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雖然但是,咱也不能太欺負人
第111章 雖然但是,咱也不能太欺負人
翌日中午,在姜媽家吃過飯,畢勝跟著姜聞回了他家。
姜聞說劇本梗概已經出來了,讓畢勝跟著他回家看看。
這部劇打算七月開拍,要提前建組,雖然劇本還沒最終定下來,但演員得要提前選。
回到家,姜聞拿出一沓劇本遞給畢勝。
「這是定下來的第一稿,後面還要改,但故事脈絡就這些,人物角色可能會加,但不會減,你先看看。」
畢勝接過劇本翻了翻。
這劇本上面全是塗塗改改的痕跡,筆跡也異常潦草,看起來有點費勁。
「大舅,沒有人物簡介嗎?」
「還沒寫,劇本都是剛定,除了我,你是第一個看到的。」
陸琮都沒見過?
那就不得不認真看看了。
畢勝從頭開始翻看,因為是第一版,有些劇情前後有些衝突,很多細節劃掉也沒有補充,整個劇本乾巴巴的,但不細琢磨的話也不影響閱讀。
畢勝邊看邊記。
主角是馬山,這個不用想,肯定是姜聞來演。
馬山老婆韓曉雲、馬山的妹妹馬娟、周曉剛的情人李小萌,這仨是女的,也排除。
劉結巴、周小剛、老樹精、陳軍、局長、黃隊長————
看劇情,這些人物大部分都是三十多歲,黃博那面相,演起來應該沒壓力。
不過王保強的角色就得仔細挑一挑了。
全劇年紀最小的是馬山8歲的兒子。
如果他來演————
你說這踏馬是八歲?!
這個不用想,他肯定演不了,哪有觀眾相信?
挑來挑去,最後只有一個小偷最適合他。
這個角色戲份雖然不多,但演好了也能出彩。
至於黃博,李軍他應該能演。
「大舅,我那倆朋友那就暫定李軍和小偷!」
姜聞點了點頭:「小偷可以,李軍要試鏡。」
「行,不過得等高考後了,他今年也要高考。」
姜聞一聽,雖然但是,咱也不能太過了。
你真不把陸當人看啊?
「李軍是馬山的朋友,歲數不能太小,十幾歲味道就不對了,你再換一個角色。」
「沒事,大舅,他都二十六了,長相也顯老,不用化妝都能演三十多的。」
「二十六歲?高考?!」
「那咋了?張億謀28歲才進北電,不還是成國際大導了?年齡大又不耽誤學習。」
姜聞笑了笑:「行,高考結束讓他趕緊過來,但這個角色戲份很重,我也不能保證一定用他。」
說完,姜文繼續問道:「你呢?你演哪個?」
畢勝琢磨了一下:「要不我試試結巴劉?」
劇本里只說結巴劉是賣羊肉粉的,沒說多大年紀。
「行,那就先這麼定,不合適再改!」
「好!」
畢勝痛痛快快地答應了。
自家的項目就是好,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痛快!
陸是誰?
不認識!
定好角色,姜聞讓畢勝別急著走,晚上韓三坪會過來,到時一起吃個飯。
畢勝點頭應下。
姜聞去書房接著改劇本了,畢勝又不懂寫劇本,於是要了本原著小說,坐在沙發上翻了起來。
姜聞寫的劇本雲里霧繞的,明明就是個警嚓丟槍的故事,總感覺哪哪都不太對。
草草翻了翻小說,畢勝發現對比原著,這劇本改動太大了。
原著中的兇手是馬山的戰友老樹精。
作案動機是因為在戰場上被地雷炸到下半身,落下終身殘疾,被小鎮人恥笑,痛恨所有「淫亂」的男女,尤其恨與李小萌通姦的周曉剛和鎮長。
而劇本中,卻把兇手改成了賣羊肉粉的路邊小販劉結巴。
原因還沒寫,可能是還沒想出來。
兩者劇情、人設也大相逕庭,小說中馬軍是個軟蛋,劇本中被改成了一個硬漢。
一看小說,這劇本簡直就是披了個原著《尋槍》皮的假《尋槍》。
姜聞把劇本中人物的名字改改出版小說,原作作者都告不了他抄襲————
翻完小說,畢勝起身去書房溜達了一圈,看姜聞還在皺著眉頭苦思冥想,他也沒打擾,回到客廳,又拿起小說開始細讀。
可能是昨晚沒休息好,讀了沒多久,他就感覺倆眼皮開始打架,把小說往旁邊一扔,他躺在沙發上便睡了過去。
這一覺,他做了一個夢。
這個夢,他沒有變成誰,而是以一個上帝的視角,欣賞了小鎮發生的一個荒誕的故事。
小鎮警嚓馬山一覺睡醒,發現槍丟了。
丟槍是大事,更何況裡面還有三顆子彈。
於是他開始了尋槍之路。
他懷疑自己的槍是在昨天妹妹馬娟婚禮上丟的,所以妹妹給他的禮帳名單就成了關鍵線索。
戰友老樹精、商人周曉剛、朋友李軍————他排查了一圈,一無所獲。
隨後,他又抓到了一個拿著把假槍的小偷,不過很明顯,這把假槍也不是他的。
就在他一籌莫展之際,一個晚上,兇手用他的槍殺了李曉萌。
經過調查,他認為兇手的目標應該是周曉剛。
於是,他假扮準備逃出小鎮的周曉剛,勾引兇手出手。
果不其然,兇手在火車站台上開槍了,他中槍倒地,卻發現兇手居然是賣羊肉粉的結巴劉。
他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伸手讓結巴劉把槍還給他,結巴劉不給,還嚷嚷著周曉剛賣假酒害了他全家,他要殺了周曉剛報仇。
馬剛掏出從小偷那繳獲的假槍,假裝要開槍,結巴劉上當,搶先打了他一槍。
槍里沒子彈了。
他如釋重負,趁著結巴劉癲狂之際,把手銬一端銬在他的手上,另一端銬在了自己手上。
槍找回來了,兇手也抓到了,他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感覺自己像一個英雄————
但畢勝是上帝視角,他看得很清楚,這些都是馬山的想像。
結巴劉和小偷都是他想像出來的,殺李小萌的兇手就是馬山自己。
槍其實一直都在他身上。
一覺睡醒,畢勝恍然大悟。
難怪劇本里那麼多線索對不上,原來最終的劇情是這樣的。
這不就是個精神分裂症嘛!
把一件簡單的故事包裝成這麼複雜的懸疑劇,也真是難為他了————
不過一想到他還在書房撓頭,畢勝起身準備去裝個大的。
翌日中午,在姜媽家吃過飯,畢勝跟著姜聞回了他家。
姜聞說劇本梗概已經出來了,讓畢勝跟著他回家看看。
這部劇打算七月開拍,要提前建組,雖然劇本還沒最終定下來,但演員得要提前選。
回到家,姜聞拿出一沓劇本遞給畢勝。
「這是定下來的第一稿,後面還要改,但故事脈絡就這些,人物角色可能會加,但不會減,你先看看。」
畢勝接過劇本翻了翻。
這劇本上面全是塗塗改改的痕跡,筆跡也異常潦草,看起來有點費勁。
「大舅,沒有人物簡介嗎?」
「還沒寫,劇本都是剛定,除了我,你是第一個看到的。」
陸琮都沒見過?
那就不得不認真看看了。
畢勝從頭開始翻看,因為是第一版,有些劇情前後有些衝突,很多細節劃掉也沒有補充,整個劇本乾巴巴的,但不細琢磨的話也不影響閱讀。
畢勝邊看邊記。
主角是馬山,這個不用想,肯定是姜聞來演。
馬山老婆韓曉雲、馬山的妹妹馬娟、周曉剛的情人李小萌,這仨是女的,也排除。
劉結巴、周小剛、老樹精、陳軍、局長、黃隊長————
看劇情,這些人物大部分都是三十多歲,黃博那面相,演起來應該沒壓力。
不過王保強的角色就得仔細挑一挑了。
全劇年紀最小的是馬山8歲的兒子。
如果他來演————
你說這踏馬是八歲?!
這個不用想,他肯定演不了,哪有觀眾相信?
挑來挑去,最後只有一個小偷最適合他。
這個角色戲份雖然不多,但演好了也能出彩。
至於黃博,李軍他應該能演。
「大舅,我那倆朋友那就暫定李軍和小偷!」
姜聞點了點頭:「小偷可以,李軍要試鏡。」
「行,不過得等高考後了,他今年也要高考。」
姜聞一聽,雖然但是,咱也不能太過了。
你真不把陸當人看啊?
「李軍是馬山的朋友,歲數不能太小,十幾歲味道就不對了,你再換一個角色。」
「沒事,大舅,他都二十六了,長相也顯老,不用化妝都能演三十多的。」
「二十六歲?高考?!」
「那咋了?張億謀28歲才進北電,不還是成國際大導了?年齡大又不耽誤學習。」
姜聞笑了笑:「行,高考結束讓他趕緊過來,但這個角色戲份很重,我也不能保證一定用他。」
說完,姜文繼續問道:「你呢?你演哪個?」
畢勝琢磨了一下:「要不我試試結巴劉?」
劇本里只說結巴劉是賣羊肉粉的,沒說多大年紀。
「行,那就先這麼定,不合適再改!」
「好!」
畢勝痛痛快快地答應了。
自家的項目就是好,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痛快!
陸是誰?
不認識!
定好角色,姜聞讓畢勝別急著走,晚上韓三坪會過來,到時一起吃個飯。
畢勝點頭應下。
姜聞去書房接著改劇本了,畢勝又不懂寫劇本,於是要了本原著小說,坐在沙發上翻了起來。
姜聞寫的劇本雲里霧繞的,明明就是個警嚓丟槍的故事,總感覺哪哪都不太對。
草草翻了翻小說,畢勝發現對比原著,這劇本改動太大了。
原著中的兇手是馬山的戰友老樹精。
作案動機是因為在戰場上被地雷炸到下半身,落下終身殘疾,被小鎮人恥笑,痛恨所有「淫亂」的男女,尤其恨與李小萌通姦的周曉剛和鎮長。
而劇本中,卻把兇手改成了賣羊肉粉的路邊小販劉結巴。
原因還沒寫,可能是還沒想出來。
兩者劇情、人設也大相逕庭,小說中馬軍是個軟蛋,劇本中被改成了一個硬漢。
一看小說,這劇本簡直就是披了個原著《尋槍》皮的假《尋槍》。
姜聞把劇本中人物的名字改改出版小說,原作作者都告不了他抄襲————
翻完小說,畢勝起身去書房溜達了一圈,看姜聞還在皺著眉頭苦思冥想,他也沒打擾,回到客廳,又拿起小說開始細讀。
可能是昨晚沒休息好,讀了沒多久,他就感覺倆眼皮開始打架,把小說往旁邊一扔,他躺在沙發上便睡了過去。
這一覺,他做了一個夢。
這個夢,他沒有變成誰,而是以一個上帝的視角,欣賞了小鎮發生的一個荒誕的故事。
小鎮警嚓馬山一覺睡醒,發現槍丟了。
丟槍是大事,更何況裡面還有三顆子彈。
於是他開始了尋槍之路。
他懷疑自己的槍是在昨天妹妹馬娟婚禮上丟的,所以妹妹給他的禮帳名單就成了關鍵線索。
戰友老樹精、商人周曉剛、朋友李軍————他排查了一圈,一無所獲。
隨後,他又抓到了一個拿著把假槍的小偷,不過很明顯,這把假槍也不是他的。
就在他一籌莫展之際,一個晚上,兇手用他的槍殺了李曉萌。
經過調查,他認為兇手的目標應該是周曉剛。
於是,他假扮準備逃出小鎮的周曉剛,勾引兇手出手。
果不其然,兇手在火車站台上開槍了,他中槍倒地,卻發現兇手居然是賣羊肉粉的結巴劉。
他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伸手讓結巴劉把槍還給他,結巴劉不給,還嚷嚷著周曉剛賣假酒害了他全家,他要殺了周曉剛報仇。
馬剛掏出從小偷那繳獲的假槍,假裝要開槍,結巴劉上當,搶先打了他一槍。
槍里沒子彈了。
他如釋重負,趁著結巴劉癲狂之際,把手銬一端銬在他的手上,另一端銬在了自己手上。
槍找回來了,兇手也抓到了,他渾身是血地躺在地上,感覺自己像一個英雄————
但畢勝是上帝視角,他看得很清楚,這些都是馬山的想像。
結巴劉和小偷都是他想像出來的,殺李小萌的兇手就是馬山自己。
槍其實一直都在他身上。
一覺睡醒,畢勝恍然大悟。
難怪劇本里那麼多線索對不上,原來最終的劇情是這樣的。
這不就是個精神分裂症嘛!
把一件簡單的故事包裝成這麼複雜的懸疑劇,也真是難為他了————
不過一想到他還在書房撓頭,畢勝起身準備去裝個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