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陛下、太后。」
冉閔站起身,朝著石世和劉太后拱了拱手道:「關於寓兵於農之事,臣已經與王景略商議過,的確適合我大趙。」
「臣認為,自永嘉之亂以來,中原民生凋敝,百姓困苦,土地荒蕪,各地的豪強、塢堡林立,朝廷實際上能掌握的丁口甚少,不利於徵收賦稅。」
「因此,朝廷不妨寓兵於農,實行均田制。」
聞言,劉仙卿頗為疑惑的詢問道:「魏王,何為『均田制』?難道是把天下的土地,都平均分給所有人嗎?」
冉閔搖搖頭道:「並非如此。太后,所謂均田制,是讓天下人都有田可耕,使土地不再荒蕪。」
「以臣之見,凡十五歲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給種植穀物的露田四十畝,女子二十畝。」
「擁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額外獲得土地,奴婢同普通農民一樣受田,人數不限,土地歸主人。」
「丁牛每頭受露田三十畝,一戶限四頭。所受之田不准買賣,年老身死,還田給官府。」
露田都是無主荒地,因考慮休耕輪作,故授田時—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兩倍,也稱「倍田」。
聽見冉閔要頒布這樣的均田制,就算是張舉、趙庶這般地方豪強出身的大臣,都為之面面相覷,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畢竟這種制度並未觸動他們的利益:
制度本身並未廢除土地私有制,反而通過永業田、奴婢受田等方式,保障了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權。
「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二十畝,限三年內種上規定的桑、棗、榆等樹。」
「桑田可作為世業田,終身不還,可以世襲,但限制買賣。在不宜種桑的地方,男子每人另授麻田十畝,女子五畝,奴婢同樣受田,按露田法還受。」
「新定居的民戶還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三口一畝,奴婢五口一畝,宅田也屬世業。」
一聽這話,張舉皺了皺眉頭,朝著冉閔拱了拱手,頗為困惑的問道:「魏王,老夫不解,這桑田可是世業?能否買賣?」
冉閔笑了笑,說道:「張太傅問得好。桑田按現有丁口計算,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得買過所足。」
「另外桑田為世業,允許買賣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過應授田數,無受無還。達到應授額的,不准再受,超過應授額部分,可以出賣。不足應授額,可以買足。」
張舉微微頷首,又安坐下來。
只要冉閔不是想依靠強制手段收取他們這些地方豪強家裡的田地財產,一切好說。
冉閔又道:「此均田制,也要照顧到孤寡老弱和殘疾之人。若全家都是老小殘疾的,十一歲以上及殘廢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過七十的不還所受,寡婦守志,雖免課亦授婦田。」
「如果地狹人多,百姓可遷移到地廣人稀的地方受田,反之亦然。不過,朝廷也要發布禁令,不許百姓無故遷徙,可隨力所及向官府申請借種受田以外的土地。」
「因犯罪流徙或戶編無人守業的土地,收歸朝廷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在座的群臣都不由得交頭接耳,竊竊私語起來。
苻健的眼珠子轉悠一番,跟著站了起來,朝著冉閔躬身行禮,一臉阿諛諂媚的表情:「魏王英明!」
「如此一來,我大趙治下的百姓,就人人有地可耕了!」
「這都是託了大王的鴻福!」
苻健的這一記馬屁拍得好,冉閔會心一笑。
諸如姚襄、孫伏都、劉銖等大臣,都頗為鄙夷的看著苻健,深感不齒。
這小子真是轉了性,何故一再巴結討好冉閔?
冉閔正色道:「百姓要耕作,我等臣僚也不能置身事外。」
「各級地方官吏按照官職高低授給不同數額的公田,離職時移交後任官。」
「地方官吏各隨在職地區給予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新舊任相交接,不許出賣。」
「這就是均田制。陛下、太后認為,此均田制可推行否?」
劉仙卿微微頷首,瞥了一眼坐在御座上的石世。
石世跟個提線木偶一般,只說了一聲:「准奏。」
「多謝陛下。」
冉閔朝著石世拱了拱手,又環顧四周,道:「頒布《均田令》之事,就交給中書令韋謏、尚書令王猛負責。」
「除了均田制之外,寡人認為,此前王景略所奏的寓兵於農,可稱『府兵制』,與均田制可謂是相輔相成。」
「府兵的戶籍劃歸地方州縣管理,與平民無異,士兵依均田令受田,免納賦稅徭役。」
「各地軍府,統一稱為『折衝府』,長官為折衝都尉,府下設團、隊、火。這些折衝府分屬禁軍諸衛管轄,由殿前司總領。」
「府兵從擁有土地的農民中選拔,平時在家耕種,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並輪流到京城擔任宿衛。」
「府兵出征時,武器、鎧甲、糧食等都需要自己準備。作為交換,府兵家庭可以免除賦稅和徭役。」
「戰時,由朝廷臨時任命將領,從各折衝府調集府兵出征。戰爭結束後,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屯田制和府兵制,可謂是一對「唇齒相依」的制度組合。
簡單來說,均田制是府兵制的經濟基礎,而府兵制是均田制在軍事上的保障。
因為農民有了土地,才有能力自備物資當兵,因為府兵不用國家發軍餉,國家財政負擔大大減輕,從而能維持龐大的軍隊。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兩個制度的高明之處,所以沒人敢反對。
當然,作為穿越者的冉閔,也知道均田制與府兵制的弊端,但那是之後的事情。
古往今來,歷朝歷代的兵役制度大抵相同,但後期都垮掉了。
是何緣故?
問題就出在人身上。
比如均田制,雖然限制了土地買賣,但允許「永業田」的存在和買賣,這本身就埋下了土地兼併的種子。
一旦口子撕開,豪強就會通過合法或非法手段吞併農民的土地。
然而,這不是冉閔現在要考慮的事情。
冉閔站起身,朝著石世和劉太后拱了拱手道:「關於寓兵於農之事,臣已經與王景略商議過,的確適合我大趙。」
「臣認為,自永嘉之亂以來,中原民生凋敝,百姓困苦,土地荒蕪,各地的豪強、塢堡林立,朝廷實際上能掌握的丁口甚少,不利於徵收賦稅。」
「因此,朝廷不妨寓兵於農,實行均田制。」
聞言,劉仙卿頗為疑惑的詢問道:「魏王,何為『均田制』?難道是把天下的土地,都平均分給所有人嗎?」
冉閔搖搖頭道:「並非如此。太后,所謂均田制,是讓天下人都有田可耕,使土地不再荒蕪。」
「以臣之見,凡十五歲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給種植穀物的露田四十畝,女子二十畝。」
「擁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額外獲得土地,奴婢同普通農民一樣受田,人數不限,土地歸主人。」
「丁牛每頭受露田三十畝,一戶限四頭。所受之田不准買賣,年老身死,還田給官府。」
露田都是無主荒地,因考慮休耕輪作,故授田時—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兩倍,也稱「倍田」。
聽見冉閔要頒布這樣的均田制,就算是張舉、趙庶這般地方豪強出身的大臣,都為之面面相覷,並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畢竟這種制度並未觸動他們的利益:
制度本身並未廢除土地私有制,反而通過永業田、奴婢受田等方式,保障了官僚地主占有大量土地的特權。
「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二十畝,限三年內種上規定的桑、棗、榆等樹。」
「桑田可作為世業田,終身不還,可以世襲,但限制買賣。在不宜種桑的地方,男子每人另授麻田十畝,女子五畝,奴婢同樣受田,按露田法還受。」
「新定居的民戶還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三口一畝,奴婢五口一畝,宅田也屬世業。」
一聽這話,張舉皺了皺眉頭,朝著冉閔拱了拱手,頗為困惑的問道:「魏王,老夫不解,這桑田可是世業?能否買賣?」
冉閔笑了笑,說道:「張太傅問得好。桑田按現有丁口計算,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不得賣其分,亦不得買過所足。」
「另外桑田為世業,允許買賣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過應授田數,無受無還。達到應授額的,不准再受,超過應授額部分,可以出賣。不足應授額,可以買足。」
張舉微微頷首,又安坐下來。
只要冉閔不是想依靠強制手段收取他們這些地方豪強家裡的田地財產,一切好說。
冉閔又道:「此均田制,也要照顧到孤寡老弱和殘疾之人。若全家都是老小殘疾的,十一歲以上及殘廢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過七十的不還所受,寡婦守志,雖免課亦授婦田。」
「如果地狹人多,百姓可遷移到地廣人稀的地方受田,反之亦然。不過,朝廷也要發布禁令,不許百姓無故遷徙,可隨力所及向官府申請借種受田以外的土地。」
「因犯罪流徙或戶編無人守業的土地,收歸朝廷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在座的群臣都不由得交頭接耳,竊竊私語起來。
苻健的眼珠子轉悠一番,跟著站了起來,朝著冉閔躬身行禮,一臉阿諛諂媚的表情:「魏王英明!」
「如此一來,我大趙治下的百姓,就人人有地可耕了!」
「這都是託了大王的鴻福!」
苻健的這一記馬屁拍得好,冉閔會心一笑。
諸如姚襄、孫伏都、劉銖等大臣,都頗為鄙夷的看著苻健,深感不齒。
這小子真是轉了性,何故一再巴結討好冉閔?
冉閔正色道:「百姓要耕作,我等臣僚也不能置身事外。」
「各級地方官吏按照官職高低授給不同數額的公田,離職時移交後任官。」
「地方官吏各隨在職地區給予公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六頃。新舊任相交接,不許出賣。」
「這就是均田制。陛下、太后認為,此均田制可推行否?」
劉仙卿微微頷首,瞥了一眼坐在御座上的石世。
石世跟個提線木偶一般,只說了一聲:「准奏。」
「多謝陛下。」
冉閔朝著石世拱了拱手,又環顧四周,道:「頒布《均田令》之事,就交給中書令韋謏、尚書令王猛負責。」
「除了均田制之外,寡人認為,此前王景略所奏的寓兵於農,可稱『府兵制』,與均田制可謂是相輔相成。」
「府兵的戶籍劃歸地方州縣管理,與平民無異,士兵依均田令受田,免納賦稅徭役。」
「各地軍府,統一稱為『折衝府』,長官為折衝都尉,府下設團、隊、火。這些折衝府分屬禁軍諸衛管轄,由殿前司總領。」
「府兵從擁有土地的農民中選拔,平時在家耕種,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並輪流到京城擔任宿衛。」
「府兵出征時,武器、鎧甲、糧食等都需要自己準備。作為交換,府兵家庭可以免除賦稅和徭役。」
「戰時,由朝廷臨時任命將領,從各折衝府調集府兵出征。戰爭結束後,兵散於府,將歸於朝!」
屯田制和府兵制,可謂是一對「唇齒相依」的制度組合。
簡單來說,均田制是府兵制的經濟基礎,而府兵制是均田制在軍事上的保障。
因為農民有了土地,才有能力自備物資當兵,因為府兵不用國家發軍餉,國家財政負擔大大減輕,從而能維持龐大的軍隊。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兩個制度的高明之處,所以沒人敢反對。
當然,作為穿越者的冉閔,也知道均田制與府兵制的弊端,但那是之後的事情。
古往今來,歷朝歷代的兵役制度大抵相同,但後期都垮掉了。
是何緣故?
問題就出在人身上。
比如均田制,雖然限制了土地買賣,但允許「永業田」的存在和買賣,這本身就埋下了土地兼併的種子。
一旦口子撕開,豪強就會通過合法或非法手段吞併農民的土地。
然而,這不是冉閔現在要考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