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哥布林值錢的不只有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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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人呢?」

  刊印所的大門被推開,狂風呼嘯著颳了進來,摔得門板啪啪作響。

  入目可見,是雪茫茫的大地,和一片片飄飄灑落的雪花。

  剛剛說話的人呢?

  眾人眼裡閃過茫然,直到米蓮懷抱著初稿啪嗒啪嗒的走了進來,才讓眾人恍然大悟。

  不過……剛剛說話的不是一個男聲嗎?

  店老闆納悶,走上前去,「女士,是您要刊印書籍嗎?」

  他倒不覺得詫異,吟遊詩人不分男女,有男吟遊詩人創作騎士小說,平民與貴族小姐的浪漫橋段,那自然也有女吟遊詩人創作愛情小說,和貴族公子拉拉扯扯的感情故事。

  「不是我。」

  米蓮搖了搖頭,店老闆正欲再問,卻發現書櫃下伸出一隻手,拉了拉他的衣袖。

  「是我……」

  林恩望著遮住他身子的書櫃,臉上滿是生無可戀的鬱悶,想他曾經一米八五的大漢,什麼時候受過這種委屈?

  店老闆這才察覺到柜子後有人,踮起腳一看,臉色一變,手裡的煙杆吧嗒一聲掉了下來。

  「哥……哥布林!」

  「還是會說話的哥布林?」

  店老闆磕磕絆絆道,下意識的就將手伸到了掃帚上,店內的其他人聞言也是一驚,急忙手忙腳亂的放下書籍,邁著密集的腳步聲跑了過來。

  「哥布林?哥布林在哪裡?」

  「哥布林入侵格羅姆鎮了嗎?」

  「這群骯髒的地精生物,我要殺了它們。」

  群眾氣沖沖的跑了過來,手裡還隨手拿起旁邊的桌椅木凳,臉上殺氣騰騰。

  作為格羅姆鎮的居民,他們深受哥布林的困擾,畢竟想要去薄霧森林採摘藥材,哥布林就永遠是潛在的風險。

  林恩臉色一變,急忙將米蓮護至身前。

  米蓮也慌了,急忙解釋道,「不是哥布林,不對……是哥布林,不過不是一般的哥布林。」

  「我管它是什麼哥布林呢?哥布林就該死!」

  「這種骯髒的地窟生物,死亡才是它們永遠的歸宿。」

  群情激奮,有的人已經跨過書櫃,看到了躲在米蓮身後的林恩。

  眼前周圍人群愈來愈近,米蓮無奈,只能搬出了艾琳娜小姐。

  「它是艾琳娜小姐的奴隸,你們不能傷害它。」

  艾琳娜小姐?

  周圍的人群一驚,相較於籍籍無名的米蓮,艾琳娜無疑是如雷貫耳,卡倫迪亞王國的公民沒有不認識這位天才魔法師的。

  她豢養的哥布林奴隸?

  有人終於想起來了,遲疑道,「我聽說昨天艾琳娜小姐確實帶了一隻哥布林進城,不過……」

  那人看著這隻矮小的綠色生物,實在想不到哥布林之間有什麼可以辨認的特徵。

  眼見人群終於冷靜下來了,米蓮鬆了口氣,「我是艾琳娜小姐的朋友米蓮,你們可以隨時去冒險者協會查證。」

  她丟出了一枚小隊令牌,上面是冒險者協會的徽章。

  眾人這才勉強接受了這個現實,慢慢退回刊印所內。

  「想不到艾琳娜小姐真豢養了一隻哥布林啊,我還以為是那些冒險者瞎說的呢。」

  「胡說,昨天那麼多人看到,怎麼可能是瞎說。」

  「艾琳娜小姐豢養哥布林肯定有她的原因,也許她是想做某種魔法實驗?」

  「真的嗎?要是有那種可以一勞永逸,徹底斷絕哥布林的魔法就好了,我真不想在美麗的薄霧森林裡,看到這種醜陋的綠皮怪了。」

  人群竊竊私語,聽得林恩頭皮發麻。

  魔法實驗?一勞永逸的斷絕哥布林?

  很好,我已經記下你的面貌了,早晚要讓你陷入哥布林的汪洋大海之中。

  「米蓮小姐,你的意思是說……這隻哥布林寫了一本騎士小說,希望能在我們這裡刊印?」店老闆終於想到了正題,詫異道。

  哥布林寫騎士小說?

  天啊。

  這簡直比一隻美人魚看上他還要荒誕。


  「是這樣的。」

  米蓮板著臉,重新將林恩推到身前。

  林恩努力踮起腳,奈何眼前的書櫃太高了,老闆把手收回去後,他眼裡就只剩下了黑黢黢的木書櫃。

  林恩扯了扯米蓮的裙擺,又指了指眼前的書櫃,神色木然的看著她。

  米蓮:「……」

  林恩用嘴比劃了龍族兩個字後,米蓮面露無奈,只能俯下身子,將林恩抱了起來。

  牛乳般的奶香味襲來,腦袋泡在軟綿綿的溫軟內,林恩腦子竟有些宕機,差點就想趴在上面睡一覺了。

  誰說哥布林沒有未來?

  誰再說身高矮就一定沒有優勢?

  林恩心中飄飄然,不過在眾人的圍觀下,他竭力維持著自己的形象,死死壓下嘴角,嚴肅道,「這是我創作的一本騎士小說,靈感來源于格羅姆鎮的一個小孩,我希望你能儘快將它刊印出來。」

  林恩示意米蓮將初稿遞給對方,這個女僕他是越用越順手了。

  這隻哥布林居然真的會說話,會寫小說?

  店老闆愈加驚嘆,同時也慢慢開始相信,也許艾琳娜小姐真是在做什麼哥布林實驗。

  而眼前這隻綠皮怪,和它寫的小說,或許就是實驗的一部分。

  店老闆接過了初稿,出於對艾琳娜勳爵的信任,他立馬翻看了起來。

  《堂吉訶德》

  沒有錯別字,語序也沒有問題,看著還真的像一本小說。

  店老闆甚至都沒有閱讀內容,在他的心裡,一隻醜陋的哥布林根本不可能寫出一本完整的小說。

  但是。

  身為一名商人,他敏銳的嗅到了這裡面的商機。

  哥布林寫的小說,不管它裡面內容怎麼樣,反正這個噱頭足以勝過一切的宣傳標語。

  他相信,只要表明著作者的身份,格羅姆鎮絕對不會缺少來看熱鬧的讀者。

  「用普通方式刊印的話,大概需要一周的時間。」

  「用魔法道具刊印,明天就能出成品。」

  「這位……哥布林顧客,你打算選擇哪一種?」店老闆沉吟道。

  「魔法道具刊印的話,大概需要多少金幣?」林恩一邊詢問,一邊將目光看向米蓮。

  反正它肯定是沒錢的。

  「刊印一本,需要五枚卡索幣。」老闆回答道,卡索幣是卡倫迪亞王國的貨幣,十枚卡索幣約等於半枚金幣。

  「當然,您也可以讓我們來負責這本騎士小說,這樣我們會替你宣傳和刊印,不過我們會從中抽取一部分的費用。」

  這其實相當於買刊印版權了,如果是普通的吟遊詩人,店老闆肯定會考慮小說的質量優劣。

  但如果作者是哥布林,那光是這個著作者的名字,都足夠他大賺一筆了。

  哪怕它寫得狗屁不通。

  只能說,哥布林的身份就是值錢,不只是它的腦袋,還包括它的署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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