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規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很多年以後,當賀塵站在海河岸邊巡視河面時,準會想起遙遠的2013年那個5月下旬的傍晚,在洪橋刑偵支隊裡,田雨豐對他說的那句話。

  他知道,警隊這種地方,是最講規矩的。

  雖然他很不喜歡規矩,甚至討厭規矩,但是他接受。

  因為他很清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他更清楚,自己是警察,必須比平民老百姓更遵守規矩。

  《寒戰》當中,梁家輝有段台詞,賀塵看了一遍又一遍,他是在咂摸裡面的味道。

  雖然他每一天的工作,本質上都是在咂摸這種味道。

  「每一個機構,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都有自己的遊戲規則,不管是明是暗,第一步學會它,不過好多人還沒有走到這一步就已經死了,知道為何?自以為是;第二步,就是在這個遊戲裡面把線頭找出來,學會如何不去犯規,懂得如何在線球裡面玩,這樣才能活下去。」

  賀塵每個字都看得懂,但他每次看的時候,依然大感震撼:為嘛人家就總結得那麼好呢?

  道理他都懂,可要讓他那麼深入淺出的說出來,沒門兒。

  原本於登發給了賀塵三天休假,但當他聽說這兩天要進行海河治安情況專項排查活動以後,悄沒聲息的回到了隊裡,換好警服,走向巡邏艇。

  這條艇,編號03。

  於登發正在解纜繩,一回頭看到了賀塵:「你嘎嘛來了?」

  「於隊,有專項任務,咱們隊總共才二十多個人,要負責十幾公里長的河道,我不能眼看著弟兄們忙得腳丫子朝上,自個兒在家躺著吧?」

  「你呀,整個兒就是個勞碌命,有舒服都不會享受!」

  「於隊,我其實…也是想看看這條艇,畢竟我師父就是在這兒犯病的。」

  於登發聞言黯然片刻:「你開船,我巡視,今天我替韓師傅跟你搭夥。」

  「謝謝於隊。」

  法律明文規定,公安機關在進行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時,警察不得少於二人,並且應當出示相應的證件和證明文件。

  除了某些特殊情況,例如交通管理中的簡易程序,和接報案、受案登記、接受證據等工作中,可以由一名警察帶領輔警進行,但應當全程錄音錄像,以確保執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派出所民警巡邏和出警,以及水上支隊在各處河道的巡視,同樣屬於需要兩人合作進行的範疇。

  賀塵來到水上支隊第一天起,他的搭檔就是師父韓再續,從未有過一次例外。

  警用汽艇開出支隊碼頭,迅速向南,不多時,駛到了獅子林橋附近的寧靜水面,賀塵頗為感慨。

  「師父…」

  話剛出口,他的身形猛然定住,緩緩回頭,看向艇尾正在注視他的於登發。

  「於隊,對不起,我習慣了…」

  於登發輕嘆:「賀塵,你的心情我理解,你這孩子重情重義,不愧是韓師傅的好徒弟,放心,韓師傅吉人自有天相,會醒的。」

  賀塵勉強擠出個笑容:「於隊,借你吉言。」

  他的臉還未完全消腫,笑的時候五官略顯怪異,看上去頗為滑稽,但於登發沒有拿他開玩笑的心思,只是搖搖頭,指指岸邊:「賀塵,問問那大娘有嘛事兒。」

  賀塵轉頭看去,只見河邊站著個頭髮花白,腰背佝僂的老婦人,滿臉焦急的望著警用汽艇的方向不停招手。

  賀塵忙駕艇駛向河岸。

  「大娘,您了遇上嘛事兒了?」

  「孩子、孩子,你快幫幫我吧,人老了沒用啊,我剛才一不留神,把金戒指、金耳環給掉河裡了!」

  「不著急,不著急啊大娘,我給您撈,告訴我用嘛裝的?掉哪塊兒了?」

  「就是個紅塑膠兜兒,掉這塊兒了。」

  看到老人指好了位置,賀塵麻利的開始脫衣服:「於隊,我下去給大娘撈金貨,你受累替我警戒。」

  「這塊兒水深有六七米了,你就這麼下去能行嗎?要不回隊裡拿水肺過來?」

  「別,大娘那就是個塑膠袋,待會兒順著陰流漂遠了就不好找了,於隊你放心,這點兒水深小意思!」

  說著話,賀塵脫的已經只剩一條游泳褲,站在船上簡單活動活動四肢,撲通一聲,一個猛子扎進了海河裡。


  股股細小的氣泡從水下升起,於登發和老大娘屏住呼吸,緊張盯著河面,為了緩解氣氛,於登發有一搭沒一搭的和大娘拉起了家常。

  「大娘,拿著那麼多金貨是要幹嘛去呀?」

  「嗐,兒子訂婚,按規矩得給女方買三金,我尋思著把自己當年的嫁妝送到金店打個戒指耳環給兒媳婦,這不是能省點兒是點兒嗎?」

  「唉,現在娶個兒媳婦是真夠貴的。」

  「可不嘛!就說買房,女方娘家要求必須是中環線以里的學區房,還不能買二手的,我跟老頭子把棺材板都搭進去了,勉強湊了個首付,現在手裡是毛干爪淨啊!」

  看著大娘滿面愁容的樣子,於登發不免唏噓:「您也是夠不容易的,這幾年房價跟犯神經病似的,折著跟頭往上翻,人家不都說嗎,掏空六個錢包,就為養一套房子。」

  「誰說不是呢,天津還算好的,要是換了北上廣深,爹媽賣血給兒子買房的都有…哎、哎,出來了!」

  河水嘩啦一響,賀塵躍出水面,連喘幾口大氣,右手高高舉起一隻紅色塑膠袋。

  「大娘,是這個嗎?」

  「對,對對!就是它!哎呦孩子,你可救了我的命啦,這要是撈不上來,我兒子那把臉兒還不定是嘛樣兒了!」

  大娘欣喜之餘,面色戚戚,顫顫巍巍接過塑膠袋,小心的解開袋口纏著的橡皮筋,從裡面拿出一隻款式非常古樸的金戒指。

  「孩子,大娘沒有別的謝你,這個你拿回去送對象吧,別嫌樣子老啊,這可是足金的老物件,當初我出門子的時候,我爸爸親手給我打的!」

  賀塵在水裡眨眨眼:「大娘,我謝謝您了,不過您得幫我個忙。」

  「幫嘛忙?」

  大娘有點糊塗。

  「您先給我介紹個對象行嗎?要不然我拿著這個送誰去呀?」

  「啊?」

  大娘一時呆住了。

  「哈哈哈大娘您真有意思,我是人民警察,為人民服務是本份,還能要您的東西?這位是我們隊長,當著他的面您送我金戒指?介不(這不)坑我嗎!」

  老大娘有些尷尬,訥訥著轉向於登發:「您了是領導啊?介孩子可太好了,幫了我的大忙了,我得給他送錦旗,你們是哪個派出所的?」

  於登發笑了。

  「大娘,我們不是派出所的,是治安總隊水上支隊,您送錦旗我們非常感謝,但是真沒必要,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行啦,您趕快忙您的,我們也還得巡邏呢,大娘,慢走啊!」

  老大娘猶自不放心:「孩子,我可沒有坑你的意思啊,誠心誠意就是謝謝你。」

  「大娘,您的心意我領了,東西堅決不能要,這是我們當警察的規矩。」

  聽到賀塵斬釘截鐵的回答,老大娘感慨不已,千恩萬謝蹣跚著離開了。

  於登發低頭一看,發現賀塵沒有上船的意思,而是留在水裡直愣愣的看著他。

  「我給你拿條毛巾,再拿塊胰子(肥皂),你搓個澡再上來?」

  聽著於登發的調侃,賀塵臉上沒有一絲笑意。

  「於隊,水下有東西。」

  「嘛東西?」

  看到賀塵面色凝重,於登發心裡咯噔一下,一股不祥之兆油然升起。

  「死人。」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