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捆綁
秦墨盯著白板上那幅鋼筆畫。男人的手腕上兩道勒痕,一粗一細。粗的是繩子,細的是鐵絲。他被綁了兩次。兩種綁法,兩雙手。他在筆記本上寫下劉志遠的名字,旁邊標註:「被捆五年零三天,兩個兇手。」沈牧之從電腦前抬起頭。
「趙德明找到了。城西,新工地。他還在當老闆。」
「王德勝呢?」
「城西城中村。換了名字,換了樣子。但有人見過他。」
秦墨看了一眼牆上的鐘。下午三點。他拿起車鑰匙,走到門口,停下來。他轉過身,把筆記本裝進口袋,沒有叫沈牧之。
「我一個人去。」
「你確定?」
「兩個人去抓兩個,浪費時間。分頭行動。你去趙德明那裡,我去王德勝那裡。」
沈牧之沉默了兩秒,點了點頭。秦墨下樓,上車。他沒有開警笛,沒有閃燈。一輛沾滿泥點的黑色吉普,混在城西的貨車和電動車裡,誰也不會多看一眼。
王德勝租的平房在一條窄巷子的最裡面,門口堆著廢紙板和空塑料瓶。秦墨把車停在巷口,步行進去。門沒鎖,虛掩著。他推開門,王德勝正坐在床上吃泡麵。看到秦墨,泡麵翻在褲子上,燙得他跳起來,但沒跑。不是不想跑,是腿軟了。
「王德勝,你被捕了。」
「他……他還活著?」
「活著。你關了他五年。他沒死。你該判了。」
王德勝低下頭,伸出手。秦墨銬住他,帶出平房。陽光照在王德勝臉上,他眯著眼睛,沒有擋。巷子裡有人探頭看,沒人說話。
秦墨把他塞進后座,發動車子。他沒有直接去拘留所,而是繞到城西那條干河上的橋洞。劉志遠還蹲在裡面,抱著膝蓋,看到秦墨的車,縮了縮。秦墨下車,走到橋洞前,蹲下來。
「劉志遠,你看看。」
他讓王德勝從車裡出來,站在橋洞口。劉志遠抬起頭,看著那個人。五年前把他打暈、用繩子捆住、拖進地下室的那個人。他盯著看了很久,然後低下頭。
「是他。」
秦墨把王德勝帶回車上,開車去拘留所。辦完手續出來,天已經暗了。他站在拘留所門口,點了一根煙。沈牧之發來消息:「趙德明抓到了。在城西新工地。他想跑,摔了一跤,腿磕破了。送醫院了。」
秦墨回了一個字:「好。」
他沒有回重案組。他去了劉志遠住的橋洞,人不在。他去了救助站,劉志遠在,坐在床上,看著窗外的路燈。
「秦警官。」
「王德勝抓了。趙德明也抓了。兩個都抓了。」
劉志遠低下頭。「謝謝。」
「不用謝。」
秦墨站在窗邊,看著外面的街道。救助站的走廊里有人在打電話,有人在哭,有人在吵。劉志遠坐在床上,不說話。秦墨轉過身。
「你以後打算怎麼辦?」
「不知道。先活著。」
秦墨點了點頭,走出救助站。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劉志遠那一頁。寫了兩個字:已救。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在副駕駛座上。
他開車回了重案組。沈牧之在,白板上多了兩張照片——趙德明和王德勝的入案照。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幾十個。從波洛克到梵谷,五個畫師,幾十個被看見的人。他拿起筆,在劉志遠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沒有寫「已告知」或「已救」,只畫了一個圈。然後他放下筆,把白板上的畫一幅一幅取下來,疊好,放在牆角。
沈牧之看著他。
「秦墨,你幹什麼?」
「占地方。新的要來了。」
他話音剛落,走廊里傳來腳步聲。不是一個人的,是好幾個。門被推開,一個穿深色夾克的中年男人走進來,身後跟著三個人。男人四十多歲,方臉,眼神很沉。他掃了一眼辦公室,目光停在秦墨身上。
「秦墨?」
「我是。」
「省廳的。姓周。這幾個案子,上面很重視。從現在起,由我們接管。」
秦墨看著他。「接管?」
「畫師系列案。波洛克、卡拉瓦喬、莫奈、達利、梵谷。五個代號,五個畫師。你們的調查到此為止。所有的證據、卷宗、畫作,全部移交。」
沈牧之從椅子上站起來。「我們是專案組的。局長任命的。」
周姓男人看了他一眼。「現在不是了。文件已經下到你們局長那裡。你可以去問。」他從公文包里抽出一張紙,遞過來。秦墨接過去,看了一眼。是省廳的調令,公章、簽字、日期,齊全。
秦墨把紙放在桌上。「什麼時候的事?」
「今天下午。我們連夜趕過來的。」
秦墨看著那三個陌生人。他們已經在搬牆角的畫了。動作很快,很專業,像是早就知道放在那裡。
「周隊,這個案子我們查了兩年。畫師還沒全部出現。背後還有人。」
周姓男人看著他。「我們知道。館長。所以上面才要接管。這不是你一個人能辦的事。」
秦墨沒有說話。他看著他們把畫裝進箱子,把白板上的照片撕下來,把筆記本翻了一遍。沈牧之站在他旁邊,拳頭攥著,沒動。
「秦墨,你不攔?」
「攔什麼?省廳的文件。攔了就是抗法。」
沈牧之沉默了幾秒,鬆開拳頭。
周姓男人走到門口,轉過身。「秦墨,你在檔案室待了一年。重案組是臨時借調。明天你去辦手續,回檔案室。沈牧之,你是法學院老師,不是警察。這個案子跟你沒有關係。」
門關上了。走廊里腳步聲遠去。辦公室空了大半,白板上一片空白,牆角的畫沒了,桌上的照片沒了。只剩兩張入案照還貼在邊上,忘了撕。秦墨走過去,把兩張照片撕下來,裝進口袋。
沈牧之靠在牆上。「就這樣了?」
「就這樣了。」
「你甘心?」
秦墨沒有回答。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路燈亮著,街上有人在走,有人在等。那些被看見的人,剛被看見。那些還沒被看見的人,還在等。
「沈牧之,你回法學院吧。課不能一直不上。」
「你呢?」
「我回檔案室。老周一個人忙不過來。」
沈牧之看著他。「你騙誰?」
秦墨轉過身。「我沒騙誰。案子不在我們手裡了。但那些被遺忘的人還在。他們還在等。等有人去看他們。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人的身份。」
沈牧之沒有說話。他拿起外套,走到門口。
「秦墨,你變了。」
「哪兒變了?」
「以前你說,真相就是真相,不管多痛都要挖出來。現在你說,以人的身份去看。」
秦墨站在窗前,沒有回頭。「方誠說的。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起點不是站在這裡看,是站在這裡,然後往前走。」
沈牧之走了。辦公室里只剩秦墨一個人。他坐回椅子上,拿出筆記本,翻開。最後一頁寫著達利的字:「他記了所有人。他該休息了。」他看了很久,然後合上筆記本。
第二天早上,秦墨去辦了手續。從重案組調回檔案室。他把筆記本放在抽屜里,把車鑰匙放在桌上。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回來了?」
「回來了。」
「重案組那邊,不幹了?」
「省廳接管了。」
老周點了點頭,沒有問。秦墨上樓,坐在辦公室里。窗外,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了很久,然後從抽屜里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劉大勇,恆遠西城。他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劉大勇的名字。
有人敲門。老周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幅畫。
「剛才有人送來的。放在值班室,說是給你的。」
秦墨接過畫。不是油畫,不是素描,不是水彩——是一幅版畫。黑白分明,線條粗礪。畫的是一個男人,站在一面牆前,牆上寫滿了名字。不是波洛克的那面牆,不是達利的那面牆。是另一面。牆上的名字密密麻麻,從地面到天花板。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G。高更。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他離開了。你們還在。他會回來的。」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老周站在門口。「誰?」
「高更。第六個。」
「省廳不是接管了嗎?」
「案子接管了。畫沒接管。畫是給我的。」
秦墨把畫掛在白板上。白板空了幾天,又有了第一幅畫。他沒有叫沈牧之。他一個人站在白板前,看著高更的畫。那面牆上的名字,一個都不認識。但高更在告訴他——還有人在等。不是警察等,是人等。秦墨把筆記本從抽屜里拿出來,翻開新的一頁,寫下兩個字:高更。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
「出去?」
「嗯。出去看看。」
「看什麼?」
「看一個人。」
秦墨下了樓,上了車。他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停。他開往城西。
高更的畫上沒有地址,沒有名字,沒有說明。只有一面牆,牆上寫滿了名字。但秦墨知道去哪裡。那些名字,不是寫在畫布上的——是刻在那面牆上的。那面牆在哪裡?在城西,一座廢棄的工廠。達利牆的對面。波洛克牆的旁邊。他一直沒進去過。今天,他要去。
他把車停在那條街上,走進那座廢棄的工廠。鐵門開著,裡面很暗。他打開手電筒,光柱在黑暗中掃了一圈。四面牆,從地面到天花板,寫滿了名字。不是幾百個——是幾千個。密密麻麻的,印刷體,整整齊齊。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一個都不認識。但高更記得。他在等秦墨來看。
秦墨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然後他轉過身,走出工廠。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拿出筆記本,沒有寫任何字。他只是坐在那裡,看著擋風玻璃外面的天空。
然後他發動了車子,開往城西的另一條街。那裡有一個老人,等了三十年。不是失蹤者的家屬,不是倖存者,不是殺手。是一個普通人。一個在高更牆上看到自己名字的人。他不知道,但他會知道。秦墨要去看他。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人的身份。
車子匯入車流。秦墨沒有開警笛,沒有閃燈。一輛沾滿泥點的黑色吉普,混在城市的車流里。沒有人會多看一眼。但他知道去哪裡。他知道誰在等。他會去。
「趙德明找到了。城西,新工地。他還在當老闆。」
「王德勝呢?」
「城西城中村。換了名字,換了樣子。但有人見過他。」
秦墨看了一眼牆上的鐘。下午三點。他拿起車鑰匙,走到門口,停下來。他轉過身,把筆記本裝進口袋,沒有叫沈牧之。
「我一個人去。」
「你確定?」
「兩個人去抓兩個,浪費時間。分頭行動。你去趙德明那裡,我去王德勝那裡。」
沈牧之沉默了兩秒,點了點頭。秦墨下樓,上車。他沒有開警笛,沒有閃燈。一輛沾滿泥點的黑色吉普,混在城西的貨車和電動車裡,誰也不會多看一眼。
王德勝租的平房在一條窄巷子的最裡面,門口堆著廢紙板和空塑料瓶。秦墨把車停在巷口,步行進去。門沒鎖,虛掩著。他推開門,王德勝正坐在床上吃泡麵。看到秦墨,泡麵翻在褲子上,燙得他跳起來,但沒跑。不是不想跑,是腿軟了。
「王德勝,你被捕了。」
「他……他還活著?」
「活著。你關了他五年。他沒死。你該判了。」
王德勝低下頭,伸出手。秦墨銬住他,帶出平房。陽光照在王德勝臉上,他眯著眼睛,沒有擋。巷子裡有人探頭看,沒人說話。
秦墨把他塞進后座,發動車子。他沒有直接去拘留所,而是繞到城西那條干河上的橋洞。劉志遠還蹲在裡面,抱著膝蓋,看到秦墨的車,縮了縮。秦墨下車,走到橋洞前,蹲下來。
「劉志遠,你看看。」
他讓王德勝從車裡出來,站在橋洞口。劉志遠抬起頭,看著那個人。五年前把他打暈、用繩子捆住、拖進地下室的那個人。他盯著看了很久,然後低下頭。
「是他。」
秦墨把王德勝帶回車上,開車去拘留所。辦完手續出來,天已經暗了。他站在拘留所門口,點了一根煙。沈牧之發來消息:「趙德明抓到了。在城西新工地。他想跑,摔了一跤,腿磕破了。送醫院了。」
秦墨回了一個字:「好。」
他沒有回重案組。他去了劉志遠住的橋洞,人不在。他去了救助站,劉志遠在,坐在床上,看著窗外的路燈。
「秦警官。」
「王德勝抓了。趙德明也抓了。兩個都抓了。」
劉志遠低下頭。「謝謝。」
「不用謝。」
秦墨站在窗邊,看著外面的街道。救助站的走廊里有人在打電話,有人在哭,有人在吵。劉志遠坐在床上,不說話。秦墨轉過身。
「你以後打算怎麼辦?」
「不知道。先活著。」
秦墨點了點頭,走出救助站。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沒有立刻發動。他拿出筆記本,翻到劉志遠那一頁。寫了兩個字:已救。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放在副駕駛座上。
他開車回了重案組。沈牧之在,白板上多了兩張照片——趙德明和王德勝的入案照。秦墨站在白板前,看著那些名字。幾十個。從波洛克到梵谷,五個畫師,幾十個被看見的人。他拿起筆,在劉志遠名字旁邊畫了一個圈。沒有寫「已告知」或「已救」,只畫了一個圈。然後他放下筆,把白板上的畫一幅一幅取下來,疊好,放在牆角。
沈牧之看著他。
「秦墨,你幹什麼?」
「占地方。新的要來了。」
他話音剛落,走廊里傳來腳步聲。不是一個人的,是好幾個。門被推開,一個穿深色夾克的中年男人走進來,身後跟著三個人。男人四十多歲,方臉,眼神很沉。他掃了一眼辦公室,目光停在秦墨身上。
「秦墨?」
「我是。」
「省廳的。姓周。這幾個案子,上面很重視。從現在起,由我們接管。」
秦墨看著他。「接管?」
「畫師系列案。波洛克、卡拉瓦喬、莫奈、達利、梵谷。五個代號,五個畫師。你們的調查到此為止。所有的證據、卷宗、畫作,全部移交。」
沈牧之從椅子上站起來。「我們是專案組的。局長任命的。」
周姓男人看了他一眼。「現在不是了。文件已經下到你們局長那裡。你可以去問。」他從公文包里抽出一張紙,遞過來。秦墨接過去,看了一眼。是省廳的調令,公章、簽字、日期,齊全。
秦墨把紙放在桌上。「什麼時候的事?」
「今天下午。我們連夜趕過來的。」
秦墨看著那三個陌生人。他們已經在搬牆角的畫了。動作很快,很專業,像是早就知道放在那裡。
「周隊,這個案子我們查了兩年。畫師還沒全部出現。背後還有人。」
周姓男人看著他。「我們知道。館長。所以上面才要接管。這不是你一個人能辦的事。」
秦墨沒有說話。他看著他們把畫裝進箱子,把白板上的照片撕下來,把筆記本翻了一遍。沈牧之站在他旁邊,拳頭攥著,沒動。
「秦墨,你不攔?」
「攔什麼?省廳的文件。攔了就是抗法。」
沈牧之沉默了幾秒,鬆開拳頭。
周姓男人走到門口,轉過身。「秦墨,你在檔案室待了一年。重案組是臨時借調。明天你去辦手續,回檔案室。沈牧之,你是法學院老師,不是警察。這個案子跟你沒有關係。」
門關上了。走廊里腳步聲遠去。辦公室空了大半,白板上一片空白,牆角的畫沒了,桌上的照片沒了。只剩兩張入案照還貼在邊上,忘了撕。秦墨走過去,把兩張照片撕下來,裝進口袋。
沈牧之靠在牆上。「就這樣了?」
「就這樣了。」
「你甘心?」
秦墨沒有回答。他走到窗前,看著窗外的街道。路燈亮著,街上有人在走,有人在等。那些被看見的人,剛被看見。那些還沒被看見的人,還在等。
「沈牧之,你回法學院吧。課不能一直不上。」
「你呢?」
「我回檔案室。老周一個人忙不過來。」
沈牧之看著他。「你騙誰?」
秦墨轉過身。「我沒騙誰。案子不在我們手裡了。但那些被遺忘的人還在。他們還在等。等有人去看他們。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人的身份。」
沈牧之沒有說話。他拿起外套,走到門口。
「秦墨,你變了。」
「哪兒變了?」
「以前你說,真相就是真相,不管多痛都要挖出來。現在你說,以人的身份去看。」
秦墨站在窗前,沒有回頭。「方誠說的。真相不是終點,是起點。起點不是站在這裡看,是站在這裡,然後往前走。」
沈牧之走了。辦公室里只剩秦墨一個人。他坐回椅子上,拿出筆記本,翻開。最後一頁寫著達利的字:「他記了所有人。他該休息了。」他看了很久,然後合上筆記本。
第二天早上,秦墨去辦了手續。從重案組調回檔案室。他把筆記本放在抽屜里,把車鑰匙放在桌上。老周在值班室里泡茶,看到他進來,把一杯茶推到櫃檯上。
「回來了?」
「回來了。」
「重案組那邊,不幹了?」
「省廳接管了。」
老周點了點頭,沒有問。秦墨上樓,坐在辦公室里。窗外,巷子裡那隻黃白花的貓蹲在垃圾箱旁邊,舔著爪子。陽光照在圍牆上,把牆上的裂縫照得一清二楚。他看了很久,然後從抽屜里拿出那份2003年的案卷。劉大勇,恆遠西城。他翻開第一頁,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劉大勇的名字。
有人敲門。老周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幅畫。
「剛才有人送來的。放在值班室,說是給你的。」
秦墨接過畫。不是油畫,不是素描,不是水彩——是一幅版畫。黑白分明,線條粗礪。畫的是一個男人,站在一面牆前,牆上寫滿了名字。不是波洛克的那面牆,不是達利的那面牆。是另一面。牆上的名字密密麻麻,從地面到天花板。畫的右下角有一個簽名——G。高更。畫的背面寫著一行字:「他離開了。你們還在。他會回來的。」
秦墨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老周站在門口。「誰?」
「高更。第六個。」
「省廳不是接管了嗎?」
「案子接管了。畫沒接管。畫是給我的。」
秦墨把畫掛在白板上。白板空了幾天,又有了第一幅畫。他沒有叫沈牧之。他一個人站在白板前,看著高更的畫。那面牆上的名字,一個都不認識。但高更在告訴他——還有人在等。不是警察等,是人等。秦墨把筆記本從抽屜里拿出來,翻開新的一頁,寫下兩個字:高更。
他拿起車鑰匙,走出辦公室。老周在值班室里抬起頭。
「出去?」
「嗯。出去看看。」
「看什麼?」
「看一個人。」
秦墨下了樓,上了車。他發動引擎,開出了公安局的大門。經過中心廣場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紀念碑。碑身還是那樣白,底座下面的台階空無一人。他沒有停。他開往城西。
高更的畫上沒有地址,沒有名字,沒有說明。只有一面牆,牆上寫滿了名字。但秦墨知道去哪裡。那些名字,不是寫在畫布上的——是刻在那面牆上的。那面牆在哪裡?在城西,一座廢棄的工廠。達利牆的對面。波洛克牆的旁邊。他一直沒進去過。今天,他要去。
他把車停在那條街上,走進那座廢棄的工廠。鐵門開著,裡面很暗。他打開手電筒,光柱在黑暗中掃了一圈。四面牆,從地面到天花板,寫滿了名字。不是幾百個——是幾千個。密密麻麻的,印刷體,整整齊齊。他站在那裡,看著那些名字。一個都不認識。但高更記得。他在等秦墨來看。
秦墨拿出手機,拍了一張照片。然後他轉過身,走出工廠。陽光照在臉上,刺眼。他上了車,坐在駕駛座上。他沒有拿出筆記本,沒有寫任何字。他只是坐在那裡,看著擋風玻璃外面的天空。
然後他發動了車子,開往城西的另一條街。那裡有一個老人,等了三十年。不是失蹤者的家屬,不是倖存者,不是殺手。是一個普通人。一個在高更牆上看到自己名字的人。他不知道,但他會知道。秦墨要去看他。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是以人的身份。
車子匯入車流。秦墨沒有開警笛,沒有閃燈。一輛沾滿泥點的黑色吉普,混在城市的車流里。沒有人會多看一眼。但他知道去哪裡。他知道誰在等。他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