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碰瓷【求追讀,月票】
飛龍。
學名花尾榛雞,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以肉質細嫩,味道鮮美而著稱。
在1988年《野生動物保護法》頒布前,以飛龍入菜,不論清蒸還是紅燒,都是東北地區宴請賓朋時,最頂級那一檔的菜品。
所謂的「天上龍肉,地上驢肉」。
這個「龍肉」指的就是飛龍。
尤其是用飛龍吊湯。
更是能彰顯主人家的誠意與實力。
並且這道湯品還是「滿漢全席」的菜式之一。
講究一個「不沾鐵器、不沾油、不沾鹽以外調料」的「三不沾」。
主打原汁原味。
突出一個「鮮」字。
林深是怎麼都沒想到,在時下的1991年,居然還能在菜單上看見這道菜。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走起!
否則再過幾年,等法律更為完善,社會法制意識逐漸加深,可就再沒機會吃到這種珍饈美味了。
而且這道菜也不便宜。
588的價格,要比《保護法》頒布前貴了十多倍。
更是如今普通人小半年的工資。
他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果然。
王有福一聽林深報出來的菜名,臉色就是一變。
他之前是看過菜單的,所以清楚「清燉飛龍湯」的價格。
然而此時。
為了不在林家三口人面前露怯,尤其還是小孩子提出的要求。
他也只能咬碎了牙往肚子裡咽,表面強撐豪爽,大手一揮就讓服務員下單。
只是心裡卻悔死了自己剛才說的那句「不用給我省錢」。
對面。
林家夫妻自然是要攔著。
尤其李美娟還訓了林深幾句,說小孩子不懂事云云。
但越是這樣,王有福就越要堅持下單。
懂的都懂。
否則就真是里子面子全都丟了。
一旁。
林深被蘇小曼抱著,因為挨了訓,表面上一臉委屈,但其實心裡已經樂開了花。
既然王有福想用點菜這一招來先發制人。
那他就原封不動的還回去。
用這道588的飛龍湯,讓對方直到飯局結束,都還要心頭滴血。
玩心理戰?
呵呵。
酒是本地產的玉泉大曲,也還說得過去。
林深倒是想點瓶茅台五糧液啥的,但他一個小屁孩也做不了主。
再說也得注意下分寸。
開宴。
王有福先主動向林松江敬了杯酒。
李美娟陪了杯飲料。
隨後吃過幾口菜,話題就自然轉到了生意上。
「李老闆,中午回去之後,我又想了一下,要說紫丁香那邊的條件,我這邊肯定是下不來的,畢竟廠子規模在這擺著呢,你說是吧?」
王有福主動開腔。
李美娟知道他還有下文,便點點頭沒有吭聲。
果然。
王有福又繼續說道:「不過今天既然把二位請到這,也不能白來,要不就這麼著,帳期我們也按半年算,和紫丁香拉平,這樣足夠表明我的誠意了吧?」
得,原來自己壓根不算個人。
林深在一旁邊吃菜邊腹誹。
蘇小曼同樣置身事外。
只是一味地照顧林深,時不時幫忙夾夾菜,倒倒飲料什麼的。
李美娟則先略微沉吟,然後才接口說道:「王廠長,既然你把話挑明了,那我也明人不說暗話,今天我們既然能來,就是還有合作的打算,只是在商言商……」
又是一番唇槍舌劍的極限拉扯。
王有福答應延長帳期,卻咬定底價不肯鬆口。
又是講困難又是談成本的,各種哭窮賣慘和咬牙跺腳。
老媽則是據理力爭,擺事實講道理。
實在不行就繼續用其他廠的條件壓價。
總之一開始,雙方誰都不肯退讓。
後來還是老媽先變了臉,直接拋出一句「買賣不成仁義在」,又掏出兩千塊錢讓老爸去結帳。
王有福這才退了一步。
答應進價每瓶再便宜五分錢,半年帳期不變。
宴席上的氛圍這才重新放鬆下來。
「來來來,李大妹子,林老弟,咱們再碰一個,慶祝你我兩家合作成功,也預祝你們生意興隆財源廣進!」
事情談成,王有福心情大好,便舉杯相邀。
雖然按兩毛錢一瓶的供貨價,廠子連一分錢利潤都不剩。
可那都是公家的。
只要這筆合作談成,他王有福就能遠走高飛。
哪還管身後洪水滔天。
「那就借王廠長吉言了。」
爸媽同樣也端起杯。
達成預期效果,二人此時心裡也十分高興。
於是便全都酒到杯乾。
接著又相互間吹捧了一些沒啥營養的場面話。
臨近尾聲時。
老媽提出要簽一份合同。
雖然如今人們的法律意識還不強,仍注重口頭承諾和人情辦事。
但相關流程已經有了。
老媽在闡述時,特意用上了一點話術,話里話外都透露出一種「證明,好跟上面說」之類的意思。
王有福也不傻,能聽懂意思。
於是稍微一琢磨,就點頭答應下來。
畢竟如果走帳期的話,南坎廠短期內不會有資金進入。
而他想要向領導展示成績。
那合約就是最好的證明。
「小姐,買單!」
酒足飯飽,合作談成,賓主盡歡,王有福便大手一揮招呼服務員結帳。
在這個年代。
「小姐」一詞是個正面的時髦稱呼,還沒有像後世那樣,被打上了某種「不吃香菜」職業的特定標籤。
因為生意談成,老媽也就沒搶著結帳。
只是看著那滿桌子還剩下不少的硬菜,眼中不禁泛起一抹心疼。
太敗家了。
有幾個菜甚至只動了兩三筷子,連造型都沒有破壞。
不過她也明白現在這種場合,不能表現的太沒深沉。
便也沒多說什麼。
然而一旁的林深卻注意到了這個小細節。
於是便眼珠一轉,賴著不肯走了。
「我不走,我還沒吃完吶!」
面對過來給自己穿衣服的老爸,林深不滿的大喊大叫。
老爸臉上頓時一陣尷尬。
老媽見狀也有些掛不住臉,急火火的就要過來收拾孩子。
倒是蘇小曼這時候從旁勸說。
一邊用小孩的口吻哄林深,一邊看向桌上那些菜,神色間也有些不舍。
王有福這時候倒是無比通透。
立刻喊服務員過來打包,同時也幫忙勸說。
用「孩子正長身體呢,就應該多吃點」「這虎頭虎腦的多好,比我家那個強多了」這種話,給李美娟兩口子台階下。
林深見計謀得逞,也不再作妖。
至此一場小小的鬧劇才算圓滿結束。
一行人就拎著打包好的剩菜,準備乘電梯去一樓。
然而在電梯口,卻和另外一夥,像是家庭聚餐的人撞了個正著。
對方烏泱泱的一大群人,男女老少都有。
這原本也沒啥。
讓一讓也就是了,實在不行走樓梯也沒幾步道。
可是雙方才剛一照面。
還不等謙讓兩句。
對面為首一個頭髮花白的老頭,就猛然間一個趔趄,栽倒在了林松江腳邊。
林深的第一反應。
臥槽!
碰瓷?
學名花尾榛雞,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以肉質細嫩,味道鮮美而著稱。
在1988年《野生動物保護法》頒布前,以飛龍入菜,不論清蒸還是紅燒,都是東北地區宴請賓朋時,最頂級那一檔的菜品。
所謂的「天上龍肉,地上驢肉」。
這個「龍肉」指的就是飛龍。
尤其是用飛龍吊湯。
更是能彰顯主人家的誠意與實力。
並且這道湯品還是「滿漢全席」的菜式之一。
講究一個「不沾鐵器、不沾油、不沾鹽以外調料」的「三不沾」。
主打原汁原味。
突出一個「鮮」字。
林深是怎麼都沒想到,在時下的1991年,居然還能在菜單上看見這道菜。
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走起!
否則再過幾年,等法律更為完善,社會法制意識逐漸加深,可就再沒機會吃到這種珍饈美味了。
而且這道菜也不便宜。
588的價格,要比《保護法》頒布前貴了十多倍。
更是如今普通人小半年的工資。
他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果然。
王有福一聽林深報出來的菜名,臉色就是一變。
他之前是看過菜單的,所以清楚「清燉飛龍湯」的價格。
然而此時。
為了不在林家三口人面前露怯,尤其還是小孩子提出的要求。
他也只能咬碎了牙往肚子裡咽,表面強撐豪爽,大手一揮就讓服務員下單。
只是心裡卻悔死了自己剛才說的那句「不用給我省錢」。
對面。
林家夫妻自然是要攔著。
尤其李美娟還訓了林深幾句,說小孩子不懂事云云。
但越是這樣,王有福就越要堅持下單。
懂的都懂。
否則就真是里子面子全都丟了。
一旁。
林深被蘇小曼抱著,因為挨了訓,表面上一臉委屈,但其實心裡已經樂開了花。
既然王有福想用點菜這一招來先發制人。
那他就原封不動的還回去。
用這道588的飛龍湯,讓對方直到飯局結束,都還要心頭滴血。
玩心理戰?
呵呵。
酒是本地產的玉泉大曲,也還說得過去。
林深倒是想點瓶茅台五糧液啥的,但他一個小屁孩也做不了主。
再說也得注意下分寸。
開宴。
王有福先主動向林松江敬了杯酒。
李美娟陪了杯飲料。
隨後吃過幾口菜,話題就自然轉到了生意上。
「李老闆,中午回去之後,我又想了一下,要說紫丁香那邊的條件,我這邊肯定是下不來的,畢竟廠子規模在這擺著呢,你說是吧?」
王有福主動開腔。
李美娟知道他還有下文,便點點頭沒有吭聲。
果然。
王有福又繼續說道:「不過今天既然把二位請到這,也不能白來,要不就這麼著,帳期我們也按半年算,和紫丁香拉平,這樣足夠表明我的誠意了吧?」
得,原來自己壓根不算個人。
林深在一旁邊吃菜邊腹誹。
蘇小曼同樣置身事外。
只是一味地照顧林深,時不時幫忙夾夾菜,倒倒飲料什麼的。
李美娟則先略微沉吟,然後才接口說道:「王廠長,既然你把話挑明了,那我也明人不說暗話,今天我們既然能來,就是還有合作的打算,只是在商言商……」
又是一番唇槍舌劍的極限拉扯。
王有福答應延長帳期,卻咬定底價不肯鬆口。
又是講困難又是談成本的,各種哭窮賣慘和咬牙跺腳。
老媽則是據理力爭,擺事實講道理。
實在不行就繼續用其他廠的條件壓價。
總之一開始,雙方誰都不肯退讓。
後來還是老媽先變了臉,直接拋出一句「買賣不成仁義在」,又掏出兩千塊錢讓老爸去結帳。
王有福這才退了一步。
答應進價每瓶再便宜五分錢,半年帳期不變。
宴席上的氛圍這才重新放鬆下來。
「來來來,李大妹子,林老弟,咱們再碰一個,慶祝你我兩家合作成功,也預祝你們生意興隆財源廣進!」
事情談成,王有福心情大好,便舉杯相邀。
雖然按兩毛錢一瓶的供貨價,廠子連一分錢利潤都不剩。
可那都是公家的。
只要這筆合作談成,他王有福就能遠走高飛。
哪還管身後洪水滔天。
「那就借王廠長吉言了。」
爸媽同樣也端起杯。
達成預期效果,二人此時心裡也十分高興。
於是便全都酒到杯乾。
接著又相互間吹捧了一些沒啥營養的場面話。
臨近尾聲時。
老媽提出要簽一份合同。
雖然如今人們的法律意識還不強,仍注重口頭承諾和人情辦事。
但相關流程已經有了。
老媽在闡述時,特意用上了一點話術,話里話外都透露出一種「證明,好跟上面說」之類的意思。
王有福也不傻,能聽懂意思。
於是稍微一琢磨,就點頭答應下來。
畢竟如果走帳期的話,南坎廠短期內不會有資金進入。
而他想要向領導展示成績。
那合約就是最好的證明。
「小姐,買單!」
酒足飯飽,合作談成,賓主盡歡,王有福便大手一揮招呼服務員結帳。
在這個年代。
「小姐」一詞是個正面的時髦稱呼,還沒有像後世那樣,被打上了某種「不吃香菜」職業的特定標籤。
因為生意談成,老媽也就沒搶著結帳。
只是看著那滿桌子還剩下不少的硬菜,眼中不禁泛起一抹心疼。
太敗家了。
有幾個菜甚至只動了兩三筷子,連造型都沒有破壞。
不過她也明白現在這種場合,不能表現的太沒深沉。
便也沒多說什麼。
然而一旁的林深卻注意到了這個小細節。
於是便眼珠一轉,賴著不肯走了。
「我不走,我還沒吃完吶!」
面對過來給自己穿衣服的老爸,林深不滿的大喊大叫。
老爸臉上頓時一陣尷尬。
老媽見狀也有些掛不住臉,急火火的就要過來收拾孩子。
倒是蘇小曼這時候從旁勸說。
一邊用小孩的口吻哄林深,一邊看向桌上那些菜,神色間也有些不舍。
王有福這時候倒是無比通透。
立刻喊服務員過來打包,同時也幫忙勸說。
用「孩子正長身體呢,就應該多吃點」「這虎頭虎腦的多好,比我家那個強多了」這種話,給李美娟兩口子台階下。
林深見計謀得逞,也不再作妖。
至此一場小小的鬧劇才算圓滿結束。
一行人就拎著打包好的剩菜,準備乘電梯去一樓。
然而在電梯口,卻和另外一夥,像是家庭聚餐的人撞了個正著。
對方烏泱泱的一大群人,男女老少都有。
這原本也沒啥。
讓一讓也就是了,實在不行走樓梯也沒幾步道。
可是雙方才剛一照面。
還不等謙讓兩句。
對面為首一個頭髮花白的老頭,就猛然間一個趔趄,栽倒在了林松江腳邊。
林深的第一反應。
臥槽!
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