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誰弄斷的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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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字,我為什麼要簽字?」

  姜顏冷嗤:

  「你在外面玩斷了,卻讓我簽字,傾家蕩產給你治,憑什麼?就斷著吧,挺好的,清淨!」

  話一出口,好冷血,但是好痛快。

  原來不委屈自己,把想說的話說出來,感覺是這麼的舒服!

  「姜顏你,行!」

  王學忠疼得打顫,只要身體一動,哪怕是說話,都感覺快要疼死。

  可眼前的姜顏,讓他感覺很陌生。

  唯唯諾諾,又膽小怕事的她,不應該說出那些話。

  可他實在沒有力氣跟姜顏計較,只能對護士說:

  「她不簽,我簽!」

  說著,便伸手去夠單子,結果護士連忙躲開,讓他夠了個空,又疼得冒汗。

  「這可不行!」

  護士非常嚴肅的解釋:

  「必須家屬簽字!只要是手術,都有風險,況且這個手術還不是特別小的手術,難度挺大的。」

  王學忠急了,生怕自己將來變太監:

  「風險我自己擔,還不行嗎?」

  「不行!」

  護士回答得非常乾脆,萬一你死手術台上了,這字簽了跟沒簽不一樣嗎?

  「醫院有規定,自己簽不行,必須家屬,或者你找個單位領導過來也行!」

  單位領導剛跑了,不跑人家也不願意背這個責任。

  王學忠沒有辦法,只能叫兒子:

  「傳志,你來簽,快點!」

  他快疼死了,那是真的疼,每分每秒都在疼,呼吸的一個起伏,都扯得疼!

  王傳志聽見他爸叫他,猶猶豫豫上前,正想接過單子,卻又被護士攔住:

  「誒,這孩子才十五是吧?沒成年,不能簽!」

  護士直接把單子拿走:

  「你們快點商量好,時間一過,做手術也沒用了。」

  忙碌的診室里,王學忠躺的這一角,顯得格外冷清,而且尷尬。

  「姜顏,當我求你,趕緊簽了它!」

  「求?你拿什麼求?」

  姜顏的嘴角勾起一抹不屑,那個下雨的星期六傍晚,兒子發燒,姜顏求王學忠,別出差了,先把孩子送醫院去。

  可求有用嗎?

  王學忠以工作重要為由,還是去了。明知道姜顏懦弱,不敢麻煩別人,他也沒找個人,幫姜顏一下。

  最後是姜顏一個人,背著幾乎比自己還重的兒子,冒雨去的小診所。

  兒子的燒退了,生理期的姜顏發燒了。

  以前不知道,只當他重視工作,現在知道了,他是重視他的破鞋。

  「你不知道柳鶯鶯要告你強姦嗎?」

  姜顏眼神涼薄,仿佛看好戲一般,盯著王學忠的臉。

  「治好了,也是要槍斃的,何必浪費醫療資源呢?」

  「你不用在這裡挑撥離間!」

  王學忠疼得沒了力氣,卻還是要替柳鶯鶯辯解兩句:

  「她只是被嚇到了,不這麼說就會被打死。但是,她不可能告我的!

  你快點簽字,要是害我治不好,你下半輩子都別想好過!」

  好好好!

  好一個善解人意,好一個通情達理,好一個「別想好過」!

  都死過一次了,姜顏會怕嗎?

  「除了離婚證,我不會簽任何跟你有關的東西!」

  姜顏說完,轉身就走。

  「等一下!」

  王學忠感覺自己又要疼暈了,只能強撐著,試圖說服姜顏:

  「你想離婚,也得我同意對吧?把手術單簽了,我馬上就跟你離婚!」

  姜顏停下腳步,卻沒有回頭:

  「我都守這麼多年活寡了,離不離婚,也沒那麼心急。」

  人渣的話怎麼能信?


  婚,她一定會離,但這個字,她絕對不簽!

  姜顏說完,走到門口,拉上女兒就走。

  「誒,同志……」

  民警試圖攔住她,卻沒能攔得住。

  「他要是被判強姦,槍斃那天,麻煩通知我,我出子彈錢!」

  留下這句話,姜顏帶著女兒,頭也不回的離開。

  這下不好辦了,民警也很為難。

  王學忠這個手術的費用不低,怕是得上萬塊,國家是不可能墊的。廠里現在經濟也困難,支取這麼大一筆錢,還得開會決定。

  最重要的是,手術有風險,但是不手術,頂多就是容易有後遺症而已,又不會死人!

  這不是硬性需求!

  王學忠疼得心急如焚,可是沒有錢,也沒有人簽字,他只能兩眼望天,看著手術的時機,一點一點錯過。

  對姜顏的恨,逐秒遞增。

  「阿嚏!」

  姜顏打了個噴嚏,揉揉鼻子,繼續收拾。

  她要搬家,離開這個噁心的地方。

  「媽,我們真的要搬走嗎?」

  王小丫有些擔心:

  「那哥哥和爸怎麼辦?」

  她是善良的孩子,被迫理解了她這個年紀不該理解的事情,知道父親做得不對,可是血濃於水,她還是會為父親擔心。

  姜顏看了一眼女兒,手中的動作沒有停。

  她不會跟女兒說,王學忠的那句「別想好過」,不是一句空話。

  青出於藍,王傳志能害死親媽,王學忠還能比兒子差到哪兒?

  「你現在可以選擇,是跟媽媽走,還是留下來,照顧你爸?」

  姜顏臉上沒有太多的表情,甚至有些麻木。

  女兒繼承了她的懦弱,所以直到死,她也不知道,女兒是否跟兒子一樣,曾埋怨過她?

  明明沒有能力,還選擇淨身出戶。過著那麼苦的日子,自我感動式的付出,其實,子女根本不屑。

  「你們的爸雖然犯了錯,但是沒違法,大概率還是能保住他後勤部主任的工作。他有房子,有錢,你跟著他能過得好一些。

  現在選:是跟著我去流浪,還是留在家裡?」

  現在不是嚴打時期,「流氓罪」管不了那麼寬,只要姜顏不去廠里喝農藥,王學忠了不起就是停職查看。

  姜顏背上行囊,目光認真的看著女兒,她想知道,女兒真實的想法。

  「媽,我跟你走!」

  女兒的手,牽上了她的手。

  「你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不可以再沒有我,對不對?」

  姜顏鼻頭一酸,眼眶紅了,卻笑著將女兒摟進懷裡。

  「這只是暫時的,我們很快,該有的都會有,會比現在,過得更好!」

  她帶著女兒走出宿舍樓,鄰居們問她:

  「姜顏,你們這是要去哪兒呀?」

  她沒有回答,頭也不回的離開。然後坐著公交車,來到市區的一處住宅。

  這裡是公務員小區,居民素質都挺高,有少量的房源往外出租。

  上一世,她帶著兒女露宿街頭,就是被一位好心的大媽收留,然後成了大媽家的租戶。

  後來小區改制,大媽的兒女又出國的出國,上京北的上京北,她就想把房子賣了。

  姜顏買了這套房。

  沒過幾年,小區整體拆遷,房子拆了一百多萬,外加一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

  靠著這筆錢,姜顏慢慢的把日子過得好起來。

  這位大媽,這座房,是她人生的貴人!

  循著熟悉的路徑,她找到大媽的家,敲了敲門。

  「誰呀?」

  房門打開,一位臉圓圓的,耳垂長長的大媽探出半邊身子,疑惑的打量著姜顏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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