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原創,是真尼瑪不值錢啊!(求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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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陳朗就坐著地鐵去滾石無線了。

  要知道,京城搞不好就堵車了,坐地鐵是保險的選擇。

  滾石無線是滾石唱片旗下的。

  在2007年,算得上國內無線音樂第一梯隊了。

  也是當時下載正版彩鈴、全曲的平台之一。

  像《老鼠愛大米》《兩隻蝴蝶》《求佛》《狼愛上羊》這類爆款基本上都是出自這公司。

  一小時後,陳朗來到滾石無線。

  公司前台帶他去了一個房間。

  等了一會,就看到了一個穿著幹練的女人走了過來。

  「陳朗同學是吧?我是滾石無線的李曼,你可以叫我李經理。」

  「李經理,您好。」陳朗禮貌坐下。

  李曼開門見山,直接拿出了一份簡單的意向文件:

  「我就不繞彎子了,《等一分鐘》這首歌我們在分貝網盯著很久了,數據非常好,非常適合做彩鈴。

  我們今天找你,就是想拿下這首歌的合作。」

  陳朗點點頭,「你繼續說。」

  「我們滾石的方案很簡單。

  我們一次性買斷這首歌的版權,價格絕對讓你滿意。

  買斷之後,歌曲由我們公司安排專業藝人演唱、發行、做彩鈴推廣。

  你不用管任何事,直接拿一筆錢。」

  這個正合陳朗心意,他本身就是想靠彩鈴搞一筆錢。

  「不過......買斷之後,這首歌不會再署你的名字。」

  「什麼意思?」

  「我們會重新更改歌名,分配給我們公司旗下藝人演唱,後續所有收益與你無關。」

  這話一出,陳朗思索了一下。

  買斷、抹除署名、修改歌名、換藝人演唱……

  這等於他寫的歌,從此和他沒有半點關係。

  這不就是給別人寫歌嗎?

  不對,給別人寫歌還有名字呢!

  不過,可以撈一筆好像也不虧,只要能賺錢就行。

  「那你們打算出多少錢買這首歌?」

  李曼比出一根手指:

  「一次性買斷,一萬塊。」

  滾尼瑪的,一萬塊還讓勞資跑一趟。

  早知道,直接在電話聊了。

  原創,是真尼瑪不值錢啊!

  一萬塊,買走他的原創作品、署名權、版權、彩鈴收益,以及未來所有可能的一切收益。

  連歌名都要改掉,給別人做嫁衣。

  你咋不上天呢?

  哪怕不談情懷,只算商業價值也不止這些。

  《等一分鐘》現在的熱度,也遠不止這個價。

  更何況還有以後的持續收益。

  真當大學生好騙是吧!

  他思索再三,心裡頓時有了個主意。

  先不急著答應,也不拒絕。

  先吊著再說。

  順便,看看華誼音樂那邊能開出什麼條件。

  「李經理,我明白了。

  一萬塊不是小數目。

  但這首歌對我也很重要,我需要回去認真考慮一下。」

  李曼還以為他是在猶豫,便笑著安撫道:

  「可以,你好好想想。這價錢,對學生來說已經很高了。

  別錯過了一個好機會。」

  「好,我知道了,謝謝李經理。」

  簡單聊了幾句,陳朗便離開了。

  待陳朗走後沒多久,走進來一個人。

  「怎麼樣,談的咋樣?」男人問道。

  「放心吧,老總。我給他開了10萬呢。」

  ……

  什麼破公司!

  就他媽知道坑大學生!


  走出滾石無線的陳朗,把滾石狠狠罵了一頓。

  罵完後,他就坐著地鐵去華誼音樂了。

  沒過多久,陳朗就按照地址,找到了位於京城的華誼音樂。

  公司位於一座很高的寫字樓里。

  剛出電梯門,就看到了走廊兩旁,隨處可見的藝人海報。

  這些都是大家很熟悉的歌手,像羽泉、張靚穎、玩泥巴的阿坤等等。

  陳朗簡單和前台說明來意後,前台就給他領了過去。

  來到胡亦可的辦公室外,他輕輕敲了敲門。

  「進。」

  門一推開,陳朗愣住了。

  胡亦可看到他也愣住了。

  空氣安靜了半秒。

  兩人幾乎異口同聲開口:

  「是你?」

  「是你?」

  陳朗萬萬沒想到,這家公司對接的人,居然就是胡亦可!

  正是之前校園歌手大賽後,給他遞名片的那個總監。

  其實,陳朗要是稍微留意一下就會發現。

  之前的校園歌手大賽,主持人都報過華誼音樂的名字。

  只是,他當時的心思全在比賽上,誰注意到這個。

  而胡亦可也徹底驚呆了。

  她找了好幾天的神秘歌手「朗朗」,居然就是陳朗!

  就是之前見過面的那個大一新生。

  世界說大很大,說小,也真小。

  朗朗……陳朗……

  聽著就一個媽生的。

  只是,沒人會把朗朗和陳朗聯繫到一起。

  更離譜的是,她一直以為對方是北電的學生,結果居然是隔壁北聯的。

  最後,人沒找到。

  兜兜轉轉,人居然自己送上門來了。

  胡亦可先回過神來,

  「想不到,我們居然是這麼見面的。」

  陳朗也有點哭笑不得。

  「我也沒想到,會是你。」

  兩人相視一笑,可能這就是緣分吧!

  胡亦可趕緊招呼他坐下。

  「早知道是你,上次就直接在學校里和你聊了。」

  說到這,胡亦可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上次比賽結束,我給你的名片,怎麼一直沒打給我?」

  陳朗瞬間有點小尷尬。

  總不能說,名片被他丟口袋裡,洗衣服直接洗爛了吧。

  他只能硬著頭皮含糊道:

  「我……我本來想晚一點再聯繫您。」

  「少來。」

  胡亦可畢竟混跡娛樂圈很多年了,這點理由在她這根本站不住腳。

  不過,她也懶得計較這些。

  對她來說,眼前,達成合作才是最重要的。

  之前,她親眼看過陳朗在校園歌手大賽上的表現。

  那舞台上的感染力,正是藝人所要具備的。

  她有點想把彩鈴合作改成藝人合作。

  但混跡商場這麼多年,胡亦可比誰都要謹慎。

  現在就直接簽藝人約,就意味著公司要投入大量資源、時間和成本,去捧一個還沒經過市場真正驗證的新人。

  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思來想去,還是穩妥一點比較好。

  先用一首《等一分鐘》,試水彩鈴市場。

  彩鈴如果賣爆,說明這個人有商業價值。

  到時候再簽個歌手藝人合約。

  全力包裝,一切順理成章,也更保險。

  萬一反響平平,那也只是一首單曲的合作,雙方都不傷筋動骨。

  「那個,我們談一下合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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