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林龍的資料,丘建邦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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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徹底點燃了林國財的怒火,他怒吼一聲,伸手就去抓林龍的衣領。

  可他哪裡是林龍的對手,手腕剛伸出去,就被林龍一把攥住。

  鑽心的疼痛瞬間襲來,林國財疼得渾身發軟,半點力氣都使不出來。

  「就你這三腳貓的功夫,也敢跟我動手?」林龍臉上的嘲諷更甚,手上猛地一甩。

  林國財像個破麻袋一樣被甩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滾!」林龍冷冷吐出一個字,毫不留情地關上了門。

  林國財趴在地上,看著緊閉的房門,眼裡滿是不甘和怨毒,卻又無可奈何。

  只能狼狽地爬起來,恨恨地回了自己的別墅。

  片刻後,林國財回到房間,枯坐了許久,才緩緩拿起電話,給丘建邦撥了過去。

  「喂,林先生?」正在跟進林國財勒索案的丘建邦接起了電話。

  他剛從苗志舜那邊收到消息,從儲物柜上採集到的大部分指紋,都已經和警方系統里的人物信息比對出了結果。

  可偏偏,所有比對成功的指紋,對應的人都和現場拍到的嫌疑人特徵對不上。

  也就是說,這輪指紋排查,根本沒找到他們真正要找的人。

  唯獨剩下一枚指紋,在警方的電腦系統里徹底比對失敗,查不到任何匹配的身份信息。

  毫無疑問,這枚指紋的主人,才是他們當時沒有抓到的勒索林國財的那個神秘人。

  連警方系統都沒有此人的備案,丘建邦自然無從追查。

  無奈之下,他只能把調查方向轉向了林國財身邊的人。

  「你那邊有線索了嗎?」林國財開門見山,語氣裡帶著一絲壓抑的焦灼。

  「警方系統里查不到那枚指紋主人的任何信息。」丘建邦直言:「我現在正從你身邊的人入手排查,」

  「懷疑是你身邊有人在暗中調查你,甚至策劃了這起勒索案。」

  林國財聞言,狠狠咬了咬牙,沉聲道:「你幫我查一個人的全部信息,明天上午十點之前,必須給我。」

  「林龍。」他一字一頓地說道:「我懷疑是他勒索的我。」

  儘管林國財已經見過勒索者的真面目,但還是毫不猶豫的把勒索的帽子扣在了林龍的頭上。

  說不定,這一切都是林龍指使苗可怡乾的,目的和他一樣,都是圖謀苗可怡的家產。

  「沒問題。」丘建邦一口應下,林國財是他的僱主,僱主的吩咐自然沒有拒絕的道理。

  更何況,林龍本就屬於林國財的人際圈,調查他,也完全契合自己當前的追查方向。

  掛斷電話,丘建邦思忖片刻,沒有聯繫苗志舜幫忙,反而撥通了劉正熙的號碼:「正熙,幫我查個人的詳細資料。」

  「名字叫林龍。」

  「好,謝了。」

  劉正熙爽快應下,沒過多久,就把林龍的資料完整地調取了出來。

  丘建邦接過資料,飛快地掃了幾眼,看清上面的內容時,不由得心頭一震,驚得半晌沒說出話來。

  一、基本個人資料

  姓名(中文):林龍

  姓名(英文):LAM LUNG

  香港身份證號:A789456(3)

  出生日期:1970年7月15日

  性別:男

  年齡:23歲

  婚姻狀況:未婚

  配偶信息:無

  職業:林記電訊經營者

  住址:九龍觀塘藍田區恆安邨恆月樓1202室

  聯絡電話:2608 339X(住宅);2608 339X(店鋪)

  名下機動車信息:本田思域轎車,車牌號 LL 1997,車輛登記證編號:VD-95-1268

  二、槍會會員信息

  所屬射擊會名稱:香港國際實用射擊協會(IPSC Hong Kong Section)

  會員編號:IPSC-HK-92-0721

  入會日期:1992年3月10日


  訓練資格:已完成IPSC國際二級射手認證課程,並取得香港警務處牌照課認可證書(證書編號:FTC-95-3012)

  射擊場使用許可:僅限會屬粉嶺實用射擊訓練場,限IPSC比賽、訓練用途,嚴禁非指定場地使用

  三、槍牌登記信息

  管有權牌照編號:A-5109(民用體育比賽用途)

  發牌日期:1992年4月5日

  有效期至:1995年4月4日

  核定槍械詳情(IPSC比賽專用配槍):

  1. 品牌型號:柯爾特1911戰術改裝版

  2. 口徑:.45 ACP

  3. 槍械序號:SN-987654

  4. 槍管長度:5英寸(IPSC標準競賽型)

  5. 改裝備註:加裝紅點瞄具、競賽級扳機組,改裝方案已報警務處牌照課備案(備案編號:MOD-95-1103)

  6. 來源:香港槍械經營人「榮記軍械有限公司」(牌照編號:DL-1285),購買憑證編號:R-95-0816

  彈藥配額:每次領取不超過200發(IPSC比賽專用空尖訓練彈),住宅貯存上限80發

  存放地點:住宅認可防盜槍械保險柜(地址同上,備案編號:SAF-ST-95-621)

  四、備註

  1. 無刑事定罪記錄,精神狀況評估合格,背景審查通過,符合IPSC運動槍械管有適格要求

  2. 牌照續期須於到期前3個月親赴警務處牌照課辦理,並提交過往年度IPSC香港分會賽事參與證明

  3. 槍械僅限IPSC比賽及訓練使用,未經處長批准,不得攜帶槍械離開指定射擊場及住宅範圍,不得變更已備案改裝部件

  4. 名下「林記電訊」已於警務處牌照課備案,登記地址為西九龍油尖旺區旺角西洋菜南街129號地鋪

  丘建邦怎麼也沒想到,樣貌帥的驚人的林龍,不但是槍會成員,竟然還持有槍牌。

  要知道,港島七百多萬人口裡,僅有2000多人持有合法槍牌。

  這證件的申請難度之大,絕非一般。

  林龍能通過層層審核,足見他的背景絕對清白,否則根本不可能獲批。

  可讓丘建邦百思不解的是,林龍明明住在公屋,按常理來說,能找份安穩工作混個溫飽就已實屬不易,又哪裡來的本錢開通訊店?

  這時,丘建邦忽然想起今天從苗志舜口中聽來的消息。

  林龍租了一棟別墅,就住在苗可怡家隔壁,而那棟別墅的房東,正是苗可怡本人。

  丘建邦當即敏銳地察覺到,這裡面恐怕藏著不小的貓膩。

  「林先生,你能給我提供一份林龍租別墅的合同嗎?」丘建邦給林國財撥回了電話。

  由於這些方便都在苗志舜的名下,租房合同也同樣如此。

  林國財在房間裡找了半天,這才從臥室柜子里翻出來,然後用傳真發給了丘建邦。

  丘建邦看著合同上林龍租房的時間,再對比通訊店開業的時間進行對比,心中頓時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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