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暴風城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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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近段時間的成果了。

  等這些做完,下一步就是修理房屋了。

  裁縫鋪、雜貨鋪、鐵匠鋪、麵包房、酒館...

  雖然說這些東西修起來費時費力,修好了也沒什麼用,畢竟這座城市裡,除了他之外,不會有第二個活人來住。

  但林奇知道,必須得修。

  自己的城市,修好了總比破破爛爛看著順眼。

  更何況,這座城裡有些東西,是瓦倫堡那邊做夢都想不到的。

  下水道系統、自來水系統、甚至供暖系統...

  亡靈世界這邊的文明要比洛侖特那邊先進太多了,居住舒適度與體驗感遠不是瓦倫堡那座陰暗潮濕的石頭堡壘所能企及的。

  那破地方哪怕是連林奇的臥室都會發霉,夏天熱得睡不著,冬天可以凍死個鬼。

  把這裡修好了,林奇自己的居住舒適度也能提升老大一節。

  當然,這些都還是次要的。

  更主要的是未來一些必要建築都只能在主城修建,比如浮空港、傳送陣、魔法工坊、鍊金實驗室等等。

  這些建築的修建都與主城的完整度息息相關,有些甚至需要主城完整度100%。

  現在暴風城的完整度都還不到百分之三十,相差老大一節。

  不過沒關係,骷髏們有的是時間,有的是力氣。

  取之不竭的免費勞動力。

  挖礦也好、修理城牆也罷,都只不過是自己一個念頭的事。

  只要自己一條指令,那些骷髏就會自己走過去,一鎬一鎬地挖,一車一車地往回運。

  只要自己一個意志,他們就會老老實實的搬運石料修理城市。

  不會偷懶,不會抱怨,不會在中途開小差。

  「簡直是完美的共產主義生產工具啊!」

  林奇感嘆著。

  「噠、噠、噠——」

  正在這時,一陣腳步聲從身後傳來。

  那不是骷髏走路時發出的那種「咔咔」的腳步聲,而是沉悶的、厚實的,是靴底踩在石板上才會有的聲音。

  有重量,有質感,帶著一種活人才有的節奏。

  林奇轉過身。

  城樓的階梯上,一道人影正在走上來。

  他身後跟著幾具精英骷髏戰士,沉默地護衛著,像忠誠的衛兵。但走在最前面的那道身影,卻與它們截然不同。

  那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濃眉,深目,鼻樑挺直,下頜線條硬朗。

  他的個子很高,肩膀寬闊,腰背挺得筆直,走路的姿態帶著一種軍人才有的利落。

  身上穿著一套深灰色的板甲,胸甲上刻著暴風城的城徽。

  這個年輕人不是別人,正是林奇招募的首位英雄,這座暴風城原本的指揮官——

  暴風騎士,迪亞戈。

  這就是亡靈英雄與普通亡靈最大的不同。

  普通的骷髏,支配起來是什麼樣,就永遠是什麼樣。骨骼可以修復,盔甲可以更換,但永遠是一具骨頭架子。

  而英雄,他們能恢復到生前的狀態。

  眼前的迪亞戈就是這樣,擁有完整的血肉,甚至擁有呼吸、心跳、體溫。

  林奇甚至可以控制他說話、吃飯與正常的生理代謝。

  除開沒有自己的思維意識外,他與活人已經完全沒什麼兩樣。

  林奇打開系統面板,掃了一眼迪亞戈的屬性。

  姓名:迪亞戈·索爾。

  職業:英雄。

  等級:LV1。

  經驗:13/500。

  屬性:力量0.3,敏捷0.5,體質0.2。

  星級:一星。

  解鎖技能:無。

  看起來...似乎不怎麼樣?

  那倒是,這樣的屬性連瓦倫堡廚房裡那個劈柴的廚娘都不如。隨便一隻遊蕩骷髏都能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但林奇一點都不慌。

  他看的不是現在的數字,是等級欄下面的那行字。

  LV1。

  沒錯!英雄是可以升級的!

  這也是它們與普通亡靈最本質的區別。

  骷髏支配起來是什麼樣,就永遠是什麼樣。

  而英雄,它們能成長。

  並且不是像林奇那樣需要自己鍛鍊,而是直接去擊敗其他的亡靈,吸收它們殘存的靈魂之火,轉化成自己的力量。

  也就是俗稱的打怪升級。

  只要等級升上去,恢復巔峰、甚至超越巔峰,都不是問題。

  那時候的迪亞戈,才是真正的暴風騎士。

  「得把等級快點升上去才行,未來攻克拉布爾關卡可還得靠這傢伙呢...」

  心中盤算著,林奇抬起手在虛空中輕輕一划,打開了白骨荒原的全息地圖。

  地圖上將整個白骨荒原劃分成了一塊塊的區域,有亡靈出沒的危險區域、安全區域、資源區域等等。

  林奇在幾個危險區域中挑選了一個適合迪亞戈當前等級的。

  白骨荒原納入他的領地範圍後,他所支配的亡靈都可以在整個白骨荒原遠程指揮。

  練級這種費時費力的事情當然就沒必要自己親力親為了,下達幾條指令,派幾隻精英骷髏陪他去就可以了。

  「去吧,練級去吧。」

  指令一出,迪亞戈立刻轉過身,邁開步子,朝城樓下走去。那三隻被選中的精英骷髏戰士沉默地跟上,腳步聲在石階上咚咚地響著。

  林奇看著迪亞戈離去的背影,默默期待起來。

  「等修好了城牆、挖完了資源礦、再把迪亞戈等級升上去後,差不多就可以去解鎖下一塊區域了...」

  「在那裡...」

  「可是有著諸多被譽為前期神器的極品魔法裝備呢...」

  單單想想就讓林奇心裡一陣激動...

  ……

  豐收節。夜。

  雙河城,伯爵莊園。

  莊園的大門敞開著,兩排僕從穿著嶄新的制服分列兩側,手中舉著火炬,照亮了通往主廳的石板路。

  莊園門口,馬車一輛接一輛地停下,貴婦們的裙擺在車轅邊鋪開,空氣里瀰漫著香水、熱酒和馬糞混合的氣味,嘈雜而熱鬧。

  一輛馬車從夜色中駛來,車身上的徽章在火炬的光里一閃一閃的,一隻展翅的獅鷲,爪中握著一柄長劍。

  瓦倫堡。

  馬車在門口停下,車夫勒住韁繩,馬匹打了個響鼻,噴出一團白霧。一名僕從快步上前,拉開車門。

  「咔噠。」

  車門打開的聲響淹沒在周圍的嘈雜里。

  林奇從車廂里邁步走出。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禮服,剪裁合體,肩線挺括,領口和袖口繡著銀色的暗紋,在火光下若隱若現。

  衣料是上好的羊毛絨,從王都運來的,腰間繫著一條暗銀色的腰帶,扣頭是一枚獅鷲紋章的銀扣,打磨得鋥亮。

  他站在車旁,整了整袖口,然後轉過身,向車廂里伸出一隻手。

  一隻戴著白手套的手從車門裡探出來,輕輕搭在他的掌心裡。

  瑪格麗特從車廂里走下來。

  她穿著那件深藍色的絲絨長裙,裙擺從車轅上鋪展開來,像一朵盛放的藍色花。

  領口和袖口的銀線繡紋在火炬的光芒下流轉著細碎的光,腰身收得恰到好處,勾勒出一道柔美的弧線。

  她的頭髮挽成了一個精緻的髮髻,幾縷碎發垂在耳側,襯得脖頸修長而白皙。

  而最奪目的,是她鎖骨上那串紅寶石項鍊。

  鴿血紅的主石在火光下像一滴凝固的火焰,周圍的碎鑽折射出無數細碎的光點,隨著她的呼吸微微跳動,像一圈流動的星河在頸間閃爍。

  瑪格麗特站穩之後,抬起頭看了林奇一眼,嘴角彎起一個淺淺的弧度。

  「謝謝你,我的紳士。」

  林奇微微欠身,聲音裡帶著一絲笑意:「這是我的榮幸。」


  瑪格麗特輕笑了一聲,把手從他的掌心裡抽出來,自然地挽上他的手臂。

  「我們走吧,」林奇說,「宴會應該快開始了。」

  「先等等。」

  瑪格麗特停下腳步,踮起腳尖,伸手去夠他的領口,她的手指輕輕拂過他的領帶,將它扶正,又把領口那枚銀扣調整了一下位置。

  「你可是男爵,」她壓低聲音笑道:「需要讓僕人們先去通報,不能失了體面。」

  林奇聳了聳肩:「真麻煩。」

  ——

  宴會廳內。

  水晶吊燈上的數百支蠟燭同時燃燒,橘黃色的光芒在穹頂上投下斑駁的光影,照亮了大廳裡衣香鬢影的賓客們。

  長桌上擺滿了烤得金黃的乳豬、堆成小山的麵包、冒著熱氣的肉湯,還有從河對岸運來的葡萄酒。

  樂師在角落裡拉著風琴,女眷們的裙擺在燭光下流轉,笑聲和交談聲混雜在一起。

  大廳一角,幾個年輕人正圍坐在一起。

  艾爾莎穿著一件淺綠色的長裙,坐在靠窗的位置,手裡端著一杯幾乎沒怎麼動過的紅酒。

  她的幾個同伴坐在旁邊,聊著最近領地上的那些事。

  正在這時,一個穿著粉裙子的年輕小姐從人群里擠過來,臉上帶著一種發現了什麼大秘密的表情。

  她快步走過來壓低聲音道:「你們猜猜,我剛才看到誰了?」

  幾個人都抬起頭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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