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協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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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我們把時間往前推一個多月。

  1570年10月13日,下午。執委會的會議正在召開,十一張面孔圍坐在長桌旁,邵樹德坐在最上頭,其他十人每個人面前都擺放著一份手寫的統計表。

  邵樹德先開口:「最近半個月,有五十七個馬普切人跑到我們這邊來,有的是全家,有的是單身,他們不走,就在霸港外頭搭棚子。」

  趙越來眉頭皺起,問道:「怎麼回事?」

  「從幾個馬普切部落那邊傳過來的消息。」胡澤豐說:「他們聽說我們這邊幹活能吃飽,還能學種地、打鐵,有些人是分家出來的,有些是部落里活不下去的,有的是自願過來的。」

  說是從馬普切部落那邊傳來的消息,其實大家心裡都清楚,都過去這麼長時間了,附近這麼多馬普切部落,大約一兩萬人,大多知道他們這裡招工,幹活能吃飽飯,還有肉吃。

  連種地的婦女都能吃到肉!

  另外,說是近半個月,實際上兩個月前就有這事發生,只不過當時只有寥寥數人,他們也就在居住地附近搭窩棚住,一有活就湊上來干,天黑就走,當時穿越眾也沒放在心上,只以為是遠些地方的部落里的人圖方便。

  後來發現,根本不是這樣,這些人不是部落里的人,而是自由民或者從部落脫離出來的人。

  現在,人越來越多,五十多人,都快形成一個小型部落了,這個問題就不得不引起重視。

  邵樹德翻看統計表:「這五十七人里,男女各半,有十二個孩子。成年人里,有八個以前打過仗,十個會划船,剩下的都是種地和打雜的。」

  「大家討論討論,這些人,該怎麼處理。」

  「肯定是從哪裡來的送回哪裡去,我一直對接受馬普切人持保留意見。」

  趙越來首先表態。

  作為檢查委員,又是「文藝復興計劃」的發起人,他一直堅持移民要從大明移民,對這些原住民馬普切人的融入保持相當大的警惕,他認為,穿越眾一共就五百多人,若是和馬普切人融入到一起,很快就會丟失掉漢文化,時間一長,他們和馬普切人有什麼區別?

  從文明人退化到土著,這是他萬萬不能接受的。

  「還是得從現實出發,馬普切人不是不能接受,而是要有選擇地接受:會說漢語、能正常用漢語交流,並且風俗習慣和我們保持一致的,就能接受;其他的不接受。」

  「若是一直不接受,我們怎麼發展壯大?總不可能靠西方國家的移民吧,西方人多了,還不是一樣有很大的風險喪失掉我們的文化。」

  「要知道,我們與大明隔著一個太平洋,現在連通都成問題,更別提移民,就算能移民,光我們這點人,這點運力,一年能移民多少?大幾百號人頂天了,還不提怎麼搞到移民,要知道,國人最重鄉土情結,他們要是知道要去遠隔萬里的地方,怕是餓死在祖宗的墳前都不會跟我們走。」

  「就算是從大明移民,有些風俗習慣,還是一樣要改變才能允許融入我們,成為我們的一員。既然是這樣,為什麼不能接受馬普切人?」

  民生委員龔磊立馬反駁趙越來這種一刀切的做法。

  大家何嘗不想立馬從大明移民過來,可是遠隔重洋,怎麼可能在短時間內辦得到嘛。

  大家可是在南美,不是在南洋或者澳洲。

  適當接受馬普切人,部分西方人士,是迫於現實的無奈之舉,想要發展,就必須吸收部分歸化的人口。

  龔磊的這一番話,得到大多數委員的贊同。

  「咱們缺人,特別特別的缺人。」產業委員劉斌說道。

  「碼頭需要人搬石頭,磚窯需要人挖土,煉鐵需要人挖礦,船上也需要水手,各個地方都缺人缺得厲害。這批人如果能用,比俘虜好用得多,而且,成為「自己人」,那些不能對馬普切人知曉的東西,有些工作就能交給他們來干。」

  「比如:製作火繩槍、燧發槍,煉鐵,提煉硫磺等工作。」

  「問題是怎麼用?」李文長說道:「他們是自由人,不是俘虜。不能用鞭子管,管不好,跑路了,傳回去,後面的就不敢來了,搞不好還會引起和馬普切部落的衝突。」

  邵樹德點頭:「所以得有個章程。接收,怎麼接收;安置,怎麼安置;規矩,什麼規矩。」

  會議討論到傍晚,最終定下幾條:

  第一,接收。凡是自願投奔的馬普切人,不是從部落叛逃的,沒傳染病,不攜帶武器,一律接收。


  單人來的,觀察期三個月;全家來的,觀察期一個月。觀察期內口糧減少三分之一,照樣能吃飽,幹活照常,但要他們說清楚原因。

  第二,安置。觀察期滿後,根據特長分配,會種地的去農業組,會划船的去航海學校,打過仗的經考核可進陸軍預備隊,可以充當斥候或偵察兵。分配後待遇與穿越者同工種持平,口糧、衣物、住所按標準發放。

  當然,有一點大家默認沒有提及,物質待遇可以持平,政治待遇就不要想了,馬普切人,不能有政治待遇的。

  不,也不能這麼說,可以有選舉權,但沒有被選舉權,頂多讓他們當一個小組長、監工之類的。

  第三,規矩。所有投奔者必須遵守穿越眾的規矩,不能私鬥,不能偷盜,不能擅自離開。違者視情節輕重,輕的罰勞役,重的驅逐出境。

  另外,在語言上,日常交流一律使用漢語,不許用馬普切語交談,即便是和他們同伴一起交談。

  文化習俗等各個方面也是一樣!

  第四,通婚。

  這是最棘手的。

  「經過初步調查,已經有不少於六十七個穿越者和馬普切女人睡過了。」

  胡澤豐開始報數,「有八個是處了對象的,嗯,不對,算是比較固定的伴侶,其他的都是臨時起意,也有不少是馬普切女人主動勾引。」

  「這些倒不是重點,重點是現在有十來個女人懷孕了,其中一個還是附近最大的馬普切部落首領安蒂南科的女兒。」

  「昨天,安蒂南科找到我,說要給個說法,不然這事沒完。」

  會議室沉默了幾秒。

  「這是大事。」邵樹德說,「搞不好,咱們和馬普切人的關係就崩了。」

  「怎麼處理?」趙越來問道。

  邵樹德思考了一下:「咱們得有個統一的政策。不能讓人家覺得咱們就是占了便宜就跑,不能用西方殖民者對待土著那般對待他們。」

  胡澤豐提議:「我建議,願意娶的,咱們支持辦婚禮,聘禮從公庫里出。不願意娶的,也得給補償,而且以後不能再犯。同時定下規矩,從現在起,凡是穿越者和馬普切人發生關係,必須登記備案,雙方自願,否則重罰。」

  「而且,這些「犯事」的人,以後的任用,要多加考慮。」

  「聘禮出什麼?」龔磊問道。

  對於胡澤豐的提議,大家都默認贊同了,直接開始討論起了「聘禮」,至於那些犯了錯的穿越眾以後的政治前途,都沒有提及,但可以肯定,會蒙上一層陰影。

  「咱們有技術。」邵樹德說道:「教會他們種麥子,教會他們用犁。這種技術比鐵器還值錢,再給些種子,讓他們回去能種。」

  「正好,不是快要收割黑麥和燕麥了嘛,讓馬普切人來,邊干邊學,還給我們省下大量的勞動力。」

  「那嫁妝呢?我聽說馬普切人結婚也是有嫁妝的。」

  「馬普切人的規矩,嫁妝是女方家裡出。」胡澤豐回道,他對這個最清楚,因為和馬普切人交流最多,研究也最透徹。

  「可能是毛皮、銅料,也可能是勞力。不過,我建議,咱們不要多,意思到了就行。」

  會議再次投票,十一票全票通過。

  第二天,胡澤豐帶上「禮品」去找馬普切部落的首領安蒂南科,談了整整一天,回來時帶回一份協議:

  華夏人的技術人員指導部落種植麥子,要從種植到收割入庫的全過程,並提供三百斤麥種作為聘禮,部落可以派出人員去幹活,同時學習技術(不要報酬)。

  馬普切人家嫁女時,可根據家庭情況出毛皮、銅料、砂金或為定居點提供一個月勞動作為嫁妝。婚禮可以按華夏人習俗辦,但尊重馬普切人的祝福儀式。

  這個協議,胡澤豐爭取了很長時間。

  平日裡,他可沒少忽悠,說他們馬普切人是幾千年前從華夏大地遷徙到這裡的人,歷史上有記錄,他們被稱之為「殷人」,要不然,沒辦法解釋得通為什麼膚色一致,部分習俗(比如婚嫁)一樣,還有也是敬重祖宗,信仰眾多神靈。

  和西方國家那些「惡魔」相比,他們的長相、信仰完全不同。

  一開始,很多馬普切人是持有懷疑態度的,可架不住三人成虎,聽到的次數多了,加之平日裡眾多馬普切人來幹活時,穿越眾沒少往他們思想里摻沙子,久而久之,大部分馬普切人認同了這個說法。

  (馬普切人)認為這群「華夏人」是他們的遠房親戚,和在安第斯山麓生活的分支差不多,是可以通婚和合作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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