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先殺五小強(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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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哲恢復意識的時候,聞見的第一個味道,就是血液的腥膻。

  他太熟悉這個味道了。

  洛杉磯那些和權貴們沾邊的死亡現場,身為職業收屍人的他,總是第一個到,教兇手如何說話,把屍體裝進裹屍袋,讓一切證據消失。

  一次二十萬美金,掃清全部手尾,乾淨得如同這具屍體在這個世界上憑空蒸發一般。

  現金結帳,童叟無欺,當然,也不交稅。

  但現在這個味道不對。

  太近了。

  就在他臉上。

  他動了一下,渾身都疼。

  肋骨那兒像被人踹過,嘴裡有股鐵鏽味。

  這是牙齦遭受重擊後,出血了。

  他睜開眼。

  眼前是一條巷子。

  很窄,兩邊是唐樓的後門,垃圾堆成小山,黑色的塑膠袋破了口子,流出餿臭的湯。

  頭頂是亂七八糟的電線,掛著一個霓虹招牌【新發麻將館】,亮一半滅一半。

  遠處有警車的聲音,嗚嗚的,由遠及近。

  然後他看見不遠處躺著一個人。

  四十多歲年紀,光頭,脖子被砍開了,歪歪的,血和別的東西混在一起,淌了一地,在路燈下,血波蕩漾。

  記憶像泉水一樣灌進李哲的大腦。

  這具身體的原主,也叫李哲,花名渡仔。

  十八歲。

  東星四九仔。

  老爸賭吸雙全,死在街頭,老媽跟人去了南美,下落不明,從小就在廟街瞎混,十二歲跟了這個老大。

  對,就是脖子被人砍開的這個,花名「沙膽勇」。

  沙膽勇今晚帶原主來這條巷子收數,被人堵了,五個人,為首的那個,長得像港星鄭伊建,名叫陳浩南。

  渡仔挨了一腳,腦袋撞在牆上,眼前一黑。

  然後就換成了李哲。

  現在看來,沙膽勇沒有跑掉,被陳浩南做掉了。

  血還是溫的,自己並沒有昏迷多久,可能也就幾分鐘的暈厥。

  陳浩南,李哲很熟。

  《古惑仔》嘛。

  八零、九零後的華裔,誰人不識?

  看來這裡不是現實世界的香江,而是《古惑仔》里的江湖。

  他坐起來,靠著牆,把呼吸調勻。

  身體沒有大礙。

  右手手腕有點腫,握拳的時候疼,但不耽誤他殺人。

  身為職業收屍人,會收屍,自然也會製造屍體,總有些人喜歡亂說話,也總有些人不好好躺進棺材裡。

  因此格鬥、槍械、潛水……十八般武藝,他樣樣精通,甚至還有一千個小時的飛機駕駛經驗。

  李哲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一把折刀,彈簧鬆了,刀片等於個零,刀把上還沾著番茄醬。

  一包紅萬,只剩三根。

  一個鐵製打火機。

  三百多塊錢,皺巴巴的,充滿了汗味,果然是最窮的四九仔。

  他湊到沙膽勇身邊,摸了一把。

  沒武器。

  不過卻在沙膽勇貼身的口袋裡,摸到了一張蓋了指印、簽了名的借條,金額居然是四百萬元港幣!

  就著路燈的光線一看。

  借款人:鄧志勇。

  出借方:劉勇。

  銀行帳號齊全,合理合法。

  原主的記憶里,欠債的鄧志勇,就是大B哥,陳浩南的老大,銅鑼灣話事人;劉勇,就是被砍死在地的沙膽勇。

  看來這就是債主沙膽勇被殺的原因,四百萬,在九十年代初,可以買好幾條命了!

  人死債消嘛,不過消的是債主。

  這也給李哲提了一個醒:四百萬港幣,是不是該姓李呢?

  穿越後的第一桶金!

  那要收債的話,大B哥的頭馬、這個世界的主角陳浩南,是不是也該消失呢?


  靚坤說過,陳浩南不在,大B就是個B!

  原主收不到這四百萬,但李哲不同,他最擅長的,就是把人放在小小的花園裡,挖啊挖啊挖,直到挖出寶藏來!

  這是他上一世的看家本領,不能丟,因此得找個機會,讓陳浩南去見耶穌,再把大B種進花園裡。

  怎麼能讓靚坤獨美呢?

  坤哥要命,太邪惡了,他要錢,這就叫善良!

  遠處警車的聲音越來越近。

  巷口傳來腳步聲。

  身處兇殺案現場,情況不明,猥瑣發育!

  李哲收好東西,只留下打火機,然後縮進路燈的陰影里,靠著牆,半眯著眼,不湊近細看的話,壓根就分不清他的眼睛,是睜是閉。

  五個人,從巷口跑了過來。

  「南哥,走這邊!」

  「丟你老木,差點被差佬堵住了,今日出門,沒看運勢。」

  「艹,沙膽勇的屍體!我們又跑回來了。」

  「他活著被我們殺,死了還怕?別瞎扯了,趕緊跑。」

  走在前面那個,二十出頭,手裡攥著把刀。

  陳小村……不,是山雞。

  第二個人,步子很穩,手裡沒刀,身上卻有血。

  未來的銅鑼灣扛霸子,陳浩南!

  送貨上門!

  真是太貼心了。

  陳浩南身後跟著大天二和巢皮。

  他們走得快,但不慌,剛殺了人,知道警察快到了,但沒跑,因為跑了反而惹眼。

  這一帶,是出了名的髒亂差,七拐八繞,十來分鐘就能甩開差佬。

  李哲沒動,心裡卻在計算。

  五個人,巷子寬不到兩米,他們必然會從他身邊經過。

  要想幹掉陳浩南,就得幹掉其餘的四小強!

  這是個好機會。

  山雞最先走到他跟前,低頭掃了一眼,沒停步。

  陳浩南經過的時候,腳步頓了一下。

  李哲的呼吸沒變。

  眼皮也沒動。

  手垂在地上,五指鬆開,像昏迷不醒的樣子。

  陳浩南移開目光:「快走。」

  五個人依次從他身邊走過,李哲數了三秒。

  然後他動了!

  不是站起來,而是貼著地面滾出去!

  半蹲,起身,腳在垃圾袋上借力,整個身子彈起來!

  巢皮走在最後。

  他聽見身後有動靜,剛回頭,後腦勺就挨了一下。

  不是拳頭。

  是鐵製打火機!

  被李哲攥在指縫裡,金屬殼,硬的,砸在巢皮耳朵後面,那個最軟的地方!

  巢皮眼睛一翻,往前撲倒,臉磕在地上,一動不動,沒有聲息。

  包匹和大天二同時回頭,李哲已經到了他們眼前。

  包匹的刀剛抬起來,手腕就被攥住。

  李哲沒奪刀,而是攥著他的手,往旁邊一送。

  刀尖捅進大天二的肚子。

  李哲看過漫畫和電影,知道五個人中,大天二的武力值最高,身材最強壯。

  出奇不意,聲東擊西,果然一擊命中!

  大天二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

  他張開嘴,還沒來得及慘叫,李哲的高抬腿已經頂上來,撞在他下巴上,牙齒磕在一起的聲音,悶悶的。

  包匹傻了,沒有想到對方的身手,居然如此高強!

  最膽小的他,看見大天二倒下去,看見自己手裡的刀,插在好兄弟的身上,看見血往外冒。

  他想鬆手,但手被攥著,松不開。

  李哲把他的手腕一擰,刀從大天二的肚子裡拔出來,轉了個向,狠狠捅了進去。

  嘴張著,想說話,但出來的只有血沫。

  李哲鬆開手。


  包匹往後倒,撞在垃圾堆上,塑膠袋發出嘩啦啦的響聲。

  短短几秒鐘,巢皮昏迷,大天二重傷!

  山雞衝過來了。

  他是出了名的悍不畏死,手裡握著刀,橫著掄過來。

  李哲往後退了半步,刀尖擦著他的胸口過去,劃破衣服,沒傷到皮。

  山雞收不住力,往前踉蹌,李哲的手已經伸出去,掐住他握刀的手腕,一個橫牽,以自己的肩膀為支點,用力往下一拉!

  咔嚓!

  山雞的手腕,被反向凹折了。

  他慘叫出聲,刀脫手,還沒落地,就被李哲接住。

  然後李哲把刀捅進了山雞的小腹!

  山雞倒了下去,抱著肚子慘嚎,聲音在巷子裡撞來撞去。

  電光火石之間,五小強又折一人!

  陳浩南撿起大天二剛才掉落的刀,但沒有動手,而是死死地盯著李哲。

  幾秒鐘之前,這個人還半死不活地靠在牆根,像條死狗。

  現在卻站在五步之外,手裡握著從山雞肚子裡抽出來的刀,刀尖往下滴著血。

  幾秒鐘的時間,快如閃電。

  他的四個生死兄弟,就全都躺在地上,一個暈,三個重傷,不知道能不能活。

  這個人,厲害!

  巷子裡只有嚎叫聲,以及越來越近的警笛聲。

  陳浩南有些心驚:「你是誰?」

  李哲沒回答。

  他在觀察。

  陳浩南的站姿,重心在左腳,右腳稍微靠後,那是準備往前撲的姿勢。

  握刀的手很穩,眼睛盯著他的脖子。

  在《古惑仔》里,陳浩南不是最能打的,但卻是心機最重的。

  能混出頭,主要靠五件事:背信棄義、出賣兄弟、吃裡扒外、栽贓嫁禍、照顧二嫂!

  因此李哲並沒有輕敵。

  他手裡的刀,轉了個向,刀尖朝下,反握於手,然後往前邁了一步。

  陳浩南動了。

  不是往前撲,是往後退。

  他退了兩步,腳跟碰到地上的雜物,身後就是小巷子的牆壁。

  然後陳浩南的眼神變了。

  李哲認識這種眼神。

  那是狼被堵在牆角里的眼神,怕了,但不認,還想拼一把!

  李哲沒給他機會。

  他把刀甩出去。

  不是扔,是甩,手腕發力,刀橫著飛出去,刀身在空中轉了一圈,刀刃正中陳浩南的左眼眶,鮮血飛濺!

  這是他穿越前的成名絕技:飛刀。

  有槍用槍,無槍用刀。

  在美利堅大舞台,你可以手裡沒錢,但不能沒有絕活!

  要不然怎麼逃過斬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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