,自己剛才那幾句帶著揶揄語氣的話,已經讓黃沙猜到了,自己不是鬼,是人。

  但那又怎樣?

  在這十三號別墅里,他就是神。

  黃沙握著筆的手在顫抖,筆尖在紙上劃出歪歪扭扭的線條。

  但他的眼睛,那雙隱藏在低垂眼瞼下的眼睛,卻在瘋狂地轉動著。

  他是人嗎?

  不像。

  白光一閃人就消失,又憑空出現在十三號別墅裡面,這不像是人能辦到的事。

  難道,這真的是十三號別墅里的惡靈?

  可那揶揄的語氣又怎麼解釋?

  他看過的恐怖電影不少,美日中韓都看了個遍,沒見過這麼「鮮活」的厲鬼。

  難道,現實中的鬼跟電影裡不一樣?

  這字……絕對不能簽!

  肯定有陷阱!

  可他為啥不開槍?

  怕殺人?

  不對。

  如果他是十三號別墅的惡靈,之前已經殺了那麼多任房主,不可能怕殺人。

  難道……是他不能開槍殺人?只能依靠……

  黃沙的目光落在面前的紙上,又落在自己手中的筆上。

  那一瞬間,他想通了。

  他眼中的猶豫和恐懼一掃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往無前的殺意。

  砰!砰!砰砰砰!砰!


  這一次,他沒有怒吼,沒有多餘的動作,只是突然往前一竄,他想把這個「惡靈」撲倒,然後挾持他,逼他放自己出去!

  然而迎接他的,是整整一梭子子彈。

  「呼……呼……」

  李文軒喘著粗氣,看著倒在血泊里的黃沙,後背已經被冷汗浸透。

  「媽的,嚇我一跳!」

  他低頭看著手裡的槍,彈夾已經空了。

  「我這應激就清空彈夾的毛病,啥時候能改啊?」

  過了十來秒,他的呼吸才漸漸平穩下來。

  但緊接著,一個新的念頭冒了出來。

  「我居然……能殺人?」

  他愣愣地看著黃沙的屍體,又看看自己手裡的槍,突然意識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按照高塔的規則,即便是高塔之靈,也只能依照規則懲罰「有罪之人」。

  換句話說,只能蠱惑他們留在十三號別墅,只能用無限循環的房間困住他們,但不能直接用暴力手段殺人。

  可他現在……

  「難道是因為我不是普通的高塔之靈?」

  「人類的肉身,加上高塔之靈的附身,讓我擁有了自由裁決的權力?」

  他扭頭看向幾乎鋪滿了整個客廳地面的六芒星法陣,若有所思。

  「還是說……是因為這個?」

  那法陣散發著微弱的幽光,像一隻沉默的眼睛。

  「等今晚,讓那個黑哥們兒來試試。」

  他自言自語道。

  殺死原主的還有一個,正好請他今晚來十三號別墅走一趟,在他身上驗證一下自己的猜想。

  隨後,李文軒把手槍插回後腰,蹲下身開始翻黃沙的屍體。

  雖然他覺得這種小嘍囉身上應該沒啥值錢東西,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咦?」

  他的手摸到了一個硬邦邦的東西。

  在黃沙內褲縫製的一個小包里,他翻出了一枚銀色的U盤。

  那U盤做工精細,外殼上刻著一串他看不懂的編號。

  李文軒盯著它看了幾秒,然後把它揣進了兜里。

  得去買台電腦,看看這裡面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居然值得黃沙這樣貼身藏著。

  十三號別墅里倒是有兩台桌上型電腦,還有三四根筆記本的充電線,但筆記本電腦和台式機的主機,早就被人偷走了。

  唰!

  白光一閃,李文軒回到了表世界。

  他把那些舊衣服、舊數碼產品抱到車上,然後開車往藍多街方向駛去。

  這些東西都很舊了,衣服款式老舊,數碼產品值錢的部分也被扣走了。

  但他打算去藍多街口擺個攤,看看能不能賣點錢。

  藍多街和後面的幾條街,是冒頓市窮人的聚集地。

  那些買不起新衣服的人,或許願意花點小錢買這些舊貨?

  如果實在賣不出去……那就送給那些流浪漢好了。

  李文軒覺得自己本質上還是個善良的人。

  車停在藍多街口,他看了一眼路口巡邏的警察,心裡踏實了些。

  他可不會傻到進藍多街裡面。

  要是進去,准被搶。

  畢竟那裡除了是窮人區,還是冒頓市幾乎所有流浪漢、混混和黑幫的大本營。

  他從後備箱搬出一張舊床單鋪在地上,然後把東西全倒上去,左邊一堆舊衣服褲子,右邊一堆破爛數碼。

  「彎刀勒兒!」

  「凸刀勒兒!」

  他扯著嗓子開始叫賣。

  價格很低,低到離譜,衣服一美元兩美元一件,數碼產品更是白菜價。

  出乎意料的是,東西賣得很快。

  幾個黑人主婦一買就是一大堆,臉上帶著撿到寶的興奮。

  仔細想想,倒也正常。

  這些衣服雖然款式老舊,但十三號別墅的歷任主人都算是有錢人,最便宜的一任房主買房都花了八十萬美金。


  比起真正頂級的富豪當然不算什麼,但比起這些貧民區的人,已經算是有錢人了。

  所以這些舊衣物就算款式過時,用料卻都不錯,純棉、羊毛、甚至還有真絲的,比他們身上那些穿幾天就起球、一撕就裂的聚酯纖維好太多了。

  而且,裡面還混著幾件大牌。

  對於真正有錢的人來說,當然不會穿別人穿過的大牌舊衣。

  但對於貧民區的人而言,能穿上一件帶大牌logo的衣服,那可是值得炫耀一整年的事。

  當然,最重要的是。

  便宜。

  一美元兩美元一件,跟白送有什麼區別?

  至於那些被扣走了值錢零件的數碼產品……

  一堆人圍過去看了看,又搖搖頭散開了。

  「可能是因為數碼產品更新換代太快了?」李文軒琢磨著,「就算是完整的,這些老古董也沒人要麼?」

  他看著那堆無人問津的數碼殘骸,想了想,乾脆扯著嗓子喊了一句:

  「這些東西免費送了啊!雖然只剩空殼了,但不要白不要,誰想要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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