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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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8年1月17日

  我的孩子你知道權的定義嗎,指個體或群體通過支配環境或他人實現自身意志。

  那麼如何支配呢?來源有兩種,暴力威懾和資源輸出。

  你和孩子們之間不適用暴力,或者說什麼情況,暴力都是最低等同時最基本的。

  你應該在行動的時候直接告訴他們,你們通過我的權限進來,一切就都要聽我的。

  文斌理解的很快,他說權限也是所謂的資源。

  再之後延伸,如何更高效的支配他人?那就是建立框架,從前有一個實驗與此類似。

  把五隻猴子放在一個籠子當中,在籠子裡掛一隻香蕉,如果有猴子去抓就會導致所有猴子被電。

  然後開始替換其中一隻,新來的的猴子想去抓香蕉,就會被另外四隻攻擊。

  逐漸替換五隻猴子,乃至五隻都是新猴子,但它們都默認不去抓香蕉。

  這個實驗很簡陋,人的思考和行為有太多變數,這個實驗缺仍不失為好例子。

  假如你和一群孩子玩,摘麥穗你以權限支配他們,之後再別的事上以別的資源支配他們。

  最後你會發現他們會習慣性聽你調遣。當然他們習慣之後,你還是要注意。

  文斌聽懂了,他說航站上的大家都聽我的是類似這樣。

  我兒天賦大才。

  我以後要教他一些別的道理了,他經得起培養。

  我父親教我時說過,我也很小就極度聰明,這樣其實不好。從小就聰明分為兩種情況,早智和早慧。

  按他的說法,早智者僅僅是智商很高,但為人處世不是模仿大人,就是自傲自大。這樣往往容易吃大虧。

  早慧則不同,他不一定遠超同齡人的智力,但一定聰明一些。同時他不會早早表現自己,而是不斷學習提升。

  文斌就是早慧的類型啊。

  還有就是早智很容易一類人,因為自身的確有才華也就因此狂妄自大,最後失敗。

  上午給文斌講完就讓他玩去了,講這些不能操之過急,得循序漸進。同時我要思考一下之後怎麼講。

  下午德林先生又給他單講了一節志願課,可惜啊他教的文斌用不上了,但我教的在哪裡都受用一輩子。

  第二課,學會用權。

  知道權的來源之後,你要記住不能濫用權利。你每一次支配他人都是在消耗資源,而你過度驅使他人就是在透支你的資源。

  用權有幾個目的,首先是擴大自己的權力或利益,次之是保全自己的利益,再者是影響他人的權力或利益。

  比如我和你陸叔叔,當年我們在上學我想競選班長,因為我們是朋友,我通過友情讓他幫我拉票。

  還有你要知道,這套理論不一定能套到所有事物上,並切不要止思考得與失。

  誒呀,我自己明白的東西講給孩子真不好講,或者說講給誰都不好講。

  這些東西能夠領悟也要悟性和天分。

  講完這點我好奇問文斌,德林先生都給他講了什麼。

  他說是一個叫龐氏騙局的東西,同時德林先生還給他推薦了一款經營模擬遊戲。

  遊戲是個好辦法,我也要參考一下,或許之前爆火的就有合適的。

  起航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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