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判刑五年,賠償二十三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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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妮絲傻了,凱文愣了,陪審員們集體僵住,就連法官都眨著大眼睛,開始懷疑自己的耳朵聽錯。

  他是不是真的老了,耳朵出毛病了?

  「神父,你是訴方。」

  第一次,法官是第一次見原告說自己有罪的,這給他三十多年從業生涯來了點小小的神父震撼。

  「我知道,但上帝曾經說過,我們每個人都有罪。」

  丹妮絲眉頭一挑,察覺到這句話在法庭上的重要,凱文更是眉頭皺起,他比丹妮絲更了解這句話對陪審員的影響有多大。

  『麻煩了。』

  果不其然,當洪磊說完這句話的時候,能明顯察覺到陪審員在仔細地聽洪磊說話,就連法官,本來是想說『這裡是法庭,不是教堂』之類的話,卻沒能說出口。

  法官在等洪磊繼續說,他想聽聽這個華人神父會說些什麼。

  「我知道辯方律師對我身份的懷疑,畢竟,拜託,他是個中國人,中國人不相信上帝,這個中國人自稱神父肯定別有所圖。」

  洪磊的語氣平穩,甚至帶有些許自嘲。

  「洪磊,我,洪磊,我是中國人,也是『拜上帝教』的神父,『拜上帝教』自1855年便登陸美利堅的土地,我在成為神父時便已經宣誓,我是上帝忠實的僕人,對我的主保持尊敬與服從,並以他的名義執行教導、司祭和牧靈的職務。」

  嘛,這方面就純純是胡扯了。

  因為其他宗教都有很多人,所以這些『服從』、『教導』是要履行的。

  但洪磊的『拜上帝教』只有他一個人,那麼他所謂的服從和教導,完全是看他自己的意願,他服從自己,他教導自己。

  【最終解釋權在『拜上帝教』神父洪磊手上。】

  洪磊說的無比真誠,在陪審員的眼中,那個一向不信仰上帝的國家裡卻出現一個信仰上帝的神父,這不是減分項,是加分項。

  「我是有罪的,我忽略了這片土地上不是每個人都對上帝忠誠。」

  「我是有罪的,我忘記了這片土地上一直存在的罪孽。」

  「我是有罪的,我沒能保護好我的家人。」

  「但是。」

  洪磊一轉話題道:「以上帝的名義,我不怪罪那個叫邁克的男孩。」

  「他違背了上帝的意願,上帝平等地愛著所有人,無論他是白人、黑人還是黃種人,上帝都愛著他們,哪怕他在人前行惡魔所做之事!」

  「即便如此,上帝也沒有拋棄他,而是派我來教導他,用這本聖經。」

  洪磊拿著聖經,向眾人展示著。

  和警察們一樣,無論是法官還是陪審員都無法將這本聖經和兇器聯繫在一起,它只能是教導世人的福音。

  聖經拍你臉上,你都得夸上帝拍的響。

  「或許他遭受的傷害有些大,但這和我無關,我只是在傳達上帝的教導,去阻止一件上帝所不允許的暴行,他現在所經歷的傷痛令人悲傷,這是上帝對他的懲罰。」

  凱文越聽越是頭皮發麻,特麼的,這個中國人瘋了嗎?

  他不光不否定上帝的存在,不否定神的存在,還在那裡說著最虔誠的神父才能說出的話,什麼叫上帝來教導他?

  你知道別的神父在法庭說這話的時候是因為什麼嘛?是因為他們【侵犯小男孩】,所以他們說他們以上帝的名義教導小男孩,妄圖脫罪。

  結果你用在了【阻止暴行】上?

  看看那些陪審員吧,那哪裡是他們在審洪磊,陪審員中有人已經在胸前畫十字祈禱,他們太認同洪磊說的這些話了!!!

  只有法官還算冷靜,但他也贊同洪磊的話。

  【上帝愛著世人,但世人愚昧,自相殘殺。】

  所以才有法官來阻止這一切愚行啊,震懾世人不再犯罪。

  洪磊還沒說完呢。

  「最後,辯方律師的話讓我很難過,邁克不僅不承認自己的錯誤,還試圖用無聊的理由羞辱上帝的僕人,錢?哦,上帝啊,原諒我!」

  洪磊嘆氣,用無可奈何的語氣說道:「以上帝的名義,這些吝嗇的有錢人都該下地獄,他們看著窮人餓死凍死,那些不承認自己犯過錯的有錢人,更應該下地獄!!!」


  凱文臉色有些難看,壞了,這下真的是律法和神法上,他全都不占優勢了。

  「法官閣下,我的話說完了,請您給我定罪吧。」

  「額...神父,你的罪孽,還是由上帝去判決吧。」

  托馬斯回過神,他讓自己冷靜點,別因為洪磊的這番話影響了法律的判決。

  但陪審團們早已被洪磊的這番話所感染,有人已經在抹眼淚,邁克想要判無罪怕是很難了。

  「雙方律師還有話要說嗎?」

  凱文作為辯方律師,本來還是有些話想說的,他剛抬手又放下,他張張嘴始終不知道該說什麼。

  無從下嘴啊,無從下嘴!他實在想不到用什麼去質疑一位忠誠的神父。

  「如果雙方都沒有異議的話,法院要開始擬定判決書了。」

  接下來便是短暫的休庭時間,法官和陪審團們相互交流意見,陪審團決定邁克是否有罪,而法官決定刑期。

  至於邁克有沒有罪,其實已經不言而喻了。

  訴方一個神父都承認自己有罪,你覺得自己沒罪?咋滴,你比上帝牛?

  「經過我與陪審團的仔細地討論,訴方,辯方,我在此宣判。」

  法官拿起了他的小木槌,重重地敲下。

  「以上帝的名義,以法院的名義,以法官的名義,邁克被宣判有罪,具體判決如下,邁克觸犯二級毆擊罪且有仇恨犯罪動向,無認罪跡象,將判處5年有期徒刑,同時賠付洪磊和洪有為期間的所有醫療賠償、精神賠償,總計二十三萬美元。」

  二十三萬美元其實不多,體檢加上洪有為住院的費用大概是八萬美元左右,兩人體檢一人一萬,ICU重症病房一天三萬,差不多就是這個數額。

  不過這錢紐約大學已經報銷,所以算是額外補償。

  剩下的是精神賠償,這個數額就是隨意了,律師可以隨意填個數字,丹妮絲要的數額是一千萬,這個數額一般是警察違法開槍擊斃他人的賠償金額。

  但法官明顯不會同意這個數額,這個金額判決出來就太離譜了。

  十五萬其實也很多,因為普通毆擊罪的精神賠償普遍是一萬到五萬之間。

  不過法官肯定帶了點情緒,既然你辯方律師說辯方委託人家庭優越,那多給一點賠償金給這位神父恐怕也可以吧,而且還要交稅呢。

  法官同時也在此刻體量邁克的難處。

  「但鑑於邁克的身體狀況較差,無法去監獄服刑,特准許緩刑三年,如果三年後依舊無法正常生活,緩刑將延期至刑期結束,雙方可有異議?」

  「無異議。」這次反倒是凱文率先開口。

  這官司本來他有信心能壓到一年刑期、緩刑一年,或者乾脆無罪的,結果洪磊這傢伙的那套給他搞的,凱文現在還是頭大。

  他現在對這個華人神父有點心理陰影。

  「我也無異議。」

  判刑就行,判幾年洪磊無所謂,只要不是無罪釋放,判一年他都能接受。

  隨著法官在判決書上簽字,這件案件就算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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