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次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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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8月25日,紐約,皇后區緬街41-17號,法拉盛公共圖書館。

  這裡是法拉盛市中心的核心地帶,是紐約市最大的社區圖書館之一,也是當地華人社區重要的公共文化活動中心。

  夏天的熱浪還未褪去,皇后區法拉盛公共圖書館的大廳里,卻涌動著一股來自東方的奇幻風潮,

  8月25日下午兩點,華夏作者李遠的《冰與火之歌》簽售會在這裡舉行,

  這是一部席捲全球的奇幻巨著首次在北美面向華裔讀者舉辦的線下活動,消息早在一周前便通過當地中文報紙和華人社區口口相傳,吸引了超過百位的讀者到場。

  簽售會現場布置得簡單,卻很用心。

  背景板上是毛筆寫的「冰與火之歌」五個大字,墨跡飽滿厚重,是法拉盛當地一位老書法家手書的。

  長桌上整整齊齊碼著第五卷,封面是丹妮莉絲騎著龍的畫面,龍翼展開,幾乎占滿了整個封面的上半幅,

  印刷廠的人說這個封面太滿,不好看,但李遠堅持要這樣。

  大廳里瀰漫著舊紙張和空調冷氣的混合味道,頭頂的日光燈發出細微的電流聲,偶爾夾雜著遠處街道傳來的警笛聲。

  讀者的隊伍彎彎曲曲排出去好幾十米,大人壓低聲音聊天,小孩踮著腳尖往前張望。

  有個穿格子襯衫的年輕人捧著一摞書,最上面那本的扉頁已經被翻得起了毛邊,書脊處還有一道用透明膠帶粘過的裂痕。

  李遠坐在桌子後面,穿著一件白色襯衫,袖口挽了兩道。

  十六歲的他比同齡人高出半頭,坐在那裡並不侷促,只是偶爾會下意識地摸摸桌上那摞書的邊角,

  像是在確認這一切是不是真的。這是他第一次在海外舉辦簽售會。手心有一層薄汗,但他握筆的手很穩。

  兩點整,簽售會正式開始。讀者們排著隊,手裡捧著書,臉上帶著期待的神情。

  隊伍里大多是華裔,有上班族,有學生,還有帶著孩子的父母,隊伍慢慢向前移動。

  李遠簽完一本,抬頭接過下一本,簽完再抬頭,然後他停了一下。

  面前站著一個小女孩。

  她扎著高高的馬尾辮,發繩是粉色的,上面綴著一顆塑料小草莓,隨著她踮腳的動作一晃一晃。她穿著一件紫色的連衣裙,裙擺上有幾道淺淺的褶皺,像是被小手攥了很久,又小心翼翼地撫平過。腳上是一雙小白鞋,鞋頭沾了一點灰。

  她懷裡抱著一本《冰與火之歌》。書比她的小臂還寬,她得用兩隻手才能抱穩,下巴抵在書脊上,露出一雙亮晶晶的眼睛。

  輪到她的時候,她往前挪了一小步,幾乎是蹭著地面過來的。

  她抬起頭看著李遠,嘴唇動了動,像是在給自己打氣,然後聲音細得像蚊子哼:

  「李遠哥哥,我叫茜茜,我很喜歡你寫的書,能給我簽個名嗎?」

  李遠停下筆,看著面前這張臉。

  他認識這張臉。

  不是在簽售會上,是在前世,那個四十多歲還在為第一部電影奔波的李遠,

  在某個深夜刷劇時,看到屏幕上那個女孩長大後的模樣。那時候他坐在屋裡的破沙發上,

  手裡捏著啤酒罐,心想:這姑娘演得真好,眼睛裡有一種特別乾淨的東西。

  現在,她就站在他面前。

  李遠眨了眨眼,把那些遙遠的記憶壓回腦海深處。

  老天給了他一次重來的機會。

  九年前,他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回到了七歲那年。上輩子所有的遺憾、所有的「如果當時」,都變成了一張白紙,

  等著他重新落筆。重生帶來的不只是記憶,還有遠超常人的腦力和體力,過目不忘、精力充沛、思維比同齡人快上好幾拍。

  他把這些天賦全部押在了兩件事上:寫書,和學習拍攝電影。

  九四年,他寫出了《冰與火之歌》第一卷《權力的遊戲》。

  原作里有太多不適合全年齡段讀者的內容,他做了大量改編,

  刪掉了那些直白的描寫,加大了對權謀的刻畫,還借鑑了魔獸世界的設定,新增了東方大陸和熊貓人這個種族。

  寫完第一卷,他就讓老爹幫忙聯繫海外的出版商。


  接下來的幾年,他一邊寫書,一邊學導演。陸續寫出了四卷續作,還順手攢了一抽屜的劇本。

  《冰與火之歌》在海外的銷售越來越火,每年能給他帶來超過五百萬美元的收入。

  這些錢,他一部分存著,一部分通過海外帳戶轉回國內,等著有一天變成電影膠片上的畫面。

  這次來紐約,是為第五卷的發行做簽售預熱。簽完這場,他就飛洛杉磯,去註冊那些劇本。

  「李遠哥哥?」

  一聲清脆的呼喚把他拉回了現實。

  李遠低下頭,看著她抱書的姿勢,忽然問了句:「你最喜歡書里的哪個角色?」

  茜茜愣了一下,然後眼睛刷地亮了,聲音也大了一些,像是在課堂上被老師點名回答自己最拿手的問題:

  「熊貓人!圓滾滾的,憨憨的,還會功夫!我媽媽說熊貓只有華夏才有,是我們的國寶!」

  李遠笑了。

  他翻開扉頁,拿起筆,想了想,寫下一行字:

  「祝可愛的茜茜生日快樂,願你每天開開心心,沒有煩惱。——李遠,1999.8.25」

  寫完之後,他又在落款旁邊畫了一個小小的熊貓人。

  圓圓的腦袋,兩隻黑耳朵,懷裡抱著一根竹子,肚子鼓鼓的,像是剛吃了一頓飽飯。他畫得很慢,比寫字還認真。

  茜茜接過書,低頭看了一眼,嘴巴張成了一個小小的O形。她抬起頭,眼睛瞪得圓圓的:

  「李遠哥哥!你怎麼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李遠沒有馬上回答。

  他總不能說「因為我知道你以後會成為大明星,我在前世看過你的資料,

  你的生日是8月25日,處女座,血型B型,這些信息在我腦子裡存了很多年」。

  他只是笑了笑,把筆帽蓋上。

  「這是我的小秘密。」他說。

  茜茜嘟著嘴巴,似乎因為沒有得到答案而有些不開心,又突然好像想起了什麼,

  回頭看了媽媽一眼。媽媽笑著點了點頭,遞過來一個帆布小包。

  茜茜從裡面掏出一張畫紙,雙手捧著,像捧著一件易碎的瓷器,遞到李遠面前:

  「李遠哥哥,這是我畫的丹妮莉絲和她的龍,送給你。」

  李遠接過來,展開。

  畫紙比A4紙大一圈,邊緣有些捲曲,像是被反覆拿出來看過很多次。

  畫面上,丹妮莉絲穿著紫色的裙子,和茜茜身上那件幾乎同色,站在一塊石頭上,身邊圍著三隻龍。龍的身子歪歪扭扭,

  翅膀一隻大一隻小,有一隻的脖子畫得比身子還長。它們嘴裡吐出來的火焰像紅色的麵條,彎彎曲曲地飄向天空。

  但丹妮莉絲的笑容畫得很認真。眼睛彎彎的,嘴角翹著,頭髮用彩筆一根一根畫出來,

  雖然有幾筆畫出了邊界,但那種用心勁兒,隔著紙都能感覺到。

  「畫得真好。」李遠說。

  他沒有客套。是真的覺得好,那種只有小孩才敢這麼畫的、毫無顧忌的想像力。

  成年人的畫裡都是規矩,孩子的畫裡都是世界。

  他把畫小心地折好,放進包的內層,和護照放在一起。

  然後他猶豫了一下。

  他看著面前這個小女孩,心裡忽然湧上一個念頭,這個女孩以後會回國,

  會考北電,會成為家喻戶曉的演員。前世,他是在屏幕上看到她的。這輩子,她站在他面前,抱著他的書,送他一幅畫。

  老天給了他重來的機會,他不想再等「遲早」。

  他重新抽出一張紙,拿起筆,工工整整地寫下一串信息:電子郵箱、MSN號碼、QQ號,

  還有國內家裡的電話號碼。寫完之後,他又核對了一遍,確定沒有寫錯任何一個數字。

  他把那張紙遞過去。

  「茜茜,這是我的郵箱,這是我的MSN號碼,這個是國內的社交軟體QQ,最後那個是我在國內的電話號碼,

  有空了你可以和我發郵件,也可以用MSN找我聊天,要是你回國了也可以和我聯繫」,


  「謝謝李遠哥哥,我會的」,茜茜開心得好像剛交到了新朋友,轉身抱住了媽媽,

  「媽媽,李遠哥哥祝我生日快樂,還給了我聯繫方式呢」。

  劉曉麗看著女兒這麼開心也是很高興,對於李遠知道女兒生日也沒多想,只當是茜茜自己告訴李遠的,

  隨即上前一步說道:「謝謝你,李遠,也祝你寫的書越來越火。」隨後拉著茜茜向李遠道別,茜茜對著李遠揮了揮小手說道:「李遠哥哥再見」。

  簽售會一直持續到下午四點多,最後一位讀者離開時,李遠站起身,活動了下有些僵硬的手腕。

  想起了茜茜送給他的畫,這是他重生後第一次與劉藝菲建立起了羈絆,李遠笑了笑想道「真是一個好的開始」。

  8月27日,伯班克機場。

  下午兩點二十分,伯班克機場。

  馬克在停車場停好車,抬手看了看表。他是李遠在美利堅的代理人,

  四年多前受李建國之託,開始操持《冰與火之歌》的海外出版。

  那時候他第一次讀到那個奇幻世界,就被震住了,一個華夏孩子,用英文寫了一部比大多數西方作家還地道的史詩,

  裡面有龍,有王座,還有一個叫「熊貓人」的種族,憨態可掬卻身懷絕技。

  如今,那孩子十六歲了。不,不能叫孩子了。

  上周的通話里,李遠說想來好萊塢註冊幾個劇本。聲音從大洋彼岸傳過來,

  沉穩、篤定,不像一個少年在說夢話,更像一個將軍在地圖上標註下一個要攻克的城池。

  「馬克,我需要你的幫助。」他說。

  馬克當時握著電話,愣了一下。不是因為請求本身,而是因為那個語氣,那是一個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的人,才會有的語氣。

  他快步走進機場大廳,空調的冷氣從通風口湧出來,讓他精神一振。他抬頭看了看顯示屏,航班已到達。他靠在廊柱上等著。

  三點整,廣播響起。人群開始從到達口湧出。

  馬克直起身,在人群中搜尋。

  終於,在一隊走出的旅客中,他捕捉到了那個身影。

  四年不見,李遠已經從一個小男孩長成了一個青年。

  他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T恤,藍色牛仔褲,肩上挎著一個洗得發白的帆布包,右手拉著一隻黑色行李箱。

  箱子上貼著一張褪了色的行李標籤,邊緣已經捲起來,像是去過很多地方。

  他比馬克想像中高出很多,一米八幾的個子,在人流中很顯眼。

  肩膀比同齡人寬,走路的時候背挺得很直,不像是刻意保持的姿勢,更像是某種習慣。

  但讓馬克注意的不是身高,也不是肩膀。

  是眼神。

  那個十六歲少年走出到達口的時候,目光掃過大廳,不急不躁。

  他沒有像其他旅客那樣東張西望地尋找接機的人,而是先停下來,

  花了三秒鐘把整個大廳的布局看在眼裡,出口、指示牌、電梯、洗手間的位置,然後才開始在人群中搜索。

  那種沉穩,那種「我知道我在哪裡、我要去哪裡」的篤定,

  馬克只在少數幾個見過大場面的導演身上看到過。而那些人,都已經四十多歲了。

  馬克揮了揮手:「嗨!李!這邊!」

  李遠轉過頭,看到馬克,臉上露出笑容。那一瞬間,所有的沉穩和銳氣都褪去了,

  露出一個十六歲少年該有的樣子,眼睛彎起來,嘴角翹起來,腳步加快,拉著行李箱快步走過來。

  「馬克,好久不見。」他伸出手,和馬克握了握。

  馬克握著他的手,感覺那手掌比四年前大了整整一圈,乾燥,有力。

  「哦,李!真是好久不見了,你長大了,身高已經超過我了。」

  「當然了,第一次見的時候我還不到12歲,還沒開始長個呢。」李遠接著給馬克介紹和他一起來的人,

  「馬克,這是我的二叔李建民,這次我父親因為有事不能陪我來,只能讓我二叔陪我一起來。」

  「你好,本來還想著能再次見到李遠的父親,我們還是有許多共同話題的,真是可惜了。」


  「幸會,馬克,等你再次去華夏你就能見到他了。」

  「我想有機會的,走吧,我們先去酒店把行李放下,再請你去吃個大餐為你接風。」

  「哦,馬克,你還知道接風這個詞。」

  「當然,民,我可是半個華夏通。」

  幾人一起走出機場,熱浪再次襲來,馬克感覺自己像被扔進了一個巨大的蒸籠里。

  李遠抬頭看了看天空,陽光刺眼,他眯起眼睛,說道:「洛杉磯的夏天,果然名不虛傳。」

  馬克笑了笑,說:「等你適應適應就好了。走吧,車在外面等著呢。」

  他們穿過停車場,馬克的車停在一棵棕櫚樹下面,車身已經被曬得滾燙。

  馬克打開車門,一股熱氣從車裡湧出來,他趕緊發動汽車,打開空調。

  冷氣慢慢充滿了車廂,幾人都長出了一口氣,馬克踩下油門,汽車駛離了機場,匯入了洛杉磯的車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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