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聽到熟人的名字了
電話那頭,段承業的語氣里明顯帶著一絲憤怒。
金勝很理解。
男人的尊嚴嘛!
這種事.....本就是一次不太『光彩』的傷害,更何況又讓知情人給廣而告之,簡直情何以堪啊!
不過這裡有個小問題。
金勝立即開口問道:「你跟前女友的事,這個馮越為什麼會知道?」
段承業『嘆』了口氣道:「我是在一次業務中認識的董伊琳。」
「馮越和我當時都在現場,就一起加了她的聯繫方式。」
「3個多月後,我們正式確定了關係。」
「董伊琳跟我說....其實馮越也一直都在追求她。」
「但她覺得這個人很輕佻,話里話外比較油膩,不是一個靠譜的人,所以就選了我。」
「我們在一起4年多,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由於工作關係,除了雙休日跟節假日之外,我們基本不住在一起。」
「臨近訂婚前半個月,戀愛紀念日,我那天提前完成了工作,想著買個禮物,去給她一個驚喜。」
「可在她出租屋裡一直等到了晚上7點多,都不見她回來。」
「於是我便給她發了個信息,沒說我在家裡等她,只問她下班了沒?」
「她回的很快,說自己在公司加班,最早還得1個多小時才能做完回家。」
「確定了時間,我就安心等著了,不知不覺中,我睡著了。」
「等醒來已經是半夜12點多了。」
「但她卻還沒有回來。」
「正當我準備打電話的時候,門外有了響動。」
「同時伴隨著的,還有男女的對話聲。」
「內容有點.....不堪入耳。」
「女的聲音我很熟悉,是董伊琳。」
「說真的,我當時整個人都是懵的,就那麼傻傻的坐在沙發上,看著兩人一進門...迫不及待的啃在了一起。」
「這時候我也認出來了,這男的.....叫杜晨,是馮越的大學同學,富二代。」
「之前有次部門聚會,去的酒店...就是他家開的。」
「我怎麼都想不明白,這兩人怎麼會搞到一起。」
「直到2個多月後,董伊琳給我打了個電話,約見面,順便把之前我媽送給她的幾樣首飾還給我。」
「等我到了約定地點才知道....她已經跟對方分手了。」
「至於原因,是她無意中看到了杜晨和一個朋友的聊天內容。」
「除了向對方炫耀戰績之外,更是表明.....自己不過是玩玩而已,等過段時間膩了,如果對方想要嘗嘗味道,他可以把人灌醉,幫忙創造機會。」
「只要他這個名義上的男朋友在,事後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
「董伊琳都沒意識了,怎麼知道是被誰......」
「她除了害怕之外,心裡更多的是後悔。」
「這次約我出來,便是想著祈求我的原諒。」
「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我就算嘴上答應,心裡也會永遠有這個『疙瘩』存在。」
「與其折磨自己,不如乾脆放棄。」
「我當即拒絕了她,並拿回了幾樣首飾。」
「沒過幾天,馮越變得不對勁了,每次一看到我,臉上就會露出明顯『幸災樂禍』的笑容。」
「不用想,他已經知道那點兒事了。」
「甚至我懷疑,杜晨之所以去追董伊琳,就是馮越故意引導的。」
「之前輸給我的時候,他就很不服氣,不僅說話陰陽怪氣,還在工作中給我使了幾次小絆子。」
「情況就是這樣。」
聽完對方的解釋,金勝腦子裡瞬間就出現了『短劇』經典橋段的既視感。
【相戀多年,馬上要訂婚的我,卻被未婚妻背叛。】
【戀愛紀念日當天,我看清了她的真面目。】
【這一次,我選擇不原諒。】
「好,我大概懂了。」
「你接著往下說....」
聽到金勝的話,段承業也顧不上悲春傷秋,回歸了正題。
「經過這麼一吵,這事兒很快就在公司內部傳開了。」
「有個平時關係比較要好的同事偷偷來告訴我.....原來是我們部門原先的業務經理,私下遞交了辭職信,馬上就要離職了。」
「所以,公司得從下面組長里提拔一個,我跟馮越是最有競爭力的人選。」
「而這次我提前兩天完成工作,讓品牌方很滿意,總監打算在下個月的公司例會上,推薦我來擔任經理。」
「馮越正是知道了這個情況,所以才會弄這麼一出,想要抹黑我的名聲。」
「我本以為,只要不跟這種人一般見識,這事兒就算過了。」
「等上位了,有的是機會收拾他。」
「可誰成想,他卻沒有放棄,用小號在短視頻平台上污衊我....指名道姓的說我利用職務之便,騷擾新來的女同事,以前還撬過同事的女朋友,是個人渣。」
「配圖則是幾張PS過的圖片。」
「一開始,我根本不知道這個情況,直到業務經理的任命下發,名字是馮越。」
「緊接著,總監找我談話,說是總經理下了命令,不允許我這種『害群之馬』存在,會影響了公司形象。」
「他幫忙解釋過了,但沒用。」
「面對網上十多條有理有據的圖文視頻,老闆顯然更相信。」
「最重要的是.....對公司來說,我這個小組長就是顆無關緊要,隨時都能找人替換的棋子。」
「老闆也沒那個閒功夫去追根問底,調查我是被人污衊,還是真的幹過。」
「所以.....我就被掃地出門了。」
「公司沒有在補償這一塊吝嗇,除了結算當月的工資、提成、獎金之外,還給了N+1的金額。」
說到這裡,段承業呼吸變得很粗重。
小人物的無奈、無力,從這裡被體現的淋漓盡致。
解決不了負面輿論的源頭,那就解決涉及輿論的人。
直接進行切割,才是最佳選擇。
簡單、粗暴.....但很有效。
無論是作為一個律師,還是普通人,金勝都能體諒他的感受。
這也是為什麼,哪怕時間過了這麼久,段承業回想起來,情緒波動還這麼明顯的原因。
咽不下這口氣啊!
多少受了委屈的.....寧願耗費精力,傾家蕩產也要去維權。
原因不正是如此嗎?
不蒸饅頭爭口氣。
有些比較極端的,甚至還會使出『天地同壽』這一招。
金勝等了兩秒,這才開口道:「所以....你很不甘心,便開始報復馮越。」
「沒錯!」
段承業斬釘截鐵的應道。
「他不是愛玩輿論這一招嗎?」
「那我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共事這麼些年,他私底下幹過什麼不光彩的事,我多多少少也是聽到過一些的。」
「比如:拿商場、材料商的回扣,利用手裡安排給品牌方表演的職權,跟一個模特經紀公司老闆走的很近,接受人家的X招待,外加好處費。」
「還有.....他不是無中生有來污衊我,自己則坐上了業務經理的位置嗎?」
「我就把他這些勾當,全都給他爆出來。」
「甚至再加點其它的料。」
「尤其他是跟那個富二代杜晨之間的關係。」
「我就說他們....平時以『泡妞』為樂,不管有沒有男朋友、老公,等到手一段時間玩膩後,便會給對方下藥、灌醉,讓其他朋友輪著上。」
「提醒廣大女性朋友擦亮眼睛,避雷。」
「我前前後後一共弄了17個帳號,發布了600多條短視頻。」
「審核沒通過就重新弄內容,只要改掉開頭跟標題就沒事了。」
「如果被舉報、下架、封號,那就換一個號。」
「反正每天最少保持在5條以上。」
「前面一個多星期,我幾乎每天都會買200到400塊的本地流量推送。」
「要出名,那大家就一起出名。」
「很快,就有同事偷偷告訴我,說馮越看到視頻後發了好大一通火。」
「當天就被總監叫過去『狠狠』罵了一頓,要求他3天之內搞定這個事。」
「如果影響到公司聲譽,他不僅要捲鋪蓋走人,還得賠償相應損失。」
「果然,第二天,馮越就氣沖沖的找了過來。」
「我就反問他.....你能做初一,我為什麼不能做十五。」
「你搞別人的時候很爽,輪到自己身上怎麼就知道急了。」
「除非公開發表道歉,承認之前誣陷我,並辭職走人,否則我絕對不會罷休的。」
「既然想玩,我奉陪到底。」
「馮越那天很憤怒,站在門口吵吵,沒敢動手。」
「見我態度堅決,罵罵咧咧的走了。」
「可到了隔天下午,治安所上門了,說我涉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尋釁滋事。」
「尤其是那個給我做筆錄的蜀黍,我總感覺他在針對我。」
「從頭到尾就問我承不承認,為什麼要這麼做。」
「根本都不聽我解釋。」
「還說我抗拒配合,情節嚴重,涉嫌刑事犯罪。」
「在給我看了張拘留證後,就把我關到了拘留所,過了十來天才通知我爸來辦取保候審。」
「走的時候,那個蜀黍還警告我,儘快刪除掉網上那些不實言論,別再繼續發了。」
「否則取保作廢,我又會回到拘留所待著。」
「我爸也勸我....算了,折騰下去沒意義,不如重新找個班上,或者去我小舅廠里幫忙。」
「等過兩天,就給我安排相親,早點成家,把心安下來。」
「我看著他擔憂的樣子,便答應了下來。」
「但網上已經發的那些東西,我才不會主動撤下,最多不發新的了。」
「從那天以後,治安所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來,我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可就在前天.....一個叫『安妮』的檢察官突然打電話,說案子已經移送審查起訴了,讓我去一趟檢察署換證。」
「罪名是什麼尋釁滋事,因為我在網上辱罵、污衊...導致馮越患上了抑鬱症,具有實質性危害後果,符合罪名的構成要件。」
「讓我最好是去找個律師幫忙跟進,否則會很吃虧。」
「說真的,我當時都給聽懵了。」
「等稀里糊塗去辦完手續,一回來就把這事兒跟我爸說了。」
「然後他就去找了陳叔。」
「情況就是這樣。」
沒想到,竟然還聽到了『熟人』的名字。
要是沒記錯的話,安妮好像是兩年前才進的檢察署吧!
能這麼快就獨立負責一個案子,看樣子....她在單位很受領導重用啊!
不過對金勝來說,對手是誰不重要,關鍵還得看案子本身。
就目前段承業所描述的情況來判斷....問題不大。
尋釁滋事罪的核心:是『無事生非』,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而他這種,叫事出有因。
總不能別人動手,我不能反擊吧!
但更具體的『主觀、客觀、客體』三個方面,還得去調取卷宗,仔細看完之後才能真正確定。
對於一個刑事律師來說,無論當事人說的多麼真實,都要抱有一絲『懷疑』的態度去應對。
這是職業要求,並非不信任。
律師的職責是基於事實和證據進行辯護。
而很多當事人出於自我保護、認知偏差、隱瞞部分真相的動機,其陳述可能存在不完整或不準確之處。
一個不小心,便很有可能產生『執業風險』。
出來混,一定要『穩』字當頭。
「段先生,照你說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的定性方面,是存在較大爭議的。」
「不必過多擔憂,事情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糟糕。」
「這樣....你加我微信,我把律所的定位發給你。」
「星期一你來簽份委託協議,我會去檢察署調取卷宗,仔細再研究一下。」
「至於費用這塊......看在陳律師的面子上,4萬塊全包吧!」
「這已經算是『打骨折』的價格了。」
「當然,你可以去搜一下我的名字、以及收費標準,網上都有。」
「或者直接去問陳律師也一樣。」
「等了解清楚後,你再決定要不要來找我代理。」
金勝很理解。
男人的尊嚴嘛!
這種事.....本就是一次不太『光彩』的傷害,更何況又讓知情人給廣而告之,簡直情何以堪啊!
不過這裡有個小問題。
金勝立即開口問道:「你跟前女友的事,這個馮越為什麼會知道?」
段承業『嘆』了口氣道:「我是在一次業務中認識的董伊琳。」
「馮越和我當時都在現場,就一起加了她的聯繫方式。」
「3個多月後,我們正式確定了關係。」
「董伊琳跟我說....其實馮越也一直都在追求她。」
「但她覺得這個人很輕佻,話里話外比較油膩,不是一個靠譜的人,所以就選了我。」
「我們在一起4年多,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由於工作關係,除了雙休日跟節假日之外,我們基本不住在一起。」
「臨近訂婚前半個月,戀愛紀念日,我那天提前完成了工作,想著買個禮物,去給她一個驚喜。」
「可在她出租屋裡一直等到了晚上7點多,都不見她回來。」
「於是我便給她發了個信息,沒說我在家裡等她,只問她下班了沒?」
「她回的很快,說自己在公司加班,最早還得1個多小時才能做完回家。」
「確定了時間,我就安心等著了,不知不覺中,我睡著了。」
「等醒來已經是半夜12點多了。」
「但她卻還沒有回來。」
「正當我準備打電話的時候,門外有了響動。」
「同時伴隨著的,還有男女的對話聲。」
「內容有點.....不堪入耳。」
「女的聲音我很熟悉,是董伊琳。」
「說真的,我當時整個人都是懵的,就那麼傻傻的坐在沙發上,看著兩人一進門...迫不及待的啃在了一起。」
「這時候我也認出來了,這男的.....叫杜晨,是馮越的大學同學,富二代。」
「之前有次部門聚會,去的酒店...就是他家開的。」
「我怎麼都想不明白,這兩人怎麼會搞到一起。」
「直到2個多月後,董伊琳給我打了個電話,約見面,順便把之前我媽送給她的幾樣首飾還給我。」
「等我到了約定地點才知道....她已經跟對方分手了。」
「至於原因,是她無意中看到了杜晨和一個朋友的聊天內容。」
「除了向對方炫耀戰績之外,更是表明.....自己不過是玩玩而已,等過段時間膩了,如果對方想要嘗嘗味道,他可以把人灌醉,幫忙創造機會。」
「只要他這個名義上的男朋友在,事後絕對不會有任何問題。」
「董伊琳都沒意識了,怎麼知道是被誰......」
「她除了害怕之外,心裡更多的是後悔。」
「這次約我出來,便是想著祈求我的原諒。」
「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我就算嘴上答應,心裡也會永遠有這個『疙瘩』存在。」
「與其折磨自己,不如乾脆放棄。」
「我當即拒絕了她,並拿回了幾樣首飾。」
「沒過幾天,馮越變得不對勁了,每次一看到我,臉上就會露出明顯『幸災樂禍』的笑容。」
「不用想,他已經知道那點兒事了。」
「甚至我懷疑,杜晨之所以去追董伊琳,就是馮越故意引導的。」
「之前輸給我的時候,他就很不服氣,不僅說話陰陽怪氣,還在工作中給我使了幾次小絆子。」
「情況就是這樣。」
聽完對方的解釋,金勝腦子裡瞬間就出現了『短劇』經典橋段的既視感。
【相戀多年,馬上要訂婚的我,卻被未婚妻背叛。】
【戀愛紀念日當天,我看清了她的真面目。】
【這一次,我選擇不原諒。】
「好,我大概懂了。」
「你接著往下說....」
聽到金勝的話,段承業也顧不上悲春傷秋,回歸了正題。
「經過這麼一吵,這事兒很快就在公司內部傳開了。」
「有個平時關係比較要好的同事偷偷來告訴我.....原來是我們部門原先的業務經理,私下遞交了辭職信,馬上就要離職了。」
「所以,公司得從下面組長里提拔一個,我跟馮越是最有競爭力的人選。」
「而這次我提前兩天完成工作,讓品牌方很滿意,總監打算在下個月的公司例會上,推薦我來擔任經理。」
「馮越正是知道了這個情況,所以才會弄這麼一出,想要抹黑我的名聲。」
「我本以為,只要不跟這種人一般見識,這事兒就算過了。」
「等上位了,有的是機會收拾他。」
「可誰成想,他卻沒有放棄,用小號在短視頻平台上污衊我....指名道姓的說我利用職務之便,騷擾新來的女同事,以前還撬過同事的女朋友,是個人渣。」
「配圖則是幾張PS過的圖片。」
「一開始,我根本不知道這個情況,直到業務經理的任命下發,名字是馮越。」
「緊接著,總監找我談話,說是總經理下了命令,不允許我這種『害群之馬』存在,會影響了公司形象。」
「他幫忙解釋過了,但沒用。」
「面對網上十多條有理有據的圖文視頻,老闆顯然更相信。」
「最重要的是.....對公司來說,我這個小組長就是顆無關緊要,隨時都能找人替換的棋子。」
「老闆也沒那個閒功夫去追根問底,調查我是被人污衊,還是真的幹過。」
「所以.....我就被掃地出門了。」
「公司沒有在補償這一塊吝嗇,除了結算當月的工資、提成、獎金之外,還給了N+1的金額。」
說到這裡,段承業呼吸變得很粗重。
小人物的無奈、無力,從這裡被體現的淋漓盡致。
解決不了負面輿論的源頭,那就解決涉及輿論的人。
直接進行切割,才是最佳選擇。
簡單、粗暴.....但很有效。
無論是作為一個律師,還是普通人,金勝都能體諒他的感受。
這也是為什麼,哪怕時間過了這麼久,段承業回想起來,情緒波動還這麼明顯的原因。
咽不下這口氣啊!
多少受了委屈的.....寧願耗費精力,傾家蕩產也要去維權。
原因不正是如此嗎?
不蒸饅頭爭口氣。
有些比較極端的,甚至還會使出『天地同壽』這一招。
金勝等了兩秒,這才開口道:「所以....你很不甘心,便開始報復馮越。」
「沒錯!」
段承業斬釘截鐵的應道。
「他不是愛玩輿論這一招嗎?」
「那我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共事這麼些年,他私底下幹過什麼不光彩的事,我多多少少也是聽到過一些的。」
「比如:拿商場、材料商的回扣,利用手裡安排給品牌方表演的職權,跟一個模特經紀公司老闆走的很近,接受人家的X招待,外加好處費。」
「還有.....他不是無中生有來污衊我,自己則坐上了業務經理的位置嗎?」
「我就把他這些勾當,全都給他爆出來。」
「甚至再加點其它的料。」
「尤其他是跟那個富二代杜晨之間的關係。」
「我就說他們....平時以『泡妞』為樂,不管有沒有男朋友、老公,等到手一段時間玩膩後,便會給對方下藥、灌醉,讓其他朋友輪著上。」
「提醒廣大女性朋友擦亮眼睛,避雷。」
「我前前後後一共弄了17個帳號,發布了600多條短視頻。」
「審核沒通過就重新弄內容,只要改掉開頭跟標題就沒事了。」
「如果被舉報、下架、封號,那就換一個號。」
「反正每天最少保持在5條以上。」
「前面一個多星期,我幾乎每天都會買200到400塊的本地流量推送。」
「要出名,那大家就一起出名。」
「很快,就有同事偷偷告訴我,說馮越看到視頻後發了好大一通火。」
「當天就被總監叫過去『狠狠』罵了一頓,要求他3天之內搞定這個事。」
「如果影響到公司聲譽,他不僅要捲鋪蓋走人,還得賠償相應損失。」
「果然,第二天,馮越就氣沖沖的找了過來。」
「我就反問他.....你能做初一,我為什麼不能做十五。」
「你搞別人的時候很爽,輪到自己身上怎麼就知道急了。」
「除非公開發表道歉,承認之前誣陷我,並辭職走人,否則我絕對不會罷休的。」
「既然想玩,我奉陪到底。」
「馮越那天很憤怒,站在門口吵吵,沒敢動手。」
「見我態度堅決,罵罵咧咧的走了。」
「可到了隔天下午,治安所上門了,說我涉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尋釁滋事。」
「尤其是那個給我做筆錄的蜀黍,我總感覺他在針對我。」
「從頭到尾就問我承不承認,為什麼要這麼做。」
「根本都不聽我解釋。」
「還說我抗拒配合,情節嚴重,涉嫌刑事犯罪。」
「在給我看了張拘留證後,就把我關到了拘留所,過了十來天才通知我爸來辦取保候審。」
「走的時候,那個蜀黍還警告我,儘快刪除掉網上那些不實言論,別再繼續發了。」
「否則取保作廢,我又會回到拘留所待著。」
「我爸也勸我....算了,折騰下去沒意義,不如重新找個班上,或者去我小舅廠里幫忙。」
「等過兩天,就給我安排相親,早點成家,把心安下來。」
「我看著他擔憂的樣子,便答應了下來。」
「但網上已經發的那些東西,我才不會主動撤下,最多不發新的了。」
「從那天以後,治安所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來,我以為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可就在前天.....一個叫『安妮』的檢察官突然打電話,說案子已經移送審查起訴了,讓我去一趟檢察署換證。」
「罪名是什麼尋釁滋事,因為我在網上辱罵、污衊...導致馮越患上了抑鬱症,具有實質性危害後果,符合罪名的構成要件。」
「讓我最好是去找個律師幫忙跟進,否則會很吃虧。」
「說真的,我當時都給聽懵了。」
「等稀里糊塗去辦完手續,一回來就把這事兒跟我爸說了。」
「然後他就去找了陳叔。」
「情況就是這樣。」
沒想到,竟然還聽到了『熟人』的名字。
要是沒記錯的話,安妮好像是兩年前才進的檢察署吧!
能這麼快就獨立負責一個案子,看樣子....她在單位很受領導重用啊!
不過對金勝來說,對手是誰不重要,關鍵還得看案子本身。
就目前段承業所描述的情況來判斷....問題不大。
尋釁滋事罪的核心:是『無事生非』,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而他這種,叫事出有因。
總不能別人動手,我不能反擊吧!
但更具體的『主觀、客觀、客體』三個方面,還得去調取卷宗,仔細看完之後才能真正確定。
對於一個刑事律師來說,無論當事人說的多麼真實,都要抱有一絲『懷疑』的態度去應對。
這是職業要求,並非不信任。
律師的職責是基於事實和證據進行辯護。
而很多當事人出於自我保護、認知偏差、隱瞞部分真相的動機,其陳述可能存在不完整或不準確之處。
一個不小心,便很有可能產生『執業風險』。
出來混,一定要『穩』字當頭。
「段先生,照你說的情況來看,這個案子的定性方面,是存在較大爭議的。」
「不必過多擔憂,事情沒有你想像中的那麼糟糕。」
「這樣....你加我微信,我把律所的定位發給你。」
「星期一你來簽份委託協議,我會去檢察署調取卷宗,仔細再研究一下。」
「至於費用這塊......看在陳律師的面子上,4萬塊全包吧!」
「這已經算是『打骨折』的價格了。」
「當然,你可以去搜一下我的名字、以及收費標準,網上都有。」
「或者直接去問陳律師也一樣。」
「等了解清楚後,你再決定要不要來找我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