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用磚頭、石塊進行反擊?
邵俊義的話一出口,在座的人都為之一愣。
邵俊義迎著看向他的詫異目光,繼續說道:
「自然,徐安同志在『花市街案』中表現非常突出,無論是之前對案情的分析,還是在馬橋鎮的行動中,可以說,是他個人在關鍵時刻的挺身而出,才使本案取得重大成果……」
隨後,邵俊義話鋒一轉,
「但是,徐安作為一個實習期的新警,並沒有持槍資格。在行動前也沒有按程序規定給予其配槍。在馬橋鎮的突擊行動中,徐安擅自使用他人槍枝,這屬於重大違規!」
面對著指揮部其他人的驚詫眼神,邵俊義繼續發表他的觀點:
「所以,在徐安送醫院前,我已經給王隊做了指示,等徐安的傷養好後,予以停職調查。同時,城南分局刑警林大偉,未按規定,擅自將槍枝交給徐安使用,也涉及槍枝管理違規,屬於違紀。」
邵俊義的話說完後,會議室里鴉雀無聲。
作為多年從事刑事偵查工作的領導,提出程序和紀律問題,確實無可非議。
但是,要知道本案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
無論是公眾,還是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媒體,都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被一名刑警當場擊斃的;而如果這名立下大功、擊斃犯罪嫌疑人的刑警,因違規使用槍枝而受到停職檢查,甚至處分……這二者之間,實在是轉折大了點。
公眾會答應嗎?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媒體會怎麼想?會怎麼看待江興市局?
邵俊義拋出的問題,讓每個人都陷入了矛盾的思考中。江興市刑警支隊支隊長王鵬張了張嘴,欲言又止。
顯然,沒有人想第一個發言,表示贊同或反對。
良久,馬建祥經過一陣深思熟慮後,說道:
「邵副局長提出的問題非常嚴肅和嚴重!那支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槍枝現在哪裡?」
王光明答道:
「那支槍本是配備給林大偉使用的,現在槍枝已經收回在城南分局刑警大隊槍械室。」
馬建祥的眉頭不由自主皺了起來,過了好一會兒,他抬起頭,看了看身邊的邵俊義等幾個副局長:
「這樣吧,就『花市街案』中,刑警徐安使用槍枝是否違規,以及其使用槍枝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問題,我建議市局支隊成立一個調查組,就由王鵬同志擔任組長,圍繞槍枝使用的合法性與必要性,進行一次專項調查。」
「這件事情要快速進行!不能拖!在調查結果沒有出來前,事情還沒有完全定性和處理之前,任何人都不得對外泄露,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馬建祥思路清晰,說話更是乾脆利落。
特別是最後一句話,讓在座的人都無形中竟感受到了一份壓力。
要知道,自花市街布料市場犯罪嫌疑人開槍槍殺三人、搶走巨款以來,案件一直是江心市社會輿論的焦點。
城南區乃至整個江興市的廣大居民,人心惶惶,百姓生活、生產受到了嚴重影響。
市里領導更是高度重視案件的偵破進展,多次在會議和電話中提及花市街這起大案。
現在案件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被擊斃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對徐安使用槍枝做出妥善處理,極有可能會影響輿論和公眾的情緒。
但是,如果在明知徐安違規的情況下,縱容包庇,這樣的先例一開,那樣的局面也是馬建祥不願意看到的。
對徐安的調查工作隨即展開!
工作組的調查是審慎的,為此,林大偉、斌子、張興文等人被專門叫到了市局,就當晚追捕犯罪嫌疑人黃高峰的經過和相關細節,向調查組做了詳細描述。
在此期間,城南分局局長劉毅和副局長李文松,來到市局辦公大樓的一處隱蔽處進行了緊急商量。
李文松從口袋裡摸出煙,遞給劉毅一支,語氣緊張:
「劉局,如果調查結果對徐安不利,那是一個非常壞的結果。我們好不容易發現的一個刑偵人才,因為違規可能會背上處分!」
本來,「花市街重特大持槍暴力案」的成功偵破,讓劉毅激情澎湃,這麼大的一個案子,又是市局牽頭的聯合辦案,最終還是依靠城南分局取得重大突破!作為局分局長,這一次可謂是掙足了面子。
但現在冒出來的關於徐安是否違規使用槍械的問題,讓劉毅的腦袋都大了!
他接過李文松遞上的煙,整個人有些發呆,事情的發展超出了他的意料:
「李局,你說人民警察使用槍械,那是合情合理的一件事情,不就是因為徐安是一個實習警察,缺少一張持槍證嗎?」
李文松眉頭緊皺:
「這張持槍證,確實非常重要。」
李文松邊說,邊將打燃的打火機遞到劉毅面前。
劉毅點燃後,吸了一大口煙,煙霧從緊咬的牙縫裡鑽出來,此時的劉毅明顯被情緒左右,激動起來,聲音也提高了數倍:
「難道面對持有雙槍的犯罪嫌疑人,我們手下的警察,就因為沒有持槍證,只能使用磚頭、石塊進行反擊嗎?
「要知道,犯罪分子黃高峰身上有兩把手槍!幾十發子彈!!簡直就是個軍火庫!!!之前就已經實施了暴力行為,手上沾了三條人命,我們的優秀警察趙小霞負傷……」
一股激動和難過的情緒左右著劉毅,他說不下去了。
自和分局長劉毅共事以來,李文松是第一次見到劉毅情緒如此激動!!
看來,他是真的急了!
李文松望了望兩人站的位置周圍,又朝走廊樓梯口謹慎地看了一眼,眼神閃動。
他抿了抿嘴,放低聲音:
「劉局,我想立刻回一趟分局,去查找一些相關文件!」
劉毅精神一振,扔掉手中吸了兩口的煙,用鞋底踩住:
「哦?你是不是想出了什麼好的辦法?」
李文松咬緊嘴唇,答道:
「現在還不能確定,我想試試。」
兩人當機立斷!
立刻離開市局,火速趕回城南分局。
三十分鐘後,李文松從城南分局他的辦公室出來,手裡拿著一份1980年頒布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規定》。
李文鬆快步來到劉毅的辦公室,指著《規定》上面的「槍械使用核心原則」,念道:
「對正在實施兇殺、劫持人質等暴力行為,危及公民或警察生命安全的,經警告無效,可以使用武器。」
「來不及警告或警告可能導致更嚴重後果的,可直接使用。」
李文松念完文件,抬頭看著劉毅:
「劉局,你看,這份規定當中並沒有說警察使用武器前,必須持有持槍證。」
此時的劉毅已經徹底冷靜下來了,但在事情未解決前,他依舊憂心忡忡,而李文松的話,頓時讓劉毅眼睛一亮!
邵俊義迎著看向他的詫異目光,繼續說道:
「自然,徐安同志在『花市街案』中表現非常突出,無論是之前對案情的分析,還是在馬橋鎮的行動中,可以說,是他個人在關鍵時刻的挺身而出,才使本案取得重大成果……」
隨後,邵俊義話鋒一轉,
「但是,徐安作為一個實習期的新警,並沒有持槍資格。在行動前也沒有按程序規定給予其配槍。在馬橋鎮的突擊行動中,徐安擅自使用他人槍枝,這屬於重大違規!」
面對著指揮部其他人的驚詫眼神,邵俊義繼續發表他的觀點:
「所以,在徐安送醫院前,我已經給王隊做了指示,等徐安的傷養好後,予以停職調查。同時,城南分局刑警林大偉,未按規定,擅自將槍枝交給徐安使用,也涉及槍枝管理違規,屬於違紀。」
邵俊義的話說完後,會議室里鴉雀無聲。
作為多年從事刑事偵查工作的領導,提出程序和紀律問題,確實無可非議。
但是,要知道本案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
無論是公眾,還是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媒體,都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被一名刑警當場擊斃的;而如果這名立下大功、擊斃犯罪嫌疑人的刑警,因違規使用槍枝而受到停職檢查,甚至處分……這二者之間,實在是轉折大了點。
公眾會答應嗎?報紙、電台、電視台等媒體會怎麼想?會怎麼看待江興市局?
邵俊義拋出的問題,讓每個人都陷入了矛盾的思考中。江興市刑警支隊支隊長王鵬張了張嘴,欲言又止。
顯然,沒有人想第一個發言,表示贊同或反對。
良久,馬建祥經過一陣深思熟慮後,說道:
「邵副局長提出的問題非常嚴肅和嚴重!那支擊斃犯罪嫌疑人的槍枝現在哪裡?」
王光明答道:
「那支槍本是配備給林大偉使用的,現在槍枝已經收回在城南分局刑警大隊槍械室。」
馬建祥的眉頭不由自主皺了起來,過了好一會兒,他抬起頭,看了看身邊的邵俊義等幾個副局長:
「這樣吧,就『花市街案』中,刑警徐安使用槍枝是否違規,以及其使用槍枝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問題,我建議市局支隊成立一個調查組,就由王鵬同志擔任組長,圍繞槍枝使用的合法性與必要性,進行一次專項調查。」
「這件事情要快速進行!不能拖!在調查結果沒有出來前,事情還沒有完全定性和處理之前,任何人都不得對外泄露,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馬建祥思路清晰,說話更是乾脆利落。
特別是最後一句話,讓在座的人都無形中竟感受到了一份壓力。
要知道,自花市街布料市場犯罪嫌疑人開槍槍殺三人、搶走巨款以來,案件一直是江心市社會輿論的焦點。
城南區乃至整個江興市的廣大居民,人心惶惶,百姓生活、生產受到了嚴重影響。
市里領導更是高度重視案件的偵破進展,多次在會議和電話中提及花市街這起大案。
現在案件取得重大進展、犯罪嫌疑人被擊斃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對徐安使用槍枝做出妥善處理,極有可能會影響輿論和公眾的情緒。
但是,如果在明知徐安違規的情況下,縱容包庇,這樣的先例一開,那樣的局面也是馬建祥不願意看到的。
對徐安的調查工作隨即展開!
工作組的調查是審慎的,為此,林大偉、斌子、張興文等人被專門叫到了市局,就當晚追捕犯罪嫌疑人黃高峰的經過和相關細節,向調查組做了詳細描述。
在此期間,城南分局局長劉毅和副局長李文松,來到市局辦公大樓的一處隱蔽處進行了緊急商量。
李文松從口袋裡摸出煙,遞給劉毅一支,語氣緊張:
「劉局,如果調查結果對徐安不利,那是一個非常壞的結果。我們好不容易發現的一個刑偵人才,因為違規可能會背上處分!」
本來,「花市街重特大持槍暴力案」的成功偵破,讓劉毅激情澎湃,這麼大的一個案子,又是市局牽頭的聯合辦案,最終還是依靠城南分局取得重大突破!作為局分局長,這一次可謂是掙足了面子。
但現在冒出來的關於徐安是否違規使用槍械的問題,讓劉毅的腦袋都大了!
他接過李文松遞上的煙,整個人有些發呆,事情的發展超出了他的意料:
「李局,你說人民警察使用槍械,那是合情合理的一件事情,不就是因為徐安是一個實習警察,缺少一張持槍證嗎?」
李文松眉頭緊皺:
「這張持槍證,確實非常重要。」
李文松邊說,邊將打燃的打火機遞到劉毅面前。
劉毅點燃後,吸了一大口煙,煙霧從緊咬的牙縫裡鑽出來,此時的劉毅明顯被情緒左右,激動起來,聲音也提高了數倍:
「難道面對持有雙槍的犯罪嫌疑人,我們手下的警察,就因為沒有持槍證,只能使用磚頭、石塊進行反擊嗎?
「要知道,犯罪分子黃高峰身上有兩把手槍!幾十發子彈!!簡直就是個軍火庫!!!之前就已經實施了暴力行為,手上沾了三條人命,我們的優秀警察趙小霞負傷……」
一股激動和難過的情緒左右著劉毅,他說不下去了。
自和分局長劉毅共事以來,李文松是第一次見到劉毅情緒如此激動!!
看來,他是真的急了!
李文松望了望兩人站的位置周圍,又朝走廊樓梯口謹慎地看了一眼,眼神閃動。
他抿了抿嘴,放低聲音:
「劉局,我想立刻回一趟分局,去查找一些相關文件!」
劉毅精神一振,扔掉手中吸了兩口的煙,用鞋底踩住:
「哦?你是不是想出了什麼好的辦法?」
李文松咬緊嘴唇,答道:
「現在還不能確定,我想試試。」
兩人當機立斷!
立刻離開市局,火速趕回城南分局。
三十分鐘後,李文松從城南分局他的辦公室出來,手裡拿著一份1980年頒布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規定》。
李文鬆快步來到劉毅的辦公室,指著《規定》上面的「槍械使用核心原則」,念道:
「對正在實施兇殺、劫持人質等暴力行為,危及公民或警察生命安全的,經警告無效,可以使用武器。」
「來不及警告或警告可能導致更嚴重後果的,可直接使用。」
李文松念完文件,抬頭看著劉毅:
「劉局,你看,這份規定當中並沒有說警察使用武器前,必須持有持槍證。」
此時的劉毅已經徹底冷靜下來了,但在事情未解決前,他依舊憂心忡忡,而李文松的話,頓時讓劉毅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