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智慧與敏銳是鍊金術士的特質……等等,勁大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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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章 智慧與敏銳是鍊金術士的特質……等等,勁大是什麼?

  「我們什麼時候去密室?」在有求必應屋內,湯姆·里德爾用不經意的語氣說。

  「等我通知。」

  看著眼前的鍊金台,格倫隨口說道。

  密室,自然是要去的。

  但如果可以,最好還是選擇人少點的時候比較好比如很快就要到來的萬聖節就不錯。

  而在此之前,他還需要先專注自身的鍊金術學習。

  就像韋斯萊李生兄弟所想的,鍊金術相當耗錢,而與之對等的便是,鍊金術也相當能夠製造財富。

  按照書上的定義來說,鍊金術顧名思義,便是一門研究物質轉化、元素本質與創造傳奇物品的古老魔法學科。

  像人們常說的,尼可·勒梅的魔法石能夠實現點石成金與製造能讓人長生的魔藥。

  但事實上,這是同一回事。

  都是依靠著將物質中的元素拆解,然後以自己想要的方式將其重組。

  所以理論上來說,在擁有魔法石後,鍊金術士們是真的有可能做到無限的財富,以及悠久的生命—也正因如此,這魔法石才會經常被有心之人費盡心力地去爭搶。

  至於那些從未了解過鍊金學的巫師們也想冒著風險爭搶魔法石——這就比較讓人困惑了。

  因為魔法石的確是能夠增強鍊金術士們,在拆解元素以及重組元素時的能力,做到曾經想到過,但卻無法完成的事。

  但如果是真的一點鍊金學都不懂,那麼魔法石也愛莫能助————

  畢竟它原則上說只是一塊石頭,總不可能抓著巫師的手,教他們怎麼實現拆解物質並重組——

  就像是一台相當好的計算機,無論配置再高,但如果操作者連基本操作都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那恐怕這台計算機也只能淪到一個吃灰的下場。

  這般想著,格倫將錢袋中之前所購買的月石給倒出,放在一個角落中,堆成一座小山,可供隨時拿取。

  對於這種礦石,他並不陌生。

  這是一種自帶柔光的淡藍色通透晶體。

  百年前的時候,格倫經常用到像一些無法直接以空想的特殊設備,就得用這種月石加以輔助才能在有求必應屋中打造而出。

  作為基礎魔力的載體,特性溫和穩定。

  以尼可·勒梅的說法是,你再也沒法找到任何一個要比月石更加適合新手巫師學習鍊金術的礦石了。

  「鄧布利多居然不管你,」感覺到了周圍的魔法波動後,湯姆·里德爾以一種告誡的語氣說。

  「相信我,霍華德,你做的這些千萬不要被他知道——不然的話,他恐怕會想辦法多長一雙眼睛來盯著你。」

  以格倫對鄧布利多目前的了解來看,確實是這麼一回事,但誠實地說,這個善意」的提醒,更多還是湯姆這傢伙自己害怕被發現因為他太怕鄧布利多了。

  不誇張地說,從他的記憶里看,鄧布利多絕對給兒時的湯姆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甚至說是心理陰影都不為過。

  畢竟那個時候的湯姆就已經自認為自己是玩弄人心的一把好手,而很不巧,當時的鄧布利多恰好在全盛時期。

  那種永遠被看穿、永遠被掌控的窒息感幾乎陪伴了他度過整個霍格沃茨,而在離開霍格沃茨之後————

  想到這裡,格倫甩了一下魔杖。

  將湯姆的日記本給鎖上——免得等會他在試著鍊金的時候,出來打擾自己。

  隨後,他將之前從路威身上得來的惡犬皮毛拿出了一小部分。

  格倫這次要做的,是試著煉出一雙具有魔法特性的手套—作為鍊金的入門。

  他先是將整塊的月石用研缽慢碾成極細月石粉末。

  然後再將其粉末放入到專用的鍊金坩堝中。

  裡面刻入了基礎的如尼符文,作用是聚魔、穩焰、淨化、防爆—這是從尼可·勒梅家中帶出來的。

  隨後以魔法低溫幽火溫烤半個時辰。

  等到將近熔化時,像書上所說的,往坩堝里的如尼符文裡面注入一絲魔力,隨後月石便會被法陣褪出一層晶狀的雜質出來——————

  按理來說,將雜質剔除後剩下的液體,便可以試著將其融入處理好的惡犬皮毛中,最後所得的皮毛,便可以算得上是一件鍊金所得的材料。


  只要將其用紡織機,就能將這鍊金材料,做成一副惡犬手套。

  理論上來說是這樣的————

  但格倫在往坩堝注入自己的一絲魔力後許久,將近半個小時都沒見到有雜質生出。

  看著坩堝內的銀白色液體,他皺了皺眉。

  愣是沒敢馬上進行下一步,生怕是哪裡出了問題。

  在十多本典籍中翻閱——但卻沒能找出問題在哪。

  在無可奈何之下,格倫只能順著流程繼續往下做去。

  但讓他沒想到的是——儘管出現了這樣一個小意外,但似乎並不影響接下來的流程。

  當將鍊金坩堝的火焰息去,從裡面冒出溫和的月光薄煙,流光般的銀色液體在坩堝底部緩緩流淌。

  將已經提前處理好的惡犬皮毛投入進去後,僅僅是瞬間,便將這烏黑的皮毛給吞沒。

  隨後格倫使用魔杖,重啟了鍊金台上的火焰。

  在大火炙烤中,坩堝內的如尼符文,不斷地將其中的皮毛本身拆解,並且將由月石融化所得到的銀白色的液體融入到其中————

  當大火散去,只見坩堝底部,只剩一張黑色皮毛,周色泛著淡藍色光。

  見此情景,格倫有些沉默。

  似乎————大概————好像·成功?

  不過這和書上的好像有些不太一樣?

  事實上一假如尼可·勒梅這位史上最偉大的鍊金術士在這裡,他便會給格倫一個明確的答案。

  這次鍊金的確是成功了。

  之所以和書上的不一樣————只能說,巫師和巫師間也是不一樣的,有的巫師勁大,就能清出來更多的雜質,有的巫師勁小,雜質可能就會多一些。

  而格倫這種一點雜質不出的情況,並非是他勁太小了,相反,他的魔力力道足過頭了,直接把雜質也給煉成了純質————

  寫這本書的鍊金術士,恐怕打死也沒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所以當然也就不可能將這事寫在書上。

  不過換句話說,這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也算是鍊金術的偶然,也是其真諦。

  畢竟,點石成金也是鍊金術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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