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7章 我先給他也弄進去
金勝在面前的紙上寫下『民事官司』4個字,還特意畫了個圈圈表示重點。
「那現在呢?」
「我看你之前那個案子,經歷了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維持原判......」
「這個健身房的股權,還在你名下嗎?」
「法院有沒有讓你配合登記機關,辦理一些變更手續?」
陸北皺著眉頭回憶了一下。
「沒有.....」
「法官當時聯繫過我,說是我那兩個合伙人,丁言跟唐遠征,現在只願意按照房租跟設備的實際價值來折算,最多出60萬。」
「這個價格我肯定不能同意啊!」
「然後就向法官說了情況.....之前他們卡著金額不賣給我,還說出180萬來反購我的50%股份。」
「現在看我落難了,就準備撿便宜,這不是趁火打劫嗎?」
「王高峰怎麼想的我不清楚,但事情就一直拖在那裡了。」
「過了兩個多月,我就被蜀黍給抓了。」
金勝雙眼眯了一下。
腦海里閃過一段『法律規定』內容.......
民事案件涉及的股權,如果與刑事案件屬於同一法律事實,或該股權被認定為涉案財產。
司法實踐中,通常會中止民事執行程序,待刑事裁判生效後再統一處置,以保障被害人的退賠權利。
換句話說.....股權正處在『凍結』狀態,並未被處理。
那自己可打的牌,又多了一張啊!
今天的會見沒白來。
獲得的有用信息量....還不少。
都不知道董進到底是幹什麼吃的,能把案子打成這副『吊』樣。
還是說,他壓根就沒管,只是掛了個名字,事情全都丟給了葉輝那個白痴去做的??
貌似之前在班級群里,金勝好像看到過幾條消息........
苗秋在替葉輝吹噓,說他最近的事業怎麼怎麼好,負責帶他的合伙人律師怎麼怎麼看重,還把一個標的額幾百萬的案子,交給他來獨立負責。
總不能這個案子,指的就是陸北吧!!
那可真是,做賊的遇上了截道的.....趕巧了!!
「陸先生,之前一審的時候,董進來看守所見了你幾次?」
「我今天問的這幾個問題,他有問過你嗎?或者有類似的嗎?」
陸北沉吟道:「嗯......能有個6、7次吧!」
「不過他本人只來了3次。」
「第一次是我剛進來沒多久,第二次是給我弄什麼認罪認罰,最後一次就是開庭前,過來囑咐我上去該怎麼做、怎麼說。」
「其它都讓他的助手,葉律師過來的。」
「至於問題的話.....倒是有問過關於『砍頭息』的事情,還問我手裡有沒有證據,微信聊天記錄上什麼的。」
「還有我是怎麼認識王高峰的、為什麼要隱瞞房子被抵押的事情.....等等之類的。」
「反正沒有金律師你問的細。」
金勝點了點頭。
看來跟自己『猜』的差不多。
不過這個董進是真的『狠』,連陸北這個親戚都敢這麼不負責任,對其他普通客戶.......可想而知了。
家裡有人出事,家屬都是心急如焚的。
找到一個靠譜、負責的律師還好,就怕這種收了錢隨意敷衍的。
該做的程序全都會做,提交法律意見、羈押必要性審查、檢察官溝通、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制定辯護策略、庭前輔導......
可實際結果,那就跟律師無關了。
就像金勝一開始說過的,就算再怎麼『不理想』,該收的錢,照樣會一分不少的到他兜里。
「好,回歸正題,下一個問題。」
「你當時為什麼會同意做『認罪認罰』?」
「難道你不清楚,自己一旦簽了這個東西,就表明你承認了自身的犯罪事實,並願意接受司法機關的任何處罰嗎?」
陸北本來還沒什麼,一說到這個.....他立馬就露出了『憤怒』的表情,放在桌面上的雙手更是緊緊捏成了拳頭。
「還不是那個姓『葉』的。」
「他給我分析了一通.......說我在借錢的時候編造了假的項目,隱瞞了房子被抵押的事情,王高峰在受騙的情況下把錢借給我。」
「還有錢到手後,我還舊帳、給女朋友買車、去國外旅遊,壓根就沒想過要用這些錢來...投資賺錢。」
「後面期限一到還不出來了,我又提前一步把車轉給了我媽。」
「不接電話、不回信息,明擺著想耍賴不還。」
「所以說....蜀黍手上查實的東西,對我是很不利的。」
「為了以防萬一,他讓我簽了這份東西,給自己留個『從輕處罰』的後路。」
「說這個叫:未...未慮勝、先慮敗。」
「可我當時一聽『認罪認罰』這幾個字,就覺得心裡瘮得慌。」
「但那個葉律師說.....董律師已經看過,也認可了這個,讓我放心簽。」
「我一想,大家都是親戚,總不可能害我吧!」
「所以就稀里糊塗的簽了。」
「後來拿到判決書,我直接都給看傻眼了。」
「同倉室一個人私下跟我說.....其實認罪認罰這個東西,就是自個兒心裡清楚犯了事,知道躲不過去了才會簽的。」
「為的就是最後少判一點。」
話說完的同時,陸北還小小捶了一下桌面,表情有點咬牙切齒的意味。
金勝眼中閃過一絲『狐疑』,連忙問道:「陸先生,你在簽認罪認罰的時候,有沒有親眼看到了上面的量刑建議?」
「或者說....檢察官有沒有讀出來給你聽?」
陸北沒有絲毫遲疑的回道:「我記得很清楚,百分百沒有....」
「說的難聽點,如果我聽到刑期是12點半,是打死都不可能簽的。」
「這個『好賴』,我還是能拎得清的。」
金勝直接在面前的紙上寫下了『程序疑似存在嚴重瑕疵』這幾個字。
因為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核心內容,就包含了『量刑建議』這一點。
犯罪嫌疑人需要先知曉,並同意該建議才能簽字的。
除非檢察官認為案件複雜、事實待核查、證據還得進行補充,需要一些時間來綜合考量各類量刑情節.....才不會當場給出。
但這個屬於『暫緩』的規定,並非在已經簽署的狀態下,延遲給出建議。
一旦簽署完成,量刑建議則必須要確定,並記錄在具結書上面。
小夥伴們別覺得奇怪。
現實中類似的操作例子.....可不要太多哦!!
為了讓嫌疑人簽下這個,那是什麼招都能用出來。
比如:想辦法讓律師去做思想工作,哄騙.......
(佛曰:不可說!)
金勝此刻總算是『舒』了一口氣。
撬動整個局面的支點有了。
只要能把這一點給確定下來,那麼二審上訴穩了.......
根據『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審查起訴階段的『認罰』表現,為認可檢察署的量刑建議,並簽署確認。
沒有明確的量刑建議,會導致『認罰』要件不完整,影響其合法性認定。
簡單來說.....這叫程序違法。
屬於『硬傷』級別的存在。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就規定了,一審要是有存在,違反公開審判規定、違反迴避制度、審判人員組成不合法、剝奪、限制當事人法定訴訟權利,且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等,嚴重程序違法情形時,二審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恰好,認罪認罰就屬於『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這一兜底條款。
法官要是敢維持原判,金勝立馬就能把他給架在火上烤。
尤其是陸北這個案子,一審用於定案的關鍵部分,大部分都是依賴於『認罪認罰』這一基礎上進行定性的。
之前就說過......『非法占有目的』這個東西,是在人腦子裡的。
除了通過嫌疑人幹了什麼事來推導之外,自己承認,才是最重要的因素。
「陸先生,案子的問題暫時到這裡為止,我轉達一下你母親董素芸女士的話.....」
「她已經給你存了2000塊錢,該吃吃、該喝喝。」
「我這位同事趙毅,趙律師,會每隔半個月來看守所一次,有什麼需要就直接跟他說。」
陸北聞言立即跟趙毅點頭示意了一下。
「另外....你父母,以及你奶奶,都堅信你是無辜的,讓你保持好心態,彆氣餒、別絕望,家裡一切都好,不用你操心。」
「錢虧了就虧了,等你出來後,家裡會想辦法幫你一起還的。」
「差不多就這些了。」
「你有沒有什麼需要我給帶出去的『口信』?」
「........」
十分鐘後,金勝和趙毅兩人從看守所出來了。
「金律,咱們去哪兒?」
「靜安區分局,經偵支隊,找負責這個案子的熊展鵬蜀黍,拿陸北的手機.....」
金勝已經仔細看過卷宗了。
上面並沒有寫著嫌疑人的手機為『涉案物品』,隨卷宗一併移交。
那就應該還放在....最初扣押該手機的治安機關手裡。
啟動車輛後,金勝一邊設定『導航』,一邊開口道:「趙毅,你現在就卷宗里,陸北轉帳的幾個收款帳戶.....上『企查查』去查一下信息,尤其是登記地址這一塊。」
「我們這次去經偵支隊,或許還得代表陸北這個當事人,小小報個『警』。」
趙毅撓了撓頭,臉上明顯有些『不解』!
他搞不明白,這跟陸北又有什麼關係。
金勝將車輛左轉彎駛入公路的同時,也順勢瞥見了他的表情。
心裡頭暗道:這孩子還是缺乏實戰啊!經驗不足.....
想了想,金勝還是開口解釋了起來。
「卷宗上面是不是提到過.....」
「在審理過程中,陸北無法提供有效證據來支撐,王高峰更是當庭否認。」
「所以法庭並未採納『砍頭息』這一說法。」
「很明顯,這是蜀黍沒去查,也懶的查,或者可以說.....不想查這個有利點。」
「如果咱們自己動手一個個去查,那或許是很『大』的工作量。」
「付出的精力成本,是極其不划算的。」
「既然如此,那就得另闢蹊徑,借力打力。」
「一共涉及到了5家店鋪,我要是記得沒錯,好像是......數碼、個體戶、典當行、菸酒店、水果店。」
副駕駛的趙毅連忙翻開卷宗核對了一下道:「對,沒錯。」
金勝則是繼續道:「5個不同種類的店鋪,相隔時間只有幾分鐘。」
「很明顯,不可能是本人直接去店裡掃碼支付的。」
「那麼答案只有一個,是有人把『收款碼』展示出來,讓陸北掃的。」
「特別是其中的水果店.....」
「普通水果店,日常消費通常金額較低,一次性幾萬塊的消費,明顯不符合常規交易邏輯。」
「屬於商戶收款碼,被用於洗錢、套現的高風險場景。」
「這跟很多類似的案例中,『大額訂單+異常品類』的可疑交易,特徵一致。」
「咱們作為良好市民,是不是應該向蜀黍舉報這一情況呢?」
「再加上,這22萬多資金又涉及到了『詐騙』案。」
「蜀黍自己調取的『銀行流水』,就是鐵打的證據。」
「所以啊......」
「他們就算再怎麼不想查,那也得老老實實給我立案去偵查,咱們只需坐在律所等結果出來就行。」
「還有本案所謂的受害人『王高峰』,他不是喜歡利用刑事手段來尋求經濟救濟嗎?」
「那就給他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放高利貸,本身就很有可能會涉及到『非法經營』、高利轉貸.....等相應罪名。」
「砍頭息,更是屬於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加上利用商業收款碼來洗錢、套現、偷稅漏稅......」
「陸北之後能不能脫罪不說,我先給王高峰也弄進去再說!」
隨著金勝的聲音落下,趙毅瞪大了雙眼,嘴巴微微張大,明顯是被『驚』到了。
還能這麼玩??
「那現在呢?」
「我看你之前那個案子,經歷了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維持原判......」
「這個健身房的股權,還在你名下嗎?」
「法院有沒有讓你配合登記機關,辦理一些變更手續?」
陸北皺著眉頭回憶了一下。
「沒有.....」
「法官當時聯繫過我,說是我那兩個合伙人,丁言跟唐遠征,現在只願意按照房租跟設備的實際價值來折算,最多出60萬。」
「這個價格我肯定不能同意啊!」
「然後就向法官說了情況.....之前他們卡著金額不賣給我,還說出180萬來反購我的50%股份。」
「現在看我落難了,就準備撿便宜,這不是趁火打劫嗎?」
「王高峰怎麼想的我不清楚,但事情就一直拖在那裡了。」
「過了兩個多月,我就被蜀黍給抓了。」
金勝雙眼眯了一下。
腦海里閃過一段『法律規定』內容.......
民事案件涉及的股權,如果與刑事案件屬於同一法律事實,或該股權被認定為涉案財產。
司法實踐中,通常會中止民事執行程序,待刑事裁判生效後再統一處置,以保障被害人的退賠權利。
換句話說.....股權正處在『凍結』狀態,並未被處理。
那自己可打的牌,又多了一張啊!
今天的會見沒白來。
獲得的有用信息量....還不少。
都不知道董進到底是幹什麼吃的,能把案子打成這副『吊』樣。
還是說,他壓根就沒管,只是掛了個名字,事情全都丟給了葉輝那個白痴去做的??
貌似之前在班級群里,金勝好像看到過幾條消息........
苗秋在替葉輝吹噓,說他最近的事業怎麼怎麼好,負責帶他的合伙人律師怎麼怎麼看重,還把一個標的額幾百萬的案子,交給他來獨立負責。
總不能這個案子,指的就是陸北吧!!
那可真是,做賊的遇上了截道的.....趕巧了!!
「陸先生,之前一審的時候,董進來看守所見了你幾次?」
「我今天問的這幾個問題,他有問過你嗎?或者有類似的嗎?」
陸北沉吟道:「嗯......能有個6、7次吧!」
「不過他本人只來了3次。」
「第一次是我剛進來沒多久,第二次是給我弄什麼認罪認罰,最後一次就是開庭前,過來囑咐我上去該怎麼做、怎麼說。」
「其它都讓他的助手,葉律師過來的。」
「至於問題的話.....倒是有問過關於『砍頭息』的事情,還問我手裡有沒有證據,微信聊天記錄上什麼的。」
「還有我是怎麼認識王高峰的、為什麼要隱瞞房子被抵押的事情.....等等之類的。」
「反正沒有金律師你問的細。」
金勝點了點頭。
看來跟自己『猜』的差不多。
不過這個董進是真的『狠』,連陸北這個親戚都敢這麼不負責任,對其他普通客戶.......可想而知了。
家裡有人出事,家屬都是心急如焚的。
找到一個靠譜、負責的律師還好,就怕這種收了錢隨意敷衍的。
該做的程序全都會做,提交法律意見、羈押必要性審查、檢察官溝通、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制定辯護策略、庭前輔導......
可實際結果,那就跟律師無關了。
就像金勝一開始說過的,就算再怎麼『不理想』,該收的錢,照樣會一分不少的到他兜里。
「好,回歸正題,下一個問題。」
「你當時為什麼會同意做『認罪認罰』?」
「難道你不清楚,自己一旦簽了這個東西,就表明你承認了自身的犯罪事實,並願意接受司法機關的任何處罰嗎?」
陸北本來還沒什麼,一說到這個.....他立馬就露出了『憤怒』的表情,放在桌面上的雙手更是緊緊捏成了拳頭。
「還不是那個姓『葉』的。」
「他給我分析了一通.......說我在借錢的時候編造了假的項目,隱瞞了房子被抵押的事情,王高峰在受騙的情況下把錢借給我。」
「還有錢到手後,我還舊帳、給女朋友買車、去國外旅遊,壓根就沒想過要用這些錢來...投資賺錢。」
「後面期限一到還不出來了,我又提前一步把車轉給了我媽。」
「不接電話、不回信息,明擺著想耍賴不還。」
「所以說....蜀黍手上查實的東西,對我是很不利的。」
「為了以防萬一,他讓我簽了這份東西,給自己留個『從輕處罰』的後路。」
「說這個叫:未...未慮勝、先慮敗。」
「可我當時一聽『認罪認罰』這幾個字,就覺得心裡瘮得慌。」
「但那個葉律師說.....董律師已經看過,也認可了這個,讓我放心簽。」
「我一想,大家都是親戚,總不可能害我吧!」
「所以就稀里糊塗的簽了。」
「後來拿到判決書,我直接都給看傻眼了。」
「同倉室一個人私下跟我說.....其實認罪認罰這個東西,就是自個兒心裡清楚犯了事,知道躲不過去了才會簽的。」
「為的就是最後少判一點。」
話說完的同時,陸北還小小捶了一下桌面,表情有點咬牙切齒的意味。
金勝眼中閃過一絲『狐疑』,連忙問道:「陸先生,你在簽認罪認罰的時候,有沒有親眼看到了上面的量刑建議?」
「或者說....檢察官有沒有讀出來給你聽?」
陸北沒有絲毫遲疑的回道:「我記得很清楚,百分百沒有....」
「說的難聽點,如果我聽到刑期是12點半,是打死都不可能簽的。」
「這個『好賴』,我還是能拎得清的。」
金勝直接在面前的紙上寫下了『程序疑似存在嚴重瑕疵』這幾個字。
因為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核心內容,就包含了『量刑建議』這一點。
犯罪嫌疑人需要先知曉,並同意該建議才能簽字的。
除非檢察官認為案件複雜、事實待核查、證據還得進行補充,需要一些時間來綜合考量各類量刑情節.....才不會當場給出。
但這個屬於『暫緩』的規定,並非在已經簽署的狀態下,延遲給出建議。
一旦簽署完成,量刑建議則必須要確定,並記錄在具結書上面。
小夥伴們別覺得奇怪。
現實中類似的操作例子.....可不要太多哦!!
為了讓嫌疑人簽下這個,那是什麼招都能用出來。
比如:想辦法讓律師去做思想工作,哄騙.......
(佛曰:不可說!)
金勝此刻總算是『舒』了一口氣。
撬動整個局面的支點有了。
只要能把這一點給確定下來,那麼二審上訴穩了.......
根據『兩高三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審查起訴階段的『認罰』表現,為認可檢察署的量刑建議,並簽署確認。
沒有明確的量刑建議,會導致『認罰』要件不完整,影響其合法性認定。
簡單來說.....這叫程序違法。
屬於『硬傷』級別的存在。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就規定了,一審要是有存在,違反公開審判規定、違反迴避制度、審判人員組成不合法、剝奪、限制當事人法定訴訟權利,且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等,嚴重程序違法情形時,二審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恰好,認罪認罰就屬於『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這一兜底條款。
法官要是敢維持原判,金勝立馬就能把他給架在火上烤。
尤其是陸北這個案子,一審用於定案的關鍵部分,大部分都是依賴於『認罪認罰』這一基礎上進行定性的。
之前就說過......『非法占有目的』這個東西,是在人腦子裡的。
除了通過嫌疑人幹了什麼事來推導之外,自己承認,才是最重要的因素。
「陸先生,案子的問題暫時到這裡為止,我轉達一下你母親董素芸女士的話.....」
「她已經給你存了2000塊錢,該吃吃、該喝喝。」
「我這位同事趙毅,趙律師,會每隔半個月來看守所一次,有什麼需要就直接跟他說。」
陸北聞言立即跟趙毅點頭示意了一下。
「另外....你父母,以及你奶奶,都堅信你是無辜的,讓你保持好心態,彆氣餒、別絕望,家裡一切都好,不用你操心。」
「錢虧了就虧了,等你出來後,家裡會想辦法幫你一起還的。」
「差不多就這些了。」
「你有沒有什麼需要我給帶出去的『口信』?」
「........」
十分鐘後,金勝和趙毅兩人從看守所出來了。
「金律,咱們去哪兒?」
「靜安區分局,經偵支隊,找負責這個案子的熊展鵬蜀黍,拿陸北的手機.....」
金勝已經仔細看過卷宗了。
上面並沒有寫著嫌疑人的手機為『涉案物品』,隨卷宗一併移交。
那就應該還放在....最初扣押該手機的治安機關手裡。
啟動車輛後,金勝一邊設定『導航』,一邊開口道:「趙毅,你現在就卷宗里,陸北轉帳的幾個收款帳戶.....上『企查查』去查一下信息,尤其是登記地址這一塊。」
「我們這次去經偵支隊,或許還得代表陸北這個當事人,小小報個『警』。」
趙毅撓了撓頭,臉上明顯有些『不解』!
他搞不明白,這跟陸北又有什麼關係。
金勝將車輛左轉彎駛入公路的同時,也順勢瞥見了他的表情。
心裡頭暗道:這孩子還是缺乏實戰啊!經驗不足.....
想了想,金勝還是開口解釋了起來。
「卷宗上面是不是提到過.....」
「在審理過程中,陸北無法提供有效證據來支撐,王高峰更是當庭否認。」
「所以法庭並未採納『砍頭息』這一說法。」
「很明顯,這是蜀黍沒去查,也懶的查,或者可以說.....不想查這個有利點。」
「如果咱們自己動手一個個去查,那或許是很『大』的工作量。」
「付出的精力成本,是極其不划算的。」
「既然如此,那就得另闢蹊徑,借力打力。」
「一共涉及到了5家店鋪,我要是記得沒錯,好像是......數碼、個體戶、典當行、菸酒店、水果店。」
副駕駛的趙毅連忙翻開卷宗核對了一下道:「對,沒錯。」
金勝則是繼續道:「5個不同種類的店鋪,相隔時間只有幾分鐘。」
「很明顯,不可能是本人直接去店裡掃碼支付的。」
「那麼答案只有一個,是有人把『收款碼』展示出來,讓陸北掃的。」
「特別是其中的水果店.....」
「普通水果店,日常消費通常金額較低,一次性幾萬塊的消費,明顯不符合常規交易邏輯。」
「屬於商戶收款碼,被用於洗錢、套現的高風險場景。」
「這跟很多類似的案例中,『大額訂單+異常品類』的可疑交易,特徵一致。」
「咱們作為良好市民,是不是應該向蜀黍舉報這一情況呢?」
「再加上,這22萬多資金又涉及到了『詐騙』案。」
「蜀黍自己調取的『銀行流水』,就是鐵打的證據。」
「所以啊......」
「他們就算再怎麼不想查,那也得老老實實給我立案去偵查,咱們只需坐在律所等結果出來就行。」
「還有本案所謂的受害人『王高峰』,他不是喜歡利用刑事手段來尋求經濟救濟嗎?」
「那就給他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放高利貸,本身就很有可能會涉及到『非法經營』、高利轉貸.....等相應罪名。」
「砍頭息,更是屬於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
「加上利用商業收款碼來洗錢、套現、偷稅漏稅......」
「陸北之後能不能脫罪不說,我先給王高峰也弄進去再說!」
隨著金勝的聲音落下,趙毅瞪大了雙眼,嘴巴微微張大,明顯是被『驚』到了。
還能這麼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