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走馬燈(中)
聲音不大,悶悶的,像有人往地上扔了一袋麵粉。
世界安靜了。
范鶴霄摔在地上,胳膊肘磕破了皮,血珠滲出來。
他不覺得疼。
他爬起身,回頭看。
父親躺在地上。
母親也躺在地上。
貨車停在前方不遠處,司機從駕駛室里爬出來,腿在發抖。
周圍的人圍了過來,越來越多,像一群螞蟻圍住了兩隻倒下的蟲子。
范鶴霄站在原地,看著那些人的腿——有穿西褲的,有穿裙子的,有穿運動鞋的,有穿皮鞋的。
那些腿在他面前移動、交錯、遮擋住他的視線。
他看不到父親和母親了。
他只看到地上有一攤血,在慢慢擴散。
紅色的,刺目的,在灰色的柏油路面上格外扎眼。
他站在那裡,沒有哭,沒有喊,沒有動。
過了很久,有人發現了他。
「這孩子——是那家的孩子吧?」
「天吶,他還在這兒站著——」
「誰去把他帶過來?別讓他看——」
一隻手伸過來,把他拉走了。
他回過頭,看著那攤血越來越遠,越來越模糊,最後消失在人牆後面。
范鶴霄有些不受控制的在那小小的的身體裡飛出來。
不過一瞬間的事。
他的魂體已經站在不遠處。
他看著小時候的自己茫然站在那裡,沉寂的心有些觸動起來。
他想走過去,蹲下來,抱一抱那個孩子。告訴他——會好的,一切都會好的。
但他動不了。
他的腳像被釘在了地上,他的身體像被什麼東西定住了。
他只能看著。
畫面開始旋轉。
時間在飛速流逝。
周圍的景色開始飛速流動起來,絢爛詭異的畫面讓范鶴霄的大腦有些不適。
待穩定之後。
他看到了醫院走廊慘白的燈光,看到了一張白布蓋住了兩張熟悉的臉。
他也看到了小小的自己茫然無措的站在太平間外面。
一個胖女人,穿著黑色連衣裙,站在太平間前,臉上的表情不是悲傷,是算計。
他被帶走了。
帶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陌生的房子,一個陌生的房間。
房間很小,堆滿了雜物。
牆角有蜘蛛網,床單是別人用過的,上面有洗不掉的黑漬。
胖女人是他的遠房親戚,他應該叫她「表姨」。
表姨夫是個瘦高的男人,沉默寡言,臉上有一顆黑痣。
他們有一個兒子,比他大三歲,胖得像一個球。
他在這戶人家住了半年。
半年裡,他學會了三件事——挨打、挨餓、看眼色。
表弟偷了家裡的錢,誣賴是他偷的。
表姨從廚房裡抽出一根擀麵杖,把他從房間裡拖出來,按在地上打。擀麵杖落在他後背、屁股、大腿上,發出沉悶的聲響。
他沒有哭。
不是不疼——是不敢哭。
他哭過,第一次挨打的時候,他哭得很厲害。
表姨打得更厲害了,一邊打一邊罵:「哭!哭什麼哭!你爸媽死了你都不哭!你裝什麼!」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在這個家裡哭過。
范鶴霄站在牆角,看著那個蜷縮在地上的孩子。
他想走過去,把那個孩子抱起來,告訴他——你不會在這裡待太久的。你會逃出去,你會遇到好人,你會活下來。但他動不了。
畫面繼續飛速轉動。
那是一個深夜。
月很亮,照在窗台上。
那個孩子從床上爬起來,赤著腳,穿著那件破舊的睡衣,拉開房門。表姨和表姨夫睡得很沉,鼾聲此起彼伏。
表弟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嘴角流著口水。
孩子輕手輕腳地走過客廳,拉開大門。
門沒有鎖。
他走出去,把門輕輕帶上。
夜風很涼,吹在他光裸的小腿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他赤著腳走在柏油路上,腳底板被石子硌得生疼,但他沒有停。
他走了一夜,從天黑走到天亮,從天亮走到天黑。
餓了翻垃圾桶,渴了喝路邊的自來水。
第三天,他餓昏在了一座橋底下。
醒來的時候,他躺在一張乾淨的白床上,被子是白色的,枕頭是白色的,房間裡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女人坐在床邊,低頭看著他。
「你醒了?」女人的聲音很輕,很溫柔,「你叫什麼名字?家在哪裡?」
他沒有說話。
從那以後,他就住在了孤兒院。
范鶴霄看著那段記憶。
看著那個孩子在孤兒院裡長大,被人欺負,被大孩子搶走飯盒,被關在廁所里,被推到牆上撞破了額頭。
周圍的景色繼續飛速轉動。
流光溢彩的景色讓范鶴霄已經適應了。
他上了學,成績一般,不愛說話,沒什麼朋友。
他考上了大學,離開了那座城市。
大學裡,他認識了幾個朋友,一起喝酒,一起打遊戲,一起在操場上吹牛。
他交了一個女朋友,笑起來有兩個酒窩,喜歡穿白色的裙子。
他以為日子會好起來的。
那天下午,他提前下課,想去女生宿舍樓下等她。
路過學校門口的賓館時,他看到了那輛熟悉的電動車——那是她室友的車。
他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那輛電動車,看著賓館的旋轉門。然後,他看到了她。
穿著一件他沒見過的裙子,挽著一個男生的胳膊,走進了賓館。
他沒有衝過去,沒有打電話,沒有發消息。
他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那扇旋轉門慢慢停下。
然後他轉身,走了。
沒有哭,沒有鬧,沒有任何反應。
像四歲那年一樣。
范鶴霄看著那個背影。
瘦削的,穿著洗得發白的T恤,背著一個舊書包,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像一滴水匯入了河流。
他畢業了。
找到了工作。
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做策劃。
他很努力。比任何人都努力。
他完成了一個又一個項目,方案寫得比誰都好,創意比誰都新。
但他的名字從來沒有出現在匯報的PPT上——取而代之的,是主管的名字,是同事的名字,是那些什麼都沒做、只會在最後關頭搶功勞的人的名字。
他加班,通宵,周末不休息。
他的工位在角落裡,旁邊是垃圾桶,頭頂是一盞閃了半年的日光燈管,一閃一閃的,像一隻壞掉的眼睛。
世界安靜了。
范鶴霄摔在地上,胳膊肘磕破了皮,血珠滲出來。
他不覺得疼。
他爬起身,回頭看。
父親躺在地上。
母親也躺在地上。
貨車停在前方不遠處,司機從駕駛室里爬出來,腿在發抖。
周圍的人圍了過來,越來越多,像一群螞蟻圍住了兩隻倒下的蟲子。
范鶴霄站在原地,看著那些人的腿——有穿西褲的,有穿裙子的,有穿運動鞋的,有穿皮鞋的。
那些腿在他面前移動、交錯、遮擋住他的視線。
他看不到父親和母親了。
他只看到地上有一攤血,在慢慢擴散。
紅色的,刺目的,在灰色的柏油路面上格外扎眼。
他站在那裡,沒有哭,沒有喊,沒有動。
過了很久,有人發現了他。
「這孩子——是那家的孩子吧?」
「天吶,他還在這兒站著——」
「誰去把他帶過來?別讓他看——」
一隻手伸過來,把他拉走了。
他回過頭,看著那攤血越來越遠,越來越模糊,最後消失在人牆後面。
范鶴霄有些不受控制的在那小小的的身體裡飛出來。
不過一瞬間的事。
他的魂體已經站在不遠處。
他看著小時候的自己茫然站在那裡,沉寂的心有些觸動起來。
他想走過去,蹲下來,抱一抱那個孩子。告訴他——會好的,一切都會好的。
但他動不了。
他的腳像被釘在了地上,他的身體像被什麼東西定住了。
他只能看著。
畫面開始旋轉。
時間在飛速流逝。
周圍的景色開始飛速流動起來,絢爛詭異的畫面讓范鶴霄的大腦有些不適。
待穩定之後。
他看到了醫院走廊慘白的燈光,看到了一張白布蓋住了兩張熟悉的臉。
他也看到了小小的自己茫然無措的站在太平間外面。
一個胖女人,穿著黑色連衣裙,站在太平間前,臉上的表情不是悲傷,是算計。
他被帶走了。
帶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陌生的房子,一個陌生的房間。
房間很小,堆滿了雜物。
牆角有蜘蛛網,床單是別人用過的,上面有洗不掉的黑漬。
胖女人是他的遠房親戚,他應該叫她「表姨」。
表姨夫是個瘦高的男人,沉默寡言,臉上有一顆黑痣。
他們有一個兒子,比他大三歲,胖得像一個球。
他在這戶人家住了半年。
半年裡,他學會了三件事——挨打、挨餓、看眼色。
表弟偷了家裡的錢,誣賴是他偷的。
表姨從廚房裡抽出一根擀麵杖,把他從房間裡拖出來,按在地上打。擀麵杖落在他後背、屁股、大腿上,發出沉悶的聲響。
他沒有哭。
不是不疼——是不敢哭。
他哭過,第一次挨打的時候,他哭得很厲害。
表姨打得更厲害了,一邊打一邊罵:「哭!哭什麼哭!你爸媽死了你都不哭!你裝什麼!」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在這個家裡哭過。
范鶴霄站在牆角,看著那個蜷縮在地上的孩子。
他想走過去,把那個孩子抱起來,告訴他——你不會在這裡待太久的。你會逃出去,你會遇到好人,你會活下來。但他動不了。
畫面繼續飛速轉動。
那是一個深夜。
月很亮,照在窗台上。
那個孩子從床上爬起來,赤著腳,穿著那件破舊的睡衣,拉開房門。表姨和表姨夫睡得很沉,鼾聲此起彼伏。
表弟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嘴角流著口水。
孩子輕手輕腳地走過客廳,拉開大門。
門沒有鎖。
他走出去,把門輕輕帶上。
夜風很涼,吹在他光裸的小腿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他赤著腳走在柏油路上,腳底板被石子硌得生疼,但他沒有停。
他走了一夜,從天黑走到天亮,從天亮走到天黑。
餓了翻垃圾桶,渴了喝路邊的自來水。
第三天,他餓昏在了一座橋底下。
醒來的時候,他躺在一張乾淨的白床上,被子是白色的,枕頭是白色的,房間裡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女人坐在床邊,低頭看著他。
「你醒了?」女人的聲音很輕,很溫柔,「你叫什麼名字?家在哪裡?」
他沒有說話。
從那以後,他就住在了孤兒院。
范鶴霄看著那段記憶。
看著那個孩子在孤兒院裡長大,被人欺負,被大孩子搶走飯盒,被關在廁所里,被推到牆上撞破了額頭。
周圍的景色繼續飛速轉動。
流光溢彩的景色讓范鶴霄已經適應了。
他上了學,成績一般,不愛說話,沒什麼朋友。
他考上了大學,離開了那座城市。
大學裡,他認識了幾個朋友,一起喝酒,一起打遊戲,一起在操場上吹牛。
他交了一個女朋友,笑起來有兩個酒窩,喜歡穿白色的裙子。
他以為日子會好起來的。
那天下午,他提前下課,想去女生宿舍樓下等她。
路過學校門口的賓館時,他看到了那輛熟悉的電動車——那是她室友的車。
他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那輛電動車,看著賓館的旋轉門。然後,他看到了她。
穿著一件他沒見過的裙子,挽著一個男生的胳膊,走進了賓館。
他沒有衝過去,沒有打電話,沒有發消息。
他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那扇旋轉門慢慢停下。
然後他轉身,走了。
沒有哭,沒有鬧,沒有任何反應。
像四歲那年一樣。
范鶴霄看著那個背影。
瘦削的,穿著洗得發白的T恤,背著一個舊書包,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像一滴水匯入了河流。
他畢業了。
找到了工作。
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做策劃。
他很努力。比任何人都努力。
他完成了一個又一個項目,方案寫得比誰都好,創意比誰都新。
但他的名字從來沒有出現在匯報的PPT上——取而代之的,是主管的名字,是同事的名字,是那些什麼都沒做、只會在最後關頭搶功勞的人的名字。
他加班,通宵,周末不休息。
他的工位在角落裡,旁邊是垃圾桶,頭頂是一盞閃了半年的日光燈管,一閃一閃的,像一隻壞掉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