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我和李白的那點事
老師傅叫許樹根,精通書畫一道。
摸著鬍鬚感嘆道:「李白的《上陽台帖》真跡,一直就在咱們故宮,這處庫房之前受到了保護,沒有被衝擊,所以大部分物件都完好無損的保留了下來。」
老頭兒小心翼翼地把帖子打開,縱28,5厘米,橫38.1厘米。
全文一共五行二十五個字,內容為李白自詠四言詩。
『山高水長,物象千萬,非有老筆,清壯可窮。十八日,上陽台書,太白』
筆法縱放自如,氣勢豪邁雄渾。
帖上落滿了,歷代藏家落下的紅泥章印。
看著上陽台帖的文字,陳默伸手輕輕碰了一下。
眉心一震,視線內的景物開始被拉長,屋內同事低聲核對文物台帳的聲音瞬間破裂,天旋地轉間,周遭的一切徹底換了模樣。
陳默發現自己站在了一條山道上,周遭山峰層軟疊嶂,樹木鬱鬱蔥蔥。
沒等他過多思考,就見一行四人,自山下而來。
「昔日暑游三峽,在江陵偶遇了承禎道長,今日路過玉屋山,承禎道長早年又奉玄宗之命,在此山建立陽台宮,合該拜訪。」
為首的中年人說完,身後的小童立馬接話道:「承禎道長誇我家先生,有仙風道骨,可與神遊八極之表。」
「哈哈哈...太白兄仙風道骨的模樣,咱們可學不來。」
「達夫,你這豪邁的塞外豪俠,才是我所嚮往的。」
四人從陳默身邊經過,為首的中年人留著長胡,一米七左右的身高,頭上頭巾包的草草率率,袍子披的隨隨便便。
身側攜帶刀劍,像極了江湖上的劍客。
穿著狂放,眼神卻極其明亮有神。
陳默恍然,他曾在李白的頭號粉絲魏顥著《李翰林集序》中看過,這人狂追李白數千里,描述他『眸子迥然,哆如餓虎』
太白,陳默想不出第二人了,更何況自己是因為上陽台帖才進行了時空回溯。
跟一般文人愛穿白袍不同,李太白最愛紫綺裘,也就是紫色絲綢皮袍。
從身邊路過的時候,整個人真就一副狂放不羈的模樣,只是眼神極亮,氣場極強。
一行四人,跟他對話的那人,粗獷豪放,腰間同樣帶著佩劍。
在身後則是一個瘦骨嶙峋、清瘦憔悴的中年人,跟李白比起來,臉上仿佛天生寫滿了愁容。
四人中最年輕的像是書童模樣,背上背著書箱。
「達夫,應該就是高適了,」
陳默喃喃,心心念念暢想過很久,他沒想到,自己一下能見到三位名人。
四人登山而上,直至玉屋山陽台宮。
書童前去扣門,不多等待出現一小道童,報名來意。
道童先是眼紅,露出悲傷,作揖道:「承禎真人已仙逝。」
李太白不敢置信:「道長已經仙逝?何時的事?」
「已然九年有餘。」
「九年,那就是開元735年,哎。」李太白髮出感嘆。
幾人被帶入觀內,司馬承禎不在,唯有遺留的筆墨畫作能睹物思人。
李太白望著觀內景色,一時之間,山河壯闊和洗滌惆悵交織,仕途失意的落寞和知音已逝的悲慨,盡數湧上心頭。
「童兒,拿筆來!」
一旁的書童聞言一激靈,麻溜從書箱裡翻出紙墨,生恐耽誤了先生大事。
「山高水長,物象千萬,非有老筆,清壯可窮!」
陳默靠得很近,李太白揮毫潑墨間,筆走龍蛇,以短短數語,便書盡了心中萬千思緒。
筆落,貼成!
一直到傍晚,書童在客房裡,趁著燭火,翻出毛筆不斷臨摹上陽台帖。
陳默視線內的景色開始扭曲,這是即將回到現實的徵兆。
跟往常一樣,他多少已經適應,這次能同時見到中年時期的李白,杜甫,高適已經極為滿意,就是不知道少年李白又是怎樣的風采。
視線內景物拉長之際,陳默已經做好了回歸現實的準備,卻突然發現書桌上的毛筆微微發亮,竟有一種淡淡的凝實感。
身體徹底消散的最後一刻,陳默心裡一動,莫名的伸出手去拿。
像是緩緩穿過那層無形的屏障,最後指尖輕輕握住了那根竹製筆桿。
剎那間,一股強大的拉力瞬間將他拉扯成長條。
客房內,書童不斷打量自己臨摹的作品,總覺著不滿意。
想重新臨摹一遍,放下稿子,低頭卻發出驚疑聲:
「咦~筆呢?」
......
「陳默?陳默?怎麼還走神兒了,看入迷了?」
陳默感覺耳邊有人在喊自己,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清晰,最後耳旁嗡的一聲,徹底回歸現實。
視線內還是文物庫房,一呼一吸間樟木的清香味兒,好像被放大了很多。
回來了,陳默吐了口氣。
回頭對上許樹根:「抱歉許老,我看入迷了。」
老頭兒笑呵呵的,道:「你小子有點兒意思,喜歡看待會兒多看看,不過現在工作要緊,拍照入檔,記一級甲等文物。」
陳默連忙點頭,手下意識去摸褲內口袋,竟然真的摸到了東西。
棍狀,長長的!
那根毛筆真的被自己帶回來了,陳默心裡震動。
萬幸今天穿了件外套,衣角夠長,能稍微有所遮擋。
一直到中午休息吃飯,陳默顧不得細看,找機會把毛筆塞進了褲子裡。
故宮文物庫進出嚴格,門口還有老頭兒盯著,這麼明晃晃把毛筆帶出去不現實。
順利出去,來不及吃飯,陳默對上趙振茂:
「師傅,今兒中午我就不在這兒吃了,我女朋友等我呢,下午到點我再過來。」
趙振茂沒有多想,擺手道:「去吧去吧,現在的年輕人...」
自行車蹬遠,陳默才鬆了一口氣。
甭管這根毛筆原先有沒有登記在冊,如果自己不藏,直愣愣被發現,那是有理也解釋不清。
這會兒,哪個年輕人出門兒帶根毛筆,胸口別根英雄牌鋼筆還差不多。
車子走遠停下,陳默從褲襠里抽出那根毛筆。
一隻狼毫筆,筆桿是老竹,色澤沉穆,筆鋒有些枯槁,卻藏著一股難以言喻的靈秀。
這玩意兒不是李白作上陽台帖的那根毛筆,而是那個小書童自己用的。
說是小書童,其實瞅著也有十八九歲了。
陳默心裡沒有多少遺憾,畢竟相比較在意帶回哪根毛筆,能帶回實物本身,這件事實在匪夷所思。
手裡的毛筆就這麼靜悄悄的躺著,很真實,甚至筆尖還有淡淡墨痕。
可越真實,越讓他摸不著頭腦。
「難不成,是『氣韻』吸收多了的影響?」
摸著鬍鬚感嘆道:「李白的《上陽台帖》真跡,一直就在咱們故宮,這處庫房之前受到了保護,沒有被衝擊,所以大部分物件都完好無損的保留了下來。」
老頭兒小心翼翼地把帖子打開,縱28,5厘米,橫38.1厘米。
全文一共五行二十五個字,內容為李白自詠四言詩。
『山高水長,物象千萬,非有老筆,清壯可窮。十八日,上陽台書,太白』
筆法縱放自如,氣勢豪邁雄渾。
帖上落滿了,歷代藏家落下的紅泥章印。
看著上陽台帖的文字,陳默伸手輕輕碰了一下。
眉心一震,視線內的景物開始被拉長,屋內同事低聲核對文物台帳的聲音瞬間破裂,天旋地轉間,周遭的一切徹底換了模樣。
陳默發現自己站在了一條山道上,周遭山峰層軟疊嶂,樹木鬱鬱蔥蔥。
沒等他過多思考,就見一行四人,自山下而來。
「昔日暑游三峽,在江陵偶遇了承禎道長,今日路過玉屋山,承禎道長早年又奉玄宗之命,在此山建立陽台宮,合該拜訪。」
為首的中年人說完,身後的小童立馬接話道:「承禎道長誇我家先生,有仙風道骨,可與神遊八極之表。」
「哈哈哈...太白兄仙風道骨的模樣,咱們可學不來。」
「達夫,你這豪邁的塞外豪俠,才是我所嚮往的。」
四人從陳默身邊經過,為首的中年人留著長胡,一米七左右的身高,頭上頭巾包的草草率率,袍子披的隨隨便便。
身側攜帶刀劍,像極了江湖上的劍客。
穿著狂放,眼神卻極其明亮有神。
陳默恍然,他曾在李白的頭號粉絲魏顥著《李翰林集序》中看過,這人狂追李白數千里,描述他『眸子迥然,哆如餓虎』
太白,陳默想不出第二人了,更何況自己是因為上陽台帖才進行了時空回溯。
跟一般文人愛穿白袍不同,李太白最愛紫綺裘,也就是紫色絲綢皮袍。
從身邊路過的時候,整個人真就一副狂放不羈的模樣,只是眼神極亮,氣場極強。
一行四人,跟他對話的那人,粗獷豪放,腰間同樣帶著佩劍。
在身後則是一個瘦骨嶙峋、清瘦憔悴的中年人,跟李白比起來,臉上仿佛天生寫滿了愁容。
四人中最年輕的像是書童模樣,背上背著書箱。
「達夫,應該就是高適了,」
陳默喃喃,心心念念暢想過很久,他沒想到,自己一下能見到三位名人。
四人登山而上,直至玉屋山陽台宮。
書童前去扣門,不多等待出現一小道童,報名來意。
道童先是眼紅,露出悲傷,作揖道:「承禎真人已仙逝。」
李太白不敢置信:「道長已經仙逝?何時的事?」
「已然九年有餘。」
「九年,那就是開元735年,哎。」李太白髮出感嘆。
幾人被帶入觀內,司馬承禎不在,唯有遺留的筆墨畫作能睹物思人。
李太白望著觀內景色,一時之間,山河壯闊和洗滌惆悵交織,仕途失意的落寞和知音已逝的悲慨,盡數湧上心頭。
「童兒,拿筆來!」
一旁的書童聞言一激靈,麻溜從書箱裡翻出紙墨,生恐耽誤了先生大事。
「山高水長,物象千萬,非有老筆,清壯可窮!」
陳默靠得很近,李太白揮毫潑墨間,筆走龍蛇,以短短數語,便書盡了心中萬千思緒。
筆落,貼成!
一直到傍晚,書童在客房裡,趁著燭火,翻出毛筆不斷臨摹上陽台帖。
陳默視線內的景色開始扭曲,這是即將回到現實的徵兆。
跟往常一樣,他多少已經適應,這次能同時見到中年時期的李白,杜甫,高適已經極為滿意,就是不知道少年李白又是怎樣的風采。
視線內景物拉長之際,陳默已經做好了回歸現實的準備,卻突然發現書桌上的毛筆微微發亮,竟有一種淡淡的凝實感。
身體徹底消散的最後一刻,陳默心裡一動,莫名的伸出手去拿。
像是緩緩穿過那層無形的屏障,最後指尖輕輕握住了那根竹製筆桿。
剎那間,一股強大的拉力瞬間將他拉扯成長條。
客房內,書童不斷打量自己臨摹的作品,總覺著不滿意。
想重新臨摹一遍,放下稿子,低頭卻發出驚疑聲:
「咦~筆呢?」
......
「陳默?陳默?怎麼還走神兒了,看入迷了?」
陳默感覺耳邊有人在喊自己,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清晰,最後耳旁嗡的一聲,徹底回歸現實。
視線內還是文物庫房,一呼一吸間樟木的清香味兒,好像被放大了很多。
回來了,陳默吐了口氣。
回頭對上許樹根:「抱歉許老,我看入迷了。」
老頭兒笑呵呵的,道:「你小子有點兒意思,喜歡看待會兒多看看,不過現在工作要緊,拍照入檔,記一級甲等文物。」
陳默連忙點頭,手下意識去摸褲內口袋,竟然真的摸到了東西。
棍狀,長長的!
那根毛筆真的被自己帶回來了,陳默心裡震動。
萬幸今天穿了件外套,衣角夠長,能稍微有所遮擋。
一直到中午休息吃飯,陳默顧不得細看,找機會把毛筆塞進了褲子裡。
故宮文物庫進出嚴格,門口還有老頭兒盯著,這麼明晃晃把毛筆帶出去不現實。
順利出去,來不及吃飯,陳默對上趙振茂:
「師傅,今兒中午我就不在這兒吃了,我女朋友等我呢,下午到點我再過來。」
趙振茂沒有多想,擺手道:「去吧去吧,現在的年輕人...」
自行車蹬遠,陳默才鬆了一口氣。
甭管這根毛筆原先有沒有登記在冊,如果自己不藏,直愣愣被發現,那是有理也解釋不清。
這會兒,哪個年輕人出門兒帶根毛筆,胸口別根英雄牌鋼筆還差不多。
車子走遠停下,陳默從褲襠里抽出那根毛筆。
一隻狼毫筆,筆桿是老竹,色澤沉穆,筆鋒有些枯槁,卻藏著一股難以言喻的靈秀。
這玩意兒不是李白作上陽台帖的那根毛筆,而是那個小書童自己用的。
說是小書童,其實瞅著也有十八九歲了。
陳默心裡沒有多少遺憾,畢竟相比較在意帶回哪根毛筆,能帶回實物本身,這件事實在匪夷所思。
手裡的毛筆就這麼靜悄悄的躺著,很真實,甚至筆尖還有淡淡墨痕。
可越真實,越讓他摸不著頭腦。
「難不成,是『氣韻』吸收多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