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於哲真的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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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珍,你這話有點傷自尊。

  「這歌聽著完全是蘇聯歌曲的風格,是你有感而創作的?」

  李鯉一臉深沉地點點頭:「是的。」

  曾珍美眸閃著亮光地看著他:「看得出,你有內才,但唱歌確實不行。

  你會譜曲嗎?」

  「會。」

  曾珍,你不知道三十年後做自媒體有多卷,十八般武藝你要樣樣精通,才有機會出頭。

  不識譜怎麼選歌曲,怎麼變調換旋律給短視頻配樂?

  自媒體只有借鑑和致敬,沒有侵權。

  「那你把剛才唱的曲子和歌詞都寫出來,我來唱,肯定比你好聽。」

  「我是警察,不能不務正業。

  再說,你在歌舞團...」

  李鯉突然愣住了。

  歌舞團,可以跳舞,也可以唱歌,我怎麼一直忽略了。

  曾珍也聽出李鯉話里的意思,黛眉微微一挑:「你該不認為我在市歌舞團是舞蹈演員吧?」

  你身材這麼好,難道不是嗎?

  此前一直忙著跟她處對象,根本沒想著問她具體的崗位。

  李鯉急中生智地說:「珍珍,我在乎的是你這個人,做什麼工作,什麼崗位我是一點都不在乎。」

  曾珍露出甜蜜的微笑,挽著李鯉的胳膊更緊了。

  「我六歲開始練舞,想做一位舞蹈家。

  只是到了十四歲,練傷了腿,還有其它一些原因,就放棄練舞,改為練唱歌。

  我在東海音樂學院學的是聲樂,在市歌舞團是獨唱。」

  曾珍看著李鯉,笑得十分開心:「想不到你能文能武,還能寫歌。以後有靈感了,幫我多寫點歌。」

  「我是警察,很忙的,不務正業...不大好吧。」

  自己要當神探,寫歌...賽道不對啊。

  曾珍看了李鯉一眼,帶著撒嬌的語氣說:「你有才華就應該盡情展示。

  業餘時間寫歌又不耽誤你破案,再說了,你這也是在支持我的事業。

  現在歌舞團的情況不大好,我準備往唱歌方面發展一下...」

  是啊,既然有緣來到八七年,除了破案,其它的「才華」也不能浪費。

  主線不偏,分出些小支線讓生活更有意義,更加多姿多彩。

  往小處講,支持愛人的事業發展;往大處說,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的文藝生活。

  意義重大啊!

  想通的李鯉滿口應道:「沒問題。」

  曾珍左右看了看,發現路上只有寥寥幾位行人,都隔得遠,沒有注意自己兩人。

  踮起腳、翹著嘴,紅潤的嘴唇在李鯉臉上蜻蜓點水,快速地親了一下。

  李鯉欣喜地摸了摸臉,這就香面孔了!

  進展神速!

  曾珍嬌羞得滿臉通紅,好像是她被李鯉親了一下。

  她看到前面有路人走過來,感覺自己做了什麼壞事要被抓住,連忙從李鯉左邊換到右邊,還找到一個話題,開口問李鯉,好掩飾她的嬌羞。

  「你向我媽請教那些病情幹什麼?」

  「六一七.六二二專案,我有個疑問,被阿姨解答後,我大概都明白了。」

  「破案的事?」

  「是的。」

  曾珍搖了搖頭:「那算了。」

  她對刑偵方面的事,避而遠之,因為它涉及到殺人、傷害、強暴,太血腥暴力,想想就害怕。

  但她覺得李鯉去消除這些血腥暴力的罪惡,卻是他這個英雄理所當然該做的事情。

  曾珍把李鯉送出衡山路,來到黃海路口的公交站台。

  今天雖然是周末,但案子未破,李勝利只給李鯉放了半天假,下午還得回去。

  看著曾珍紅潤的嘴唇微翹,有些不開心,李鯉安慰說:「案子應該很快就要破了。

  周末我陪你去星月湖去玩。」

  「好。還有你剛才唱的那首歌,你答應的,一定要早點給我。」


  「沒問題。」李鯉看了下手錶,「時間還早,我送你回家。」

  「啊,你又送我回去?」

  「對啊,你一個人回家,我不放心。」

  曾珍心裡甜滋滋的,鼻子輕輕地哼一聲,像貓咪在撒嬌:「嗯。」

  兩人又手挽著手,沿著衡山路另一邊往回走。

  到了十七號,黃阿姨開了大門,滿臉詫異地看著李鯉和曾珍。

  不是送李鯉去公交站台,你們怎麼又回來了?

  李鯉送曾珍進了大門,跟她揮手告別,這才轉身快步離開。

  這就是談戀愛,只要兩人能膩歪在一起,外人難以理解的種種行徑都是理所當然的。

  ...

  回到臨江分局辦公樓的專案組辦公室,找到值班的李勝利,李鯉把自己的想法跟他說了一遍。

  李勝利沉思了一會,抬頭對坐在對面的李鯉說:「你的想法跟我不謀而合。

  我也說說我的想法。」

  他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盒飛馬煙。

  它是東海銷量極廣的親民平價煙,比大前門低一檔,深受工人、學生們喜歡。

  李勝利抽出一根,沒有叼到嘴裡,而是放到鼻子底下,來回地吸。

  「六零一倉庫的現場,你看到的是精心布置,我卻看到的是不可思議。」

  李鯉有些不明白:「不可思議?」

  「是的。」李勝利看了李鯉一眼,娓娓道來,「根據我的三十年的刑偵經驗,再精心策劃的案件,最後都會變得面目全非...

  你知道為什麼嗎?」

  「計劃沒有變化來得快,任何事都會出現意外。」李鯉有些明白,李勝利這是在向自己傳授他偵破案件的思維方式。

  傳道而非傳術。

  這才是最高級的傳授方式。

  他坐正身子,聚精會神。

  看到李鯉的樣子,李勝利嘴角露出欣慰的微笑,繼續說。

  「是的。

  計劃沒有變化快。

  可是六零一倉庫的痕跡,透著一種詭異。

  你在現場很快找到這些詭異之處,也找到兇手和受害人進出倉庫的巧妙手段。

  這些加在一起讓我有些疑惑。

  後來你找到受害人被害的地點和方法,還有他的頭顱,我心裡的疑惑越深。

  你看到這些作案痕跡,心裡想到的是什麼?」

  「處心積慮,真兇的處心積慮。」

  「對。真兇的處心積慮,所有精巧的安排都一一實現了,這是不是太匪夷所思了?」

  李鯉腦海一亮,是啊!

  自己以前其實是外行,不是真正的刑警。

  只是二十一世紀刑偵犯罪影視片子看得多,犯罪心理學也自學了不少,能一眼識破六零一倉庫里種種精巧的設計,然後喊一聲真兇牛筆!

  但是對於李勝利這樣的刑偵老手來說,怎麼可能!

  受害人又不是傻子,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怎麼可能任意聽從真兇的擺布,在清醒的狀態下一步步走上絕路。

  「李副處長,我明白你的意思,六零一倉庫透著詭異的精巧安排,極可能是受害人在配合真兇!

  否則的話做不到如此天衣無縫,如此...的完美!」

  李勝利心裡激動,右手下意識地用力,把手裡的那根菸捲猛地捏扁捏彎。

  確實是天生干刑偵的人才,自己只是稍微一點,他馬上就醒悟過來。

  刑偵破案,需要心細、敏銳、恆心和定力,更重要的是悟性!

  李勝利強按住心裡的激動,雙手輕輕地捋直那根菸捲,緩緩地說。

  「是啊,受害人配合兇手,這對於我這樣的老刑警來說,簡直就是一種不可理喻的悖論。」

  悖論!

  這就是師父對於這起案件最大的疑點。

  停了一會,李勝利又繼續往下說。

  「其實我破案,就像一隻獵犬,有時候需要跑遍整個荒野,才能把那隻禍害一方的田鼠找出來。


  而你,李鯉,卻像是一隻鷹,目光敏銳,又飛得高看得遠,能又快又准地找到那隻田鼠。」

  他看著滿臉陽光、眼睛裡全是自信的李鯉,恍惚間有那麼幾秒鐘失神,隨即又低頭看著手裡那根失去原來形狀、怎麼也捋不直的扁菸捲,感嘆道。

  「現在時代在進步,犯罪分子獲得的知識越來越多,思維也被打開,犯罪手段逐漸高明。

  高智商犯罪,以後會是常有的事。

  我這種陳舊的刑偵手段,可能還有一定效果,但效率太低,已經跟不上時代的發展。

  李鯉,時代需要你們這樣有天賦,用知識武裝起來的新一代刑偵警察。」

  看著李勝利那有些蒼老的臉,眼睛裡透著熱情和誠懇,李鯉脫口喊道。

  「師父。」

  李勝利仰首哈哈大笑,笑聲爽朗,穿過牆傳到外面。

  四零六辦公室的陳躍進和曾寧面面相覷。

  他忍不住嘀咕道:「老李頭怎麼這麼高興,難道他今天出門撿到錢了?」

  曾寧想起十分鐘前,有看到李鯉進了李勝利的辦公室,心頭一動,已然明白了什麼,但沒有出聲。

  因為一直想做李勝利關門弟子的,除了自己,還有陳躍進。

  不說了,說了大家都難過。

  李勝利欣慰地說:「你叫我一聲師父,我愧領了。

  今後我會把我偵破案件的思路,還有我多年積累的經驗教給你。

  但是,我提醒你一句,你千萬不要受我的思路所約束,要繼續保持你的想像力,以及那份敏銳。

  記住了嗎?」

  「記住了師父。」

  「嗯,六一七.六二二專案最大的疑團,我們算是解開了。

  下一步怎麼辦?你有什麼想法?」

  「師父,目前來看,於哲很有可能是得知自己身患胰腺癌,日子不多,所以才故意配合兇手蘇琴的行動。

  只是我們目前還沒有辦法確定,蘇琴、王明傑、楊露三者的真實關係。

  到底是同謀,還是互相利用?」

  李勝利緩緩點點頭:「楊露是王明傑的初戀,從目前情況看,王明傑對楊露還有些真感情。

  蘇琴從楊露手裡搶走了她的丈夫,於哲。

  於哲又是王明傑的情敵...

  不過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確定,王明傑是這張關係網重點的節點。」

  「師父,審計組那邊進展如何?」

  「你想抓捕王明傑?」

  李勝利搖了搖頭,「審計才剛剛開始,沒有那麼快出結果。」

  叮鈴鈴。

  電話鈴響。

  李勝利接起電話,聽了幾句,神情越來越嚴肅。

  「好,你稍等,我馬上派人開車過去接你。對,你就在家裡等著,哪裡也不要去,也不要給任何人打電話。」

  掛掉電話,李勝利撥通電話:「老郭,你馬上帶著兩名幹警,開車去楚北路虹林里三十一號,找魏國強。

  對,物資局保衛科的魏國強!

  把他和一份重要的證據,立即帶回分局。」

  等李勝利放下電話,李鯉迫不及待地問:「師父,怎麼了?」

  「魏國強打電話來,說有人給他寄了一份包裹,裡面是三本帳簿,還有一張紙條,說這是王明傑在機電公司貪污的罪證。」

  李鯉驚訝地問:「誰給魏副科長寄來這些證據?」

  「包裹單的寄件人寫著於哲。」

  什麼?!

  於哲真的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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