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眾所周知,野外打怪一定要摸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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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剩下的,就是收尾了。

  哥布林這種東西,死後留不下多少值錢的玩意。

  齊格用靴尖撥了撥腳邊的屍體。

  綠皮失了血色,迅速灰敗下去,皺巴巴地貼在骨頭上。

  裹在身上的破布又髒又爛,被汗味、泥味和腐臭浸透,靠近了便直往鼻腔里鑽。

  他只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

  這些屍體上,真正能換錢的,只有左耳。

  冒險者公會靠這個計算討伐數目,一隻兩枚銀幣,簡單,也省得扯皮。

  至於那些粗木棒、滿是豁口的短刀,還有隨手撿來的石塊——他連彎腰去碰的興趣都沒有。

  不過,賣不出價,不代表全無用處。

  在獵魔人的世界裡,怪物身上能拿來入藥的東西不少。

  強弱高低是一回事,能不能用,是另一回事。

  哥布林再低劣,身上也未必什麼都榨不出來。

  齊格拔出短劍,蹲下身,按住第一具屍體的腦袋,捏住那隻尖長的左耳。

  刀鋒一划。

  左耳應聲落下,邊緣還帶著一點濕熱的血肉。

  他沒有停手。

  在鍊金術熟練的引導下,他下刀極穩,也極准。刀尖先挑開眼眶,取出那兩顆渾濁發黃的眼球;

  隨後割下舌頭;最後沿著後頸切開皮肉,從脊椎深處取出一小管暗綠色的液體。

  每一樣東西離體後,都被他順手收入冒險之書。

  血肉、污液、殘餘的熱氣,轉眼化作銀白光塵,沉進書頁之中。

  很快,書頁上浮現出新的字跡。

  「哥布林左耳:公會憑證。可用於結算討伐報酬。每隻價值兩枚銀幣」

  「渾濁眼球:劣質生物材料。活性極低,無明顯鍊金價值」

  「帶鉤的舌頭:低等感知器官。含微弱毒性,可作為『水鬼舌』的低位替代材料」

  「變異脊髓液:不穩定怪物體液。當前活性不足,無法直接入藥。若能取得更高階同類樣本,可嘗試替代『馬里波森林』所需的巨食屍鬼骨髓」

  「嗯?」

  齊格的目光在那幾行字上停了停。

  他原本只想試一試。

  沒想到,哥布林這種東西身上,竟也真能拆出能用的材料。

  水鬼舌是調配「馬里波森林」時常用的一味。

  眼下這截帶鉤的舌頭,雖然差了不少,拿來充作下位替代,倒也勉強夠格。

  再加上剛從溪谷里采來的德雷斯果——

  兩樣主材,已經到手。

  剩下缺的,無非兩件。

  一瓶矮人烈酒。

  還有能替掉巨食屍鬼骨髓的東西。

  齊格垂下目光,看向腳邊那些尚未冷透的屍體。

  普通哥布林不行。

  可若是體型更大的那種呢?

  大哥布林的骨架更粗,筋肉更厚,骨髓的質地,多半也會更濃一些。

  值不值得用,得見到樣本才知道。

  他沒有再多想,提著短劍,走向下一具屍體。

  蹲下。

  按住頭顱。

  下刀。

  剖開下顎,取舌,割耳。

  動作乾淨,利落,沒有半點多餘。

  第二隻。

  第三隻。

  一直到第八隻。

  八隻左耳,八截深紫色的帶鉤舌頭,被他依次收入冒險之書。

  書頁合攏時,血還帶著溫度。

  「收納之頁」卻不會因此改變什麼。

  放進去時是什麼樣,留在裡面便還是什麼樣。

  不會腐爛。

  不會變質。

  唯一收不進去的,只有活物。

  做完這些,齊格才直起身,環顧四周。


  湖邊已經被血腥味浸透了。

  哥布林的屍體橫七豎八地倒在泥地里,血順著低處慢慢漫開,把地面染成一片發暗的紅。

  不能就這麼放著。

  齊格走過去,抓住那些瘦小的屍體,一具接一具拖到一起。

  綠皮怪物的身體並不重。

  他把它們堆在林邊,像堆一堆爛掉的皮囊。

  隨後又在周圍撿來乾燥的枯枝、樹皮和落葉,塞進屍堆的縫隙里,又添了幾團發乾的苔蘚。

  火石一擦。

  火星落下。

  不多時,一縷青煙便搖搖晃晃地升了起來。

  火苗順著枯枝往上竄去,爬上那些哥布林的屍體。

  皮肉在火里慢慢捲起,發黑,焦裂。

  一股濃烈的焦臭味很快散開,混著脂肪燒開的油膩氣息,熏得人喉頭髮緊。

  齊格往後退了幾步,避開那股味道。

  在獵魔人世界裡,屍體從來都不是能隨手丟著不管的東西。

  不管是人的,還是怪物的。

  要麼燒掉。

  要麼埋深。

  否則很快就會有別的東西循著味道找過來。

  食屍鬼如此。

  許多喜歡腐肉和血腥味的怪物,也一樣如此。

  齊格不確定這個世界裡有沒有食屍鬼,或者別的食腐怪物。

  可即便沒有,把這些屍體留在湖邊,也絕不是什麼好主意。

  放著腐爛,招來的不止是野獸。

  還可能是瘟病。

  火焰在風裡噼啪作響。

  黑煙緩緩升上林間,又被樹冠切散。

  齊格站在原地,看著那堆屍體一點點塌下去,直到皮肉燒盡,只剩下焦黑髮脆的殘骸。

  等火勢徹底弱下來,他才走上前,用靴尖挑起濕泥,將還帶著暗火的餘燼一點點壓滅。

  泥土覆上去,最後幾縷火光也熄了。

  林子重新安靜下來。

  做完這一切,齊格才轉過身,重新看向湖邊。

  哥布林從不會平白無故在一處水源旁聚成八隻。

  既然來的是一支小隊,那附近就一定有巢。

  而且不會太遠。

  水源,腳程,往返的時間——這些東西,都擺在那兒。

  齊格走回湖岸邊,半蹲下身,目光落在湖畔鬆軟的泥地上。

  對一個在凱爾·莫罕待過多年的人來說,林地里留下的痕跡,從來都不難讀。

  他沒費多少工夫,便重新找到了那群哥布林來時留下的腳印。

  前掌寬,腳趾粗短,向外岔開。

  一串串深淺不一的凹痕踩在濕泥里,醜陋得扎眼。

  那些痕跡從湖邊一路往林子裡延伸,壓斷蘆葦,踩爛水草,又在更干一點的地面上匯成一條清晰的去路。

  筆直地,指向密林更深處的陰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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