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痛,太痛了
路上,一陣報童的吆喝聲傳來,清脆又響亮:「快來買啊!新鮮出爐的《精武英雄》,限時特惠折扣,只此一天,過時不候!數量有限,先到先得嘍!」
潘聞心裡一沉:「停!給我停下!沒聽見嗎?!」
車夫被他踹了一腳,嚇得渾身一哆嗦,連忙停下車子,大氣都不敢喘。
潘聞立馬跳下車,堵住報童:「說!你賣的這些書,是從哪來的?!」
「分下來的。」報童有些害怕面前這個大人。
「盜版書籍按照律法,販賣者是要抓起來砍頭的!」潘聞恐嚇道。
報童哪裡經得起如此嚇唬,立馬兩股打顫。
可……這是寄售,被搶走了需要自己承擔,一想到標價一塊錢,報童發狠一腳踹在潘聞身上,拿起書就跑。
「哎喲!」潘聞被踹得彎下腰,疼得齜牙咧嘴,卻看到不遠處一家小書店,門口掛著「精武英雄有貨」的木牌。
這種小書店,陸淨熙根本沒給過供貨份額,怎麼會有《精武英雄》?
他一瘸一拐跑了過去,抓起一本書,飛快地翻到最後一頁,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書的末尾,印著另一家印刷廠的名字和地址!
如今的出版條例是沿用清末的《印刷物專律》,第二章第二條就規定:凡印刷人不論印刷何種物件,務須於所印刷物體上明白印明印刷人姓名,及印刷所所在。凡違犯本條者,所科罰銀不得過銀一百元,監禁不得過三個月,或罰鍰監禁兩科之。
所以,這本書是正規渠道出版,並不是所謂的盜版或者盜印。
潘聞如五雷轟頂。
自己事發了。
而陸家這時候叫他過去,恐怕不是詢問近況那麼簡單。
私自改了印數,誤了書局和書店掙錢,自己管事的職位算是完蛋了。
唯一希望的,就是陸家人看在他沒有功勞有苦勞,這麼多年兢兢業業的份上,別讓他賠了這些損失。
等他來到陸家,不由長舒一口氣。
陸家在北平的頭面人物悉數到場,就這陣勢,顯然不是對付他這麼一個小小的管事。
只是……
看樣子,陸淨熙已經是占了先機,潘聞根本不知道前面聊了些什麼。
潘聞一個滑跪,哀嚎道:「各位老爺,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可我這麼做,全都是為了陸家啊!陸少爺要印一萬冊《精武英雄》,這實在是太多了!咱們書局歷來印書,頂天了也就五千冊,從來沒印過這麼多!我怕印多了積壓,虧了陸家的錢,才私自改了印數,少印了一半啊!我真的是為了陸家著想,沒有半點私心啊!」
他一邊哭,一邊磕頭,額頭都磕紅了。
「一本書,就能掙 3萬塊大洋?」有個老者皺著眉,「這都頂得上書局兩三年的收益了,潘聞,你到底是怎麼想的?」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潘聞哭得更凶了,「我再也不敢了,求各位老爺饒了我這一次吧!我真的是為了陸家好啊!」
陸淨熙知曉,潘聞本就是陸家老人,如此哭訴可能把事情輕輕揭過去。
如今已到這份上,容不得他軟弱:「潘管事,事到如今,你還在狡辯!就是因為你私自改了印數,石見先生才不願意再和陸家合作!你們知道石見先生如今在北平多火嗎?總理夫人都親自送來了請柬,邀請他去總理府做客,聊聊他新寫的《站起來》!」
總理夫人?
陸家發家靠的就是官商勾結,這搬出了總理夫人,立馬有人議論紛紛。而小部分人並沒有什麼神情變化,想來陸淨熙早已和他們溝通過。
陸家這些年看似風光,實則內部早已四分五裂。一任家主在光緒初年就去世了,留下的祖產被分成了幾個脈絡,彼此之間既有協作,也有競爭。
就拿《群強報》和陸家書局來說,就牽扯到三家分支的利益,還有族產的分成,再加上幾個在官場、商界有頭有臉的翹楚,各自都有發言權,沒有一個明確的話事人。
所以,陸淨熙想要拿回報社和書局的控制權,必須說服大多數人,才能達成共識。
「各位長輩,我也不想這樣。」陸淨熙嘆了口氣,「石見先生現在只信任我,他的條件很簡單,只要讓我掌控《群強報》和書局,他就繼續和我們合作,後續還會寫三部武俠小說,每一部都和《精武英雄》一樣火。可要是不答應,我們不僅賺不到錢,還會得罪石見先生,以後再想找這樣的頂流作家合作,就難了。」
一位在商界混跡的陸家翹楚不是很耐煩:「不過是些小家產,不如就給了瘦郎算了。他打理《群強報》也算有聲有色,說不定真能靠著石見先生,讓書局重新振興起來。」
「不給石見,人家就不跟我們合作!」又有人開口,「人家一夜之間就聯繫了別的印刷廠,自己掙大頭!版權在他手裡,我們就算想攔,也攔不住!」
「一本書收益3萬塊,他要是寫10本書,那就是30萬,如今這世道,什麼產業能有這麼高的回報?」
「書局的事情我不懂,可我也清楚馬有失蹄,誰知道下一本能不能火?別股份給了外人,回頭江郎才盡。」
「什麼叫下一本能不能火?他寫的《站起來》這不已經火了嗎?書局拿過來印,又是一筆純賺不賠的買賣。」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爭論不休,說到底,不過是利益之爭。
誰都不想讓自己的利益受損,又都想抓住石見這個搖錢樹。
陸淨熙全程都在扮演一個「被林硯之脅迫、委屈巴巴」的角色,一邊對著眾人倒苦水,說自己也是沒辦法,一邊暗中給幾個和自己親近的族中子弟使眼色。
「是啊,瘦郎說得對。瘦郎有經驗,交給他,我們放心。而且,石見先生只要兩成股份,卻能給我們帶來源源不斷的利潤,這筆買賣,不虧!」
「沒錯,與其讓外人賺走錢,不如交給自家人打理。」另一個人也附和道,「再說了,書局的股份看似分出去,可賺得多了,我們的分紅也是水漲船高。」
「人家石見又不是離了陸家就賺不到錢,他一夜找別人印了一萬冊,幾乎是把整個北平的市場都給吃下來了。一萬冊啊!只算三成利也有3000塊,白白讓外人掙了去。」
潘聞一聽,都不敢抬頭,渾身打哆嗦。
報社和書局並不是陸家的核心產業,關鍵就是分紅。畢竟,沒人願意和錢過不去。
損失厭噁心理,是人性最真實的邏輯。人天生對「失去」的恐懼,遠超於對「得到」的渴望。
比如你得到了100塊錢,可能不覺得有什麼,但是如果丟了100塊錢,大概會自責自己很多天。
尤其是看著白花花的銀子就在眼前溜走,痛,太痛了!
爭論了一個多時辰,最終還是達成了一個折中的法子。
陸淨熙如願拿到了《群強報》五成股份,林硯之分得兩成,族產保留三成。陸家書局則交由陸淨熙全權運營,他分得兩成股份,林硯之一成,族產三成,剩下的四成由三個主要分支平分。
但陸家也有條件,讓林硯之簽下合約,必須在《群強報》和陸家書局,連載、出版至少五部小說,確保陸家的長期收益。
規則既定,利益綁定。如此皆大歡喜。
唯一不歡喜的可能就是潘聞,當場革去管事之職,灰溜溜地離開了陸家。
潘聞心裡一沉:「停!給我停下!沒聽見嗎?!」
車夫被他踹了一腳,嚇得渾身一哆嗦,連忙停下車子,大氣都不敢喘。
潘聞立馬跳下車,堵住報童:「說!你賣的這些書,是從哪來的?!」
「分下來的。」報童有些害怕面前這個大人。
「盜版書籍按照律法,販賣者是要抓起來砍頭的!」潘聞恐嚇道。
報童哪裡經得起如此嚇唬,立馬兩股打顫。
可……這是寄售,被搶走了需要自己承擔,一想到標價一塊錢,報童發狠一腳踹在潘聞身上,拿起書就跑。
「哎喲!」潘聞被踹得彎下腰,疼得齜牙咧嘴,卻看到不遠處一家小書店,門口掛著「精武英雄有貨」的木牌。
這種小書店,陸淨熙根本沒給過供貨份額,怎麼會有《精武英雄》?
他一瘸一拐跑了過去,抓起一本書,飛快地翻到最後一頁,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書的末尾,印著另一家印刷廠的名字和地址!
如今的出版條例是沿用清末的《印刷物專律》,第二章第二條就規定:凡印刷人不論印刷何種物件,務須於所印刷物體上明白印明印刷人姓名,及印刷所所在。凡違犯本條者,所科罰銀不得過銀一百元,監禁不得過三個月,或罰鍰監禁兩科之。
所以,這本書是正規渠道出版,並不是所謂的盜版或者盜印。
潘聞如五雷轟頂。
自己事發了。
而陸家這時候叫他過去,恐怕不是詢問近況那麼簡單。
私自改了印數,誤了書局和書店掙錢,自己管事的職位算是完蛋了。
唯一希望的,就是陸家人看在他沒有功勞有苦勞,這麼多年兢兢業業的份上,別讓他賠了這些損失。
等他來到陸家,不由長舒一口氣。
陸家在北平的頭面人物悉數到場,就這陣勢,顯然不是對付他這麼一個小小的管事。
只是……
看樣子,陸淨熙已經是占了先機,潘聞根本不知道前面聊了些什麼。
潘聞一個滑跪,哀嚎道:「各位老爺,我錯了!我真的錯了!可我這麼做,全都是為了陸家啊!陸少爺要印一萬冊《精武英雄》,這實在是太多了!咱們書局歷來印書,頂天了也就五千冊,從來沒印過這麼多!我怕印多了積壓,虧了陸家的錢,才私自改了印數,少印了一半啊!我真的是為了陸家著想,沒有半點私心啊!」
他一邊哭,一邊磕頭,額頭都磕紅了。
「一本書,就能掙 3萬塊大洋?」有個老者皺著眉,「這都頂得上書局兩三年的收益了,潘聞,你到底是怎麼想的?」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潘聞哭得更凶了,「我再也不敢了,求各位老爺饒了我這一次吧!我真的是為了陸家好啊!」
陸淨熙知曉,潘聞本就是陸家老人,如此哭訴可能把事情輕輕揭過去。
如今已到這份上,容不得他軟弱:「潘管事,事到如今,你還在狡辯!就是因為你私自改了印數,石見先生才不願意再和陸家合作!你們知道石見先生如今在北平多火嗎?總理夫人都親自送來了請柬,邀請他去總理府做客,聊聊他新寫的《站起來》!」
總理夫人?
陸家發家靠的就是官商勾結,這搬出了總理夫人,立馬有人議論紛紛。而小部分人並沒有什麼神情變化,想來陸淨熙早已和他們溝通過。
陸家這些年看似風光,實則內部早已四分五裂。一任家主在光緒初年就去世了,留下的祖產被分成了幾個脈絡,彼此之間既有協作,也有競爭。
就拿《群強報》和陸家書局來說,就牽扯到三家分支的利益,還有族產的分成,再加上幾個在官場、商界有頭有臉的翹楚,各自都有發言權,沒有一個明確的話事人。
所以,陸淨熙想要拿回報社和書局的控制權,必須說服大多數人,才能達成共識。
「各位長輩,我也不想這樣。」陸淨熙嘆了口氣,「石見先生現在只信任我,他的條件很簡單,只要讓我掌控《群強報》和書局,他就繼續和我們合作,後續還會寫三部武俠小說,每一部都和《精武英雄》一樣火。可要是不答應,我們不僅賺不到錢,還會得罪石見先生,以後再想找這樣的頂流作家合作,就難了。」
一位在商界混跡的陸家翹楚不是很耐煩:「不過是些小家產,不如就給了瘦郎算了。他打理《群強報》也算有聲有色,說不定真能靠著石見先生,讓書局重新振興起來。」
「不給石見,人家就不跟我們合作!」又有人開口,「人家一夜之間就聯繫了別的印刷廠,自己掙大頭!版權在他手裡,我們就算想攔,也攔不住!」
「一本書收益3萬塊,他要是寫10本書,那就是30萬,如今這世道,什麼產業能有這麼高的回報?」
「書局的事情我不懂,可我也清楚馬有失蹄,誰知道下一本能不能火?別股份給了外人,回頭江郎才盡。」
「什麼叫下一本能不能火?他寫的《站起來》這不已經火了嗎?書局拿過來印,又是一筆純賺不賠的買賣。」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爭論不休,說到底,不過是利益之爭。
誰都不想讓自己的利益受損,又都想抓住石見這個搖錢樹。
陸淨熙全程都在扮演一個「被林硯之脅迫、委屈巴巴」的角色,一邊對著眾人倒苦水,說自己也是沒辦法,一邊暗中給幾個和自己親近的族中子弟使眼色。
「是啊,瘦郎說得對。瘦郎有經驗,交給他,我們放心。而且,石見先生只要兩成股份,卻能給我們帶來源源不斷的利潤,這筆買賣,不虧!」
「沒錯,與其讓外人賺走錢,不如交給自家人打理。」另一個人也附和道,「再說了,書局的股份看似分出去,可賺得多了,我們的分紅也是水漲船高。」
「人家石見又不是離了陸家就賺不到錢,他一夜找別人印了一萬冊,幾乎是把整個北平的市場都給吃下來了。一萬冊啊!只算三成利也有3000塊,白白讓外人掙了去。」
潘聞一聽,都不敢抬頭,渾身打哆嗦。
報社和書局並不是陸家的核心產業,關鍵就是分紅。畢竟,沒人願意和錢過不去。
損失厭噁心理,是人性最真實的邏輯。人天生對「失去」的恐懼,遠超於對「得到」的渴望。
比如你得到了100塊錢,可能不覺得有什麼,但是如果丟了100塊錢,大概會自責自己很多天。
尤其是看著白花花的銀子就在眼前溜走,痛,太痛了!
爭論了一個多時辰,最終還是達成了一個折中的法子。
陸淨熙如願拿到了《群強報》五成股份,林硯之分得兩成,族產保留三成。陸家書局則交由陸淨熙全權運營,他分得兩成股份,林硯之一成,族產三成,剩下的四成由三個主要分支平分。
但陸家也有條件,讓林硯之簽下合約,必須在《群強報》和陸家書局,連載、出版至少五部小說,確保陸家的長期收益。
規則既定,利益綁定。如此皆大歡喜。
唯一不歡喜的可能就是潘聞,當場革去管事之職,灰溜溜地離開了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