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開個小酒館,要能講脫口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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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可以不喝!」

  林志勇一臉笑意的拿過自己那杯散發著麥香味兒的符水,輕輕嗅了一口,陶醉非常地說道。

  陳平安把那杯放了大米、紅棗化用而成的符水推了過去:「喝吧!

  管吃管住,吃的就是這東西!

  你先喝一口,覺得喝不慣,住不下來,那一會兒我們再把你送出去!」

  說實話,海瑟薇雖然是個剛滿18歲的小女孩,但她可是美利堅人。

  防範意識,還是有的。

  如果不是陳平安和林志勇是東方人的面孔,而東方人不是移二代,也不是那些丁胖子廣場的黑工。

  而是能夠有正經產業,正經移民手段過來的東方人,這種人的口碑在美利堅還是不錯的。

  善良,守秩序,有錢,沒有惡意。

  當然,就算是東方人,海瑟薇也不會那麼相信。

  她最主要是信陳平安現在穿在身上的這件袍子,道袍。

  在海瑟薇眼裡,這件道袍跟天主教的神父身上穿的那件修士袍,沒有什麼區別,都代表著莊嚴和神聖。

  而且,相比起從小鄰居就對她耳濡目染的觀念,東方的道教修士,應該比歐美的神父、牧師要有操守的多。

  這也是她一個剛滿18歲的小女孩,敢跟兩個東方人進入這荒野之中的原因。

  沒錯!

  說破大天,哪怕陳平安現在把他的私有領地從廢棄礦山小鎮改成了平安小鎮。

  那也改變不了,這是距離洛杉磯主城區邊緣60公里的荒郊野嶺。

  所以一個剛滿18歲的小姑娘敢跟兩個大老爺們跑到荒山野嶺,就是一種莫大的信任。

  可給出這麼大信任的小姑娘海瑟薇,居然被告知,晚上沒飯吃,就喝這杯水?

  而且是一杯剛剛扔了一張燒過的紙進去的水……哦?不對!

  剛才那張黃紙有些熟悉,在東方Hong Kong的殭屍道長電影裡見過,從小一起長大的鄰居曾經說過那叫符,一種可以將神奇的魔力附著在上面的紙。

  想到這種可能,海瑟薇兩眼放光的看了眼前自己的這杯水,似乎聞到了香甜的植物氣息。

  仔細一分辨,似乎不是錯覺,香甜的植物氣息,就是從自己眼前老舊吧檯上這杯水中散發出來的。

  她連忙微微低下頭,就著吧檯酒杯的高度,湊到杯子邊緣,重重的吸了一口那香甜清新的植物氣息……

  一股清新的暖流從鼻腔湧入,進入到肺部,然後散之於四肢百骸,讓她如同瞬間泡了個熱水浴一樣。

  好神奇,這是魔力嗎?

  魔力,植物氣息,修道士,小姑娘海瑟薇把這一切連起來,才後知後覺地瞪大了眼睛:「這就是你們在城區發給流浪漢的聖水,是嗎?」

  「原來真的有聖水!」

  陳平安點頭後,小姑娘才後知後覺的恍然大悟,迫不及待地端起杯子大大地喝了一口。

  隨著符水咽入喉嚨,身體逐漸恢復力量,肚子不再燒心的飢餓那種滿足感,真的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小姑娘已經熱淚盈眶,最終還是忍不住抽泣了出來:「兩天了,終於再次感受到這種溫暖和飽腹感。

  謝謝你!

  Boss!」

  兩天?

  意思是這個小姑娘已經兩天沒吃過飽飯,不過她不是剛滿18歲才兩三天嘛?

  「你為什麼在街面上流浪?

  還兩天沒吃東西?

  你父母呢?」

  小心問出這麼一句的陳平安提杯抿了一口大米紅棗氣息的符水,等著小姑娘的回答。

  沒有枸杞啊!

  枸杞那是給林志勇的,跟陳平安沒有關係!

  可沒想到小姑娘海瑟薇的答案簡單粗暴:「我滿18歲了,我的爸爸媽媽已經沒有責任養活我。

  所以在我過完生日的第2天,他們給了我100美元,把我趕出了家門。

  我的爸爸說,一個成年人需要自己給自己去找活路,家裡已經負擔不起我的生活。


  我離開家以後,他們會去租一個更小一點的房子,減少一些房租用來養活已經逐漸長大的弟弟妹妹。」

  陳平安有些傻!

  他聽得懂英語,這小姑娘剛才說的話,每一句他都能聽得懂,可一旦連起來,他一個東方人根本就很難理解這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

  你一個小女孩,生活能用多大勁……能用多少錢?

  這過完生日,就把一個剛滿18歲的小女孩趕出了家門,這合理嗎?」

  陳平安實在理解不了這種腦迴路。

  小姑娘一臉懵:「怎麼不合理?

  加州很多家庭都是這樣,我以前那些大幾歲的朋友,也是滿了18歲,就被父母趕出家門,自己謀生去了。

  這很正常啊!」

  18歲,被趕出家門,自己謀生去?

  陳平安實在……

  「確實,這種事情在美利堅很常見,海瑟薇沒有說謊!」

  林志勇心情有些複雜的喝了一口麥味符水,才慢慢的說道:「你還記得小時候,國內那些初中高中老師最喜歡讓我們看的讀者。

  說美利堅這邊有一種習俗,就是孩子18歲以後,就會獨立走出家門闖蕩社會。

  這是一種非常優秀的培養孩子的傳統,只有這樣的文化以及制度,才能讓世界變得更文明。

  當時老師們的想法是要向發達國家學習!」

  他又喝了一口,搖頭笑了聲:「來到這邊生活好幾年之後,見的多了,才知道真相。

  狗屁的文明傳統和制度,就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窮!

  原來,是美利堅這邊的家庭,很多都已經到了極限了,趕緊把孩子養到18歲,然後踹出來讓孩子自生自滅。

  否則就會是一整個家庭的破產,然後大家一起在街頭上流浪,自生自滅。

  一個人流浪和一大家子人街頭流浪,誰都知道該怎麼選!

  事實上,都是自己的子女,誰願意選?

  可是,窮人,哪有資格去選?

  如果是美利堅的富人,他們有錢,負擔得起孩子的生活和學費。

  那麼你會發現這些家庭的孩子,三四十歲,結婚生子了,也依舊能住在父母家裡。

  所以這不是生活習慣的問題,更不是什麼文明、制度和傳統的問題,純粹是這邊的窮人活得慘而已!

  他們活不起了!

  可是法律又要求他們必須撫養18周歲以下的孩子,否則就是遺棄重罪。

  他們迫不得已,只能拼了老命的將孩子養到18歲,然後就把他們給踢出來,自生自滅。

  這不是一個優秀的生活習慣和傳統,是悲哀!」

  林志勇說出來的真相,殘忍的像一道閃電,一下子炸開了陳平安以前對美利堅社會的固有印象。

  他曾經爭辯過,自己沒有被讀者意林渲染的美利堅入住過心裡。

  可實際上,又怎麼能沒有印象?

  現在林志勇和小姑娘海瑟薇的話,顛覆了這一切曾經的認知。

  「所以,現在我只想活著!」

  小姑娘海瑟薇,眯著眼睛抿了一口散發著美妙魔力還散發著穀物香氣的聖水,滿足的感受著身體的恢復,對著陳平安這個東方修道士坦然說道。

  「等我站穩腳跟,能夠活下來了,再考慮攢錢去讀已經考上的醫學院。」

  小姑娘很清醒,清醒的讓人心疼。

  陳平安忽然有些心軟了,如果在國內,18歲,正是被父母疼愛嬌慣的年紀。

  而在美利堅,她們已經要考慮如何活下來了……

  「我要開個小酒館,就這間屋子,主打產品,是我們現在喝的水。

  但我沒有時間打理,你可以幫我看著。

  做得好,給你開工資!」

  陳平安說出小酒館這個詞,可能觸動到了林志勇的某根神經,他忍不住插了句嘴:

  「這個地方夠大,可以安排一個小的演講舞台,讓人來講脫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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