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新的創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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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隊停了下來。

  艾琳娜扯住韁繩,戰馬嘶鳴,高高抬起雙蹄,又慢慢跺下。她低頭看向面前的小孩,法袍兜帽下的秀美眉頭微微皺起。

  「艾琳娜勳爵,哥布林是萬惡之源,是邪惡的象徵。」

  「他們殘忍嗜殺,陰險狡詐,它們會給小鎮的居民帶來災難。」

  「我們不能容忍這一切的發生。」

  小男孩長劍豎指,仿佛一個勇敢無畏的騎士,攔在了車隊的面前,大聲說道。

  街道一靜。

  就連林恩也轉過頭,用詫異的目光盯著這個膽大包天的小男孩。

  他想過小鎮居民會抗議自己的存在,但他萬萬沒想到,第一個站出來的居然是個七八歲的小屁孩。

  小男孩站在街道中間,稚嫩的臉龐上滿是堅定,身上顯現著騎士的虔誠光輝。

  一行人都有些楞。

  街道兩側的居民也愣住了。

  下一秒。

  「洛瑟爾,你個混球又在這裡做騎士夢了?」

  「快讓開,攔了艾琳娜冕下的車攆,你信不信我把你和你那瘋子爺爺趕出酒館。」

  一個中年商人急忙跑了過來,一把抱起小孩,陪笑著向艾琳娜說道,「艾琳娜冕下,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我這就讓他跟你道歉。」

  他一邊說著,一邊用力按著小男孩的脖頸,想要讓他跪下叩拜。

  「騎士永不下跪!」

  小男孩倔強的抬起頭顱,稚嫩的目光中滿是堅定。

  富商氣急敗壞,一邊死死的壓著小男孩腦袋,一邊罵罵咧咧道,「我看你跟你爺爺一樣,都是看那些吟遊詩人編寫的騎士小說看瘋了,你以為你真能當騎士勇者啊?你就只配在泥巷裡撿瓶子……」

  「住手。」

  艾琳娜打斷了盛怒中的商人,對方急忙閉嘴,諂媚的向艾琳娜連連道歉。

  艾琳娜目光銳利,逼視著中年商人,許久後才淡淡說道,「讓他離開吧,不要在這裡影響小鎮居民。」

  「是,是,是……」

  中年商人連連鞠躬致歉,隨後拎著小屁孩就往巷子裡走去,隱隱還傳來了小男孩倔強的聲音,「我爺爺說了,我以後一定能成為騎士,我會是世界上最勇敢的騎士。」

  「我爺爺不是傻子,你不能這樣說我爺爺……」

  聲音愈來愈遠。

  車隊重新啟程,嚮導來到艾琳娜旁邊,弓著身子說道,「那小男孩叫洛瑟爾·卡莫,以前家裡是格羅姆鎮的農場主,後來家道敗落,和爺爺相依為命。」

  嚮導嗤笑一聲,似乎想到了什麼有趣的事,繼續介紹道,「說來也滑稽,他家之所以敗落,就是因為他爺爺痴迷騎士小說,於是散盡家財外出冒險。」

  「結果瘸了腿,人也瘋了,現在都還整天騎著匹木馬,幻想著自己是騎士,做出了很多啼笑皆非的荒唐事。」

  「風鈴酒館的老闆看他可憐,於是收留他們爺孫二人,酒館的游者看他們爺孫瘋瘋癲癲的,也時常去打趣他們,一來二去的,反而讓風鈴酒館在格羅姆鎮出了名,成了冒險者的聚點之一。」

  艾琳娜默不作聲的點了點頭,騎士小說,是艾爾德蘭大路上盛行的一種文本小說,主要是記錄一個個英勇無畏的騎士,在歷經磨難後,打敗邪惡的惡龍/巨人/哥布林等反派形象,然後迎娶公主的故事。

  這一類文學在民間流傳極廣,由於主人公大都是底層人的緣故,再加上跌宕起伏的故事情節,被許多冒險者喜愛,並誕生了一大批的狂熱崇拜者。

  當初煜恩王國的公主被惡龍劫走,就有這麼一大批所謂的騎士勇者,接下了國王的懸賞,踏上了拯救公主的道路。

  當然,他們的結局並不美好。

  也因為這個原因,帝國許多學者都怒斥騎士小說這樣的坊聞雜誌害人不淺,是一切愚民混亂的根源,就應該狠狠的杜絕。

  就連卡塞爾學院的老師,也有許多人秉持這樣的態度。

  而洛瑟爾爺孫,顯然就是這類小說的受害者。

  「依我看,這些吟遊詩人編造的小說就應該全都禁止,他們所宣揚的冒險文化,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嚮導嗤之以鼻道,「就連格羅姆鎮的小孩,現在都一個個不安心耕種,而是整天幻想著成為騎士,冒險者,勇者。」


  「那是他們能幻想的嗎?他們懂什麼,他們連農田都耕種不明白。」

  嚮導喋喋不休,艾琳娜卻依舊沉默寡言,默默帶著隊伍來到了鎮中心的冒險者協會大樓。

  ……

  「呼!」

  得益於伊索爾德的關照,林恩並沒有像其他奴隸一樣住進狹窄擁擠,腥臭骯髒的地下室,而是獲得了一間屬於自己的房間。

  房間裡的陳設十分簡單,一張木板床,鋪著洗得發白的布褥,窗邊擺著一張小桌和兩把椅子。牆壁乾燥,沒有霉味,只有淡淡的灰塵與舊木氣息。

  條件並不優渥,但林恩已經很滿足了。

  起碼比那個昏暗潮濕的地洞好多了。

  「打開系統面板。」

  林恩心中默念道。

  下一秒,一道虛擬屏幕在他眼前浮現。

  【吟遊詩人:林恩】

  【性別:男】

  【種族:哥布林】

  【寵物:柯基(未取名)】

  【文氣值:13】

  【文學作品:無】

  【技能:無】

  【道具:無】

  【xx:無】

  寒酸!

  這面板太踏馬的寒酸了。

  這一路上,林恩一共看了三本「書籍」,地洞裡一本,米蓮給的公報,以及伊索爾德提供的愛情故事——沒錯,故事也算書籍,按照系統的解釋,一切記載了文藝的載體,都能算作一本「書籍」。

  包括一個人的一生。

  用系統的話來說——傾聽,是最好的閱讀。

  剩下的十點文氣值,則來自於林恩創作的《龍族》,但沒有發表,所以沒有讀者共鳴獎勵的文氣值。

  至於最後的戀愛插件,林恩只想冷笑。

  他的眼裡只有知識,沒有美色。

  顯然,如果想要最快獲得文氣值,林恩就只有創作創作文學作品這一條路。

  一本書等於1點文氣值,既浪費時間,而且收益還低。

  創作作品就不同了,不僅有豐厚的文氣值入帳,還有讀者共鳴帶來的文氣值,相當於一「書」兩吃。

  對了,還能掙稿費。

  這是一「書」三吃啊。

  不需要任何猶豫,林恩瞬間就做出了符合本心的決定。

  他要當一個文抄……藝術家。

  既然決定了要發布作品,林恩也就開始思索起了接下來的工作方向。

  繼續發布《龍族》?

  不妥不妥,龍族是青春文學,適應的群體是學生等小資群體,他現在住的地方是邊陲小鎮,這裡盛行的應該是「地攤」文學。

  擦邊文學?

  林恩挑了挑眉,這無疑是能在勇者群體爆賣的文學作品,唯一的問題是……哥布林的身份加上擦邊作品。

  壞,他以後別想洗白上岸了。

  「不能違法,不能無下限,要注意形象……」林恩有點頭疼,哥布林的身份還是太限制他的發揮了。

  綜合種種情況來看,既要不低俗,還要快速推廣市場的,就只剩下了一個選擇。

  通俗文學作品。

  而且還是下沉市場的通俗文學作品,適合普通壯漢,園丁農夫打發時光的底層文學作品。

  武俠玄幻?

  不行,文化屬性不合。

  都市言情?

  還不如武俠玄幻呢。

  科幻?

  科幻壓根就不是底層文學。

  所以,林恩的選擇只剩下了一個,西方市場的通俗文學作品。

  摩爾莫斯探案集,或者……

  林恩忽然想到了今天遇到的那個小男孩,腦中靈光一閃,瞬間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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